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中国农村改革中的重要环节,它的实施对于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征地拆迁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在征地拆迁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给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下面将从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探讨。
1. 补偿标准不合理在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补偿标准不合理的问题。
有些地方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了对于农民的补偿金额低于实际价值。
有些地方在制定补偿标准时,过于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农民的基本权益,导致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 补偿流程繁琐在征地拆迁的补偿流程中,往往存在着手续繁琐、时间长、程序复杂的问题。
农民需要通过多个环节来领取补偿款,其中涉及到的手续和材料很多,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办理,给农民带来了不便和困扰。
3. 补偿款发放不及时在农村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补偿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有些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后,拖延时间或者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农民发放补偿款,导致了农民的经济来源中断,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4. 农民安置问题在农村征地拆迁后,一些农民由于失去了耕地和家园,往往面临着安置问题。
有些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后,没有妥善地解决农民的安置问题,导致了一些农民无地可耕,无家可归,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将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建议1. 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针对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应当完善相关政策,明确补偿标准,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要注重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做到公平公正。
2. 简化补偿流程征地拆迁的补偿流程应当简化,减少农民的办事负担。
可以通过整合相关手续和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简化农民的补偿流程,降低农民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征地拆迁成为了必然的选择。
然而,征地拆迁中常常出现各种困局,如农民被迫流离失所、政府补偿不公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
一、问题分析征地拆迁问题的核心是如何协调好农民和政府的利益。
首先,农民需求土地来满足其生计需求,但政府却需要土地用于城市化和经济建设。
其次,征地拆迁涉及的利益关系非常庞大,包括政府、开发商、当地居民等众多利益相关方,如何分配合理的补偿是一个难题。
再次,目前征地拆迁的制度缺陷也导致了一些问题,如补偿标准不统一,流程复杂等。
二、应对策略针对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建立良好的意识形态政府应该正确认识征地拆迁的本质和目的,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教育农民了解国家经济建设和城市化的重要性,让农民理性对待征地拆迁。
2、提高补偿标准政府要制定公正、透明的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和其他受影响的群体得到公正补偿。
同时,政府还可以实施多种措施,如提供就业机会、安置住房等,来促进土地流转和农民的生计保障。
3、完善征地拆迁制度政府可以对征地拆迁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让其更加规范、公正、透明。
例如,可以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防止恶意拆迁,同时建立相关的诉讼体系,让农民有更多的维权途径。
4、加强社会管理社会管理是征地拆迁的重要环节,政府应该加强对社会管理的监督和管理,打击不良中介和黑中介,同时要加强对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管理。
5、注重舆论引导征地拆迁涉及到各方利益,容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政府应该注重舆论引导,加强口碑管理,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与理解。
三、结语征地拆迁是城市化和经济建设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要让农民和政府的利益协调好,就需要加强对充分协商和正确管理。
政府应该更加注重对农民的关怀和保护, 建立起新型征地拆迁制度,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社会不稳定。
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精选)

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精选)第一篇: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精选)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2011年,是我市征地拆迁工作体制大变革、机制大创新、政策大调整的一年,征地拆迁涉及面广,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补偿标准不一在征地拆迁实际操作中,某些项目在实施征收工作过程中为了加快项目的进度,指挥部、建设单位、乡、村等开绿灯,私自增加补偿或奖励标准,虽然给被拆迁户带来了少许的利益,却混乱了整个区域的标准,使得各个区域的征收标准不一,给其他项目的征拆工作带来阻碍。
2、补偿价格偏低随着城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发展,物价、房价均大幅度上涨,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现在的生活消费水平相差甚远。
在我所涉及的部分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处于湘潭市近郊,如涟水名苑项目就是在湘潭西大门繁华地段,多为门面和仓储,拆迁户的期望值比较高,而按照现在补偿政策标准,他们得到的补偿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今年房价、物价等涨幅较大,拆迁补偿标准没有跟随物价水平一起调整,拆迁户普遍认为补偿价格较低,抵触情绪,致使拆迁工作难以开展。
3、保障措施不够配套保障措施主要是就业、交通、生活、医疗、教育等措施。
在安置方面:按照政策规定,在征地拆迁中,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安置是拆迁的前置条件,但是目前我们所实施的项目,安置普遍滞后,都是先拆除再安置,有的项目甚至出现拆迁多年无法住进安置房的情况,如湘大扩改建项目。
在就业保障方面:被征地拆迁农民在征地后失去土地,由于文化、技能等方面处于弱势,找工作很难;在社会保障方面:我所目前的征收项目大多处于城乡交接处,经过以前的多次征收,一般情况都是人多地少,由于以前没有办理社保,一方面因征地数量少,人数多,提取的社保资金不足购买社保,要老百姓自己掏钱又不愿意,另一方面,如涟水项目新华组有农业组和非农组,非农组在90年代进行了征收,村民进行了农转非,此次征收农业组土地,办理村民社保时,非农组的想借机一起解决,故未达成协议。
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简版)

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几年来,在推进城市化、加速城市建设、改变城市面貌的工作进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征地拆迁问题。
在很多地方,征地拆迁已经成为基层党委、政府的经常性的主要工作,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工作。
