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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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附件1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成效显著。

遴选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引导企业构建完善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能力体系,不断提升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培育基于平台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产品和设备上云取得显著突破。

打造工业控制系统联合攻关和集成应用示范案例,树立防护能力贯标和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样板工程,提升系统本质安全和防护水平。

中德双方互学互鉴与合作共赢进一步深化,探索形成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新模式。

二、试点示范内容(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鼓励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企业总结提炼贯标经验成果,按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导向、原则和要求,系统开展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创新和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性构建、运行、优化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能力体系,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

1.面向供应链管控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

鼓励企业开展以供应链高效协同管控、供应链快速响应与业务稳定性管理、集中采购、智慧物流、供应链金融为代表的供应链数字化管理与服务,构建数字化供应链,提升供应链现代化水平,重点关注寻源、计划、订单、采购、物流仓储、生产、销售等供应链运营活动的数字化、集成互联和协同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信息网络的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供需精准对接与订单准时交付,基于物联网的智慧物流与智慧仓储管理,基于大数据、区块链的供应链风险识别与安全管控,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供应链融资租赁,以及基于平台的多元化供应网络生态构建等。

2.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

促进新消费发展内循环实施方案框架通用版4-11-30

促进新消费发展内循环实施方案框架通用版4-11-30

促进新消费发展内循环实施方案框架通用版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制订本行动计划Q一、总体思路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坚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以新消费引领消费结构升级,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进一步拓展丰富消费内涵,打造特色消费载体,培育新兴热点消费,优化消费综合环境,为经济提质增效和国际消费城市建设提供更持久、更强劲的动力,力争市场消费总额增长显著快于同期经济增速,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推动消费提质升级,促进新兴消费蓬勃兴起,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顺应生活消费方式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的趋势,大力促进新消费领域发展,培育形成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强新消费对全产业链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打造面向全球的消费市场,增强对全球资源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传承发扬“最快、最新、最全、最优”的商业底蕴和“开放创新、精益求精”的商业文化内核,丰富市场层次,汇聚全球品牌,提高商业的集聚度、繁荣度、便利度和消费市场的竞争力、吸引力和辐射力,实现买全国、买全球Q(三)优化消费市场综合环境,增强消费活力和创新创业动力坚持市场主导,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安全消费,企业诚信守法、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最大限度地激发消费者的消费活力和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动力。

(四)完善新消费发展的制度供给,以体制创新培植持久动力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努力构建新消费引领新投资、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

三、具体措施(一)推动提质升级,培育拓展新兴消费热点1.品质消费。

鼓励倡导品质消费,增加更安全实用、更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的产品供给,集聚全球优质品牌,加速培育本土品牌。

发挥口岸功能优势,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体制创新,发展保税展示交易和进口商品直销,增加高质量、高性价比的绿色食品、日用品等进口消费品市场供给。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0.16•【字号】浙经信投资〔2023〕230号•【施行日期】2023.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3〕230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宁波不发):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省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大会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及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工业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现就组织实施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统筹发展与安全,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关键产业链韧性稳定,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力度,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品品牌质量,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产业链向两端延伸,提高产业链附加值;支持企业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高水平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带动企业制造方式数字化转型;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推动企业节能降碳,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高端化(含服务型制造)改造提升、智能化(数字化)技术改造方向,通过“区域+项目清单”的竞争性遴选方式,省与地方联动,择优实施一批示范项目计划。

绿色化(节能降碳)改造方向,以结果为导向,通过“因素法+项目清单”方式,建立省级重点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库,并以项目库清单作为该领域省级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支持方向(一)高端化(含服务型制造)改造提升。

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重点领域,加快运用新技术实施改造,提升产品技术和质量水平。

遴选实施方案范文模板

遴选实施方案范文模板

遴选实施方案范文模板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种行业都在不断地进行着改革和创新,而实施方案的遴选对于一个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一份合适的实施方案范文模板显得尤为重要。

二、遴选实施方案的重要性。

1. 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一个好的实施方案可以有效地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和障碍。

2. 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遴选实施方案,可以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使项目能够更好地实现既定的目标和效果。

3. 降低项目风险。

一个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可以帮助项目管理者更好地识别和降低项目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遴选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

1. 合理性原则。

实施方案必须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合理性是遴选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

2. 可行性原则。

实施方案必须具有可行性,能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以有效执行。

3. 经济性原则。

实施方案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性,能够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项目成本。

4. 适应性原则。

实施方案必须具有一定的适应性,能够适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变化和调整。

四、遴选实施方案的步骤。

1. 确定遴选标准。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遴选实施方案的标准和指标,明确评判的依据。

2. 收集相关资料。

收集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包括项目的背景资料、相关政策法规、市场调研报告等。

3. 制定遴选方案。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制定遴选实施方案的具体方案和程序,明确遴选的流程和步骤。

4. 进行评估和比较。

对收集到的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和比较,找出符合项目要求的最佳方案。

5. 最终确定实施方案。

根据评估和比较的结果,最终确定最佳的实施方案,并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

五、遴选实施方案的注意事项。

1. 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要求,遴选的方案必须与项目相匹配。

2. 要注重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性,不能只追求一时的效果而忽视长期的成本。

3. 要注重实施方案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适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变化和调整。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申报书
(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方向)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
(2023年)
1
2
3
4
三、申报项目详细介绍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承担方资质与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主体资质、资源整合共享能力、技术基础、孵化能力、技术成果转化等。

(2)项目实施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区位环境、主要建设内容、相关大数据平台技术建设方案、用户互动体验内容及形式、服务推广方案、保障措施、预期目标、效益分析、风险分析、成长性分析。

(3)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团队实力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资质及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素质和类似项目经验等。

