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不安全行为处罚明细表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人的不安全行为清单(86条)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人的不安全行为清单(86条) (一)劳动纪律(7条) 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3.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6.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7.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 (二)工艺纪律(17条) 8.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 9.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 10.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11.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清楚或不熟悉工艺控制指标和操作规程。 12.改进工艺或操作程序,未进行安全评估。 13.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14.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 15.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进行工艺操作。 16.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 17.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 18.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

19.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 20.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 21.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22.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23.未经许可擅自修改DCS系统、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 24.启动皮带输送机前,没有检查确认、没有启动警告铃。 (三)其他纪律(26条) 25.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26.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27.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 28.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 29.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 30.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31.未按规定检查维护应急防护设施、器材。 32.不能正确熟练使用应急防护装备、器材。 33.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具)从事有毒、有害、腐蚀等介质和窒息环境下的危险作业。 34.不按规定静电接地进行危险化学品车(船)装卸作业。 35.转动设备未停机、带电设备未停电进行检维修。 36.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阻火器或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超速行驶。 37.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2020年(安全生产)不安全行为规则

(安全生产)不安全行为规 则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X公司 安全行为管理规则 第壹条为了贯彻“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神华宁夏煤业集团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X公司)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因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各类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集团X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从业人员(煤化工执行其自行规定)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不安全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第四条根据不安全行为情节以及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轻重程度,将其分为A、B、C三类。 A类是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特别严重的不安全行为; B类是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仅次于A类的不安全行为; C类是壹般不安全行为,即情节较轻的不安全行为。 第五条对于A类不安全行为人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六条对于B类不安全行为人员,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罚): (壹)造成他人死亡、他人或自己重伤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没有产生人员伤亡后果的,第壹次给予红牌警告,罚款300—1000元,12个月内再次出现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对于C类不安全行为人员,根据后果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罚): (壹)造成他人死亡、他人或自己重伤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没有产生人员伤亡后果的,第壹次给予黄牌警告,罚款50—300元;12个月内第二次出现红牌警告,罚款10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A、B、C类不安全行为人员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不安全行为罚款列入处罚单位(部门)的安全奖励基金。 第十条集团X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详细记录违章情况,分类(在册人员、外包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统计不安全行为人数。 第十壹条对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处罚程序按集团X公司有关劳动纪律的相关规定执行。集团X公司安全监察局每月将

安全生产现场不安全行为界定及安全检查重点

安全生产现场不安全行为界定及 安全检查重点 作业现场人员不安全行为的表现 一、掘进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1、扒渣机开机前,司机不认真检查机组各部分(件),不检查环境,不通知周围作业人员。 2、不按作业规程铺网、联网或不及时修补破裂的网。 3、损坏工作面喷雾洒水设施。 4、工作面支架不按规定安设截止阀,乱接液压枪管。 5、安全出口隐患不处理。 6、上下端头或工作面顶板下降0.5m以上无措施。 7、扒渣机检修作业不停电、不警戒。 8、慢速绞车不完好或运行时不派警戒员。 9、工作面后部顶板悬顶,不及时汇报。 二、煤岩掘进和巷修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1、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巷道贯通、遇旧巷或采空区前20m,地测工程技术人员不下预报通知单,掘进工程技术人员不制定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 2、地测人员不及时给中、腰线或中、腰线不准,造成无效进尺或质

量事故。 3、掘进巷修现场无施工牌板,内容不全,填绘不及时、不准确。 4、掘进验收员不按标准验收或无施工措施验收,发现问题不下通知单。 5、巷道维修人员作业违反由外向内的操作程序或多头拆换。 6、巷道维修施工前,没有对施工地点前后5m范围内的支护进行有效加固。 7、掘进挑顶不合格,巷道施工地点不设支护或支护不牢。 8、拆换作业地点找顶或放顶时两侧不派警戒员。 9、拆除旧支架或处理顶板冒顶时无监护人员和专人指挥。 10、带班组长接班后不检查工作面,有隐患不安排处理。 11、抬运机械、机电设备跨越运输设备时,不通知停电。 12、掘进工作面不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擅自更换支护形式。 13、巷道支护失修不停止掘进,继续施工。 14、锚网施工不执行掘一支一或最大空顶距离超距,锚索滞后锚固。 15、喷混凝土支护不按比例配料,无石子或少石子。 16、砌暄不留缓压圈,灰浆不饱满,不抹保护层,不使用石楔或用软岩石楔,不填暄堵门。 17、喷浆砌暄、混凝土砌暄没有底槽。 18、岩巷干打眼。

