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产税改革的房价调控作用探析

上海市房产税改革的房价调控作用探析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价飞速上涨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上

海作为全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城市之一,其房价也一直备受瞩目。为了解决房价过快上涨

的问题,上海市近年来进行了一系列房产税改革,以期通过房产税改革来进行房价调控。

本文将就上海市房产税改革对房价调控的作用进行探析。

从实践层面来看,上海市房产税改革的确对房价起到了一定程度的调控作用。根据相

关数据统计,2017年上海全年新建商品住宅均价为每平方米5.13万元,较去年同比上涨

了16.1%。而2018年上海全年新建商品住宅均价为每平方米5.71万元,较去年同比上涨了11.3%。从数据来看,2018年的房价涨幅较2017年有所回落,尽管房价仍在上涨,但涨幅有所减小,这一现象与上海市房产税改革后的房价调控政策是相关联的。值得一提的是,

房产税改革并非是一个静止的过程,而是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的。通过对房产税的不断调

整和改革,上海市可以更好地发挥房产税对房价的调控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房产税改革对房价的调控作用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实践中发现,

房价的调控并非完全依赖于房产税改革,而是需要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宏观经济政策等多

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调控。房产税改革对房价的调控作用也需要与其他相关政策相互配合,才能够发挥最大的效果。土地供给政策、贷款政策等对房价的调控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

需要与房产税改革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房产税改革对于房价的调控作用也需要做好舆论

引导和市场预期的管理,避免因改革政策带来的市场不确定性导致投资主体的恐慌情绪。

浅谈房产税改革——以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为例

2010年5月31日公布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员会的通知》首次具体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又进一步提出要“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2011年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上海、重庆作为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开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改革从提出到至今已两年有余,其实行成效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是国人所关注的。本文试图从房产税实施目的出发,结合目前房产税改革所采取的措施,分析房产税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弊端,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的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2010 年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关于2010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重庆市、上海市为开征房产税试点,于2011 年1 月28 日起正式开征房产税。 一、房产税改革的原因 国家实施房产税改革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的房产税并不能体现房产税本身所具有的调控职能。具体为以下三点: (一)征税范围过窄 现行房产税征税范围限定在“经营性用房”,而居民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并未纳入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这不利于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二)计税依据不能反映房地产的真实价值 目前我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分别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这种计税依据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即以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无法反映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也无法抑制房地产租赁市场的膨胀发展。 (三)税率设计缺乏灵活性 我国现行房产税的税率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并没有根据不同收入的人群设置不同的税率,没有体现出“差别化”的税率。这意味着无论房地产的持有者持有多少价值的房产,其在纳税数额的比例上是完全相等的。这也成为房地产投机者对房地产进行大量投资,以致大量房产空置积压的原因之一。 二、实施房产税改革的目的 针对现阶段我国的房产税不能体现房产税本身所具有的调控职能的现状,国家实施房产税改革的主要目的为以下几点: (一)完善房产在保有阶段的税收制度缺失 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地理位置的唯一性决定了土地价值的巨大差异性,更造就了特殊城市和某些城市特殊地段房产价格的高企性。同时,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的税费主要集中在投资和开发环节,而在个人房地产的保有阶段并没有相配套的税收制度。个人持有多套房产几乎没有成本,因此,投机性炒房的收益随着房价的上升越来越高,这样的高收益又进一步吸引了更多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而

