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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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一、村集体财务活动必须实行财务收支预决算,预算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向村民公开。

二、严格村集体收入管理,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市经管局统一印制的会计委托代理专用收款票据,严禁使用其他收据入账。

三、完善矿拨款通报制度,因采煤涉及村的搬迁经费、征地款、包产款、附着物补偿款等,由代理中心代村级向矿方出具收款收据。

四、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收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五、建立村级备用金制度,备用金数额按村规模核定限额,杜绝挪借公款、白条抵库。

六、严格代管资金支取管理,村级支取代管资金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到镇“代理中心”支取资金。

七、严格控制和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村干部补贴、差旅费、电话费、租车费等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超过标准部分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八、村级开支必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对手续不完备或不合理开支,审批人拒绝审批。

九、财务支出凭证必须使用经税务、财政等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严禁使用“白条”记账。

十、严禁跨期报账,当月发生的收支业务经审批后,即应向会计报账,最迟不得超过本月。

十一、村会计有权拒绝不真实、不合法、内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并及时报告村领导或镇经管站,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村级一般设立由5-7名成员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不履行职责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十三、村干部和会计人员在正确行使权力的同时,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民主理财小组行使好监督检查权力。

十四、村级必须坚持民主理财制度,每月28日为民主理财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村两委应当及时改正。

十五、村级必须坚持财务公开制度,每月8日为全镇统一的财务公开日,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村两委应及时答复,妥善处理。

十六、镇委托代理中心建立财务公开档案,将财务公开榜拍照留存,妥善保管村民建议和改正措施等资料,接受查询。

十七、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按每一万人配备一名代理会计,实行持证上岗。

财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

财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

财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一、前言随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提出以下意见。

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各村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管责任等。

2、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各村应当设立会计岗位,选用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各村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防止资金流失和浪费。

三、加强村级财务监督1、建立监督机制。

各村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和检查。

2、加强信息公开。

各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财务信息,接受村民的监督和查询。

3、严肃问责追责。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提升村级财务人员素质1、加强培训。

定期组织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提高意识。

增强村级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让他们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五、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落实责任制。

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县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督导。

同时要积极落实好各级政策,做好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等方面的工作。

特别是针对一些地方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是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村应当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确定预算方案并报上级政府审批备案严格执行预算方案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及时公开预算执行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同时要积极落实好各级政策做好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等方面的工作特别是针对一些地方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村镇财务规范化管控工作意见_0

村镇财务规范化管控工作意见_0

村镇财务规范化管控工作意见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各行政村、有关单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推动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根据《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等文件精神,对街道村集体财务管理提出四条意见,具体如下:实行预算,编制村级财务收支计划1、与村干部履职承诺工作相衔接,各村要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对照每年的承诺事项,合理编制年度财务计划。

年度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收益分配等;2、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各村将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送会计服务中心备案(附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3、本年度结束后,村委会应当在次年二月底前将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向村民代表报告;4、各村本年度的财务收支由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监督执行。

严格使用,确保村级资金有效运行(一)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统一规范使用村集体会计科目(见附件一);(二)加强对村级资金的管理1、建立村级备用金。

各村村级备用金核定为5000元,村级备用金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和购置零星用品等支出;2、各村不得隐瞒收入,坐支现金。

各村应及时将村集体收入的各项资金缴入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的集中户;3、严禁白条抵库,对现金库存(备用金以上的现金)较大的村进行现金盘点,对历史遗留的抵库白条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做以下三种处理:①该个人赔款的则由个人赔款;②该核销的则核销;③该挂账的则挂账;4、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在各村使用向上争取的专项资金的过程中,街道会计服务中心对其进行监督管理;5、进一步加强对土地补偿费的管理。

(1)各村按照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依法提留各项村集体土地补偿费(提留比例不高于土地补偿费的30%)。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苏办发[2005]33号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苏办发[2005]33号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苏办发[2005]33号2005年11月14日)为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有效控制新增不良债务,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村级民主管理与监督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就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中重视和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健全财务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和村账乡镇代理制度,积极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地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非生产性开支较大;有的村财务公开不规范,民主理财制度不健全;有的地方农村财会队伍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村干群关系,如不引起重视将影响到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巩固。

各地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出发,切实提高对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推动村级集体财务管理与监督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保障村级财务正常运行。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情况,认真制定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监管制度、集体资产台账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等。

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村级财务是农民关注的热点,是影响干群关系的焦点。

随着农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村级财务工作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大。

但由于农村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局限性,村级财务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保障农村实行“民主管理”、不断推进农村民主化进程、阻塞农村腐败的源头、保持农村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

一、村级财务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1、财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

目前,村级财务支出都是村委主任或村支书说了算,有些村虽建立了较完备的财务制度,却形同虚设。

在实际操作中,财权仍集中在村“一把手”手中,执行不规范,对山村土地、果园、鱼塘承包、征地补偿主要集体经济收入,一些村干部实行“家长式”管理,个别人说了算,自报自批,自收自支,财务工作流程、报销凭证等会计手续很不规范。

