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关于《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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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融入保育工作,促进儿童健康发展

将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融入保育工作,促进儿童健康发展

将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融入保育工作,促进儿童健康发展作者:徐轶群冯围围来源:《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2021年第05期【摘要】儿童健康是一个综合、多维度的概念。

托育机构应当遵循《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的精神,全方位理解健康概念,促进儿童发展;创设健康、安全的环境,加强儿童健康管理;提供充足的营养和睡眠,保证儿童处于良好和舒适的生活状态;培养儿童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终身健康。

【关键词】托育机构;儿童;健康;发展;《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21)05-0008-05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的养育照护。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1〕提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并提出“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原则。

为指导托育机构为3岁以下儿童提供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1年1月发布了《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

〔2〕托育机构应当全方位理解儿童健康概念,遵循《大纲》精神,通过多种途径将卫生保健工作融入保育工作,促进儿童健康发展。

一、全方位理解健康概念,促进儿童发展(一)儿童健康的概念儿童健康是指儿童没有疾病和伤残,处于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状态,发育潜力能得到充分发展。

这是一个综合、多维度的概念。

一是指儿童处于无疾病状态。

二是指儿童处于生理和心理的良好状态。

这需要为儿童提供适宜的条件,满足儿童的营养、睡眠、运动、休息和休闲生活以及建立良好的依恋关系的需要,提供适宜的养育照护,使儿童拥有强健的体魄,获得全面的发展。

三是指儿童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良好的饮食习惯和个人卫生行为习惯、规律的睡眠和对运动的喜爱,能够促使儿童的各项潜能得到充分发展。

(二)儿童健康的组成部分及其重要性个体发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儿童早期发展研究发现,一些基本的发育维度会给儿童带来广泛和长远的影响。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0〕23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0〕23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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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卫人口函〔202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切实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托育机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指导各类托育机构可依法暂停开展收托、保育服务,具体恢复入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指导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教机构、亲子园等,暂停开展线下培训活动,鼓励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供服务。

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联系人:人口家庭司梁效革、徐拥军
联系电话:************、62030585
传真:************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1月28日——结束——。

我园以《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为准绳

我园以《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为准绳

我园以《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为准绳【最新版】目录1.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的背景和制定目的2.托育机构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3.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的具体内容4.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的实施和效果正文一、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的背景和制定目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化,3 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并印发了《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

该大纲旨在为托育机构提供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二、托育机构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1.基本原则:尊重儿童、安全健康、积极回应、科学规范。

2.目标要求:- 营养与喂养:保证婴幼儿获得充足的营养,科学合理地喂养;- 睡眠:保证婴幼儿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睡眠质量;- 生活与卫生习惯:培养婴幼儿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预防疾病发生;- 动作:促进婴幼儿动作发展,提高身体素质;- 情感与社会性:培养婴幼儿良好的情感与社会性,促进其适应社会生活;- 语言:促进婴幼儿语言发展,提高其语言表达能力;- 认知:培养婴幼儿的认知能力,提高其学习能力;- 艺术:培养婴幼儿的艺术兴趣和能力,丰富其精神生活。

三、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的具体内容《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从生活照料、卫生保健、安全防护、心理关爱、行为培养等方面,详细阐述了托育机构在照护 3 岁以下婴幼儿过程中应遵循的规范和要求。

具体内容包括:1.生活照料:为婴幼儿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婴幼儿的需求;2.卫生保健:确保婴幼儿身心健康,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3.安全防护:建立安全防护制度,确保婴幼儿在园内的人身安全;4.心理关爱:关注婴幼儿心理需求,提供积极的心理支持,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5.行为培养:通过游戏、教育活动等方式,培养婴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社会技能。

国家卫建委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征求意见稿)

国家卫建委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征求意见稿)

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指导托育机构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大纲。

二、本大纲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

提供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也可参照执行。

三、托育机构保育是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通过创设适宜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和活动,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发展。

四、托育机构保育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尊重儿童坚持儿童优先,保障儿童权利。

尊重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关注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婴幼儿全面发展。

(二)安全健康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切实做好托育机构的安全防护、营养膳食、疾病防控等工作。