沪渝房产税的思考

沪渝房产税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推进,大大增加了对住房的需求,住房逐渐变成了中国的焦点问题。2011年在重庆和上海两市进行了房产税改革试点,其改革方案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及税收减免等方面有了较大进步;但是,在两地试点效果可圈可点,而且方案中仍收到诸多约束条件的限制,只有让沪渝两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房产税改革的方案,才能真正地让房产税起到抑制房价、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完善税制体系等方面的作用,才能有效地在全国开展房产税改革。 关键词:房产税重庆房产税改革上海房产税改革 1、沪、渝及其他地区差异性房产税制度现状分析 中国现行房产税法的基本规范,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中国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不涉及农村及城镇居民居住用房。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税率为1.2%;另一种是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税率为12%。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作为征收房产税的首批试点城市实施了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办法,正式开始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开创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向本国国籍个人拥有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先河,由此我国的房产税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次沪渝两地的房产税改革与原条例相比有如下特点: 1.1 扩大了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根据原条例的规定,中国房产税征收范围有限。按照《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上海暂行办法)规定,自2011年1月28p原条例中的从价计征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是房产的历史成本。这种计税依据不能实际反映真实赋税水平,也违背了公平的原则。根据最新公布的上海暂行办法中规定,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重庆暂行办法规定,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待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1.3 根据国家宏观税负水平采取差别税率,设定税收减免 原条例采用的是单一、固定的比例税率。由于税率缺乏弹性,不能很好地发挥房产税调节收入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上海市试点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2011年上半年度新建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重庆市规定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价格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含3倍)~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同时沪渝两市都对征税面积进行了合理的减免。上海暂行办法税收减免的规定是,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 平方米;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其在本市新购

重庆上海试点经验的房产税改革的分析

2010年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下发,决定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2011年1月28日,重庆、上海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展开房产税改革。2012年11月21日,时任财政部长谢旭人发表文章指出“要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2013年1月16日,时任总理温家宝在财政部座谈会上也明确指出了房产税改革和推广的必要性。因此,总结两地试点改革的经验教训,探讨我国房产税改革很有必要。 一、开征房产税的目的及定位 (一)开征房产税的目的 如果将目标定位于逐步取代限购令等当前采取的调控房价的措施,房产税的开征应该具有抑制投机者对房产的投资性需求的作用,逐步淡化房产的金融属性;如果将目标定位于逐步取代“土地财政”的新主体税种,房产税的开征应当实现地方政府的收入目标。我们不应忘记的是:当初开征烟草税时,其目标是通过税收来抑制对烟草的需求。然而人们逐渐适应烟草税的存在,而将其看作一种正常现象,抑制需求这一目标也就再难以实现,反而烟草税成了一种纯粹的增加税收的手段。房产税开征是否也会面临这种前景:一方面税收部门会为了完成收入目标而制定高税率,进而使房产税演变成一种“苛捐杂税”,使百姓的财富受到损害;另一方面房价管理部门也面临着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目标,他们也会倾向于通过高税率来抑制投机性需求。这两方面的冲突要求我们首先确立开征房产税的目的及相应的政策取向。以国外己开征房产税的国家为例,几乎不存在以抑制房价上涨开征房产税为目的的国家。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没有哪个国家通过

开征房产税抑制了房价的上涨。当然这和房产税税率普遍不高不无关系,例如大多数国家的房产税税率仅为1%到3%。所以,本文认为我国开征房产税的目的,也应当是抑制投机者对房产的投资性需求,逐步淡化房产的金融属性。只有这样才能让投机资金和大量资源重新投入到实体经济当中,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和升级。 (二)开征房产税的定位 我国现行的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税费相对繁杂:在取得环节,开发商需缴纳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在交易环节,销售方需承担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购买方则需担负印花税、契税。除以上税费外,开发商还要缴纳大量的土地出让金,这也成为转移到购房者身上的一大负担。随着近些年房价增长过快,关于用房产税取代推高房价的“土地财政”的讨论也愈发热烈,支持者认为可借此抑制投机需求,减少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然而,想要摆脱长期以来形成的依赖谈何容易。况且,每年征缴少量的房产税,所得到的财政收入相比直接获取土地出让金而言,明显难以满足地方政府的需要。 2011年,重庆征收房产税约20. 89亿元,仅占当年重庆税收(1488. 33亿元)的1. 4%;同期上海房产税收为73. 66亿元,占当年上海税收(3429. 83亿元)的2. 14%。由此可见,依靠当前的房产税政策设置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都难见成效,更谈不上帮助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当然这种现象与房产税税率不高及征税对象覆盖面较窄有关。可是即使对存量房普遍开征房产税,并提高税率直到房产税税收足以替代土地出让金收入,那岂不是“土地财政”的一个

