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 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说课竞赛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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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高等学校首届微课教学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高等学校首届微课教学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高等学校首届微课教学
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08.23
•【字号】浙教办高科〔2013〕85号
•【施行日期】2013.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高等学校首届微课教学比赛获
奖名单的通知
浙教办高科〔2013〕85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教培函〔2012〕7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首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77号)精神,经高校推荐、专家评审、参赛选手互评、网络公示,确定浙江传媒学院何其亮等137位教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朱慧芬等81位教师的作品分获全国高等学校首届微课教学比赛浙江省赛区本科与高职组的一、二、三等奖,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其中获得浙江赛区一等奖的作品将推荐参加首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

获奖作品面向全省高校及师生通过网络免费开放共享。

各高校可将获奖微课作
为教师执教能力提升、专业发展培训研讨样本进行学习借鉴。

附件:浙江省高等学校首届微课教学比赛获奖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8月23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9.28•【字号】浙教基〔2014〕113号•【施行日期】2014.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的通知浙教基〔2014〕11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适应我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需要,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对学科教学的专业引领和指导,省教育厅组织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有关专家,在研究相关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适当调整(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教基〔2014〕109号)及《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以下简称《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

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3个学科因未作调整,仍沿用《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09版)》。

现将新制定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按学科汇编成册,印发给你们,请从2014级高中新生起始教学开始遵照执行。

《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是学科教学、学业评价、高考的基本依据,各地要将其及时转发给各普通高中学校。

各普通高中学校和广大教师应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认真依据《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开展教学,尤其要注意区分教学内容“基本要求”与“发展要求”,合理控制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难度,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大力促进学生有选择、有个性地发展。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中语文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2.浙江省普通高中英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3.浙江省普通高中数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4.浙江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5.浙江省普通高中历史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6.浙江省普通高中地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7.浙江省普通高中物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8.浙江省普通高中化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9.浙江省普通高中生物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10.浙江省普通高中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浙江省教育厅2014年9月28日。

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

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

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为切实落实高校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突出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在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奖惩中的重要性,更好地指导各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的考核,使我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对我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的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一、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旨在从体制、机制上建立与健全教学评价与激励约束体系,切实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的考核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重在激励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

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要分层次和分类别,对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不同层次的教师和专业课、基础课、双语教学等不同教学类别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激励措施。

对全职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并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双肩挑教师在考核教学工作量时应予以合理折算。

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的考核要重点突出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建立和完善多形式的教学效果的评价制度,尤其是学生评教制度,把学生评教作为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中,实行教学效果的优先制和一票否决制。

三、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包含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主体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教学工作。

在进行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时,应主要围绕着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三个方面进行。

其中,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由学校安排的、在人才培养方案内的教师讲授和辅导的课程和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学生竞赛、课外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等)的工作量;教学效果主要包括教师在承担课程、实践性教学等方面的评价效果、指导学生获奖情况、在教书育人方面的奖惩情况;教学改革与研究主要包括教师承担的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含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教学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项目、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等)、教学研究论文论著(教材)、教学改革与研究的奖励等。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召开高校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总结表彰暨教学观摩大会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召开高校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总结表彰暨教学观摩大会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召开高校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总结表彰暨教学观摩大会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工会
•【公布日期】2006.12.20
•【字号】浙教工〔2006〕18号
•【施行日期】2006.1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召开高校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总结表彰暨教学观摩大会的通知
浙教工〔2006〕18号
各高等学校:
今年初开展以来的浙江省高等学校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活动,在各高校重视、支持下,已于日前圆满结束。

经研究,定于2006年12月30日下午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邵逸夫科技馆召开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总结表彰暨教学观摩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总结表彰;教学观摩。

二、参加人员:高校分管领导一名;教务处和工会负责人各一名;各高校青年教师代表(含获省级优秀奖教师)(名额分配附后)。

三、会议地点:浙江大学邵逸夫科技馆一楼学术报告厅(玉泉校区)。

四、会议时间:2006年12月30日下午2:30准时开始。

请各高校与会领导和
青年教师代表于2:20前准时入场,按指定区域就座。

附件:与会青年教师代表名额分配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工会
2006年12月20日。

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二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评价参考标准

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二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评价参考标准

设计 与答 标,能够强化学生反思能力,加深学生
3 分 疑 对课业的理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
文档
规范 2分
排版
决问题的能力
文档结构完整,布局合理,格式美观整 1.