2、“村账乡代管”流于形式。

不能起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作用,“村账乡代管”的工作由乡(镇)农经站负责。

由于他们人员少,业务素质不高,这必然造成会计业务操作不规范;管理经费无正常渠道,主要靠收取村级财务审计费和代理记帐服务费来维持运转,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中不敢坚持原则,怕得罪村干部断了自己的财路,造成违纪规现象,如白条列收列支现象常常发生,坐收坐支现象严重;大多数村把当月收入花掉后再到管理中心报帐,管理中心是将收支整理后分类记帐、编报表,成了村里的记帐员,财务管理职能严重弱化。

3、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工作不到位,缺乏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财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真实性差;二是票、证管理不规范;三是原始凭证不规范,许多都是白条子入帐。

4、干部专业素质普遍偏低,缺乏廉洁自律性。

特别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新业务不断出现,集体收入增加,“老会计”原有知识不能解决这些新问题。

但是由于经费和时间的限制,又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培训,导致财会人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普遍较低,有些村干部思想觉悟不高,在经手村集体资金的时候,弄虚作假,重报开支,造假发票报帐,对有些专项资金不入账等等,造成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2024年村级财务管理通知

2024年村级财务管理通知
六、生效日期。上述规定从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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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村级非生产性费用开支的情形
1、导致新增村级债务的情形;
2、导致新增年度亏损的情形;
3、超过村级非生产性费用限额标准的情形。
二、村级非生产性费用的主要内容及规定
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范围包括村干部报酬、通讯、交通差旅、招待、学习考察、培训、报刊订阅、会务安排、日常办公等各项费用。
1、村干部报酬。(1)村支部村委干部固定报酬按照文件规定施行;(2)其他非村干部人员从事村集体事务的按实际误工工资标准,上限控制在每个误工100元以内,具体由各村两委提请村民代表决议确定,报镇纪委审定、镇经管站备案后执行;(3)已核定固定报酬的村干部,除享受通讯、交通差旅等有规定的补贴项目外,严禁巧立名目,变通发放各类补贴、奖金。
五、严格责任追究
1、认真落实村级财务管理职责,对把关不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市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问责办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村支两委干部要自觉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规定。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情节严重的,镇纪委一经查实一律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填写招待费报销单时应说明经营性餐饮商店的支出必须凭正规税务发票并附上具体的分次用餐单据。
5、学习培训、进修、考察费。(1)各村不得随意组织学习考察;(2)确因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实际工作需要,需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外出学习考察的,须经镇纪委批准;镇级部门确因工作需要,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外出学习考察的,须经镇党委批准,并报镇纪委备案;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或进修,有文件的.一律按文件规定标准报销费用,没有文件的一切费用自理。

湖南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

湖南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

湖南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正文:---------------------------------------------------------------------------------------------------------------------------------------------------- 湖南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政管理的意见(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农村税费改革办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为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障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湘发[200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理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规范管理村级收入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所有村级资金必须纳入村级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以工补农资金;集体资产拍卖、租赁、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土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各种代收、借贷资金;村组共同生产费;按规定清收的村提留历年尾欠,原合作基金会村级代办站的放款等。

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属于集体资金,由财政农业税收征收机关负责征收,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监督、管理,实行乡管村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接受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审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

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用于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办公经费。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贯彻《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贯彻《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贯彻《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字号】赣农字[2004]2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贯彻《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赣农字[2004]28号)各市、县农业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现将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农经发〔2003〕 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需要,特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引发农村干群矛盾、影响农村稳定的重大问题之一。

认真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的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农业、财政、审计、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部门职能分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加强和推进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措施意见,切实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两项制度的落实和检查监督。

二、理顺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关系,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管理职责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入股和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共有资产,归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

农村集体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

村级集体使用的资金主要包括农业税附加、用于村级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国家拨付给村级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专项资金、“一事一议”筹集资金以及属于集体所有的其它各项收入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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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切实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利益,扎实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村社干部管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从源头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县各乡镇从2003
年全面实行以“委托代理、四权不变、规范核算、强化监督、五个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项目建设资金、支农惠农资金逐年增多,村级财务管理出现了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公开不全面、监督方式不到位、财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不仅影响了村级财务管理的质量,也侵害了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

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作为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基层干部行为的主要任务,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对村级财
务规范化管理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工作机制、制度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形成管人、管事、管财的良好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推进村级财务规范运行
1、全面推行村社财务一体化管理。

要按照“村财乡管”的要求,充分发挥农经部门的职能作用,将村社财务集中统一监管,统一账户、统一票据、统一审核、统一报账、统一公开。

积极推行村社财务委托代理制,由乡镇农经站选拔委派代理会计,负责村社票据的审核、记账及保管工作。

村级设立一名记账员,每月确定集中报账日,对村社账务进行核对、报账,社级集体资金由社长负责收缴。

积极创新农村财务管理的新途径,逐步推进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

严格按照财务电算化制度,在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通过安装财务管理软件,将村社会计账务全部纳入系统管理,逐步向全县扩展。