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试点效果分析

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试点效果分析 1取得的积极成果 (1)在降低房价方面的作用 民众及学者对于沪渝两地房产税试点的效果都持谨慎态度,对于房产税试点在降低房价方面的作用持悲观态度。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两地的房产税试点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从以下两个图表中能直观感受到房价下降的趋势。由于上海的房价基数较高,所以在图示中上海房价给人的感觉是下降的更为明显。上海市2011年5月房价均价为27659 2试点旳不足之处 通过研究认为,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工作并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具体来说: (1)两地房产税征收试点取得的成绩不能令人满意 房产税提出伊始便被民众给予了太多的期望,普通民众包括部分专家学者都认为,合理的房产税制度能够起到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和规整房地产市场行为的作用。但从沪渝两地试点一年的效果开来,远远没有达到民众的预期。虽然上海和重庆政府一直积极鼓吹房产税效果较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但重庆市政府在其2011年政府预算报告中并没有明确公布房产税的具体数额。民众及专家对两地政府的乐观态度表示谨慎的怀疑,一致认为房产税试点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从数量上来看,截止到2011年11月30日重庆市房产税应税住宅不足一万套,征税额大约为9000万元。根据简单计算,重庆市2011年度新开征房产税额应该在一亿元左右。另一个试点城市的情况要稍微乐观一些,2011年上海市房产税征收额为22.1亿元,超额完成预算。但经研究发现,上海市房产税的增加主要的推动力量是企业缴纳房产税的增加,而不是大家所希望的居民新增住宅房产税的增加。业内人士评估得出的结论是:沪渝两地试点新增房产税的加起来也不会超过10亿元。 (2)两试点城市没能做到直面存量房 关于房产税的征收是否应该面向存量房的争议一直很大,导致迟迟不能实行,因为这一政策的执行会危害到众多既得利益着。在试点刚开始的时候,普通民众希望这次的试点能够在房地产的保有环节税收上有所突破。上海、重庆两地政府也曾明确表示要在房产税的征收时向保有环节征税,这一度引起了民众的很大期望,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试点一年的时间过去了,两地并没有真正做到对保有环节的征税。对保有环节征税才能真正发挥房产税调节贫富差距、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的作用。没有对保有环节的征税,房产税试点等于失败的,它并没有沿着它应该走的道路在前进。 综上所述,沪渝两地的试点并没能取得实质上的成功,没能做到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但在保障房建设上取得了值得肯定的进展。再结合我国大的宏观经济环境来看,当前我国存在税负严重偏高的情况,无论是中小企业的高所得税,还是普通民众的不合理的个人所得税,抑或是商品的高价内税,都是我国企业和居民面临着高税负。这种情况下在推出新的税种,假如设

浅析当前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的成效及发展-基于沪渝两市试点及国际经验的比较

浅析当前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的成效及 发展 基于沪渝两市试点及国际经验的比较

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国将房产税视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和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手段,力图通过发挥其增加地方收入来源、调节社会贫富差距、提高住房持有成本等的作用,在改善地方政府财政结构的同时,实现对个人住房合理消费的引导和房价过快上涨的遏制。为此,出于“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的考虑,2011年上海、重庆两地先行进行了试点,但就现阶段实施情况来看,效果不甚理想。对此,本文通过对目前沪渝两市房产税试点方案和成效的深入分析,以及在借鉴比较国外部分地区房产税制度及政策效应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就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国房产税制度提出有益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改革试点比较 在国外,“房产”常被称为“物业”,因此房产税也常被视为或定为物业税,其是以不动产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是设在保有环节的财产税、不动产税以及房地产税的“同义