(三)积极回应提供支持性环境,敏感观察婴幼儿,理解其生理和心理需求,并及时给予积极适宜的回应。

(四)科学规范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安排婴幼儿的生活和活动,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

第二章目标与要求托育机构保育工作应遵循婴幼儿发展的年龄特点,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婴幼儿身体发育和心理发展。

保育重点应包括营养、动作、睡眠、语言、认知、情感和社会性、生活卫生习惯等。

一、营养(一)目标1. 获取卫生、营养的食物,达到正常生长发育水平;2. 养成良好的饮食行为习惯。

(二)保育要点1. 6-12个月(1)继续母乳喂养,不能继续母乳喂养的婴儿使用配方奶喂养。

(2)及时添加辅食,从富含铁的泥糊状食物开始,遵循由一种到多种、由少到多、由稀到稠、由细到粗的原则。

辅食不添加糖、盐等调味品。

(3)每引入新食物要密切观察婴儿是否有皮疹、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

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政策解读

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政策解读

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政策解读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政策解读1. 背景介绍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和提升托育机构的保育质量,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文件,对于托育机构的管理和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 主要内容(1)指导大纲的制定目的和意义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政策的制定,首先是为了规范托育机构的运营管理,保障婴幼儿的健康与安全。

通过对托育机构的指导,提高托育服务的专业水平和保育质量,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促进我国儿童教育的健康发展。

该政策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婴幼儿教育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2)指导大纲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该指导大纲主要包括托育机构基本原则、办园条件要求、办园行为规范、儿童保育要求等内容。

其中,办园条件要求包括场所设施、安全消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要求;办园行为规范包括从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日常管理等要求;儿童保育要求包括饮食、睡眠、保健等方面的要求。

(3)指导大纲对托育机构的影响指导大纲的出台将对托育机构的管理和实践产生积极影响。

托育机构将更加注重落实指导大纲的要求,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另指导大纲的出台也将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管,规范托育市场秩序,提高家长对托育机构的信任度。

3. 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政策的出台是对我国托育服务行业的一次规范和提升,有助于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这也给托育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他们在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等方面不断提升,为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育环境和服务。

4. 总结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政策的出台,对于规范托育机构的运营管理,提升保育质量,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要求托育机构积极落实指导大纲的要求,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管,促进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这一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落地,为我国婴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通过这篇文章,我对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明白了这项政策对于托育服务行业的重要意义和影响。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9•【文号】国卫办人口函〔2021〕449号•【施行日期】2021.08.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1〕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切实加强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我委组织制定了《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统筹规划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统筹做好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总体规划,确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将其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分批次开展培训工作。

二、建设培训资源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遴选一批基础较好的优质教材和课程资源,推进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相关教材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行业学(协)会和示范托育机构力量,开发高质量培训指导教材和资源库。

三、加强培训监管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对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机构加强监管,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形成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竞争管理机制。

附件:1.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2.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1年8月19日附件1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一、培训对象拟从事或正在从事托育机构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二、培训方式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总时间不少于6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20学时。

三、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参训托育机构负责人端正办托思想,正确理解贯彻党和国家的托育服务方针政策;规范办托行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基本知识与能力;增强管理能力,能够科学组织与管理托育机构。

GZ108 婴幼儿照护赛项赛题第10套

GZ108 婴幼儿照护赛项赛题第10套一、单项选择题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为提升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强化医疗机构通过养育风险筛查与咨询指导、父母课堂、亲子活动、随访等形式,指导家庭养育人掌握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提高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能力和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

[单选题] *A. 《托育机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试行)》B.《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C.《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D.《3 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正确答案)2.对神经系统具有保护作用的水溶性维生素是()。

[单选题] *A.维生素 A.维生素 B1、烟酸B.维生素 B1、烟酸、维生素 B6(正确答案)C.烟酸、维生素 K、维生素 B2D.维生素 B6、维生素E.维生素 B123.幼儿洗脸的顺序是()。

[单选题] *A.鼻、眼、口周、脸颊、颈部、耳B. 眼、鼻、口周、脸颊、颈部、耳(正确答案)C. 眼、鼻、口周、耳、颈部、脸颊D. 眼、口周、耳、鼻、脸颊、颈部4.缺乏碳水化合物会产生以下哪种不良影响? () [单选题] *A.酮症酸中毒B.皮肤干燥(正确答案)C.血小板功能失常D. 营养性水肿5.幼儿期孩子们体格发育速度放慢,但脑的发育加快,因此饮食中应注意()的供给。

