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药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药品管理办法第一篇: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药品管理办法清水县山门镇中学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一、管理机构1、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工作由实验室所属部门领导统一领导,实验室管理人员及任课教师具体执行。
2、存放化学危险品的化学实验室所属部门,要经常向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中提高安全意识,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防范措施,迅速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化学实验室管理人员及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分管领导要对执行情况定期检查。
4、化学危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5、经常组织采购员、管理员和科研人员进行有关运输、贮存、使用等方面知识的学习。
提高认识,确保安全。
二、化学危险品包括范围1、闪点在450℃及450℃以下易燃液体(如:乙醚、汽油、二硫化碳、丙酮、苯、乙醇、丁醇等)。
2、易燃、容易自燃及遇水燃烧的固体(如:赤磷、黄磷、废影片、钾、钠、电石等)。
3、易燃及助燃气体(如:氢气、乙炔气、煤气、氧气等)。
4、易燃药品以及能成为爆炸混合物或引起燃烧的氧化剂(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钾、过氧化钠、硝酸等)。
5、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溴、甲醛、氢氧化钠等)。
6、剧毒药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生物碱等)。
三、化学危险品的计划与购置1、制定实验教学所用化学危险品购置计划时,实验室管理人员向所属部门领导上报实验项目所需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和数量,部门领导严格审核,将购置种类、数量确定后,交由学校相关部门批准。
2、实验教学所需化学危险品需随实验用低值易耗品预算一起上报,严格控制,为减少实验室存量,应少量多批次购买。
3、化学危险品一些品种购置较困难,如遇特殊情况临时需要,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相关部门报计划。
四、化学危险品的领用各实验室领取化学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化学危险品领用单,由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特性的化学品,具有很高的爆炸威力和危险性。
为了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管理目标与原则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合法使用、安全存储和运输。
管理原则包括事先预防、综合管理、分类管理、责任追究等。
二、生产、销售、使用等主体的管理要求1. 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产过程的环境安全。
2. 销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许可证,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过程中的产品来源合法、真实可靠。
3.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易制爆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使用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的提高,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易制爆化学品存储管理要求1. 易制爆化学品存储场所必须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和安全要求,具备防火、防爆、防盗等设施设备,确保存储过程中不泄漏、不腐蚀、不燃烧。
2. 存储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
3. 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分类存储,防止不同性质的化学品混合、共存,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四、易制爆化学品运输管理要求1. 易制爆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输车辆必须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司机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证书。
2. 易制爆化学品的运输必须采取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确保不泄露、不破裂、不受潮,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
3. 完成运输任务后,必须及时归还空车,做好车辆的维护和状况检查,清理车辆上的易制爆化学品残留物,防止二次污染。
五、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使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在使用、储存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避免造成员工人身伤害和公司财产损失,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 适用所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管理,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2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上述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的全过程。
3.职责3.1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采购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2实验室负责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3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搬运过程中安全管理。
3.4与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有接触的其他关联部门和员工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3.5综合部负责监督执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管理情况4.工作程序4.1接触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人员的要求:1)与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2)各级员工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各种安全制度,并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
3)综合部定期检查各部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综合部做好全体员工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4.2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运输、装卸1)所有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由供方负责运输时,采购部在选用供应商前,对供方的生产经营、运输、装卸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进行调查评价,以确保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能安全到达目的地。
2)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由我公司负责委托运输时,采购部要确保委托物流公司运输车辆具有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运输资格;押运员、司机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资格。
3)实验室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收货时,要确认购入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标识、包装是否清晰、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卸货入库。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4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具有易制爆性质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可燃易制爆化学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炸药前体、爆炸专用材料等。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等活动。
第四条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实行分类管理、许可制度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五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等活动,必须按照本规章进行管理。
第六条生产易制爆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第七条经营易制爆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购进、销售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第八条存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存储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取得存储许可证。
第九条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制定使用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必要时必须取得使用许可证。
第十条运输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符合运输安全要求,必须取得运输许可证。
第三章许可制度第十一条生产易制爆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生产许可证,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经营易制爆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经营许可证,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存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存储许可证,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使用许可证,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运输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运输许可证,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监督检查机关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等活动,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第十八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等活动,必须服从监督检查机关的检查和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
法规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附:最新危化品名录)

法规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附:最新危化品名录)危化品分类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及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有毒品7.腐蚀品8.放射性物品危化品的购买、入库和贮存要求1.统一采购: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一采购,报批有关部门,获批后可购买;2.入库检查: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
