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是指在经济交易中,权益和责任的转移是基于交易实际发生的时间点,而不是基于交易的付款或收款时间。
这种制度主要用于会计和财务方面,目的是确保对交易的记录和核算符合实际情况。
在权责发生制下,交易的权益和责任的转移是根据实际交易发生的时间点确定的,而不是根据交易的款项流动。
这意味着无论款项是否已经支付或收到,只要交易实际发生,权益和责任就会转移。
权责发生制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强调交易对企业的经济影响,而不是仅仅关注款项的流动。
这可以确保企业在记录和报告交易时做到全面、准确和可靠。
在权责发生制下,企业需要根据交易的实际发生来确认收入和费用。
例如,当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即使款项尚未收到,只要交易已经发生,企业就可以确认相应的收入。
同样,当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即使款项尚未支付,企业也可以确认相应的费用。
使用权责发生制的好处之一是提供了更准确的财务信息。
由于交易的确认是基于实际发生的时间点,而不是款项流动的时间点,这样可以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业绩。
另一个好处是提供了更好的交易准则。
权责发生制明确了交易权益和责任的转移标准,减少了对会计处理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这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然而,权责发生制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限制。
首先,确定权益和责任转移的时间点可能是复杂的,特别是在涉及多方交易和长期合同的情况下。
这需要企业具备良好的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能力。
其次,权责发生制可能导致一些收入和费用的延迟确认。
由于收款或付款的时间不再是确认收入或费用的决定性因素,可能会出现一些交易被推迟确认的情况,这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最后,权责发生制仍然需要与其他会计原则和要求相结合,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需要合理运用权责发生制,同时遵守其他有关会计规定,如货币计量原则、持续经营原则等。
总之,权责发生制是一种重要的会计制度,它确保了交易记录和核算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业绩。
权责发生制定义

权责发生制定义
权责发生制定义是指政府在财政上要承担责任:根据国家级经济财政政策,中央政府在财政决策中阐明政府应负责什么,为了落实这些政策,部门要落实什么措施,实现公共收支责任事业发展的全过程。
权责发生制定的目的是要实现国家的财政目标,实现支出的优化配置和引导,最终为财政政策落实提供实质性依据,以形成政府财政职能的隔离,确保财政政策的落实和执行均以责任发生制为基础,更有效地统筹协调政府支出,实现财政政策的落实。
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是什么?首先,应由法律制定部门、财政部门和行政部门合作实施责任发生制;其次,财政部门应考虑政策的客观性、依法性以及决策的公平性;第三,财政部门和行政部门都应认真履行责任,并确保在相互负责时不出现主体转移和矛盾;最后,在实施责任发生制时,财政部门应采取审查制度,改进财务管理办法,突出责任发生的理念。
国家财政管理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在支出、筹措资金、发放补助、绩效考核等方面下足功夫,以获得较高财政效能,推进财政内控机制建设,有效运用财政资源,充分发挥财政的决策、监管和维权作用,有利于实现政府的治理功能,促进公共财政收支持续健康发展。
[最新知识]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是什么意思?
![[最新知识]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是什么意思?](https://img.taocdn.com/s3/m/fe171863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d3.png)
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是什么意思?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是什么意思?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
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接下来小编就告诉你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是什么意思。
权责发生制:指会计核算中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方法。
即凡属本期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到,均作为本期收入处理;不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本期收到的款项也只作为预收款项处理,而不作为本期收入。
凡属本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出,均作为本期费用处理;不属本期的费用,即使在本期支出,也不能列入本期费用。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顾名思义,权利和责任发生了,只要记入当期,而与现金的收付无关,比如说你的企业借了银行的钱,那么本月的银行利息,你的企业是有付息的义务的,那么你就应将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而利息一般是按季度支付的,但计入当期损益的时间,与支付利息的时间无关,这就是按权利和责任的归属期来进行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顾名思义,收付了现金或银行存款,才进行会计核算,否则是不进行核算的,也就是放在账外的,我在政府机关做过,比如说政府的办公部门在外面赊欠吃饭前三个月达到了10万元,但这10万元,它是不入账的,因为他还没支付,直到哪一天他付了其中2万元,那当月就计入费用2万元,否则,外面的欠账,他是不在账上反映的,这种收到了或支付了款项的经济业务,才进行会计核算就是收付实现制; 区别:是一个以权责的发生为入账的基础,另一个是以收付款项为入账的基础,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独特点,上面已经说了;共同点:是二者都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也就是以哪个做为进入账务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这是二者和共同点。
权责发生制的定义名词解释

权责发生制的定义名词解释嘿,朋友!权责发生制啊,这可不是个一般的名词哦!它就像是一个超级精确的记账小精灵!比如说吧,你开了一家小店,有个顾客买了东西,但是还没付钱呢,按照权责发生制,这时候这笔买卖就算已经发生啦,你就得把这笔收入记下来,而不是等收到钱了才记。
这不就跟你答应了朋友一件事,虽然还没做,但在心里已经认定这事儿得办了是一个道理嘛!