由于征地拆迁直接牵扯到地方政府、开发商和被拆迁户的利益,因此日益成为当前各种矛盾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一、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当前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很多,但归结起来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表现在政府方面,主要是违法征地、未征先占、以租代征以及未按法律规定进行补偿、滥用权力,滋生腐败等问题。
表现在被拆迁户方面,主要是嫌补偿低,乱搭乱建乱装修乱栽树,以尽可能多地套取补偿款。
具体问题如下:1、由于受土地指标的限制,很多地方普遍存在未征先占、以租代征、强迫流转等问题。
据统计和估算,国家分配给一个中等县每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大约200亩,而各个县实际上占用的土地,包括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每年都在近万亩,这些被占用的土地大都是基本农田。
以此推算,全国每年新占用耕地约在2000万亩左右,5年就要减少近1亿亩耕地。
而所谓的土地开垦复耕、土地指标增减挂钩等,纯属文字游戏和掩耳盗铃,对控制耕地的被占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相反成为地方上滥占耕地的借口。
2、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不按法律规定办事,补偿太低。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以旧换新,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同区位新房价格进行补偿,拆迁户有选择补偿形式的权利。
但是,在一些地方,为了帮助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政府往往站在开发商一边,如果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就按旧房的评估价补偿,而评估价往往压得很低。
被拆迁户为了不至于损失太大,只好放弃选择货币补偿,不情愿地选择旧房换新房。
但是,被拆迁的旧房面积往往小于新建住房的面积,拆迁户还需支付巨额差价,加重了拆迁户的经济负担。
3、征地拆迁有谈判、讨价还价的性质,双方交易比较隐蔽,往往产生权力寻租,容易滋生腐败。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农村征地拆迁是农村发展中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补偿标准不合理导致农民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信息不透明造成农民难以了解自己的权益;部分农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当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加强信息公开,增加农民参与度,加强监督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征地拆迁过程公平公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关键词】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建议、补偿标准、信息不透明、农民权益、参与度、监督管理、发展方向、农村改革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村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为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进行城市化建设而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和拆迁的行为,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项工作。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征地拆迁频繁发生,给农民利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许多案例曝光出存在的一些弊端和不足。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着补偿标准不合理、信息不透明、部分农民权益受损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引发了农民的不满和抵触情绪,也容易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确保农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1.2 问题意义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意义是十分重要的。
农村征地拆迁是涉及到农民利益的重大事件,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计和生活质量。
如果征地拆迁补偿存在问题,就会直接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导致社会不稳定和民生问题。
征地拆迁涉及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乡发展的平衡,如果补偿标准不合理或者信息不透明,就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和不公平现象,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是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的体现,如果管理不当或者缺乏监督,就会导致腐败和失信问题,影响政府的形象和权威。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为了开发建设项目或城市更新等目的,对居民或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和拆迁的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困局,如何应对这些困局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对征地拆迁中的困局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应对策略。
一、征地拆迁中的困局1.公平补偿难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方式存在争议,很多居民认为政府的补偿标准不够公平,导致拆迁过程中出现抵制和抗议现象。
2.社会稳定问题:一些拆迁过程中,因为征地拆迁导致了失业问题、居住问题等,使得社会秩序变得不稳定,出现了社会不满情绪和社会冲突。
3.法律纠纷困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因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不明确,导致了一些法律纠纷的出现,给整个拆迁过程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4.生活困境问题:在拆迁过程中,一些居民由于失去土地和房屋等基本生活条件,使得他们陷入了生活困境,导致了社会问题的出现。
二、征地拆迁应对策略2.社会稳定保障:政府在进行征地拆迁时,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保障拆迁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尽可能减少因拆迁而导致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3.明确法律法规:政府要加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明确征地拆迁的程序和标准,防止出现法律纠纷,保证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
4.生活保障政策:政府要出台相应的生活保障政策,帮助拆迁居民解决生活困境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问题的出现。
1.加强政府管理: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征地拆迁的程序和补偿标准,保证征地拆迁的公平合理进行。
3.加强宣传教育: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减少因征地拆迁而导致的法律纠纷。
结语:征地拆迁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种必然现象,如何应对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是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府要加强征地拆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减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困局和问题的出现。