[单选题] *A.脂肪B.普通蛋白质C.优质蛋白质(正确答案)D.碳水化合物6.婴幼儿二便卫生习惯培养要循环渐进,而且要()。

[单选题] *A.及时给予鼓励和表扬(正确答案)B. 强迫婴幼儿按照要求去做C.用食物引逗婴幼儿D.提早训练7.做一名合格的幼儿照护人员的首要条件是要求其具备()。

[单选题] *A.高尚职业道德(正确答案)B.高超的教育技巧C. 照顾幼儿的技能D.一定的学历8.用双手扶持新生儿腋下呈直立状,使两脚接触桌面,会出现左、右两脚交换向前迈步的现象。

“托育教育”的概念及辨析

Advances in Education 教育进展, 2023, 13(9), 6273-6278 Published Online September 2023 in Hans. https:///journal/ae https:///10.12677/ae.2023.139976“托育教育”的概念及辨析黄佳仪信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河南 信阳收稿日期:2023年7月26日;录用日期:2023年8月24日;发布日期:2023年8月31日摘要 随着托育服务的发展,人们对高质量托育的需求逐渐显现,本文通过厘清托育教育与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以及保育教育之间的关系,明确托育教育的涵义,对托育教育的概念进行阶段性评析与厘定,托育事业在建国以后发展上经历了三次发展高峰期,第一次高峰在1949年~1960年,第二次高峰在1978年~1990年,第三次高峰从2020年开始至今。

根据各个阶段发现托育具有公益性、全面性、多元性、发展性。

根据托育与教育之间的概念界定,明确托育教育是指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遵循幼儿身心发展阶段的特点,对0~3岁幼儿进行照护过程中开展教育活动,从而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社会活动。

关键词托育,托育服务,托育教育The Concept and Discrimination of “Foster Education”Jiayi HuangCollege of Educational Sciences, 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 Xinyang Henan Received: Jul. 26th , 2023; accepted: Aug. 24th , 2023; published: Aug. 31th , 2023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ldcare services, people’s demand for high-quality childcare gradually emerged, through clarify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ldcare education and early education, preschool education and childcare education, clarifying the meaning of childcare education, this paper periodically evaluates and determines the concept of childcare education. Childcare has experienced three development peaks in the development 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first peak was from 1949 to 1960, the second peak was from 1978 to 1990, and the third peak was from 2020 to the present. According to each stage, it is found that childcare is黄佳仪public welfare, comprehensive, diversified and developmental. According to the definition of the concept between childcare and education, it is clear that childcare education refers to the social activities in which professionally trained personnel follow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ldren’s physi-cal and mental development stages and carry out educational activities in the process of caring for children aged 0~3, so as to promote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children.KeywordsCare, Care Service, Care Education Array Copyright © 2023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4.0)./licenses/by/4.0/1. 引言近几年来,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新生儿出生率降低,国家通过颁布各项政策来解决这一问题,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与实施,0~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体系越来越得到重视。

2020年学前教育政策

2020年学前教育政策
2020年2月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2020年3月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指南》
2020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5-6月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
2020年9月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2020年10月全国妇联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意见
2020年10月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

托育机构保育活动开展存在的问题及优化策略

托育机构保育活动开展存在的问题及优化策略作者:杨琳马银标李亚彬来源:《国际公关》2024年第03期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全面三孩”背景下云南省托育机构保育活动开展现状研究(项目编号:2022J0913)。

作者简介:杨琳,女,白族,云南宾川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学前教育;马银标,男,汉族,云南隆阳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教育学;李亚彬,男,漢族,云南昌宁人,本科,现代教育与技术中心教师,研究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摘要:托育机构保育活动开展情况体现了托育机构保育质量的高低。

当前托育机构保育活动开展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从内容看,各领域活动开展水平存在不均衡性,营养与喂养和语言稍弱;从月龄看,保育活动开展呈现低月龄段偏弱的现象。

对此,高校应加强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托育机构需要强化对保育人员的职后培训,同时不断完善自身管理;保育人员要丰富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科学实施保育;政府则应完善相关政策,给予托育机构发展支持。

