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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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22•【字号】鄂政发〔2020〕9•【施行日期】2020.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2日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在我省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千方百计释放消费需求,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升,有效对冲疫情影响,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扩大零售餐饮消费(一)鼓励各地向普通居民发放普惠性消费券,向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发放购物券,主要面向餐饮、零售、百货、文化、旅游等行业消费。

(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二)举办“六月欢购节”活动,组织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业企业、品牌企业在六月份开展促销让利活动。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三)举办“荆楚之夜”夜经济主题消费季活动,在全省开展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宿、夜健等特色夜经济消费。

在夜间消费场所增设临时停车位,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文旅厅)(四)支持中国食品博览会做大做强。

支持武汉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筹办首届湖北消费博览会,展示优质实物消费、服务消费,推介消费新模式新业态。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武汉市人民政府)(五)对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省开办首个店铺、举办首个展销、创办首个平台、首次发布或同步发布上市新品,省内主流媒体予以免费宣传。

遴选实施方案

遴选实施方案

遴选实施方案概述在项目的初期阶段,一项关键的任务是选择实施方案。

这是确保项目能够成功完成的重要步骤。

在遴选实施方案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可行性、风险、预算、时间以及团队能力等因素。

实施方案的考虑因素可行性考虑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需要根据现实情况和实际需求,评估每个方案的可行性。

元素包括可用资源、技能需求、计划时间和可行性的其他因素。

风险风险评估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需要组织一支专业的团队,负责对项目进行评估,分析每个方案出现风险的可能性、风险的种类以及风险的严重性。

这样就可以对各种方案之间的风险进行比较,从而做出更具策略性的决策。

预算预算是选择实施方案时需要考虑的一个主要因素。

对预算进行评估包括预计的成本、平均的利润率以及预计的回收期等等。

需要对每个方案进行适当的清晰、公正和客观的率定和确定,从而能够更好地比较各种方案之间的优劣。

时间实施方案的时间是考虑因素之一。

确定可行的时间范围和时间限制是关键之一,确定时间表之后,可以对每个提议的方案进行更加详细的评估。

考虑方案所需的时间以及时间表,可以帮助项目管理者评估各种方案的可行性。

团队能力项目的成功与否,也与团队的能力紧密相关。

一个团队的在技术和管理上的能力都考虑在内,从而选择最好的方案决策。

如果选择团队能力较差的方案,可能会导致项目失败,也会造成一定的财务损失,对整个企业口碑造成影响。

实施方案的选择以上是考虑实施方案时需要的因素,如何做到在众多的可选方案中找到最佳的方案呢?1.明确所需求:明确项目的主要需求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清楚地知道你的需求,才能够找到最佳的实施方案。

2.确定预算:对预算和资源进行评估,可以帮助确定哪些方案不可行。

在确定预算时,还要考虑到项目成本和回收期等因素。

3.组建专业团队:组建专业团队来分析风险和评估各种方案的可行性。

这个团队必须包括技术、金融和商业等各个方面的专业人员,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评估方案。

4.增加技术含量:仔细考虑可行性和风险评估之后,也需要考虑技术含量,选择有技术基础的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推动信息消费持续扩大和升级,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达到8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2万亿元。

全社会信息消费意愿、消费需求、消费能力明显增强,安全、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基本形成。

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基本建成,成为国际先进的信息消费创新中心,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升信息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一)促进信息产品升级换代。

实施智能硬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一批智能硬件产业基地,开发升级型、融合型信息产品,组织示范应用,扩大信息终端消费。

推进云工程和云服务、大数据等领域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信息产品攻关。

抓好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工程和产业基地建设,开发数字家庭及智能家居产品。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丰富高清视频、在线教育、网络文学、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

开拓虚拟/增强现实、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等前沿科技产品应用场景,拓展信息消费增长新空间。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开发推广融合应用新业务。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0.16•【字号】浙经信投资〔2023〕230号•【施行日期】2023.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3〕230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宁波不发):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省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大会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及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工业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现就组织实施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统筹发展与安全,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关键产业链韧性稳定,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力度,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品品牌质量,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产业链向两端延伸,提高产业链附加值;支持企业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高水平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带动企业制造方式数字化转型;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推动企业节能降碳,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高端化(含服务型制造)改造提升、智能化(数字化)技术改造方向,通过“区域+项目清单”的竞争性遴选方式,省与地方联动,择优实施一批示范项目计划。

绿色化(节能降碳)改造方向,以结果为导向,通过“因素法+项目清单”方式,建立省级重点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库,并以项目库清单作为该领域省级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支持方向(一)高端化(含服务型制造)改造提升。

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重点领域,加快运用新技术实施改造,提升产品技术和质量水平。

“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

“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示范性项目”以乡村教师省级培训团队打造、创新完善乡村教师培训模式为重点,大力推行混合式培训,着力推进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加强优质资源开发建设,示范带动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幼儿园协同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为“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培养“种子”、打造“模子”、探索“路子”。

二、项目设置(一)培训团队专项研修主要面向省级乡村教师培训专家团队成员,包括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者、担任兼职培训者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专职培训者培训重在提升培训需求诊断能力、方案设计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和绩效评估能力等。

兼职培训者培训重在提升培训课程开发能力、活动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和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等。

通过专项培训,为各地建立省级乡村教师培训专家团队奠定坚实基础。

(二)乡村教师网络研修创新项目在各省份遴选项目区县,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依托教师网络研修社区,推动专家指导校本研修,建立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示范带动各地开展基于网络的校本研修。