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的关注和监督,共同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村征地补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征地补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几年,违法征地,截留、挤占、挪用和克扣农民补偿资金,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纠正和解决土地征用补偿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监督管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问题1、农村土地征用和补偿程序不规范。
用地单位未批先征,在未取得人民政府颁发用地批准文书之前,直接与农村基层组织自行确定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办法等事项。
农村集体组织擅自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补偿、失地农民的安置方案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而是多由用地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直接负责实施。
依法应当公告的征地事项没有向基层群众,特别是失地农民公开,广泛征求意见。
少数村级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收支帐目和对农户的补偿分配不公开,暗箱操作,常常引发农民的不满和上访。
2、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费用分配不公。
由于现行土地法规对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具体,上下限差距很大,在实际执行中很多用地单位往往取下限标准,补偿费用与土地和劳力安置的实际状况不符,标准明显偏低。
少数农村基层组织与用地单位相互串通,隐瞒真相,高标准补偿到村,低标准补偿到户。
土地补偿费用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没有明确的分配方案,不公开征求集体组织成员的意见,特别是土地经营权流转、婚丧嫁娶等情况未认真加以考虑,造成了分配上的不合理。
3、土地补偿资金管理不严,截留、挪用、克扣等现象较为突出。
土地补偿资金应用于对失地农民的补偿,专款专用,但有的基层组织却扩大了支出范围,用来支付业务招待费、补发干部工资、修建办公房,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营利;少数地方白条支出,甚至无帐可查。
征地补偿的各项费用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3个月内全额支付,但由于拨付环节过多,失地农民不能及时足额得到补偿费用,层层截留、挪用、克扣等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单选题。
A.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合理性。
B. 被征收农民的长远生计保障。
C. 土地征收程序的合法性。
D. 土地征收后的土地利用规划。
解析:在土地征收中,往往比较重视补偿标准、征收程序等方面,但被征收农民在失去土地后的长远生计保障容易被忽视。
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一旦失去土地,如果没有妥善的长远生计保障措施,农民可能面临生活困难等诸多问题。
所以答案是B。
2. 土地征收程序不合法可能导致的后果不包括()。
A. 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B. 损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C. 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
D. 导致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解析:土地征收程序不合法,必然会损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而且由于程序不合法可能使得土地征收缺乏合理规划等,导致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而程序不合法会阻碍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而不是使其顺利进行。
所以答案是A。
二、多选题。
1. 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有()。
A. 征收补偿标准偏低。
B. 征收范围界定不明确。
C. 农民参与度低。
D. 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
解析:在土地征收中,征收补偿标准往往不能反映土地的真实价值,存在偏低的情况;征收范围有时比较模糊,缺乏明确界定;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缺乏足够的参与权,参与度低;土地征收后增值收益分配上,农民往往得不到合理的份额,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所以答案为ABCD。
2. 为解决土地征收中农民长远生计保障问题,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 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B.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C. 给予一次性高额补偿。
D. 预留部分土地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
解析: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能让农民有新的谋生技能和就业岗位;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从养老、医疗等多方面保障农民生活;预留部分土地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让农民可以从集体收益中获得长期的收入来源。
而给予一次性高额补偿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长远生计问题,农民可能会因不善理财等原因很快花光补偿款。
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当前,我国城镇建设飞速发展,同时征地拆迁工作也进行得如火如荼。
城市化建设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是部分居民不愿意配合拆迁工作,尤其是中老年人。
在征地拆迁中存在着两种最为严重的问题:即“钉子户的不配合”和“村民们闹大事情企图牟利”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上述的两种问题展开阐述。
1.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城市化建设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是部分居民不愿意配合拆迁工作,尤其是中老年人。
其中主要原因是他们大都丧失了劳务能力,并且拆迁后的置换房屋普遍楼层偏高,置换房面积变小。
另外,一部分地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影响推进拆迁工作。
除此之外,最为严重的问题便是钉子户阻碍工作进程和农户“闹事”企图牟利。
2.农村征地拆迁中问题的实质2.1“钉子户”问题的实质针对钉子户是如何产生的这个问题,有两种解释,其中一种从抗争角度出发,另一种从博弈的角度出发。
从抗争的视角来看,钉子户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拆迁的补偿不够。
由于没有正确的维护利益的途径,并且个体相较于政府处在弱势方,只能选择采取极端的方式来进行“抗议”。
从博弈的角度来看,大多数钉子户的目的是牟利,想通过非正常的方式来取得远超正常金额的补偿。
由此看来,“钉子户”实际上是非常精明的,企图通过拆迁的机会,与政府进行博弈来谋取最大利益,他们为了达成目的不仅会采取“种房”这种策略,也可能通过“把事情闹大”的方式来获得更多利益,这都是村民们通过理性分析后做出的抉择,而善于“闹大”的农户大多数都是钉子户。
2.2“闹大”现象的实质“闹大”现象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农民选择主动将事情闹大,由于地方政府对于居民提出的诉求不能及时的回应,因此居民只好采用闹大这种方式来获得外界关注;第二种是演变性的闹大,对于民众诉求,政府不管不顾,任舆论发酵、不予重视,最终使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一次次摩擦中爆发。
心得体会: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
心得体会: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民本搬迁展和谐,优化环境促发展。