词”。其不仅是地方政府获取土地增值收益、实现收入来源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措施。但就我国现阶段而言,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依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同时,由于基本制度、社会认同、外部环境以及发展历程等的不同,我国房产税与国外“物业税”相比,不仅在内涵及具体规定上有所异同,政策目标及实施效果也存在明显差异。我国房产税的现行制度框架及沪 渝两市试点方案的比较和分析 我国房产税在建国初期便已诞生,其当时与地产税合称为城市房地产税。但在1973年简化税制改革时,其将向工商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而仅对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个人的房屋以及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进行征收。1984年,在第二次利改税改革中,房产税又从城市房地产税中剥离出来,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税种,并依据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征收,同时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国务院又将向涉外企业和个人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人了房产税。2008年底,原1951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宣布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均依照《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由此结束了我国内外资企业在房产税征缴上的不同,我国房产税在制度层面上得以全面统一和规范。 但其后,随着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国民财富收入结构的变化,城镇居民实际拥有住房状况发生了巨大改变,数量和质量的显著提升使得相当一部分人的住房需求从原先满足基本需要向改善型、投资型过渡,并由此使得我国1986年版《城市房产税暂行条例》下“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条款的立法环境发生了相当程度的改变,现行制度落后于时代发展。于是在2011年初,上海、重庆两地从调整居民财富分配、健全地方税收体系、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等角度出发实施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并力图为下一步的推广提供经验和借鉴。 (一)沪渝两市方案的总体比较 从总体上看,上海和重庆两市房产税试点方案都体现了“以新购住房为主、执行差别化税率、免税标准较为宽松以及控制外来投资需求”的四大基本内容,发展方向和核心思想基本相同。但其中,因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以及区域社会经济特点等方面的差异,两市的调控对象和具体措施有所不同和侧重,进而使得在征税对象、税率水平以减免标准等内容上呈现出明显的差异。(见表1)

房产税改革及其经济效应分析

房产税改革及其经济效应分析 房产税是指对房产所有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目的是鼓励合理使用和配置房地产资源。当前我国的税收体系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房产税改革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本文将从政策背景、税制改革方向、经济效应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政策背景 当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存在很多问题,如房价虚高、楼市泡沫等,这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其中包括推进房产税改革。同时,国际经验也表明,实行房产税可以有效地调节房地产市场,提高税收收入,对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有很大的意义。 二、税制改革方向 房产税改革的核心是通过改变征税方式,增加税率等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使其更加合理和稳定。具体改革方向如下: 1. 增加税收收入。推动地方税制改革,实现税收分配体系的公平与合理,使房产税的税率居于合理水平,增加税收收入。 2. 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税收征管,打击税收逃漏,实施权责统一、法治化管理等措施,使税制更加合理和有效。 3. 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限制用于投资和炒房的资金流入,促进住房供需的均衡发展,保证市场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经济效应 房产税改革的经济效应非常显著,具体表现如下: 1. 提高税收收入。实行房产税可以有效地提高税收收入,为国家提供更多的财政收入,增加国家财政的可支配资金。 2.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产税改革可以有效地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预防楼市泡沫等问题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控制房价。 3. 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房产税改革可以促进资源合理配置,避免资源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4. 促进社会公平。房产税改革可以促进社会公平,以资产作为征税依据,对高收入和高消费人群征收更多的税收,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房地产税制改革对房价和经济增长的影响

房地产税制改革对房价和经济增长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新发展的同时,房地产税制改革也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房地产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税种,因为它不仅涉及到房地产行业,也关乎着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然而,对于房地产税的改革,一直以来存在较大的争议和挑战。本文将探讨房地产税制改革对房价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并提出一些个人看法。 一、房地产税的概念及目的 在深入探讨房地产税制改革对房价和经济增长的影响之前,有必要先对房地产税的概念及目的进行简单的介绍。房地产税是指对房地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所产生的财产税,它是一种间接税,主要是通过税收的方式来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保护国家财产,同时也可以为政府带来财政收入。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其中,房产税是根据房产的面积和价值来计算,纳税人为房产权人或者承租人,而土地使用税则是根据土地面积和用途计算的,纳税人为土地使用人。房地产税在全球的应用广泛,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主要的税种之一。 二、房地产税制改革对房价的影响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房地产税制改革被视为稳控房价的重要手段,这一点在我国的改革历程中尤为明显。那么,房地产税制改革究竟会对房价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1.降低房价上涨速度 首先,房地产税制改革可以降低房价上涨的速度。在现有的房地产市场中,由于对房产的投资需求持续增长,导致房价一度飙升,成为人民的痛点。而实施房地