施工项目部奖罚制度

施工项目部奖罚制度 一、安全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发生条例外不安全行为的个人,罚款 50~100 元,情况严重的,罚款 200~2000 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法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罚款 50 元; (2)不按有关安全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安装、使用机电设备(如电炉等);每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 (3)未经允许,随意拆除、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按情节轻重罚款 200~2000 元。 (4)擅自带不明身份人员或未成年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次罚款 100 元。 (5)凡是在高空场所施工时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垃圾、水泥块及其它物件抛下;每次罚款 100 元。 (6)在外架上堆放钢筋、木料、钢管等材料;每发现一处罚班组 200 元。 (7)违章作业及违章不听劝告;每人次罚款 100 元。 (8)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的;每人次罚款50 元。 (9)施工现场各种材料未按规定堆码;罚班组或现场验收人 200 元。 (10)大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人专机相对固定;每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 (11)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或对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者;每次视情节轻重罚班组 200~2000 元。 (12)偷盗工地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除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外,

另据情节轻重罚 200~2000 元。 (13)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谩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及现场打架斗殴的;除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外,另据情节轻重罚200~2000 元。 (14)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每次罚款 200~2000 元。 (15)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他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经批准使用明火的;每人次罚款 50 元。 (16)酒后作业或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每人次罚款 100 元。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组长)罚款 50~500 元,情节严重的,罚款 1000元~5000 元,情节特别恶劣的,清通出场,触犯刑法的,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1)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的(以资料为凭据);每次罚款 200 元。 (2)变动本班组技术骨干人员,不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项目部;每次罚款200 元。 (3)没请假不参加监理例会和项目部、公司专题会议或活动的;每人次罚款 300元。 (4)苛扣本班组工人工资的;由项目部代发,双倍从当月进度款中扣还。 (5)本工种作业时班组长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指挥及高危作业时未到场监督的;每次罚款 100~500 元。承包人碰到紧急情况不及时赶到现场的;

施工现场处罚

施工现场处罚 (个人或班组)条例 一、作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200元,不按要求系带的,处于100元罚款。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对班组负连带责任罚款1000元。 4、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100元。 5、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200元。 6、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罚款1000元. 7、对任意在严禁区域吸烟,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300元。 8、作业结束后没有对机具清洗、保养、遮盖,施工通道没有清理干净者,每处罚款200元. 9、毁坏成型产品者,赔偿材料、人工费用并罚款500元。 10、施工用剩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整齐,未办理领料手续擅自取用材料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1、擅自在宿舍内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器具者,没收器具并罚款1000元。 12、擅自在宿舍内接电线、在电线上挂毛巾、衣服或其他杂物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3、宿舍内床铺不整洁、地面及床底有垃圾、烟头、不设容水器丢烟头、门口不设垃圾桶丢放垃圾者,每次罚款200元。 14、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5、男女混住(包括有结婚证的),未按指定地点住宿者,每次罚款500元。 16、施工现场不得有嬉戏、打架、斗殴和进行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现一次,处于每人每次500元的罚款。在脚手架或登高设施上嘻闹的处1000元的罚款。造成伤亡者,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另对班组罚款10000元。 17、特殊工种无证上岗,发现一次除停止其工作外,处于200元的罚款,另处对责任班组2000元罚款。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管理落实现场管理责任的通知