征地拆迁工作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是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当大量的土地被征收、大量的房屋被拆迁时,被征地拆迁群众就很难形成共同的发展意愿,从而导致了他们与征地拆迁机关的矛盾冲突,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就如何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医,失地不失教。
我们作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一)部分领导不够重视,部分干部信心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对征地拆迁工作不够重视。
个别工作组组领导没有以上率下,身先士卒,没有深入一线和广大一线干部职工一起并肩作战,对征地拆迁工作不管、不顾、不问,没有认真研究政策,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大多数项目受一两个节点难点问题的影响,工作无法推进。
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信心不足。
由于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繁重,个别工作队员工作主动性不强,表现出了畏难情绪,不熟悉征地拆迁政策,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解释、解决能力不强。
(二)补偿方式单一,补偿标准偏低一是政策本身制定不周全,征地拆迁的难度加大。
补偿方式单一,被征地群众的长远生计难以保障。
当前,征地补偿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即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自谋职业。
但实际上,货币安置虽能解决被征地群众暂时的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却难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
加上他们自身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就会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着落,终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补偿标准偏低,被征地拆迁人的利益难以保障。
首先,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过低。
目前,征地工作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征地越来越难。
一方面,农民对现行的综合价补偿标准不满意,另一方面,地段较好的土地,农民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赔偿要求,使本来就已经激化的征地价格矛盾越来越成为制约征地工作的瓶颈,使征地协议难以顺利达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开放教育、成人教育专科毕业作业
题目: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探析
学号:1043001453036
姓名:彭华
分校:株洲县电大
教学点:株洲县电大
指导教师:杨老师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制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作业写作过程记录表
(此页由学生填写)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作业评审表
内容摘要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收、征用,尤其是近年来,紧靠中心城市的周边地区以及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征地速度逐年递增,征地形成的矛盾纠纷也大幅度上升,有些地方甚至还引发了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征地拆迁纠纷已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征地拆迁工作,如何解决和处理好征地拆迁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是一件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的大事,是落实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好的问题。
本文选取这一主题作为研究对象,分析我国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
关键词:征地拆迁;问题;对策
目录
一、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6)
(一)征地补偿标准过低 (6)
(二)安置慢,农民利益得不到根本保证 (6)
(三)补偿方式单一,难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6)
(四)失地农民就业艰难,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7)
二、推进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对策 (7)
(一)以人为本,树立和谐的征地拆迁理念 (7)
(二)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利益 (7)
(三)创新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 (7)
(四)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有效解决失地农民安居问题 (8)
参考文献: (8)
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城市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追求。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建设用地需求的不断增加,在农村部分地区征地拆迁,是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需要。
然而,征地拆迁事关当事农民的切身利益、根本利益、最大利益,因而必须谨慎操作。
可是,近十多年来,由于不少地方没有妥善处理好其中的利益关系,甚至极大地侵犯农民的利益,致使大量矛盾产生。
一、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征地补偿标准过低
征地补偿标准低是被征地农民反映最多、最强烈的一个问题。
目前,被征地农民的土地和安置补偿费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来执行的。
《土地管理法》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后来虽然经过几次修改,但关于土地补偿的标准基本没变。
近几年工业发展迅速,但农产品的价格涨势较慢,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已显过低,而我们通常执行的又是较低的标准。
城市化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长期考虑来说是很危险的。
因为大量失地农民进人城市后如果呈贫困化趋势,就会危及社会的稳定。
南美国家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贫困化的惨痛教训值得我们吸取。
毋庸置疑,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使农民在征地拆迁后保持原来的生活水准应作为征地拆迁补偿的底线。
(二)安置慢,农民利益得不到根本保证
因在办理农民回建、产业用地安置等过程中,定点的位置涉及农保地,在办理用地指标的手续上较为复杂,造成了报批所需时间较长;建设业主与相关部门及拆迁户沟通、协调、协商不一致,影响回建安置房建设等问题。
(三)补偿方式单一,难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当前,征地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即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自谋职业。
这种方法操作简单,只要按法定标准计算安置费用,造册发放到人就可以了。
但实际上,货币安置虽能解决被征地农民的暂时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征地工作顺利进行,却难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