权责发生制可重要啦!它能让我们更准确地了解企业或者组织在一段时间内的真实经营状况。
想想看,如果没有它,那不乱套啦!就好比你每天吃了啥都不记得,那怎么知道自己的饮食是不是健康呢?权责发生制就是这样,让一切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再举个例子哈,你租了个房子,虽然还没到交房租的日子,但按照权责发生制,这个月的房租你就得算进去呀。
它可不管你钱出没出,只看事情是不是发生了。
这多厉害呀!就像一个严格的老师,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
而且哦,权责发生制还能帮助我们做各种决策呢!企业可以根据它来规划资金,安排生产,多有用啊!这就好像你要出门旅行,得先知道自己有多少钱,才能决定去哪儿玩、怎么玩呀。
总之呢,权责发生制就是这么一个神奇的东西,它默默地在背后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它不是那种摆在明面上让人一眼就注意到的,而是
像空气一样,平时感觉不到,但没了它还真不行!朋友,现在你是不是对权责发生制有了更深的理解啦?我觉得啊,权责发生制真的是记账领域不可或缺的存在呀!。
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1. 引言1.1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它是指企业在确认收入、费用和利润时,应以收入发生、费用发生和利益实现为依据,而不以收款和付款为依据。
简单地说,权责发生制是在交易实际发生的时间点上确认收入和费用。
这种核算方法更重视经济事项的实质而非形式,注重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和权益,强调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来确认和记录收入和费用。
在权责发生制中,收入通常在货物或服务交付时被确认,而费用则是在相关成本产生或服务提供时被确认。
这种方法有助于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
通过权责发生制,企业能够更准确地评估自身经营状况,更有效地管理企业风险,做出更明智的经营决策,提高企业经营的效率和质量。
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2 为什么会计核算需要使用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核算中,使用权责发生制是为了使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来。
这是因为权责发生制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实质,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
具体来说,权责发生制能够避免公司通过调整收入和费用的时机,来控制报告期内净利润这种现象,从而减少企业为了满足外部投资者的预期而对财务报表进行“美化”的情况。
使用权责发生制还能够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企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帮助他们做出更准确的投资决策。
会计核算需要使用权责发生制,是为了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而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和更高效的资源配置。
2. 正文2.1 权责发生制的核算要点权责发生制是指企业在收入发生和费用发生时确认收入和费用,而不管是否实际收到货款或支付费用。
在会计核算中,权责发生制是非常重要的原则,它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 收入的确认:根据实际发生的收入事项,确认收入,而不是根据收款时间确认收入。
2. 费用的确认: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事项,确认费用,而不是根据支付时间确认费用。
会计经验:什么是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原则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原则什么是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基础主要有两种,即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什么是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主要内容。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应计制,是指以权责发生为基础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而不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作为记账基础。
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已收到款项或付出款项,都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
在权责发生制下,每届会计期末,应对各项跨期收支作出调整,核算手续虽然较为麻烦,但能使各个期间的收入和费用实现合理的配比,所计量的财务成果也比较正确。
因此。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单位会计核算应采用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同的,所以同一会计事项按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进行处理,其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同的。
例如,本期销售一批价值5000元的产品,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不管采用应计基础或现金收付基础.5000元货款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列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这时就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
但在另外的情况下两者则是不一致的,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现金收付基础。
这笔货款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
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如果采用应计基础,则此项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权责发生制 名词解释

权责发生制名词解释权责发生制是一种分担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第三方在同一份金融工具上接受双方许可,来承担并抵消双方金融交易的未来风险或责任的一种衍生性金融产品。
权责发生制可分为两种不同的机制,即权利机制和责任机制。
权利机制指投资者可以在特定的投资期限内购买和出售投资产品,而责任机制则是投资者可以根据期限内的表现来决定是否购买和出售投资产品。
在金融衍生品领域,权责发生制一直被广泛应用于一些传统的金融投资行为,它以有效降低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增加投资者选择性等优势著称。
首先,权责发生制可以有效降低风险。
由于双方参与方都拥有权利和责任,因此双方交易的风险是各自承担的,从而降低了交易双方之间的风险性,避免了一方单方面承担合同风险的交易支付。
其次,权责发生制更具有成本效益,可以有效降低合同交易的交易成本,而不会改变双方的投资理念。
同时,权责发生制可以在双方交易量减少时减少交易成本,可以有效降低双方之间的涉及成本,从而提高双方合作的效率。
此外,权责发生制也可以提高投资者的选择性。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需求和理财目标,对权责发生制进行定制,从而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
因此,权责发生制可以增加投资者的选择性,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
总的来说,权责发生制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可以有效降低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和增加投资者的选择性,受到了广泛的应用。
它的正确使用,可以大大提高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更加利于社会稳定发展。
然而,由于权责发生制引入了大量新兴风险,其中一些风险可能会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因此,在使用权责发生制时,投资者要特别注意风险,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以避免可能的损失。
总之,权责发生制是一种分担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第三方在同一份金融工具上接受双方许可,来承担并抵消双方金融交易的未来风险或责任的一种衍生性金融产品。
正确使用权责发生制,可以提高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但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使用它时必须谨慎小心,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损失。
权责发生制的解释

权责发生制的解释
嘿,咱今儿个就来唠唠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啊,就像是生活中
的一个小魔法。
比如说吧,你跟朋友约好了,他下个月要请你吃大餐,虽然这大餐还没吃到嘴呢,但在权责发生制下,这顿饭的“责任”和“权利”已经有啦!