文字、符号、单位和公式符合国家标准
内容 规范;语言清晰、简洁、明了,字体运
用适当,图表运用恰当
二、多媒体课件制作(单项 20 分)
2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通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资,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交写5、卷底重电保。要气护管设设装线备备置敷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3中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 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杭州师范大学工会杭师大教〔2010〕25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举办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各学院(部):为贯彻落实校第四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和促进我校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良好的教学水平和教学风貌迎接校第一届党代会的召开。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举办浙江省高等学校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浙教工〔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杭州师范大学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条件参赛者必须是本校在职在编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比赛形式与要求(一)根据参赛课程所属学科性质,分类编组进行比赛;(二)比赛采用说课形式,时间为15分钟;(三)课程类型以通识课程、基础课和专业课为主,授课章节应在课程教学大纲之内;(四)有自制多媒体教学课件。

三、组织机构为更好地组织本届教学技能比赛,成立杭州师范大学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领导小组,作为本届教学技能比赛的组织领导和决策机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教师教育管理处、校工会、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比赛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本次比赛的具体组织实施,校本科教学项目评审专家负责本次比赛的评审。

四、比赛实施程序本届比赛分三个阶段组织进行:(一)学院选拔阶段(5月10日至9月30日)选拔赛由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可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同时进行。

各学院(部)应要求所有符合参赛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比赛,在学院(部)比赛的基础上,推荐出参加校级比赛人选1—2名,并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登记表》,于9月30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章瑞智,28865679)。

(二)随堂听课阶段(10月8日至10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30日,学校将组织评委进行随堂听课,听课成绩将作为参赛教师最终成绩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关于开展说课比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说课比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说课”比赛活动的通知院属各部门、各单位:“说课”是一种新兴的教学研究活动,主要指教师在备课的基础上,面对专家,以语言为主要表述工具,系统而概括地解说自己对所任课程的理解,阐述自己的教学观点,教学设想、方法、改革思路等。

“说课”也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新评估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评促建”精神,提高我院课堂教学的水平和质量,结合《关于举办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浙教工〔2008〕5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本学期在全院教师中开展“说课”比赛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具体安排(一)学习、培训阶段学院请专家对全院教师进行“说课”培训(3月份)。

(二)比赛阶段本着“教师人人参与”的原则,本次比赛分教研室初赛、系部复赛、学院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教研室初赛1)3月份,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说课”比赛。

同时,开展一次以“说课”为主题的教研活动,并有记录。

2)教研室评比时,要结合查阅参赛教师的课程设计文稿、讲稿、多媒体课件以及学生作业(作品)等有关材料。

3)教研室根据初赛结果,向系部推荐参加复赛教师名单。

每个教研室推荐30%教师参加系部复赛。

2.系部复赛1)4月份,由系部统一组织,对各教研室推荐的复赛人员进行“说课”比赛,要求本部门所有没有课的教师都要参加观摩。

各教学单位对本部门的“说课”比赛活动进行书面总结。

2)各教学单位根据复赛结果,向学院推荐参加决赛教师,填写《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教师说课比赛推荐评审表》(附件一)。

每个系部复赛前3名教师参加学院决赛。

3.学院决赛1)5月份,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开展“说课”比赛学院决赛。

比赛采用参赛选手现场(理论课、实训课)说课,评委现场评比,当场打分的方式进行,说课评价标准参见《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教师说课评价参考标准》(附件二)。

2)决赛结果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向全院师生公布,予以表彰奖励。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普通高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普通高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普通高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9.01•【字号】浙教电传〔2014〕314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普通高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14号各高等院校:为提高青年教师执教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2012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0号)。

文件下发以来,各学校按照文件精神,制定实施办法,开展培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总体来看,各校工作不平衡,存在参加人数偏少;培训形式内容单一,针对性不强、教师积极性不高;学习时间难保证、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深入推进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校要充分认识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的重要性,每年要制定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计划,优化培养方法和内容,安排好指导教师,并落实到每个培养对象。

要保证青年教师培养时间,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安排独立承担教学任务。

要加强青年教师培训结果考核,确保培训实效。

二、建立高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自今年起,每年9月底前,各校要将上一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连同附件表格)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卢燕,联系电话:0571―88008990)。

省教育厅将对各校实施情况予以公布,并抽取部分学校进行实地核查。

各校有关实施情况将纳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学业绩提升计划的通知》(浙财教〔2013〕276号)中有关教学业绩考核,作为“教师情况”指标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分数权重。

附件:浙江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实施情况表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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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说课竞赛指导性意见
一、竞赛宗旨
为深入贯彻我省《“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进一步适应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需要,为青年教师钻研教学技能、提高教学业务水平搭建平台,促进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二、参赛程序与办法
1、校级选拔活动。

高校要成立“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校的竞赛选拔活动。

学校要在校、院(系)两级选拔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优秀奖。

活动以模拟课堂教学形式为主,也可根据课程具体要求采取其它有效形式。

考虑不同课程学科性质,可将课程分为“理工”类、“人文社科”类、“音体美”三类分开实施,学校自行确定名额分配。

2、省级表彰和观摩活动。

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由主办方按推荐名额确定获奖青年教师名单,并选请若干名获奖教师进行现场说课,组织高校现场观摩活动。

三、说课的基本流程
说课基本方式是,参赛教师针对某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向同行或考评人员系统地阐述自己对教学内容的处理、学情的分析以及教学策略的设计等。

说课活动要求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为15分钟)讲清“教什么”、“怎么教”,以及“为什么这样教”之类的教学问
题,从而展现教师的思维过程,显示教师对学科的把握能力,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的能力。

四、评价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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