产税制改革后,可以引导投资者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实际经济中,降低对房地产的热点投资,减缓其上涨速度,从而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 2.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其次,房地产税制改革可以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当前,由于土地资源短缺,房地产商为争夺优质土地,采取多种手段炒作地价,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而实施房地产税制改革后,可以加强对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引导投资者选择更为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更好地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 3.减少房地产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房地产税制改革还可以减少房地产投资的风险。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严重的泡沫化趋势,而房地产税制改革可以有效地减少投资者的风险,从而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三、房地产税制改革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除了对房价的影响,房地产税制改革对经济增长也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这种影响也越来越明显。 1.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首先,房地产税制改革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当前,由于盲目的房地产投资,导致房地产市场泡沫化,一度成为经济风险的重要源头。而通过实施房地产税制改革,可以引导投资者进行投资风险的管理,避免出现泡沫化的情况,从而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2.优化政府财政收入结构 其次,房地产税制改革可以优化政府财政收入结构。在现有的税收体系中,房地产税是政府征收的重要税种之一,而通过对税收制度的改革,可以使政府的财政收入更加合理,更加公平,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能满足公共服务的需求。

浅议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浅议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摘要】十年来,国内的房价一直在快速上涨。为了控制房价和打击投机,国家几次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可是收效甚微。于是,有人提出征收房产税,以达到抑制房价的目的。对此,也有不少人持怀疑态度。下面,我来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关键词】房产税;市场;影响 一、房产税的内涵和意义 (一)房产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具有如下特点:税源可观察性,易于征管;税基稳定,对经济的扭曲程度小;对经济波动的弹性适度;适合由地方政府征管。 (二)房产税的征收意义 1、房产税为地方税,可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降低对土地出让金的过度依赖。 2、有利于合理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对持有大面积住房、多套房的高收入者征税,对只拥有一套中小面积住房的低收入不征税,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3、有利于改变居民的住房消费模式。在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通过增加住房持有成本,可以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4、有利于调控房地产市场,减少市场上的投资炒作行为。对于自住购房者来说,可能由于开发环节税负的降低而降低开发成本,进而降低前期购房成本,购房需求不仅不会被抑制,反而可能得到激励。对投资和投机者来说,除了交易环节成本增加,后期保有成本也会增加,这就必然对投资与投机者的购买动机产生抑制效果。 二、房产税征收的国际经验 (一)香港的房产税及其影响 1、香港的房产税现状 香港的房地产税分为三类,即差饷、地租和物业税。(1)差饷,对土地及建筑物的出租市值征收的,税率为5%,征税主体为差饷物业估价署,纳税主体为租赁、持有或占用物业者,课税对象是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税基是应课税租

房地产税制改革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分析

房地产税制改革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分析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持续繁荣的状态。长期以来,政府通过制定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来控制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房地产税制改革。那么,改革房地产税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什么呢? 一、推动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自2016年以来,中国一直持续实施“去库存”战略。在这一背景下,2017年,北京市率先在英国、法国、巴西、美国等12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房地产税试点,成为中国第一批试点城市,此后,上海、深圳、重庆、济南等多个城市也相继加入了试点行列。这些试点城市的房地产税改革,旨在通过收取房地产税等相关税费的手段,推动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当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房价会出现过快上涨的情况。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现象,有必要改革房地产税制。如果政府通过收取高额的房地产税,就可以有效地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趋势,并且还可以利用税收调节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同时降低购房者的购房压力。 三、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房地产税制改革是政府向非税收入转移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融资渠道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不仅可以控制其风险,同时还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收取房地产税,将会是政府向非税收入转移的一个重要手段。 四、改善土地利用效率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不高,部分宅基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 地等土地利用不足,而一些房地产企业则具有强烈的土地储备需求。通过房地产税,调控土地价格,会使土地价格得到平衡,并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 五、鼓励多元发展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从售楼、土地购买到开发成本,都是其必须考虑的 成本因素。如果改革房地产税制,将会鼓励多元发展。例如,对于重计税的炒房者或是土地、房地产公司等,可能会转向其他行业、其他领域进行投资,实现多元化发展。 总的来说,房地产税制改革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既能够推动 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还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改善土地利用效率,并鼓励多元发展。然而,房地产税制改革也对个人和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完善税法、制定合理的政策和保障措施,以确保目标准确和政策落实。