中铁上海一成贵一〔2015〕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管理 落实现场管理责任的通知 一分部各管理人员及所属班组: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2015年生产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主导思想,特对项目分部定期、不定期检查和上级单位各种检查及相应处罚通报的安全生产质量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逐级逐层主体责任或个人进行处罚,以规范现场作业,使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施工负责人明确思想、提升标准、增强素质,明确现场施工生产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质量把控为生命线,以生产进度为效益目标。综合调控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摒弃盲目施工、不顾安全质量的恶习,管好安全生产,管好作业班组及人员。各类各级检查组在各工点发现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问题,均为本项目分部组织管理不力留下的安全质量隐患和管理死角,特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检查内容和责任追究方式进行如下说明和规定。 一、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现场是否有“三违”现象发生,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检查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是否到位,特别是高空作业、孔桩开挖、低瓦斯隧道、高边坡防护施工。 (3)、检查安全三宝的使用情况,是否正确使用,是否设置到位;(4)、检查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情况,是否按TN-S用电要求设置,是否有违章用电现象。 (5)、检查现场各类脚手架搭设是否规范,是否按交底搭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检查现场中小型机械是否按照机械操作规程作业,是否有违章现象,是否存在机械带病作业,证件是否随身携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检查“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防护是否合理,是否有未进行防护或防护不到位,是否有明显警示标志,是否有其他安全隐患;(8)、检查现场爆破及土方开挖,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爆破作业,防护排险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进行土方开挖,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9)、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照要求组织落实,是否存在倒序施工带来安全隐患,工序衔接是否存在安全风险; (10)、检查作业面施工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地质安全风险,是否有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存在,不安全基坑、边坡是否进行防护,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11)、检查火工品临时存放区的管理,安全设施配置是否到位,是否过期,是否严格履行火工品管理流程,火工品盘点与台账是否相符;现场火工品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监督人员,是否落实跟踪记录,爆破时是否警戒,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订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一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总评分获得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经济奖励工地主要负责人占30%,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共占70%; 1、在公司月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达标工地,奖励1000元; 2、在区、县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1500元; 3、在省、市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2000元; 4、在住建部安全生产检查时,被评定为达标的工地,奖励5000元; 二在公司安全生产季度综合评定考核中,评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的项目部、奖励1500元; 三在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公司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每人500元经济奖励;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公司有关管理人员;

四员工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公司给予每人1000元经济奖励;如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另行计提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奖励200元,以资鼓励; 五对被评为省、市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地的,公司给予奖励5000元; 六各项目班组在各级安全检查,评分中获得优良成绩的,可参照执行;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一项目部安全管理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安排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对工地每出现一人罚款50元;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该段施工员按罚款额的下同20%连同受罚;出现10人或10人以上者,工地安全员按30%连同受罚;项目负责人强行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按100%连同受罚; 2、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罚款200元; 3、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4、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5、对上级检查人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6、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每例罚款50元; 7、各班组进入现场必须到质量安全部办理登记,递交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婚育证明及计生证女工并办理工地出入证;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奖励处罚管理办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检)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有效途径,是排查事故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方法,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关键一环。通过安检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便于及时采取措施排查治理,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为更好地用公司理念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最终实现“零违章、零事故”的目标,遵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济南市政府关于“济南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及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各分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的贯彻执行情况;项目经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查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的落实;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机械设备、机具等的安全装置;安全检查记录;检查现场文明生产情况;消防安全和安全保卫等。 二、安检的基本要求 公司规定安检分为四级: 即施工班组级自检(一级);项目经理部级(二级),分公司级(三级)和公司级(四级). 1.一级安检由施工班、机长或施工队长负责组织。班组级检查非常重要,因为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发生在施工现场,所以班组是发现与排除安全隐患的第一道关口.要求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随时检查自身、他人和机械设备的状态,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或报告。 2.二级安检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

安全管理-项目施工安全隐患分类管理清单表

项目施工安全隐患分类管理清单

序号检查项目隐患描述 隐患类别 隐患责任主体√ 一二三 1 项目管理项 目 部 制 度 管 理 未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未执行● 工程部门 项目经理 2 未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或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但未执行●工程部门 项目经理 3 未建立现场安全教育制度或建立现场安全教育制度但未执行●工程部门 项目经理 4 项 目 日 常 安 全 措 施 管 理未对新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未严格执行集团《施工人员安全 管理记录》、三级教育资料与现场实际施工人数不相符、无特种作业 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证件不符合要求或人证不相符 ● 资料员/班组 安全员/施工 员 5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无登记 发放记录● 项目经理/班 组 6 未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责任书、未实行考勤机对现场施工 人员进行考勤●项目经理/班 组 7 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或交底内容未根据各施工阶段、施工 环境、工种、交底内容不清晰、未留下影像资料分类存档● 项目经理/施 工员 安全员/资料 员 8 项目部未落实项目经理每周带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未对现场检 查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向班组下发整改要求、处罚及公示,未及时 完善周检记录并留下影像资料分类存档 ●项目经理/资 料员 9 未组织开展班前活动、班前活动记录不全、未留下影像资料分类存档●项目经理/施 工员 安全员/资料员/班组 10 无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危险性较大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认证或未及时 审批完成存档●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11 未落实临电检查、记录、持证上岗、其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项目经理/班 组 12 设备、设施进场未组织验收、登记、无维保记录●项目经理/资 料员 13 项目部未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未形成会议记要、未留下影像资料 分类存档●项目经理/班 组 14 项目部使用未成年人、童工、超龄工人●项目经理/班 组 15 未填写安全施工日志或内容记录不全●项目经理 16 选用无资质的吊篮企业、脚手架搭设班组、未收集资质文件及设备出 厂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特种作业证、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等● 项目经理/班 组 17 未填写安全施工日志或内容记录不全●安全员/施工 员

