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依法保护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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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6.11•【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的说明——2020年6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一、关于制定本法的必要性随着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交汇融合,各类数据迅猛增长、海量聚集,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人民生活都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数据安全已成为事关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加快法规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等明确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将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

按照党中央部署和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制定一部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十分必要:一是,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没有数据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因此,应当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通过立法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有效应对数据这一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与挑战,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二是,当前,各类数据的拥有主体多样,处理活动复杂,安全风险加大,必须通过立法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维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是,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通过立法规范数据活动,完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

四是,为适应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提升政府决策、管理、服务的科学性和效率,应当通过立法明确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开放利用规则,大力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和开发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数据安全法。

制定数据安全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

制定数据安全法是维护民众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

制定数据安全法是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这部法律是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也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安全与发展第三章数据安全制度第四章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第五章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四条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条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完善数据资源使用与管理,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完善数据资源使用与管理,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2021中国发展观察两会话题完善数据资源使用与管理,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本刊记者 杜悦英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大潮中,数字经济如一支劲旅,正乘风破浪。

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0》显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为35.8万亿元,占GDP的36.2%。

微观层面看,2020年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数字经济对教学、医疗、家庭生活物资需求的支撑和助力作用体现得淋漓尽致。

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数字经济发展态势强劲,国家层面新一轮的战略布局正在铺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发展数字经济。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未来应如何在该领域现有基础上深入推进,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在全国“两会”这一时间点,相关行业的代表委员及专家学者就此展开热烈讨论。

在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诸多建言中,如何有力、有效地实现对数据要素的使用与管理备受关注。

明确数据资源权属规范新发展阶段,数据资源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并列,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核心生产要素。

在此前提下,“明确数据资源在生产、收集、传输、交易、使用、分配等环节中的各类权属规范,是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必要条件,也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联通集团产品中心总经理张云勇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记者采访时表示。

张云勇介绍,他在调研中了解到,数据确权工作中,数据资源的确权体系缺乏完善的顶层设计,数据资源的权属管理缺乏健全的制度规范,数据资源的确权实践缺乏有效的执行系统。

这些问题背后凸显的是,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数据资源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应用范围广、涉及专业多,其确权体系所包含的内容更加丰富、复杂,传统生产要素的确权方法难以匹配数据资源确权体系的构建需求。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3.12.31•【文号】财资〔2023〕141号•【施行日期】2023.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资〔2023〕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更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政部2023年12月31日附件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正日益成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现就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改革创新、系统谋划,把握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建立数据资产管理制度,促进数据资产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构建共治共享的数据资产管理格局,为加快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确保安全与合规利用相结合。

统筹发展和安全,正确处理数据资产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的关系。

以保障数据安全为前提,对需要严格保护的数据,审慎推进数据资产化;对可开发利用的数据,支持合规推进数据资产化,进一步发挥数据资产价值。

——坚持权利分置与赋能增值相结合。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数据局,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2.31•【文号】国数政策〔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国数政策〔2023〕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党委网信办、科学技术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医保局、气象局、文物局、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2023年12月31日“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数字中国建设的内容

数字中国建设的内容

数字中国建设的内容
数字中国建设是指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动各行各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现代化建设。

其内容包括:
1. 数字经济建设: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2. 数字政务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实现数字政府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3. 数字社会建设:推动数字创新,促进数字技术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4. 数字文化建设: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数字文化传播,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5.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速宽带网络、云计算中心、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提高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水平。

6. 数据安全保障: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建设数字安全体系,保障数字化建设的安全可靠。

数字中国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推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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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我国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我国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摘要:分析中国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的挑战,提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路径,以期为数字政府建设的推进提供参考。

关键词:信息安全数字政府数据共享一、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的挑战(一)信息安全随着数字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对数字政府建设的推进构成了严重威胁。

如何保障政务信息的安全传输和存储,防止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是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的重要挑战。

1.技术安全不足。

一是系统漏洞。

由于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数字政府系统中可能存在尚未发现或修复的漏洞,黑客或恶意攻击者可能利用这些漏洞进行攻击,导致信息泄露或系统瘫痪。

二是数据保护。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政府需要处理大量的敏感数据,如公民个人信息、企业商业秘密等。

如何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同时,充分发挥数据的价值,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是人工智能安全。

人工智能技术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

如何确保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性和可控性,防止其被滥用,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2.法律法规滞后。

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等,但在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法律法规滞后的问题,这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对信息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约束。

3.人才培养不足。

信息安全问题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来应对。

然而,目前我国在信息安全领域的人才培养仍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高校教育体系尚未完全适应信息安全专业的发展需求;另一方面,企业和政府部门对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不够。

4.国际合作与竞争压力。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都在积极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争夺信息技术领域的制高点。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面临着来自国际竞争对手的压力。

同时,由于网络安全问题具有跨国性特点,我国需要加强与其他国家在信息安全领域的合作,共同应对网络安全挑战。

(二)数据共享数据共享是指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前提下,将数据的使用权、所有权或其他权益进行交换或转让的行为。

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21.12.23•【文号】民发〔2021〕104号•【施行日期】2021.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民发〔2021〕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民政部2021年12月23日“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化对支撑和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统筹推进“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及《“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回顾与形势(一)“十三五”时期民政信息化工作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建设决策部署,立足民政事业发展,坚持“一盘棋”布局、“一张网”建设、一体化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信息化工作取得新成绩。

——信息化统筹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机制,成立民政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优化完善顶层设计,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等文件,为全国民政信息化工作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互联网+民政服务”全面深化。

各级民政部门围绕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和高频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在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和试点示范,“互联网+民政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办”、“掌上办”成效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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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触目惊心,前不久披露的“剑桥 分析”数据泄露丑闻更是火上浇油,加剧了人们对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担忧。据悉, 全球已有近 90 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数据安全和公 民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大趋势。已经实施一年的《网络安全法》对数据 保护有明确规定,一年来相关的标准规范也相继推出。此次 GDPR 实施引发的热烈 讨论,将促使我们借鉴国外经验,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探索适合我国国情 的数据治理模式,切实保证数据的安全,助力数字中国建设。
因此,在今年美国 RSA 大会上,有关 GDPR 的话题成为一大热点。近段时间,国 内的相关讨论也非常热烈,有为欧盟此举高唱赞歌的,也有批评或者质疑其实施效果的。 GDPR 所带来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推进结果究竟如何,的确尚难预估,尽管该条例已 于两年前出台,但据法国凯捷数字化转型研究所的调研显示,仍有 85% 的欧美企业未 能在条例生效日期前完成合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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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EDITOR'S WORDS
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依法保护数据安全
5 月下旬,备受瞩目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正式实施。这一被 称为“史上最严苛”条例的生效,引发了世界范围的广泛关注,主要原因在于该条例 对于违规企业将处以巨额罚款,从而影响到业务和相关贸易活动的开展,这不仅同在 欧盟有大量业务的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关系直接,对于一些中国企业也同样如此。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日益成为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保障数据安全,不仅关乎 国家安全,社会经济的健康运行,也关乎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致 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的贺信中指出,要把握好大数据发展的重要机遇,促进大 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处理好数据安全、网络空间治理等方面的挑战。在 2017 年年底 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总书记强调,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完善数 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 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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