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集团五矿2014.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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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目录一、内容描述 (2)1.1 编制目的 (3)1.2 报告范围 (3)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风险概述 (4)2.1 煤与瓦斯突出的定义与特点 (5)2.2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严重性 (6)三、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风险辨识 (8)3.1 采掘工作面风险辨识 (9)3.2 通风系统风险辨识 (10)3.3 监测监控系统风险辨识 (11)3.4 人员行为风险辨识 (12)四、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风险评估 (13)4.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5)4.2 事故的严重程度 (15)4.3 事故的暴露因子 (17)4.4 事故的后果严重性 (18)五、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风险控制措施 (19)5.1 采掘工作面的风险控制措施 (20)5.2 通风系统的风险控制措施 (21)5.3 监测监控系统的风险控制措施 (22)5.4 人员行为的 (23)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25)6.1 应急组织与职责 (28)6.2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29)6.3 应急演练与评估 (29)七、结论与建议 (31)一、内容描述本评估报告旨在对某一特定区域或矿井进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报告首先概述了该区域或矿井的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煤层赋存条件、开采历史、通风系统、瓦斯抽放设施等。

报告详细分析了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构造、煤层厚度和倾角变化、瓦斯含量和涌出量、煤尘爆炸性等因素。

在辨识评估过程中,报告采用了多种方法和技术,包括现场实地调查、工程分析、数值模拟和风险评估模型等。

通过综合分析这些方法和数据,报告确定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关键风险点,并评估了这些风险点的发生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报告还提出了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建议,旨在降低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概率,减轻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这些建议包括加强瓦斯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优化通风系统和抽采布局、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等。

阳煤集团五矿五林井“6.10”电钻掏药伤人事故

阳煤集团五矿五林井“6.10”电钻掏药伤人事故

阳煤集团五矿五林井“6.10”电钻掏药伤人事故五矿五林井“6.10”电钻掏药伤人事故2021年6月10日晚六点,五林井掘进队在8306工作面联络巷煤头掘进。

到达工作地点,工长王某先对工作面情况进行了检查,因煤头溜机尾到掌头不足一节溜槽的距离,为方便接槽,便安排队掌头先进性拉槽,当时,槽眼共打了4个。

在打眼期间,当班放炮员李某在外面已开始制作引药,共做7个引药,同时放炮“三联单”本人也已经填好。

因放炮三联单不能随意更改,为免受处罚,于是放炮员李某便将多余的三块引药中的雷管取出,摘掉脚线,销毁炸药。

18时10分左右,工作面放完拉槽炮,当出矸接溜后,接着便准备开帮压顶,工人李某、张某二人负责煤头打眼,当时二人在煤头共打了14个炮眼,炮眼打好后,放炮员李某为了达到帐物相吻的目的,便私自将第一次拉槽炮多余的三个摘掉脚线的雷管分别装在三个引药中,欲将雷管在放炮时销毁。

装药过程中,工人张某、李某二人装到6号炮眼时,放炮员李某将装有销管的引药交予张某,并告知内有“销管”,张某将引药装入炮眼后,李某便接着用炮棍捅药,当捅进约30cm时,药捅不进去,张某便揪着雷管脚线将引药雷管拽出,交予放炮员李某,二人便停止对6号炮眼装药,转向7号炮眼。

当将7号炮眼装好药后,大约19时45分左右,张某、李某二人返回处理6号炮眼,张、李二人经过商议,决定采用电钻掏药处理炮眼。

于是张某先将钻杆插入炮眼内,李某抱钻扩眼,钻约半分钟,钻杆卡了一下,因6号炮眼位于巷道顶部且角度上仰,加之李某身体矮小,后张某便接替李某,继续开钻掏药,大约钻了20秒左右,这时第6号炮眼突然爆炸,爆炸后崩出的碎石不同程度地打在张某、李某及放炮员李某的身上,致使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张某双眼重伤。

事故原因:1、炮眼内遗存销管,现场人员违章用煤电钻向外掏药,导致发生爆炸,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未按《煤矿安全规程》、集团公司“操作规程”规定,采取正确的措施处理炮眼内的遗留炸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14年4月18日贵州省盘县湾田煤业发生一起煤矿顶板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