安全生产不安全行为管理规程

安全生产不安全行为管理规程 1.总则 1.1为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预防、识别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增强员工遵章守纪意识,有效遏制“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发生,防范安全风险,特制定本规程。 1.2定义 1.2.1不安全行为 本规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是指可能引发事故、差错或不安全事件的人为错误和具有危险性的做法,是人的一种主观行为。包含生产活动中的不安全操作行为和不安全管理行为。 1.2.2违章指挥 指管理和指挥人员,在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决定、通知、要求等的指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不按规定履行岗位职责,不具备安全资质; (2)使用、允许或默认没有上岗资质的人员进行生产作业和管理;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4)发现违章行为不予以制止、纠正或默认其发展; (5)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风险,不及时组织整改或采取管控措施; (6)特殊作业、重大作业及其变更方案不履行审批手续; (7)擅自变更安全工艺、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 (8)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具不完善,设备有缺陷以及恶劣气候等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情况下,冒险组织生产和作业; (9)强制加班或其他手段致员工疲劳作业; (10)其他。 1.2.3违章操作 指生产岗位人员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操作规程等进行作业的行为。常见的违章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不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以及工艺要求等进行作业;(2)不按规定佩带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对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 (4)发现隐患和风险不采取措施、不报告,继续作业; (5)忽视安全或提示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 (6)对工作质量不负责任; (7)其他。 1.2.4违反劳动纪律 指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公司为形成和维持安全生产秩序而制定的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劳动纪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擅离作业岗位; (2)不遵守交接班制度; (3)影响正常生产秩序; (4)其他违犯劳动纪律,且其后果直接威胁或影响安全生产。 1.3不安全行为分类 根据不安全行为所产生的根源,不安全行为分为以下四大类: 1.3.1马虎蛮干型(M):粗心大意、胆大冒险、投机取巧、心存侥幸,经验主义或盲目跟从。 1.3.2情绪反常型(Q):人际纠纷、家庭变故或其它外界因素导致人员情绪低落、急躁、慌张、悲观、逆反、厌倦,或精力或体力透支导致身心疲惫、注意力不集中,或因不服从管理恶意宣泄等。 1.3.3责任涣散型(R):思想麻痹、责任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对隐患视而不见、安全监控不到位、脱岗等。 1.3.4知识匮乏型(Z):未接受相关教育和培训,或接受的培训教育不够不不了解不安全行为的危害。 1.4 不安全行为分级 根据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性轻重,将不安全行为分为“严重三违”、“一般三违”、“管理缺失”和“行为不当”四个等级: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制度范文 为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工地安全管理处罚制度。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工地安全管理处罚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制度篇1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5.贵瓮高速公路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二、贵瓮高速公路8标项目经理部,技术员,安全员,有权对违规单位开具《贵瓮高速公路施工安全违规处罚通知单》(以下简称“处罚通知单”,见附件2)。 三、每作业队当月罚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由分部经理约谈该承包人,并签署后续处罚通知单。 四、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程序 1.检查人员对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并开具《贵瓮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见附件1),同时视情节开具《处罚通知单》进行经济处罚。 2.《处罚通知单》必须有检查人签名及承包人签收(承包人拒绝签收的,给予双倍罚款)、一式三份,承包人、安全环保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3.《处罚通知单》于每月10日前报贵瓮高速公路8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汇总,处罚金由项目财务部从被处罚作业队的计量款中扣除。 五、细则中未列出的违规条款,按照类似条款执行。 六、施工安全违规处罚条款。(附后)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制度篇2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章现场临时用电 1、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要求: (1)施工现场中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门应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严禁有杂物及工具,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施工现场配置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有编号、负责人标志,缺少一项罚款500元。 (4)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要求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为0.6-1.2M。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框架要做保护接零;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6)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使用,严禁混用,否则罚款2000元。 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护接零连接,专用保护接零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接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包括以下5个部分: a、电机、电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配电箱的金属框架;

