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防御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建设工程防御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建设工程防御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建设工程防御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为提高我司防汛、防风、抢险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政府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建筑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应结合公司制订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使用。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组成

1、公司级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应急救援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应急救援副总指挥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指挥部成员由生产安全部、质量技术部、机电部、生产经营部、后勤部主管经理以及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项目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委任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急救员等现场有关人员和应急救援所必需的水、电、脚手架登高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专业人员为组员。

3、应急救援指挥组织机构。

(二)、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职责

1、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公司建设工程遇气象灾害时的防御

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2、建立公司级建设工程防御气象灾害的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发出

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各部门、各项目部做好防御工作。

3、督促生产安全部对公司属下各项目部防御气象灾害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职责

1、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事发地点,了解现场状况,初步判断事故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组织人员实施救援。

2、召集救援小组人员,明确救援目的、救援步骤,统一协调开展救援,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

3、按照救援预案中的人员分工,确认实施对外联络、人员疏散、伤员抢救、划定区域、保护现场等的人员及职责。

4、协调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

5、救援完成、事故现场处理完后,与现场相关人员确认恢复生产的条件及时恢复生产。

6、根据应急实施情况及效果,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四)、现场安全员职责

1、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现场状况,参与事故救援。

2、依据现场状况,判断仍存在的不安全状态,采取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及财产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判断拟采取的救援措施可能带来的其他不安全因素,根据专业知识及经验,选择最佳方案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自己的建

4、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工作。

(五)、其他应急小组成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职责:

1、听从指挥,明确各自职责。

2、统一步骤,有条不紊地按照分工实施救援。

3、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

三、应急救援准备

(一)、救援器材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必需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2、应急救援小组配备下列救援器材和物资:医疗器材:担架、塑料袋、小药箱。抢救工具:扳手、撬棍、钳子、铁锹、洋镐、大绝缘剪、绳索、千斤顶。

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 以下安全线路、灯具。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或皮卡),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二)、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机构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基本技能,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1、培训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务必使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发生气象灾害事故时能较熟练地覆行抢救职责。项目开工前进行一次培训,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①伤员急救常识和各种救援工具的使用等;

②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及气象灾害事故抢险常识;

③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④事故报警的程序和相应部门的联系方式;

⑤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⑥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三)、应急救援演练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方案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初期演练一次,并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进行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通过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发现并纠正应急救援预案的不足,确保一旦发生意外,实施合理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可能引发的伤害和财产损失。

应急救援机构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档案,其中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

构名单、救援救护基本技能、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目录

等。

(四)、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成员的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

四、灾情报告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响应

(一)、灾情报告:

1、气象灾害期间,生产安全部和各工地的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

制度,加强值班检查,保持信息畅通,发现违规作业的必须坚决制止。

2、工地一旦出现险情或发生灾情时,工地的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公司值班领导报告,并按规定向辖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生产安全部的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对工地的安全巡查,主要检查工地值班人员的到位情况和防御气象灾害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险情的,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报告。

4、当工地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时,应按有关要求逐级上报。

5、灾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等。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响应:

1、在气象灾害期间,生产安全部和各工程项目部的应急小

组,应按照各自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

2、工地一旦出现险情或接到灾情报告,应立即启动层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当灾情严重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申请援助。

五、预警预报与防御气象灾害安全防护保障措施

(一)、预警预报:

1、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高温等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时,公司生产安全部和各工程项目部必须密切留意,主动获取有关的气象信息,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在工地的宣传栏或醒目的位置进行公告,并通知到工地每一个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

2、公司各部门及各工程项目部应逐级建立防御气象灾害的预警预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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