积极推行村社财务管理人员民选制,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村社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任期与乡村“两委”班子任期同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村社财务一体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同时,加强对乡镇代理会计、村社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
健全完善制度,强化资格认证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各种能力。

2、全面推行村社财务程序化管理。

要明确村社财务运行流程,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审批、报账等程序使用管理资金,提高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严格执行资金限额审批制,结合乡镇实际,明确界定村社审批使用权限,原则上村社100元以内的开支由村主任审批;100元-500
元的开支由村委会审批;500元-1000元的开支由村两委审批;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村两委会研究后报乡镇农经站审批。

严格采购程序,村级采购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经办。

同时,严格执行账务一事一开支,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有效防范多头报销、重复报销的现象,节约村社集体资金。

3、全面推行村社资金专户化管理。

要统一将村级经营收入、发包及租金收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建设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土地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以及社会各级组织无偿拨款、补贴、资助、捐赠等资金,全部纳入集体资金专户,开支一律以支票结算,并严格实行村主任、代理会计、农经站长“三印鉴”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县、乡、村三级监管与管钱、管账相互制约的监管机制。

确保集体资金安全有效地运行。

4、全面推行村级财务民主化管理。

实行集体资金集体决策制,凡属大额度资金的开支、集体资产处置、“一事一
议”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记账员在报账时须携带有关会议记录、合同等材料,经乡镇农经站查验,符合程序后随票据入账。

实行集体资金预算制,要在年初做好财务收入预算,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实行集体资金审核制,严格按照“三会签、两联审”运行程序管理集体资金,做到帐前审核,关口前移。

(“三会签”:即每张票据必须由经办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主任三笔会签。

“两联审”:即经过“三会签”的票据由村民委员会集体审核和乡镇农经站联审)。

切实实现由先花钱、后记账向先预算、后花钱的转变。

5、全面推行村社财务公开化管理。

健全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要结合各乡镇实际,确定村务、财务公开的重点,明确公开项目、内容、形式、时间和责任人。

要坚持村务、财务按季公开,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公开;收支金额大、往来频繁的账务按月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及时公开”。

要创新公开形式,延伸公开层面,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置便于群众观看、设施齐全的集中公开栏,将各村财务统一集中公开;在村级设置固定公开栏,发挥村级公开的基础阵地优势,实行公开内容与乡镇的有效对接。

在社级设置公开墙,实行财务公开的有益补充,保障村社级财务家喻户晓。

同时,村上要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将财务收支情况向村民进行公开,社里要
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员大会,将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员进行公开,形成乡镇、村、社、户“四级联动”的公开模式。

三、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
1、强化群众监督。

乡镇要设立投诉箱、意见栏、公开举报电话,多方听取群众对村级财务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受理、答复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务求做到投诉渠道畅通,反映途径便捷,处理问题高效。

村委会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答复和解释群众提出的质疑、询问,做到有问必复、有疑必释,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

同时,要把村干部执行财务管理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情况作为对村干部进行勤廉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强化民主理财小组监督。

要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职能,由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推选群众基础好、议事能力强、关心公益事业,懂财务的人员担当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得由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担任。

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行使民主理财职能,定期不定期对本村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对开支有异议的,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重新讨论决定。

村民理财小组直接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

村级每季度要将财务开支的审核结果向乡镇农经站报告。

3、强化乡镇代理会计监督。

乡镇代理会计要严格把好凭证审核关,坚持按照财务管理程序审核、记账、报账,坚决防止和杜绝“坐支”现金、“白条”抵账和内容不真实、手续不完备票据入账等行为的发生,并及时向乡镇、村委会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同时,各乡镇农经站要通过组织、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代理会计的监管,及时掌握村级财务日常运转状况,对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4、强化审计监督。

县级经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农经站、村委会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检查督导制度,每年检查督促不少于两次。

确定专职审计人员,积极开展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切实做到“一年一抽审”、“三年一轮审”,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要把审计重点放在集体资产的处置、土地征用补偿费发放、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严把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的关口源头和全过程,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

积极探索审计新模式,实行各乡镇交叉审计,有效解决乡镇农经人员不足,化解碍于人情关系难于深入审计的矛盾等问题。

四、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各项工作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纳
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范围,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纪检、监察、农业、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紧密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合力。

县农业局、经管局要切实履行农村财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及时纠正和解决村级财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财政局、经管局要帮助指导乡镇做好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县民政局要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探索公开的新形式、新途径;县审计局、经管局要加强审计监督,保证村级财务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落实支农惠农政策、财务公开、村干部遵守财经纪律和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违纪违法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进一步加大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考核力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因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公开不及时而引发矛盾纠纷和群众上访的事件,在责任制考核中予以降等,并严肃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保证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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