记者从盘县有关部门了解到,发生事故的湾田煤矿是一家地方民营煤矿,年产能45万吨。

事故发生时,当班井下作业人员13人,7人死亡。

2014年5月25日,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县玉舍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目前已致5人遇难、4人失踪。

记者从六盘水市有关部门了解到,5月25日15时51分,贵州省水城县玉舍镇六枝工矿集团玉舍煤业11182机巷底板抽放巷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班入井240人,安全升井231人,其中事故作业地点当班入井11人,安全升井2人,9人下落不明。

2014年6月11日零时15分,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新华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导致10人遇难。

事故发生后,王江平副省长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和善后处臵,安排部署重点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从严从快开展事故调查和先行问责。

6月11日晚,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新华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目前,已对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高世俊、总工程师皮礼明和新华煤矿矿长刘勇军、分管安全副矿长朱勇、当班跟班副矿长朱黔斌等5名责任人给予免职处理。

六枝工矿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及六枝特区辖内所有煤矿一律停产停建整顿。

2012年11月24日,贵州六盘水响水煤矿发生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3人不幸遇难,抢险救援结束,4名责任人已被问责。

根据此次煤矿事故救援指挥部通报,此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响水煤矿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存在综合防突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经研究决定,责令贵州盘江控股投资(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引咎辞职,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鲁红专、总经理伍超、总工程师赵庆平撤职,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作处理。

2014年1月18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煤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705万元。

2014年全国煤矿事故汇总表

2014年全国煤矿事故汇总表

5月8日
瓦斯爆炸
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宁利乡石笋沟煤矿探矿井8日发生一起煤矿事故,造成3死1伤,初 步估计因局扇失爆,导致瓦斯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矿主未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目前公 安、安监等部门正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月9日14时许
5月9日14时许,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铁东煤矿新铁矿区发生井下事故,当时该作业区共有80多 名工人在井下作业。截至9日21时,该事故已确认2人死亡、4人受伤,其余人员全部升井。4名伤 者已送至七台河矿务局总医院治疗。
2014年全国煤矿事故汇总表
时间 事故单位 事故类型
国投哈密能 源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大 南湖七号煤 矿
事故经过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所属的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200万吨 /年)在未取得项目核准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仅取得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的情 况下,于2011年6月21日违法开工建设,并于2014年1月2日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 重伤、3人轻伤。该矿存在非法组织施工、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停产指令、通风系统不完善、安 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1月3日凌晨1点多钟,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红票湾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事故造成3 名井下工人当场死亡。
4月20日10时许
云南曲靖市 4月21日0时30分左 富源县后所 右 镇红土田煤 矿 云南省宁蒗 彝族自治县 宁利乡石笋 沟煤矿 黑龙江七河 台市龙煤集 团七台河分 公司铁东煤 矿新铁矿区

云南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发时当班井下56人,安全升井42人, 瓦斯爆炸事故 14人被困井下。经搜救,最后一名被困人员已经找到,14名被困人员全部遇难。初步了解,红土 田煤矿为私营煤矿,六证齐全。目前,云南曲靖全市所有煤矿进行停产整改。

每周一案例: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1-10

每周一案例: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1-10

每周一案例: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教育学习片(之一——之十)学习案例:1、矸石山跑车伤人事故;时间:2012年10月27号8点班,某公司运输队在矸石山发生一起滑沟跑车伤人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赶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意识差。

事故间接原因:1、矸石山运输挡车设施不完善,2、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3、日常对挡车器试验性检查不到位。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该公司防护设施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矿车运输时员工对危险源认识不到位,自保互保意识差,对矿车挂钩的盲目操作以及对防护设施没有执行定检制度。