关键词:全面三孩;托育机构;保育;策略本文选取云南省A、B、C三个城市的16家托育机构的保育人员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向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发放网络问卷,共收到116份。

问卷设计以《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为依据,把婴幼儿分为7—12个月、13—24个月、25—36三个月龄段,从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7个方面对托育机构保育活动开展现状进行调查。

问卷编制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的形式,1、2、3、4、5表示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在7个方面指标能做到程度的5个等级,5表示能做到100%,4表示能做到80%,3表示能做到60%,2表示能做到30%,1表示能做到0%。

一、托育机构保育活动开展现状(一)托育机构在7个方面对不同月龄婴幼儿实施保育的整体情况由图1可知,三个阶段7个方面的保育平均分在3~4分,反映出保育人员能做到各项保育指标要求的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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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指导托育机构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大纲。

二、本大纲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

提供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也可参照执行。

三、托育机构保育是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通过创设适宜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和活动,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发展。

四、托育机构保育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尊重儿童坚持儿童优先,保障儿童权利。

尊重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关注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婴幼儿全面发展。

(二)安全健康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切实做好托育机构的安全防护、营养膳食、疾病防控等工作。

(三)积极回应提供支持性环境,敏感观察婴幼儿,理解其生理和心理需求,并及时给予积极适宜的回应。

(四)科学规范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安排婴幼儿的生活和活动,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

第二章目标与要求托育机构保育工作应遵循婴幼儿发展的年龄特点,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婴幼儿身体发育和心理发展。

