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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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本文旨在浅析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首先,分析了林业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包括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标准不一、执法程序繁琐等。

其次,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包括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和培训力度、统一执法标准、简化执法程序等。

最后,强调了加强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性,以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效力。

本文的研究对于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问题、解决对策、执法力量、执法标准引言:林业行政执法在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存在的问题妨碍了其有效实施。

本文旨在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标准不一、执法程序繁琐等挑战使得林业行政执法难以发挥最大效益。

通过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和培训力度、统一执法标准、简化执法程序等对策,我们可以改善当前的执法状况。

加强监督和评估是确保执法公正性和效力的关键。

本研究将为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林业行政执法在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然而,当前存在一些问题妨碍了其有效实施。

首先,执法力量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许多地区的执法部门人员数量有限,难以应对日益增加的执法任务。

这导致了执法效果的不稳定性和不均衡性。

其次,执法标准的不一致也是一个挑战。

由于地区间、部门间以及个别执法人员之间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执法标准的统一性受到了影响。

这可能导致执法结果的不公正和执法效果的不可预测性。

此外,执法程序的繁琐性也制约了执法效率和效果。

复杂的程序和繁重的文件工作增加了执法人员的负担,延长了执法的时间周期,导致执法效率低下。

针对这些问题,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解决。

首先,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和培训力度至关重要。

加强执法部门的人员招募和培训,确保有足够的执法人员来满足实际需求,并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技能。

林业管护存在的问题与优化建议

林业管护存在的问题与优化建议

林业管护存在的问题与优化建议林业作为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对于维持生态平衡、提供生态服务、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林业管护工作中,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一、林业管护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之处。

例如,对于一些破坏林业资源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部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争议和困难。

2、资金投入不足林业管护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等方面。

然而,由于资金有限,许多地区的林业管护工作无法得到有效的开展。

一些必要的设备和技术无法及时更新和引进,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效果不佳。

3、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林业管护工作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但目前,从事林业管护工作的人员中,部分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业务能力不足,对林业相关知识和技术的了解不够深入。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管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森林火灾防控难度大森林火灾是林业面临的重大威胁之一。

尽管我国在森林防火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由于气候异常、人为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森林火灾的防控难度依然较大。

一些地区的防火设施建设滞后,防火预警机制不完善,一旦发生火灾,难以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

5、病虫害防治不力随着全球气候的变化和林业种植结构的调整,病虫害的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不断增加。

但在病虫害防治方面,存在监测手段落后、防治技术单一、防治资金不足等问题,导致病虫害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给林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6、林地资源保护压力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发展,对林地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

一些地方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等现象时有发生,给林地资源保护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林业行政执法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但在新形势下,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

随着我国林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林业行政执法主体逐渐多元化。

在实践中,不同执法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并不顺畅,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建立跨部门、跨级别的执法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沟通,形成一体化的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果。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压力越来越大,但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应对这一问题,需要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并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

可以通过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执法水平;加大财力支持,增加执法装备和技术设施的投入,提高执法效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手段单一的问题。

传统的执法手段主要依靠人工巡查和案件查处,但在面对庞大的林业资源和复杂的执法环境时,这一手段显然不足以满足需求。

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借鉴现代科技手段,如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执法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执法监督是确保执法效果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但目前存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方式单一等问题。

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

可以通过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单一和执法监督不到位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强多部门、多层级的协调与合作,增加执法力量和装备投入,推广科技手段,加强执法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我国林业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我国林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

如何保护好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同时又发挥林业基础产业的作用,提高林业执法效能,是林业工作者尤其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当前存在的问题1.1 管理体制不完善,缺少规范。

为了加强林业行政管理,我国执法部门有林政部门、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等,这些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受到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如果在行使管理权限时未受到委托则属于超出职权和职责范围,因此出现了各个部门因管理职能权限交叠而互相推诿、疏于管理等现象,造成林业行政执法权的分散,另外也会因为受经济利益的趋势争相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林业管理体制的不明确,使管理部门之间出现了矛盾,同时这种矛盾还使林政执法部门缺少了对森林资源破坏行为的打击合力。

另外,在林政执法的团队建设中,监督机构也尚不健全,一般的监督机构设立在办公室综合机构内部或资源林政机构内部,此种监督方式很难起到真正的效用。

1.2 制度不健全,管理操作较难实施。

我国已经制定了森林管理的诸多制度、条例等,但是制度体系内部存在相对制约、疏漏、不适宜操作的问题,同时,随着森林违法方式不断的增加,原来的森林法和制度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导致制度体系不健全,如《森林法实施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对非法运输木材进行的规定。