(4)项目实施的创新性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应用创新。

(5)项目的可推广性
5
包括但不限于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推广可行性、推广范围。

2.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服务对象及适用场景
(2)项目实施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存在哪些问题和难点,计划如何解决。

3.下一步实施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下一步建设的主要内容及相关工作开展计划、进度安排、风险控制。

6。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26•【字号】•【施行日期】2015.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意见》(鄂政发〔2014〕8号)精神,做好我市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扩大内需、产业转型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带动、示范引导、加强创新、优化环境,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一)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

到 2015年,全市信息消费规模达到 100亿元,增长 30%以上。

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

(二)信息基础设施显著提升。

到2015年基本建成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20 Mbps(兆比特)和 4Mbps,部分区域达到100Mbps,行政村宽带接入比例达到 100%。

(三)北斗示范城建设初具成效。

覆盖黄石的基于北斗位置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服务于黄石的交通运输、矿山管理、公共治安、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应用逐步推广。

(四)信息消费服务普遍应用。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29•【字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29日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的实施制造强市、网络强市战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打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为核心内涵的青岛制造新高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聚焦主业做大做强做优(一)加快培育接续发展的企业梯队。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品牌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倍增计划”,对列入纳统且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二)大力培育竞争优势突出的企业。

支持企业聚焦主业,持续提升自主研发、工艺改进和服务型制造能力,对新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全面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强化标杆引领、示范带动,对经山东省认定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聚焦实物投入转型升级(四)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对实施技术改造并达到一定标准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企业年度设备投资不超过16%的比例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当年获得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智能家电、高端装备、新材料、高端化工等产业领域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可视情按上述比例通过财政奖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1.12•【字号】厦工信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工信规〔2024〕1号各有关单位:《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2024年1月12日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有关工作要求,为确保完成电子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耗材制造三个细分行业(下称“细分行业”)各项试点目标任务,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坚持需求牵引、供需优化、创新联动、示范带动,充分调动我市中小企业积极性,在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上持续发力,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二、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按照“三个结合”(坚持行业特色和因企施策相结合,坚持样本试点和推广应用相结合,坚持数字诊断服务和畅通供需对接相结合)的思路,结合“三个一点”原则(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点线面”结合、分阶段梯次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力推动中小企业降本、提质、增效,着力提升我市中小企业竞争力,为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全力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厦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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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落实《指导意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重点方向,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通过开展示范项目建设,激发各方积极性,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二、主要目标
通过遴选示范项目,推动提升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培育可复制、推广的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挖掘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三、示范内容
(一)生活类信息消费
支持发展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增强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升供给品质。

1.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

鼓励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构建大型数字内容制作渲染平台,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支持原创网络作品创作,拓展数字影音、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内容,支持融合型数字内容业务和知识分享平台发展。

2.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鼓励垂直领域信息服务发展,支持各类网上超市、餐饮外卖、家政、演出票务等O2O服务。

支持网络约租车、民宿短租、旅游线路定制等交通旅游服务,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二)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
重点支持面向居家护理的智慧健康服务、面向便捷就医的在线医疗服务、面向学习培训的在线教育服务,推广高效、均等的在线公共服务,拓展居民消费空间。

3.健康医疗服务。

支持在线医疗服务,推动在线健康咨询、居家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应用,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发展个性化医疗、远程诊疗,优化诊疗流程,提高健康医疗领域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推动健康医疗领域数字化
转型。

4.在线教育服务。

鼓励建设完善教育信息基础设施,支持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支持在线开放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和移动教育应用软件研发,支持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三)行业类信息消费
鼓励发展面向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的网络支付、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支撑服务,面向信息技术应用的综合系统集成服务。

5.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支持面向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支持适合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支持构建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6.行业信息化服务。

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依托信息技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培育支撑行业信息化的新兴信息技术服务,推动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支持面向信息消费供给侧的信息化改造升级。

7.现代物流服务。

支持发展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的现代物流服务,支持物流全程信息融合,支持多式联运综合物流的创新应用,支持无人机、无人车、无人分拣、无人仓等新技术运用,开展物流“最后一公里”应用创新。

积极探索利用
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开展物流信息溯源及全程监测,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四)新型信息产品消费
鼓励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支持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等前沿信息产品,鼓励消费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应用。

8.前沿电子信息产品。

支持5G、超高清、消费级无人机、虚拟现实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

支持整合利用智能电视、智能音响、可穿戴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基于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数字家庭解决方案。

9.消费类电子产品。

支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智能化升级,在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

(五)信息消费支撑平台
支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依托体验中心开展信息技能培训,夯实平台支撑。

10.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支持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娱乐等技术搭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集中展示信息消费最新成果,增强信息消费体验,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

支持依托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组织开展信息技能培训,鼓励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创新提升信息消费体验,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和受众群体。

四、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

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示范项目申报。

各申报组织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

示范内容包括5类领域10个方向。

(三)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2个(其中方向1~9不超过10个,方向10不超过2个);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6个(其中方向1~9不超过5个,方向10不超过1个),若推荐项目超过规定数量上限,将默认按顺序选取。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行业专家,依据《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

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并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

五、工作组织和保障
(一)建立高效组织机制
1.明确主体责任。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的示范项目负有监督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检查和业务指导。

2.强化监督检查。

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实地检查、进行全面评估、组织问卷调查等方式,定期对示范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结果进行公开。

3.建立动态机制。

建立示范项目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如项目承担主体发生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书面报备;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法失信等行为的示范项目,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对前景好、示范效应强的项目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争取资金予以支持;鼓励地方配套支持资金,引导和推动社会性投资基金等共同加大投入。

(三)开展示范推广
通过纳入信息消费典型案例集、组织信息消费城市行等活动进行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示范项目的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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