建筑工地奖惩制度

建筑工地奖惩制度 建筑工地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结合本工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奖罚规定: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不扣好帽带罚款20元,人员及施工班长不戴安全帽罚100元不扣好帽带罚款50元。 2、既有线施工不穿防护服进入施工现场的,一人次罚款200元。 3、焊接作业时,未戴防护用具的,一人次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次罚款50元。 5、对职工宿舍的室内卫生,经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人一次罚款100元,卫生工作做得特别好的,每季度每人奖励50元。 6、私自烧电炉、热的快、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者,查获一次罚款200元,并没收电器,对于揭发者给予100元的奖励。 7、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对检举揭发人员奖励50元。 8、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9、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5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0、对于不服从各级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监督人员的,罚款200-500元,对殴打监督人员的罚款1000元及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1、对制止打架有功人员,根据功劳大小给予50-100元奖励。 12、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次罚款500元。 13、电工带电操作者,一人次100元。 14、电源开关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对该班组罚款2000元。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规定 1.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公司、所属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人员作业行为和文明施工工作,对在工作中为安全施工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程、制度以及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消除现场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和各类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安全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创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引用文件 2.1.《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2.《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管理职责 3.1.公司负责对本公司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 4.奖励 4.1.公司定期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进行考核,对实现公司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目标的进行全员奖励。 4.2.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额外奖励: 4.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部门、地方、上级单位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改善职业安全健康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以及防止机械、火灾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4.2.2.主动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4.2.3.发生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4.2.4.在降低事故危害中见义勇为者。 4.2. 5.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方面积极提出技术改进措施,或者提出重要合理化建议,明显降低安全风险的。 4.2.6.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4.2.7.在安全管理中工作出色,多次得到上级、业主或监理表彰的。 4.3.对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单位获奖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依据评奖具体标准提名,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个人获奖由所在单位提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 5.事故处罚 5.1.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按照规定由政府或上级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处理的,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结论和处罚意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上级或事故调查组要求公司自行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的,公司将根据事故调查结论,按照事故性质、责任人所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警告直至开除的处分。 5.2.发生一般人身死亡或死亡与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5.2.1.对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二年至开除处分。 5.2.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察看二年处分。

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

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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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各专业副总,矿属各单位及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 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处,负责员工“不安全行为”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不安全行为”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负责矿“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制定。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职责: (一)安监处 1.负责“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分析、分类、统计、上报等工作。 2.负责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处理、罚款,有争议的及时进行仲裁。 3.负责“不安全行为”人员信息反馈工作。 4.负责下发“不安全行为”相关制度、通报等文件。 5.负责定期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曝光亮相。 6.负责建立“不安全行为”信息档案,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各专业副总、职能科室及相关单位通过跟带班、旬检、日常检查、安全小分队、中夜班查岗等各种检查方式,对现场员工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予以纠正制止。 (三)培训中心负责对查处的“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针对性矫正培训。 (四)工会负责监督“不安全行为”人员所在区队班组对其进 - 5 -

行谈话帮教。 (五)各基层区队负责本单位人员“不安全行为”的日常管理,尤其要关注员工生理、心理状态,结合知识和技能因素,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避免超强度作业,同时加强现场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第三章“不安全行为”预防 第八条各单位应承担本单位“不安全行为”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把员工“不安全行为”预防纳入整体安全管理方案之中,明确“不安全行为”控制目标。 第九条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要根据生产组织形式和能力变化、人员增减情况、设备更新、环境变化等因素,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强化员工技能培训,特别要针对不同岗位做好《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培训。 第十条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从控制“不安全行为”出发,持续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安全态度和思想教育培训,消除员工头脑中对安全生产的一些错误认识,克服不安全的个性心理,端正安全工作态度,提高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避免“不安全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各区队要在班前会开展因“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案例培训,使员工认识到“不安全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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