《条例》规定“承运无证运输木材案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3倍的罚款”,而《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同时还有条款规定:“林业行政处罚主体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d内及时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d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对不按规定缴纳罚款或根本不缴纳罚款的处罚方式和强制措施并未做出详细的规定,使得基层林业执法工作者在处罚案件时较难操作。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生态建设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作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难点。

本文将就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可能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 执法力量不足在国内的一些地区,由于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由于执法力量不足而表现出一定的薄弱。

这就导致了很多违法行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和制止,给森林资源的保护带来了隐患。

2. 执法环境复杂林业执法的对象大多是经济利益相关的行业,比如木材加工、造纸、家具等行业,这些行业往往在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存在着违法行为。

而这些行业往往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他们在面对执法机关时,也会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抵抗和阻挠,使得执法环境变得复杂。

3. 执法手段不够灵活在进行林业执法时,往往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这就需要执法人员有一定的技术和专业知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执法人员由于技术水平不够,导致执法手段不够灵活,不能很好地适应不同的执法环境。

二、对策建议为了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应该加强对执法力量的培训和建设。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同时可以加大对执法机关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提高执法的覆盖面和力度。

2. 完善执法机制和体制在完善执法机制和体制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执法制度和规范,规定执法机关的权限和职责,明确执法程序和流程,使得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和有序。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执法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3. 强化执法手段和技术支持为了提高执法手段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可以加强对执法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执法装备和技术,提高执法的科技含量,使得执法人员能够更加高效地开展执法工作。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摘要】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手段不够先进以及执法标准不统一等。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加大执法力量投入、提高执法人员培训水平、引入现代科技手段以及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等应对措施。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升林业行政执法的效能和水平,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未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林业行政执法将面临更多挑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和要求。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新形势,问题,应对措施,执法力量,执法人员素质,执法手段,执法标准,执法力量投入,培训水平,现代科技手段,统一执法标准,总结分析,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林业是我国重要的资源产业之一,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手段不够先进、执法标准不统一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的效果和水平,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为了更好地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只有通过这些应对措施的落实,才能更好地应对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发展。

在当前,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投入和重视,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已成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当务之急。

1.2 研究意义林业行政执法是保障国家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手段,而在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

对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探讨相应的应对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具体来说,研究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效能,保障国家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能够为政府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推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向现代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完整版)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完整版)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一是林业行政立法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林业发展的需要。

尽管林业立法已经基本涵盖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但是,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现实有有空白,对一些具体的程序规定也不十分完善,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权力规定较多,而对其义务规定较少;对当事人违法自理规定得比较笼统。

林业立法的伐较为缓慢,一些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急需的法律、法规、规章尚未制定出来,如《刑法》第410条关于非法占用林地罪,对于情节严重如何认定,占用多少面积才构成此罪,至今没有司法解释,以至于无法具体操作。

新的法律公布以后,对现行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进行清理,从而使林业行政执法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规范性文件相互抵触,矛盾从而造成林业行政执法不统一的状况,如对于青蛙的保护管理、林业部门和农业部门各根据自己的部门法规,都有权利予的保护处罚,一旦发生管辖纠纷,凭什么来解决问题。

二是林业行政执法趋利化。

由于林业行政管理正在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揽一切”,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依法行政”进行转变过程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依法行政”进行转变过程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些体制问题并没有完全清除,当前突出的问题是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过多,经费严重不足,全市只有城步县纳入了财政预算,其余县市都是靠自己想法解决经费缺口,有的甚至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的工资,幅利等自身利益相挂钩,还有的个别地方甚至向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如木材检查站,作为林业行政的执法的一个窗口,其执法人员的工资等并未纳入财政预算,其各项、待遇就直接与其罚没整归入挂钩,这就难不造成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要求相背离,从而成为林业行政执法不公、不合法及至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林业行政执法权配置不合理,执法权过于分散。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木种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

浅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及对策

浅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及对策

浅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及对策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是落实国家林业法律法规、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执法效果不明显、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人员待遇不高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下面就提出几点建议及对策。

建立清晰的执法责任制。

一方面,应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责任的明确,确保各级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公正,监督机构要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完善执法标准和技术规范。

要根据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还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

目前,我国林业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很多地方的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条件艰苦。

要加大对林业执法力量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提高执法设备的配备,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