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3.贮存注意事项: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
危化品细分注意事项有毒有害品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源、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强酸类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碱类、金属粉末、卤素等分开存放。
强碱类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注意防潮和雨淋,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及酸类分开存放。
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措施。
易燃易爆品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强酸、强碱等分开存放。
4.减少库存: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5.预防措施: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6.剧毒类专人专柜:有毒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的的化学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要由专人专柜保藏。
7.废品处理:保证作废的药品标识的清晰,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定期送至环保公司统一处理。
8.无标签处理:无标签或标签掉的药品和试剂需要重新鉴定,贴标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废弃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或试剂。
危化品的检查、领用1.库房保管负责每月检查所有化学品的存放、标识、使用等情况,填写检查记录。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规范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购进、使用过程中运作程序和安全、可靠,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保证将购进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用于合法生产上,不私自转让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
2.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按照购用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严禁超过购买证明上限定的数量。
3.落实专人管理,双人双锁,并如实登记台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4.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到货后,必须双人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并登记台账。
5.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领用时,由使用人提出用量,双人双锁管理人进行用量的确认后,共同记录于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台账中。
6.定期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做好教育和培训记录。
7.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人,确实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出库、入库登记,严格管理,做到账务相符,账目清楚。
8.人为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防范化学品危险,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应遵循“谁存、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应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依规进行管理,保证易制爆化学品的合法经营和使用。
第二章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管理第五条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危险性,将易制爆化学品分为易制爆炸品、潜在易制爆品、易制爆化合物等三类。
第六条易制爆炸品是指对冲击、摩擦、火源等有一定敏感性,可能在恶劣条件下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如雷汞、黑索金等。
第七条潜在易制爆品是指具有易制爆特性,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时可能引发爆炸的化学品,如硝酸甘油、三硝基苯等。
第八条易制爆化合物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易制爆物质经化学反应而成的稳定的化合物,如TATP等。
第九条对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应进行详细的标识和说明,以便于相关单位进行正确的操作和管理。
第三章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管理第十条生产、经营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储存场所,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专门的储存区域,并配备专职的监管人员。
第十二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应分类储存,不同类别的化学品应分开储存,避免混装混储。
第十三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设置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理设施,确保储存场所的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建立台账进行记录。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制定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责任人和管理操作规程,确保储存环境的质量。
第四章易制爆化学品的运输管理第十六条进行易制爆化学品运输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质证书,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运输安全。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产生爆炸性能的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硝化甘油、硝化纤维素、硝酸酯等。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测体系,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五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六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生产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并定期对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储存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建立专门的储存区域,配备专业的保管人员,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保证储存安全。
第九条销售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推行实名销售制度,对购买易制爆化学品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销售安全。
第十条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采取安全操作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装卸、运输和处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避免发生泄漏、污染等意外情况。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监管。
第十三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查处,并依法处罚,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情况,相关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安全无虞。
第十五条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事故应急处理,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处置,保障公众和环境安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资质。
第十七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必要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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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 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1 年版。
4 职责
4.1 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 资材管理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4.3 采购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5.1 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5.4 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5.5 公司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5.6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7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5.8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实验室负责联系环境保护库交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5.9 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10 使用瓶装压缩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11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5.1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5.13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14 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5.15 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采购等工作的,除执行本制度
外,还应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附录: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
注: 1.“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栏列出的化学品分类,是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20576~20591)》等国家标准,对某种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性进行的分类,每一类由一个或多个类别组成。
如,“氧化性液体”类,按照氧化性大小分为类别1、类别2、类别3三个类别。
2.CAS是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缩写。
CAS号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对
化学物质登录的检索服务号。
该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