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明确施工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施工安全作业证》的

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作业管理。

3 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施工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施工作业过程负责.

3.3安质环部对作业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管理。

4 定义

施工作业:指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新建、改扩建、检修、维修

等施工作业项目。

5 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5.1 公司相关部门应按照《安徽拓源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施工。

5.2 公司相关部门与施工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合同书中应有安全条款,或签定安全作业协议书。

5.3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和施工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5.4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公司相关部门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5.5 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作业风险分析并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5.6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情况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

5.6 .1公司有关部门、安质环部和生产技术处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隔离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隔离措施。公

司建设相关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5.6 .2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

5.6 .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公司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施工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5.7 公司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

5.7.1生产技术处应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5.7.2现场有施工作业时,相关单位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5.7.3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处理。

5.8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5.8.1施工机具和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设施、装置人员的操作与巡回检查。

5.8.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严禁用生产设施、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5.8.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等,应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使用消防栓供水。

5.8.4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规范,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

5.8.5施工废料应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9 在生产设施、装置等区域施工作业期间,公司相关部门应会同施工单位组织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性质严重的应停止作业直至辞退。

5.10施工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