浅谈重庆、上海房产税改革

浅谈重庆、上海房产税改革 【摘要】“高房价”一直是困扰普通老百姓的噩梦。去年,重庆和上海作为试点开征房产税,出台了许多相关制度措施。房产税,是否真能成为调控楼市的“原子弹”?抑或不过只是和风细雨一场?有人说它是救命稻草,有人说它操之过急,有人对之寄予厚望,有人却不屑一顾。 【关键词】房产税改革;房价;影响 0.前言 去年,重庆市和上海市分别颁布了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开征房地产税于我国房地产行业而言可以说是一次破天荒的改革。重庆和上海作为房产税改革的试点城市,其所跨出的一步,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我国现行房产税的基本规范是198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其征税范围仅限于在我国境内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而对于城乡居民用于居住的房屋则不征房产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制定于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代的税收规则,显然在很多方面已无法适应时代的需求。目前,很多家庭已经拥有了第二套、第三套甚至更多的住房,住房已不仅仅是每个人的安家之所,更多地成为了人们投资的目标,成了一种保值增值的物品。在如此巨变之下,房产税作为一种政府收入来源和调整房产市场的工具,势必将作出一定改变。 1.两市改革方案 重庆、上海两地走在改革的前沿,但房地产改革方案不尽相同,各有侧重。 从征税范围来看,重庆征税对象范围比上海要广。重庆市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而上海并不将存量房划入征税对象,只对办法施行之日起,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者征税。 从税率上看,重庆市的方案较之上海严厉许多。重庆最高税率为 1.2%,上海最高税率暂定为0.6%。重庆,税率设置更为细节化。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而上海更倾向于一刀切的情形。上海征税税率最高暂定为0.6%,只是在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才暂减为0.4%。 从计税依据而言,重庆的计税依据则是房产交易价。上海方面主要还是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此外在对外地居民的政策、免税面积计算等方面的制度设计两地也各具特色,存在诸多不同。房产税改革的第一步已迈开,重庆、上海两市齐鼓当先,但

浅谈房产税对房价调控的影响

浅谈房产税对房价调控的影响 一、房产税的定义 房产税是指政府对个人或企业拥有的房地产财产征收的税款,其方式根据不同国家和 地区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房产税是按照房产的估价、面积或租金等指标来 计算的,用来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二、国际经验 三、国内情况 房产税在我国尚未全面实施,但一些城市已经开始探索。2011年起,上海、重庆、南京、合肥等城市陆续出台了房产税试点政策。具体而言,上海的试点政策是从2011年8月1日开始实行,主要针对个人住房,并分别按照房屋住宅面积、物业管理费和不动产价格 评估三种方式计算。根据初步统计,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对房价调控效果显著,使得房价上 涨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 1、降低投资需求,促进土地利用效率 由于房产税会增加房屋拥有者的负担,使得投资者减少了对于房地产的投资需求,同 时也会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降低闲置土地的浪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因此,房产税有 利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减少城市化的成本。 2、稳定房地产市场 房价的快速上涨会导致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成本不断增加,而房产税会通过增加房屋拥 有者的负担,从而降低房屋的交易量。这样可以使得房价趋于稳定,避免房价的过快上涨 或下跌,同时也可以保持楼市的平稳运行。 3、分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 我国的土地财政体制存在很大的问题,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土地财政来支持城市化进程,这也是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而房产税可以分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加强财产 税制度的建设,实现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财政体制。 五、存在的问题 1、如何税收制度与地方政府财政的调整 实施房产税制度需要进行与地方政府财政的调整,这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要能够 实现房价调控的目的,又要避免地方政府收入断崖式下跌的风险。