保育重点应包括营养、动作、睡眠、语言、认知、情感和社会性、生活卫生习惯等。

一、营养(一)目标1.获取卫生、营养的食物,达到正常生长发育水平;2.养成良好的饮食行为习惯。

(二)保育要点1. 6-12个月(1)继续母乳喂养,不能继续母乳喂养的婴儿使用配方奶喂养。

(2)及时添加辅食,从富含铁的泥糊状食物开始,遵循由一种到多种、由少到多、由稀到稠、由细到粗的原则。

辅食不添加糖、盐等调味品。

(3)每引入新食物要密切观察婴儿是否有皮疹、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

(4)注意观察婴儿所发出的饥饿或饱足的信号,并及时、恰当回应,不强迫喂食。

(5)鼓励婴儿尝试自己进食,培养进餐兴趣。

2. 12-24个月(1)继续母乳或配方奶喂养,可以引入奶制品作为辅食,每日提供多种类食物。

(2)鼓励和协助幼儿自己进食,关注幼儿以语言、肢体动作等发出进食需求,顺应喂养。

(3)培养幼儿喝生活饮用水的习惯,不提供含糖饮料。

3. 24-36个月(1)每日提供多种类食物。

(2)引导幼儿认识和喜爱食物,培养幼儿专注进食习惯,选择多种食物的能力。

(3)鼓励幼儿参与协助分餐、摆放餐具等活动。

(三)指导建议1.为婴幼儿提供与年龄发育特点相适应的食物,制定膳食计划和科学食谱,为有特殊饮食需求的婴幼儿提供喂养建议。

2.为婴幼儿创造安静、轻松、愉快的进餐环境,协助婴幼儿进食,并鼓励婴幼儿表达需求、及时回应,顺应喂养,不强迫进食。

3.有效控制进餐时间,加强进餐看护,避免发生伤害。

二、动作(一)目标1.掌握基本的大运动技能;2.达到良好的精细动作发育水平。

(二)保育要点1. 6-12个月(1)鼓励婴儿进行身体活动,尤其是地板上的游戏活动。

(2)鼓励婴儿自主探索从躺位变成坐位,从坐位转为爬行,逐渐到扶站、扶走。

(3)提供适宜的玩具,促进抓、捏、握等精细动作发育。

2.12-24个月(1)鼓励幼儿进行形式多样的身体活动,为幼儿提供参加爬、走、跑、钻、踢、跳等活动的机会。

(2)提供多种类活动材料,促进涂画、拼搭、叠套等精细动作发育。

(3)鼓励幼儿自己喝水、用小勺吃饭、自己翻书等。

3.24-36个月(1)为幼儿提供参加走直线、跑、跳、单足站立、原地单脚跳、双脚跳、跨越低矮障碍物、上下楼梯等活动的机会。

(2)提供多种类活动材料,促进幼儿搭建、绘画、简单手工制作等精细动作发育。

(3)鼓励幼儿自己用水杯喝水、用勺吃饭、协助收纳等。

(三)指导建议1.在各个生活环节中,创造丰富的身体活动环境,确保活动环境卫生、安全。

2.充分利用日光、空气和水等自然条件,进行身体锻炼。

3.安排类型丰富的活动和游戏,并保证每日有适宜强度、频次的大运动活动。

做好运动中的观察,避免发生伤害。

4.关注急慢性疾病恢复期的婴幼儿,及时调整活动强度或者停止活动。

三、睡眠(一)目标1.婴幼儿获得充足睡眠;2.养成独自入睡和作息规律的良好睡眠习惯。

(二)保育要点1. 6-12个月(1)识别婴儿困倦的信号,通过常规睡前活动,帮助婴儿独自入睡。

(2)帮助婴儿采用仰卧位或侧卧位,脸和头不被遮盖。

(3)注意观察婴儿睡眠状态,减少抱睡、摇睡等过度安抚。

2.12-24个月(1)固定幼儿睡眠和唤醒时间,逐渐建立规律的睡眠模式。

(2)坚持开展睡前活动,确保幼儿进入较安静状态。

(3)培养幼儿独自入睡的习惯。

3.24-36个月(1)规律作息,每日有充足的午睡时间。

(2)引导幼儿自主做好睡眠准备,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

(三)指导建议1.为婴幼儿提供良好的睡眠环境和设施,温湿度适宜,白天睡眠不过度遮蔽光线,独立床位安全、卫生。

2.加强睡眠过程照护,注意观察婴幼儿睡眠时的呼吸、睡姿,避免发生伤害。

3.关注个体差异及睡眠问题,采取适宜的照护方式。

四、语言(一)目标1.对声音和语言感兴趣,学会正确发音;2.学会倾听和理解语言,逐步掌握词汇和简单的句子;3.学会运用语言进行交流,表达自己的需求;4.愿意听故事、看图书,初步发展早期阅读的兴趣和习惯。

(二)保育要点1. 6-12个月(1)经常和婴儿说话,引导其对发音产生兴趣,模仿和学习简单的发音。

(2)向婴儿复述生活中常见物品和动作,帮助其逐渐理解词汇。

(3)引导婴儿使用简单的声音、动作、语言表达自己的需求。

(4)为婴儿选择合适的图画书,朗读简单的故事或儿歌。

2. 12-24个月(1)培养幼儿正确发音,并由学会说词语到学会说短句。

(2)鼓励幼儿模仿和学习使用词语或短句表达自己的需求。

(3)引导幼儿将语言与实物或动作建立联系,说出熟悉的人的称呼、常见物品的名称。

(4)引导幼儿学会倾听并乐意执行简单的语言指令,积极使用语言进行交流。

(5)提供机会让幼儿多读绘本、多听故事、学念儿歌。

3. 24-36个月(1)指导幼儿正确地运用词语说出简单的句子。

(2)鼓励幼儿用语言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感受。

(3)创造条件和机会,使幼儿多听、多看、多说、多问、多想,谈论生活中的所见所闻,避免以手势代替语言。

(4)培养幼儿阅读的兴趣和能力,学讲故事、学念儿歌。

(三)指导建议1.创设丰富和应答的语言环境,提供正确的语言示范,保持与婴幼儿的交流与沟通,引导其倾听、理解和模仿语言。

2.为不同月龄婴幼儿提供和阅读适合的儿歌、故事和图画书,培养早期阅读兴趣和习惯。

3.关注语言发展迟缓的婴幼儿,并给予个别指导。

五、认知(一)目标1.充分运用各种感官探索周围环境,有好奇心和探索欲;2.逐步发展注意、观察、记忆、思维等认知能力;3.学会想办法解决问题,有初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二)保育要点1. 6-12个月(1)提供有利于视、听、触摸等材料,激发婴儿对周围事物的观察兴趣。