学习案例:2、水泥背板伤人事故;时间:职工违章作业,导致水泥背板垮塌伤人。

原因:1、职工抢进度,违章作业。

2、职工安全意识淡薄。

3、物料码放未按要求码放整齐。

学习案例:3、更换支架立柱伤人事故;时间:职工更换支架前柱未发现后柱漏液,导致后柱失效伤人。

原因:1、职工抢进度,违章作业。

2、职工安全意识淡薄。

3、职工作业期间及休息前,未对周围环境安全进行检查。

学习案例:4、剁斧伤人事故;时间:职工安全意识差,抢进度造成剁斧手柄折断伤人。

1、职工抢进度,违章作业。

2、职工安全意识淡薄。

学习案例:5、长治市襄(xiang)垣(yuan)县善福煤矿“4.13”重大透水事故;时间:2012年4月13日凌晨一点发生透水事故,11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

学习案例:6、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7.26”较大瓦斯事故;时间:2012年7月26日15时25分,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燃事故,造成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92万元。

直接原因:矿井停电,地面主扇停风导致硐底复采区对拉工作面瓦斯积聚,工人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燃,造成人员伤亡。

间接原因:1、煤矿企业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等监管指令,建设项目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擅自在规划区外布置采掘工作面,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阳煤集团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阳煤集团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阳煤集团《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二O一五年目录第一章顶板事故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第八节宏厦一建“1.10”顶板事故.................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第二章瓦斯事故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第四节宏厦一建“5.5”瓦斯窒息事故...............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第八节赵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第三章机电事故 (25)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第三节新景矿“12.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第五节发供电分公司“9.5”触电、高坠事故.........第四章运输事故 .................................第一节三矿“7.19”运输事故......................第二节新景矿“10.23”运输事故 (30)第三节三矿“11.11”运输事故.....................第四节三矿“3.30”运输事故......................第五节新元公司“6.25”运输事故..................第六节石港公司“8.26”运输事故..................第七节二矿“9.4”运输事故 .......................第八节宏厦一建“9.25”运输事故..................第九节三矿“1·14”运输事故 ....................第十节一矿“10.2”运输事故......................第十一节一矿“5.29”运输事故......................第五章水害和火灾事故 ...........................第一节伟峰煤业“7.31”透水事故 (39)第二节开元公司“11.21”瓦斯燃烧事故 (40)第三节长沟公司“7.24”火灾事故.................. 第六章选煤厂事故 .. (42)第一节二矿“1.30”事故 (42)第二节二矿“10.17”事故 (43)第三节二矿“3.12”事故 (43)第七章其它事故 (44)第一节二矿“10.31”安装事故 (44)第二节二矿“1.20”拆架崩伤事故..................第三节五林井“5.26”重伤事故....................第四节开元公司7·30事故 ........................第五节新景矿“7.16”起吊事故 .....................第六节二矿“3.29”事故 (50)第一章顶板事故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一、事故经过2008年2月19日早六点班,新元公司综采一队出勤53人。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9.10•【文号】安委办[2010]18号•【施行日期】2010.09.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0〕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2009年9月8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10年1月5日,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2010年6月2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对以上三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按规定向有关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事故结案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将3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一、2009年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经查,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共造成76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86.4万元。

(一)事故煤矿基本情况。

该矿始建于1993年4月。

1996年1月,经原河南省煤炭工业厅批准,新成立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属新华区全民所有制企业。

2001年12月,经平顶山市煤炭工业局批复,该矿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

2003年,新华区四矿通过整体转让方式改制为私营企业(证照未变更,仍为地方国有煤矿),事故发生时矿长李新军,实际控制人张培举。

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矿为立井开拓,共有三个立井,分别为主井、副井、风井。

阳煤集团五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阳煤集团五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阳煤集团五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阳煤集团五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矿企业属于高危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地同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作斗争,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能及时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难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恢复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阳煤集团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了阳煤集团五矿大安全事故[换行]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矿井下发生的一次死亡9人(含9人)以下或经济损失较大以及其它性质严重、产生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发生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大安全事故的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启动《阳煤集团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预案》安全事故包括:1、井下瓦斯、煤尘燃烧、爆炸事故;2、井下顶板塌落事故;3、井下火灾[换行]事故;4、井下透水事故;5、其它安全事故。