2022年我国房地产税影响分析

2022年我国房地产税影响分析 一段时间从公众视野“淡化”的房地产税有了新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进入其中,这就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已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面对即将到来的房地产税,作为购房者,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以下是2022年我国房地产税影响分析: 房地产税≠房产税 兜兜转转,楼市的话题再次回到房地产税身上。有媒体报道称,此次房地产税立法的初稿已经完成,相关部门正在等着进一步完善、落地。据了解,本次房地产税立法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拟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这些年来,有关房产税和房产税扩容的消息时而在坊间热传,但其推动工作始终迟迟不见启动。2022年上海、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后,征收试点并未见扩容。而此次提出的房地产税,更是让不少人怀疑:房地产税和房产税的区分毕竟在哪里? 据房地产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了解,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全部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与房产税不同,房地产税涉及的税种包括了房地产业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等。因此,当前提及房地产税改革意味着这是一个综合性改革。”同策询问讨论部总监张雄伟介绍。 中国政法高校教授施正文也曾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路径的大框架已基本成形,主要是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成为新的房地产税,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 “虽然国外在征收房产税方面有着丰富的阅历。但对国内来说,房地产税是一个全新的税种。从国外阅历来看,房地产税更主要的是对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撑,其督促政府在提升城市建设的基础上,保证房屋的保值升值力量,并平衡地方的财宝安排均衡。”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表示。 买房还是卖房? 如此看来,房地产税立法并非仅着眼于房地产市场。但对一般购房人来说,却不得不考虑其对楼市和自己的影响。 眼看着二手房市场一每天渐涨,想要改善居住环境的蒋雯也加入到看房大军里。“刚在新闻上看到要征收房地产税,就有中介打电话来介绍一套朝阳的房源,周边类似房源总价需要400万,这套房子350万就情愿出手。”蒋雯回忆,虽然价格很吸引人,但也让她多了一份疑虑:“会不会正赶上房地产税征收的节点,那持有成本唯恐也不少。” 对于类似蒋雯提出的疑问,业内专家给出了相应回答。“这次

浅析上海市房产税改革

浅析上海市房产税改革 摘要: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房地产的虚假繁荣现象和投机性投资现象都十分严重,不合理开发现象频生,使得社会矛盾激化,甚至有一触即发的倾向。显然,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目前的税收制度很难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房产税条例的弊端不断显现,房产税的改革迫在眉睫。 关键词:房产税;税制改革;税负 一、上海市房产税改革的具体内容 (一)人均免税面积为60平方米,限制部分房产被“独占” 2011年1月,上海市政府公布了关于《上海市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征收房产税的范围包括上海市普通居民家庭新购置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地居民家庭在上海购买新住房,根据房价高低差别暂定税率为0.6%和0.4%。 (二)根据实际情况差异,确定不同比例的税率 上海市房产税改革试点规定的房产税基本税率为0.6%,房产税改革规定如果每平方米的住房销售价格均价低于年度新建住房2倍的,税率可暂调至0.4%。差别化的税率政策,说明政府考虑了居民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同时,在确定应税住房时,对于本市居民家庭新购且所有权归属于该家庭的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可以享受一定的人均免税住房面积的扣除优惠。 (三)明确免征情形,规范征税流程 上海市的房产税改革方案中还规定了部分退还、免征房产税的情况:一、上海居民家庭在购置一套住房后(该家庭仅有此一套住房的),在一年内又将该房产转售的,其原已汇算缴纳的房产税可享受退还优惠;二、上海市居民家庭的子女在到达一定年龄后,由于婚姻或其他原因需要而第一次购买的住房、并且此住房是其子女的仅有住房的,可免予课征房产税等。 二、上海市房产税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房产税法律规范性不足,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1986 年,为了加强对经营性住房的监管,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上海市房产税改革方案正是根据国务院第136 次常务会议提出的有关要求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改革方案中提出的对个人非商业性住房课征房产税。这与实际期待的房产税税法目的相悖,这种实际与理想的反差很可能导致纳税人的不满,引起其对纳税行为的抗拒,降低了税法遵从度,从而使国家税收出现征收瓶颈,税务部门的征税工作也难以顺利进行。 (二)计税依据波动性较大,容易造成税负不公。 对社会存量价值的征收是财产税最主要的一个特征。财产税的征税对象应是实际存在不参与经济活动不具有流动性的房产,基础是房产的现实价值。但是,在上海市房产税改革试点条例中,房产的流通价值却被作为房产税的课税基础,这实际上体现的是商品税的特点,实质是一种消费特别税。由于近几年房价一直呈现上涨趋势,在现有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出现一些人购买的房产相同或类似,而由于购买时间的先后差异导致实际承担的税负却并一致,从而出现税负不公的现象。 (三)征税范围窄,房产税改革作用效果不明显。 上海市房产税改革仅针对新购房产,忽视了部分富人已经囤积了大量房产,大多数普通居民还奋斗在买房的边缘。对于富人拥有足够的财富却不用缴纳房产