依托教师工作坊,将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培养教师工作坊主持人,引领区县骨干教师教研员进行工作坊研修,打造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师学习共同体,促进教师常态化研修。

(三)乡村名师高端研修主要面向特级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以任务驱动为主线,通过诊断测评、行动研究、总结提升和成果推广等环节,开展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帮助优秀教师提炼教学经验,塑造教学风格,凝练教育思想,生成标志性成果,提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和培训本地骨干教师的能力,为各地培养一批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者和培训专家。

(四)紧缺领域乡村教师培训主要面向体育美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薄弱学科和紧缺领域的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能力,示范引领各地加强紧缺领域教师队伍建设。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28•【字号】泰政办发〔2022〕46号•【施行日期】2022.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8日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泰州市数智赋能行动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市产业数字化提升、园区数字化转型、数字资源高效配置,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泰州市数智赋能行动实施意见》要求,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公共基础数据、企业生产数据、供应链数据、消费服务数据、贸易流通数据等融合应用,实现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和经济社会的高效协同,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2023年底,建设产业大脑,推动各平台、中心、企业数据流通、资源汇聚,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资源的价值和利用效率,推动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培育和引进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提高细分领域专业化服务能力。

二、主要任务(一)产业资源集成共享1.推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发挥“链主”“链核”“链源”企业产业整合力、影响力、吸引力,打造重点产业链协作平台,加快与配套企业形成联动发展格局。

鼓励基于产业链协作平台的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销售和协同配送等应用,提高产业链协作效率和供应链一体化协同水平。

支持产业链企业推行数字化交付,带动上下游企业数字化协作和精准对接,培育数字化产业生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市(区)配合)2.推进园区数字化转型。

推动国有企业、通信运营商、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组建联合体,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促进园区产业链企业整体数字化升级。

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开始推荐

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开始推荐

X X福建轻纺2019年5月第5期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开始推荐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要求,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9〕45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开启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

《通知》提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参照前三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要求,确定本地区第四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

其中,在绿色工厂方面,工信部鼓励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水平的行业中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参照《绿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通知》中绿色工厂评价有关要求〕。

而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将选取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进行申报(参照《通知》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园区建设工作。

每个地区推荐的绿色园区不超过3个。

(吴妍)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开始申报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要求,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41号,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根据《通知》,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围绕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面,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仓U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支持项目及申报流程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支持项目及申报流程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支持项目及申报流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2.07.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支持项目及申报流程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支持项目分为两大类,一是国家级试点示范类,评定后国家层面无资金奖励;二是省级示范项目类,获评后省财政下达专项奖补资金。

市层面暂无电子信息产业专项试点示范项目,但市财政对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进行配套资金奖补。

《〈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实施细则》明确,设立1000 万元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两化融合试点企业、平台、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一、国家级试点示范类(一)项目简介1.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支持方向:每年重点支持方向有所不同。

2022年围绕信息消费+乡村振兴、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新型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等3大方向9个领域,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争取支持情况:2021年,达意科技、唐山金匙被评为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占全省数量的40%,居省第一。

全市累计被评为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5个,占全省数量的50%,居省第一。

2022年我市两个项目经省厅推荐至工信部。

2.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支持方向:每年重点支持方向有所不同。

2022年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大数据重点产品和服务、行业大数据应用3大领域8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争取支持情况:2021年,启奥科技被评为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占全省数量的50%,数量居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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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落实《指导意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重点方向,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通过开展示范项目建设,激发各方积极性,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二、主要目标
通过遴选示范项目,推动提升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培育可复制、推广的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挖掘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三、示范内容
(一)生活类信息消费
支持发展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增强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升供给品质。

1.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

鼓励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构建大型数字内容制作渲染平台,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支持原创网络作品创作,拓展数字影音、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内容,支持融合型数字内容业务和知识分享平台发展。

2.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鼓励垂直领域信息服务发展,支持各类网上超市、餐饮外卖、家政、演出票务等O2O服务。

支持网络约租车、民宿短租、旅游线路定制等交通旅游服务,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二)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
重点支持面向居家护理的智慧健康服务、面向便捷就医的在线医疗服务、面向学习培训的在线教育服务,推广高效、均等的在线公共服务,拓展居民消费空间。

3.健康医疗服务。

支持在线医疗服务,推动在线健康咨询、居家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应用,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发展个性化医疗、远程诊疗,优化诊疗流程,提高健康医疗领域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推动健康医疗领域数字化转型。

4.在线教育服务。

鼓励建设完善教育信息基础设施,支持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支持在线开放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和移动教育应用软件研发,支持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三)行业类信息消费
鼓励发展面向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的网络支付、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支撑服务,面向信息技术应用的综合系统集成服务。

5.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支持面向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支持适合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支持构建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6.行业信息化服务。

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依托信息技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培育支撑行业信息化的新兴信息技术服务,推动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支持面向信息消费供给侧的信息化改造升级。

7.现代物流服务。

支持发展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的现代物流服务,支持物流全程信息融合,支持多式联运综合物流的创新应用,支持无人机、无人车、无人分拣、无人仓等新技术运用,开展物流“最后一公里”应用创新。

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开展物流信息溯源及全程监测,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四)新型信息产品消费
鼓励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支持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等前沿信息产品,鼓励消费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应用。

8.前沿电子信息产品。

支持5G、超高清、消费级无人机、虚拟现实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

支持整合利用智能电视、智能音响、可穿戴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基于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数字家庭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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