二、阳煤集团五矿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为了加强对井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林彦清副组长:张永健耿科成丁太忠李文彦王卫平王冬平赵建贵祁致祥马德胜王富明成员:生产技术部、安监处、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武装保卫部、政治工作部、纪委监察审计部、工会、综合服务部、机运区、选煤厂、物流中心、五林井、多营总公司负责人,全矿井下所有生产队组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由矿生产技术部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矿安监处副处长和矿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

(二)安全[换行]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1、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职责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矿党政正职亲自领导,矿生产技术部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矿属所有单位都积极配合,随时听从指挥调动,参加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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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集团五矿2014.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14年5月13日,阳煤集团山西宏厦一建矿建工程第七项目部,在阳煤集团五矿赵家分区施工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5月12日4点班当班出勤11人,任务喷浆、放开帮炮、维护、出矸,4点班项目部碰头会安排主要工作是放小炮将巷道剩余岩层崩整齐,0点30分响炮后最大瓦斯浓度0.32%,0点班开始巷道支护、出矸,准备施工抽放钻孔。

5月13日8点班当班出勤10人。

班前会上983队队长赵树明、班长李天云安排当班出矸、喷浆。

八点整全班8人到达工作地点,班长对工作面检查无问题后,安排赵志明开耙岩机,贾永福打信号,李连生开绞车,其余5人推车、出矸。

14时左右班长李天云调空车返回工作面的途中听见工作面有连续响声,同时碰见赵志红从工作面跑出来,李天云问里面怎么回事,赵志红说里面煤尘很大,李天云感觉到很有可能是瓦斯突出,立即与赵志红跑出外面,向工地调度汇报,刚汇报完,赵志明也跑出来,趴在风门外面,后面陆续又出来5个人,经清点有4人在突出危险区。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原因分析:
(1)与措施巷邻近的矸石装车线72m范围内顶、底板压力较大,底鼓严重,顶板变形,说明措施巷周围地应力较大;
(2)措施巷揭煤地点附近15号煤层处在向斜的轴部,在现场勘查时发现措施巷工作面前方存在一条落差约为1.8m的正断层,该断层走向与措施巷的掘进方向夹角约10°,说明措施巷突出工作面附近地质条件复杂;
(3)据调查事故前该措施巷在5月12日7点40分和5月13日0点30分均有放炮作业,事故前放炮震动对煤岩体的应力重新分布存在一定影响。

(4)在措施巷工作面距15号煤层法距7.0m处,采取了区域性防突措施,共施工49个预抽煤层瓦斯钻孔。

沿措施巷掘进方向布臵钻孔不均匀,预抽工作面上部瓦斯的两排钻孔(1#-14#)终孔在巷道中线左侧;工作面中部14#、20#、26#预抽钻孔终孔虽接近断层,但未能进入断层下盘煤层夹石以上的煤体,不能有效抽放瓦斯;工作面掘进方向右侧的预抽钻孔有21#、27#、28#、32#、33#、34#、35#,这些钻孔终孔位于变平后工作面底板下部,抽放范围主要是巷道底部,无法覆盖突出危险区域;施工的49个预抽钻孔中有14个钻孔深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其中8个钻孔未见煤。

综上所述,该区域防突措施不能满足上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防突工作需要,没有完全消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

(5)局部防突措施的设计孔主要控制了掘进方向下方的煤体,无法覆盖掘进方向上方突出危险区域,没有完全消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

(6)5月13日早班进行出矸作业,因缺空矿车至13时30分停止了出矸作业。

出矸过程中安装在掌面的导向轮的荷载冲击对煤岩体的应力重新分布也存在一定影响。

2、结论:
措施巷施工时揭露的15#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巷道迎头接近一正断层,采取的防突措施钻孔未能进入断层下盘煤层夹石以上的煤体,没有消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煤岩体受到耙岩机导向轮扰动的影响,应力重新分布,工作面迎头煤岩体应力失衡后引起煤与瓦斯突出,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措施巷探测、地质预报工作不细致,未能及时发现工作面前方构造;
2、区域防突措施钻孔控制区域不合理,未覆盖到断层下盘煤层夹石以上的煤体;
3、钻孔施工与设计有偏差,钻孔验收不认真;
4、防突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技术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复杂地质条件下的防突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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