农民一旦失去土地,缺少谋生手段,加上农民自身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就会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着落,终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失地农民就业艰难,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随着经济建设不断征用土地,一部分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个别村组农民已无地可耕,而目前农民多数属于低文化、没资金、没技能的弱势群体,特别是一些中年农民,适应不了现代企业的管理和技术的要求,尽管有的人可以到企业中做一些非技术性的重体力劳动,但随着年高体弱,会逐渐丧失劳动能力而论为无业人员。
虽然说,引进企业后,能带动周边第三产业的发展,将为失地农民提供很好的就业机会,但并非所有失地农民都能够参与到这一产业中去,还有相当部分的农民因缺资金或不懂经营等因素制约而长期失业。
因此,征地后农民的失业问题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二、推进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对策
(一)以人为本,树立和谐的征地拆迁理念
有关责任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及工作组坚持在每个项目启动前,都要深入征地拆迁一线,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积极查找工作薄弱点和突破口。
如针对村民关注的回建安置等热点问题,工作组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及时化解矛盾。
在工作方式上,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强制推动,转向主要依靠市场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来引导征地拆迁。
既要及时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临时过渡住房、子女上学等眼前困难,又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出路和社会保障等长远利益问题。
要增强征地拆迁政策措施配套和部门协调配合的运作意识,做到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全市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一体化运作机制,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统一协调、统一运作。
同时,做好村干部、党员、老干部等有号召力的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注意文明执法,文明动迁,取得群众的最大支持和理解,促进征地拆迁和谐稳定。
(二)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利益
制定法律法规,确保农房拆迁有法可依。
农房拆迁相关法律缺失,地方与地方政策的差异性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
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议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加强对涉及农房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为促使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规范农房拆迁行为,提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坚持市场导向,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在征地拆迁中,政府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在充分搞好市场调查的情况下,出台相关政策,适当调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公正合理优惠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千方百计落实好党中央强调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要求,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利益,保证他们生活水平都有所提高。
(三)创新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
目前普遍实行的以货币方式进行安置,容易产生“分光吃光”的状况,对于农民生活的长期保障和农村稳定是十分不利的。
现在虽然实行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这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更谈不上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问
题,最根本的要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征地过程上,为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只有让农民通过自我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考虑。
第一是实行国有土地留地安置的方式,引导被征地农民入股创办经济实体。
采用按批准面积的10%左右土地作为安置人员的“村留地”,用以发展二、三产业,在“村留地”上办经济实体,一方面解决了部分农民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从根本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第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
第三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努力为老、弱、病、残农民提供生活保障。
目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都在征地补偿费中留成了一定比例的补偿款,应当用于农民的安置保障方面,同时投入发展再生产,壮大集体经济。
第四是学习外地在征地改革试点中有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及农民社会保障方面有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如“征地补偿综合价”、“土地换保障”,及把失地农民的安置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等。
(四)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有效解决失地农民安居问题
要严格督促各相关建设业主,制订切实可行的回建安置工作方案和时间表,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回建安置工作得到妥善解决。
同时,实现从“拆迁”到“迁拆”的转变,不安排好百姓的生活和居住,就不强制拆除房屋。
一要先行规划。
建议尽快制订全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有关意见。
安置房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征地拆迁计划和安置房需求量,制订安置房建设年度计划和建设方案。
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安置房建设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确保及时供应落实到位。
二要着力建设。
要建立项目管理领导责任制度,制订安置房建设进度计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按照“谁使用安置房、谁承担建设成本”原则进行筹措建设资金,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拨付。
三要加强管理。
要把建设好的安置房纳入统一管理,项目业主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安置房作为商品房销售。
对安置后剩余的安置房应优先调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或适当调整转为廉租房,确保把这项惠民、利民的安居工程建设好、落实好。
参考文献:
[1]潘诚,张鸿雁,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再思考[J]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5,(01)
[2] 朱林兴,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制度保障农民权益[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01) .
[3] 孔祥利,王君萍,李志建,农民失地的路径、成因与对策[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06) .
[4]杨春禧,论征地程序改革与和谐社会构建[J]社会科学研究, 20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