(2)鼓励婴儿调动各种感官,感知和认识物体的大小、形状、颜色、材质等。

(3)引导婴儿观察周围的事物,模仿所看到的某些事物的声音和动作。

2. 12-24个月(1)引导幼儿运用各种感官探索周围环境,在丰富观察中逐步发展注意、记忆、思维等认识能力。

(2)鼓励幼儿辨别生活中常见物体的大小、形状、颜色、软硬、冷热等明显特征。

(3)鼓励幼儿在操作、摆弄、模仿等活动中想办法解决问题。

3. 24-36个月(1)引导幼儿运用各种感官反复持续探索周围环境,逐步巩固和加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

(2)启发幼儿观察辨别生活中常见物体的特征和用途,进行简单的分类,并感受生活中的数学。

(3)培养幼儿在感兴趣的事情上能够保持一定的专注力。

(4)通过各种游戏和活动,鼓励幼儿主动思考、积极提问并大胆猜想,激发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三)指导建议1.创设环境,促进婴幼儿通过视、听、触摸等多种感觉活动与环境充分互动,丰富认识和记忆经验。

2.保护婴幼儿对周围事物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耐心回应婴幼儿的问题,鼓励自己寻找答案。

3.在确保安全健康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婴幼儿的主动探索。

六、情感与社会性(一)目标1.具有安全感,能够理解和表达情绪;2.具有初步的自我意识,尝试学习情绪和行为的自我控制;3.与成人和同伴积极互动,发展初步的社会交往能力。

(二)保育要点1. 6-12个月(1)观察了解不同月龄婴儿的需要,把握其情绪变化,尊重和满足其爱抚、亲近、搂抱等情感需求。

(2)引导婴儿理解和辨别高兴、喜欢、生气等不同情绪。

(3)敏感察觉婴儿情绪变化,理解其情感需求并及时回应。

(4)创设温暖、愉快的情绪氛围,促进婴儿交往的积极性。

2.12-24个月(1)引导幼儿用表情、动作、语言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

(2)培养幼儿愉快的情绪,及时肯定和鼓励幼儿适宜的态度和行为。

(3)拓展交往范围,引导幼儿理解别人不同的想法和情绪。

(4)引导幼儿理解并遵守简单的规则。

3. 24-36个月(1)谈论日常生活中幼儿感兴趣的人和事,引导其通过语言和行为等方式表达情绪情感。

(2)鼓励幼儿情绪控制的尝试,指导其学会简单的情绪调节策略。

(3)创设人际交往的机会和条件,使幼儿感受与人交往的愉悦。

(4)帮助幼儿理解和遵守简单的规则,初步学习分享、轮流、等待、协商,尝试解决同伴冲突。

(三)指导建议1.观察了解每个婴幼儿独特的沟通方式和情绪表达特点,正确判断其需求,并给予及时、恰当的回应。

2.与婴幼儿建立信任和稳定的情感联结,使其有安全感。

3.建立一日生活和活动常规,开展规则游戏,帮助婴幼儿理解和遵守规则,逐步发展规则意识,适应集体生活。

4.创造机会,支持婴幼儿与同伴和成人的交流互动,体验交往的乐趣。

七、生活卫生习惯(一)目标1.学习盥洗、如厕、穿脱衣服等生活技能;2.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二)保育要点1. 6-12个月(1)及时更换尿布,保持臀部和身体干爽清洁。

(2)生活照护过程中,注重与婴儿互动交流。

(3)识别及回应婴儿哭闹、四肢活动等表达的生理需求。

2. 12-24个月(1)鼓励幼儿及时表达大小便需求,形成一定的排便规律,逐渐学会自己坐便盆。

(2)协助和引导幼儿自己洗手、穿脱衣服等。

3. 24-36个月(1)培养幼儿主动如厕。

(2)引导幼儿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正确洗手,认识自己的毛巾并擦手。

(3)鼓励幼儿自己穿脱衣服。

(三)指导建议1.保持生活场所的安全卫生,预防异物吸入、烧烫伤、跌落伤、溺水、中毒等伤害发生。

2.在生活中逐渐养成婴幼儿良好习惯,引导其逐步形成规则和安全意识。

3.注意培养婴幼儿良好的用眼习惯,限制屏幕时间。

4.注意培养婴幼儿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预防龋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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