权责发生制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出现的哦,它可是会计领域里超级重
要的一个概念呢!它可不只是在那些厚厚的账本里才有意义,在咱日
常生活中也能找到它的影子呀!就好比你租了房子,虽然你还没到月
底交房租,但这个月你享受着房子带来的舒适,同时也有交房租的义务,这就是权责发生制在起作用呀!
再想想,学校里老师布置了作业,虽然你还没开始做,但你知道你
有完成它的责任,这和权责发生制是不是有点像呢?你不能说我还没
做呢,就不算我事儿呀!
那为啥要有权责发生制呢?这可太重要啦!它能让我们更准确地了
解一个时间段内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呀!如果没有它,那不乱套啦?比如说一个公司,这个月谈成了好多大买卖,可钱还没到账呢,要是
不用权责发生制,那岂不是体现不出公司这个月的成绩啦?这可不行呀!
权责发生制就像是一个公平的裁判,不管钱出没到手,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该你负责的你也跑不掉!它让一切都变得清晰明了,有条不紊。
我觉得呀,权责发生制就是我们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一个好帮手,它让我们能更清楚地看到事情的本质,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它可不是什么死板的规定,而是有着大用处的呢!你说是不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亦称应计基础、应计制原则,是指以实质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
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
而不是以现金的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的解释为:权责发生制英语为:accrual basis;accrual accounting basis。
会计记账方法,按收入和支出权责的实际发生时间来记账,并不考虑是否已收到或支付款项。
与此方法相对的另一种记账方法为现金收付(cash basis)记账法。
权责发生制原则概述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权责发生制的实践依据在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中,经济业务的发生和货币的收支不是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着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
由此而产生两个确认和记录会计要素的标准,一个标准是根据货币收支是否来作为收入确认和费用确认和记录的依据,称为收付实现制;另一个标准是以取得收款权利付款责任作为记录收入或费用的依据,称为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
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
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
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执行范围按照我国现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核算中,绝大部分收支项目都实行了权责发生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3)投资收益;(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5)金融机构往来支出;(6)固定资产修理、租赁、低值易耗品购置、安全防卫等大宗费用支出;(7)无形资产摊销;(8)固定资产折旧;(9)各种税金。
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执行结果由于银行业经营范围的特殊性,其收入依赖于贷款和投资的质量,具有明显的弹性,而其支出中的绝大部分直接面向存款户和维系业务经营正常运转,具有明显的刚性。
因而,影响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主要方面在于收入,源头在于贷款和投资质量。
在收入方面,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国有专业银行,诸多众所周知的原因,使其信贷资产结构单一,质量不佳。
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没有考虑新旧制度转轨时贷款质量的现状,仅一刀切地规定逾期半年以上(以前曾经为3年、2年和1年)的贷款才停止计提表内应收利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表内挂账利息居高不下。
这意味着国有商业银行以实收资本或客户存款垫交国家税利(营业税、所得税及利润)。
更为严重的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质量的提高一时难以奏效,大量贷款无法正常收息,已成为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客观现实。
因此,这一制度的执行,必然使国有商业银行表内挂账利息越滚越大。
虚假的繁荣和巨额的欠息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国有商业银行发展后劲不足和简单的寅吃卯粮,而且抵御风险能力也逐步下降,经营风险逐步加大。
在支出方面,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提取的定期到期存款应付未付利息,不论其在某一时点上数额多大,最终必须支付给客户,银行充其量只能占用时间差,何况近几年由于财政资金信贷化,巨额的保值贴补已从明中和暗中将国有商业银行预提的应付利息蚀尽。
另一方面,较为明显受制于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是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
在现行制度的框架内,两项资产的摊销,单纯考虑了资产的受益期间,而忽略了稳健经营。
比如,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要求严格按受益年限摊销,受益年限无法确定的,要求以不短于10年的时间摊销;递延资产中的开办费要求从企业开办之日起,以不短于5年的时间摊销。
这些规定人为限制了企业按照谨慎性原则摊销费用。
一个经营行、处即使有大量利润,本年成本完全可以消化已经挂账待摊的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也因待摊资产没有达到受益期限而不能摊销。
相应的,以后年度即使发生政策性或经营性亏损,成本无力消化待摊费用,也要强制摊销。
在这种原则的指导下,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可以不受限制地列支直接或间接费用,费用限额不足则可以递延待摊。
权责发生制原则的适用性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有其局限性: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
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
为提示这种情况,应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
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比较1.计算出来的收入和费用金额不完全相同;2.计算出来的盈亏数字的准确程度不同;3.会计核算不完全相同。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同的,所以同一会计事项按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进行处理,其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同的。
例如,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 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不管采用应计基础或现金收付基础,5O00元货款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这时就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
但在另外的情况下两者则是不一致的,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现金收付基础,这笔货款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