房地产市场的房地产税与市场调控

房地产市场的房地产税与市场调控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税是一项重要的市场调控措施。随 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房价的快速上涨,政府为了遏制房价过快 上涨,保护市场稳定,逐渐引入了房地产税。本文将探讨房地产税的 实施背景、目的与作用,并分析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一、房地产税的实施背景 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房价的持续上涨使得房地产税成为一种必 然的选择。过去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往往只能起到短期效果,不能根本 解决问题。而实施房地产税可以从根本上调整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促使市场回归理性。此外,对于中央政府来说,房地产税也是一项重 要的财政手段,可以增加财政收入、调节财政支出。 二、房地产税的目的与作用 房地产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实现市 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体而言,房地产税的实施可以起到以下几个 方面的作用: 1. 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通过收取房地产税,可以增加购房的 成本,从而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减缓房价上涨速度,避免楼市泡沫 的形成。 2. 调节投资结构:房地产税使得投资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更加理性,可以引导资金流向其他产业,促进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3. 提升住房供给效率:通过收取房地产税,政府可以加大对闲置房 屋的税收负担,从而激发房屋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房地产税的收 入也可以用于改善住房供给条件,提升住房的品质和数量。 三、房地产税对市场的影响 房地产税的引入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1. 调整供需关系:房地产税的实施使得房地产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关 系发生改变,投资者在购房决策时会更加谨慎,房屋供应量也得到一 定的增加,市场供需关系趋于平衡。 2. 更加健康的市场:房地产税的实施对于一些投机性购房行为起到 了遏制作用,使得市场更加健康和稳定。此外,房地产税的收入也可 以用于房屋改革、区域发展等方面,进一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3. 增加财政收入:房地产税的实施可以为政府提供重要的财政收入,增加财政投入,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居民的生活 质量。 总结起来,房地产税作为一项重要的市场调控工具,在稳定和健康 发展房地产市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调整供需关系、遏制投机 性需求,房地产税可以促进市场的平衡和稳定,为市场发展提供坚实 的支持。同时,房地产税的引入也为政府提供了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为经济的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随着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改革的政策背景

房地产税改革的政策背景,也是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1.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不合理,税收制度不完善 房地产领域的税种设置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流转和保有阶段。房产保有税是很多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体系存在“重开发和流转,轻保有”的问题。房地产开发、流转环节税目多、税负重,保有环节仅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整体税负偏轻。2012 年,我国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为47319 亿元,其中房产税为1372. 5 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为1541. 7 亿元,两者合计占比仅为6. 2%。与之相较,仅开发、流转环节的土地增值税与契税之和占比就达11. 8%,还未考虑涉房涉地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由此可见税负分布的不合理。另外,从微观的企业层面来看,开发环节的税负还是较高的。开发、流转环节税负畸重与保有环节税负畸轻并存的局面,致使房地产税负中的间接税比重偏高而直接税比重偏低,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加剧市场不平衡。(财产税是直接税,不可转嫁) 2.土地财政 数据提示:2013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显示,土地出让金收入决算数为39073亿元,是预算数的152.6%。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再创历史之最。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2013年全国财政决算情况,列出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的收入和支出等23张决算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下称“土地出让金收入”)在内的详细财政数据也一一出炉。 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在2011年达到3.1万亿元顶峰,2012年降至2.7万亿元,2013年再猛增1.2万亿元。 对此,财政部的解释是,主要是土地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增加较多。这也意味着,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再次回升。 3.地方财政收入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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