要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化系统。

通过建立执法信息化系统,可以加强对林业执法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效能。

执法信息化系统还可以提供执法过程中的法律、法规依据,方便执法人员查阅和应用。

要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激励机制。

林业行政执法是一项艰苦的工作,执法人员需要经常在林区工作,面临恶劣的工作环境和危险的情况。

应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养和关怀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待遇,激励执法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是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只有建立清晰的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建立执法信息化系统以及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激励机制,才能有效提高林业的执法水平,促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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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作者:刘希芬赵玲玲张璐
来源:《农民致富之友》2014年第16期
[摘要]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业务量大、政策性强,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规范。

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林业行政执法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DF4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8-0120-02
集安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处长白山麓、中朝边境、鸭绿江畔,是一个典型的以林为主的山区县份。

全市幅员面积331917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85873公顷,占总面积的
86.1%;有林地面积262254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1.7%。

活立木总蓄积量2235万立方米,森林覆被率79%。

作为集安市人民政府专门负责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集安市林业局既承担着培育、经营森林资源的责任,又要履行保护森林资源、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的职能。

目前全系统1185名职工中,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共210人,是一支人员队伍比较庞大、工作范围比较广泛、涉案数量比较集中、社会影响比较敏感的行政执法机构。

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涉林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厉查处滥砍乱伐林木、滥垦乱占林地、滥采乱挖苗木、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执法过程中,能严格履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既严格执法,又文明执法,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同时严格执行卷宗管理制度,一案一卷,规范制作,逐级审批,妥善保管,为日后调阅查询提供了可靠依据。

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010起,结案率达到98%以上,罚款金额2446.3万元,全部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缴存,案卷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

所有查办的案件中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现象。

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如果上细分析、仔细衡量,就不难看出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
1.违法行政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行政执法主体混乱。

特别是基层林业站,由于受编制限制,大部分人的身份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但出于工作需要,又必须参与行政执法活动,虽然其行政执法权挂靠的是站内少数几名具有主体资格的人员,但具体行政执法过程都是由这些临时聘用人员实施的,造成了事实上的违法行政。

二是行政执法“利益化”。

目前,多数基层林业执法队伍经费的主要来源是罚款和收费,而且罚的越多,收的越多,返还的也就越多,使行政执法与执法者的自身利益直接挂钩,属于典型的“罚款养人”,造成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

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收费已经成为个别执法人员的工作“准则”。

三是执法程序“随意化”。

有的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申辩权;有的不告知相对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权利;有的程序颠倒,先罚款后定性;有的该适用一般程序的,却运用了简单程序,该适用简易程序的,却使用了一般程序。

四是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偏低。

从文化素质看,基层执法人员受过高等教育的还不足10%,大多数为高中、职校,甚至是初中文化程度。

从法律素质看,大多数执法人员没有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培训,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素质,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的不透彻,运用的不熟练,凭个人意志行事,随意执法、滥施处罚的现象屡见不鲜。

从道德素质看,个别基层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原属社会无业人员,通过某种机会混进了执法队伍行列,这些人在执法中“霸气”十足,“匪气”十足,违法执法、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

2.行政执法的基础工作不实。

从案卷自查情况看,大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过于简单,内容不全面、不具体,语言表达不规范、不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有的案卷证据单一,偏重于以对被处罚人的调查材料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缺少旁证。

有的卷内材料标注的时间前后矛盾,或者多本卷宗材料制作的时间都相同,明显属于事后突击完成。

制图不规范、定位不准确、计算结果有误差、罚没物品变价处理的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十分普遍。

3.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缺位。

集中开展行政监督检查活动的次数偏少、范围偏小,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造成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不平衡。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滞后。

认为监督就是查错纠偏,忽视了事前和事中监督这两个重要环节,偏重于事后监督,导致违法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三是政执法监督缺威。

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往往是就事论事,对事处理的多,对人处理的少,虽然违法行为基本都得到了纠正,但违法执法者却很少受相应的惩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对策和建议
为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和不足,切实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笔者提出以下几方面对策和建议:
一是强化管理,优化执法队伍。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制度,对拟上岗行政执法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才能授予其行政执法资格、上岗行政执法。

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此前被聘用
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是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

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法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学习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技巧、法律文书制作等专业技能。

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林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林。

三是加强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加强内部管理,严厉打击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林业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对那些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罚代法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四是定期评议,规范案卷管理。

定期组织人员抽样选择已办结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做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认真查找出问题与不足之处,相关责任人进行分析总结,其他执法人员认真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共同提高案卷的整体质量。

规范文书制作,加大案卷归档管理工作力度,设立专人管理案卷档案。

五是落实责任,强化执法监督。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作者简介:刘希芬(1979-),女,吉林集安人,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营林生产和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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