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如果采用应计基础,则此项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
综上所述可知,采用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有以下不同:①因为在应计基础上存在费用的待摊和预提问题等,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不存在这些问题,所以在进行核算时他们所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完全相同。
②因为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原则不同,因此,它们即使是在同一时期同一业务计算的收入和费用总额也可能相同。
③由于在应计基础上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较为准确。
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下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不够准确。
④在应计基础上期末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之后才能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麻烦,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期末不要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即可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简单。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例子:比如你在当前会计期间卖了一批货物,但没有收到钱,那么卖货的收入应该计入当前会计期间,贷收入,借应收账款,下一个会计期间收到钱了,那么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记收款的事项,贷应收账款,借现金而在收付实现制下,上面的例子在卖货当期是不计收入的,在收到钱时直接借现金,贷收入权责发生制是以应收应付作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以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应计制下,凡属本期已获得的收入,不管是否已收到现款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属本期应负担的费用,不管是否付出了现款都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即使现款已经收到并且已经入账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凡不属于本期的费用,即使已付了现款并且已登记入账也不作为本期费用处理.例如某工厂2011年1月份一次发放工作服价值24 000元,工作服的使用期限为一年,该例中,尽管工作服已经发放,即费用已经支付,但因为该工作服的受益期为一年,所以其费用亦应该在一年中平均分摊,本期只应该分摊2 000元,而决不能将24 000元的工作服费用全部记入1月份.在本期分摊2 000元后其余22 0O0元的工作服价值分别由以后各月负担到2011年12月分摊完毕为止.这种作法尽管比较麻烦,但因为它能正确计算盈亏,所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单位应采用权责发生制。
在收付实现制下,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仅包括本期实际收到的收入和实际支出的费用,也可能包括下期收到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也可能包括在上期已经取得的收入和付出的费用.所以在会计期末要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必须根据账簿记录按照归属原则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例如,某工厂2011年3月份收到2010年应收销货款50 000元,存入银行,尽管该项收入不是2011年3月份创造的,但因为该项收入是在3月份收到的,所以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也作为2011年3月份的收入.这种处理方法的好处在于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也符合人们的生活习惯,但按照这种方法计算的盈亏不合理,不准确,所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予采用,它主要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等.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会计在处理经济业务时不考虑预收收入,预付费用,以及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的问题,会计期末也不需要进行账项调整,因为实际收到的款项和付出的款项均已登记入账,所以可以根据账簿记录来直接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并加以对比以确定本期盈亏.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同的,所以同一会计事项按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进行处理,其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同的.例如,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 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不管采用应计基础或现金收付基础,5O00元货款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这时就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但在另外的情况下两者则是不一致的,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现金收付基础,这笔货款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如果采用应计基础,则此项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综上所述可知,采用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有以下不同:①因为在应计基础上存在费用的待摊和预提问题等,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不存在这些问题,所以在进行核算时他们所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完全相同.②因为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原则不同,因此,它们即使是在同一时期同一业务计算的收入和费用总额也可能相同.③由于在应计基础上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较为准确.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下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不够准确.④在应计基础上期末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之后才能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麻烦,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期末不要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即可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简单.例: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可见,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将影响到各个期间收入、费用和盈亏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