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1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1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1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合伙协议,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1、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

码: ______________ 0

2、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

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

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3、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合伙企业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4、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1、资金损失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2、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合伙企业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3、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起至 ______ 年存续期限(包括延长期(如有))

结束并清算完毕为止。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基金有可能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投资者可能因此面临委托资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风险。

4、募集失败风险

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确认基金无法成立)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投资标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原股东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和

运营,相关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

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所投资企业经营状况,进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

6其他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三、投资者声明

作为该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本人/机构已充分了解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愿自行承担投资该私募基金所面临的风险。本人/机构做出以下陈述和声明,并确认(自然人投资者在每段段尾“ ___________________ ”内签名,机构投资者在本页、尾页盖章,加盖骑缝章)其内容的真实和正确:

1、本人/机构已仔细阅读私募基金法律文件和其他文件,充分理解相关权利、义务、本私募基金运作方式及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由上述风险引致的全部后

果。 ______________

2、本人/机构知晓,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人及相关机构不应当

对基金财产的收益状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_______________

3、本人/机构已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f2615901.html, )查询了私

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并将于本私募基金完成备案后查实其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与打款账户信息的一致性。 ___________________

4、在购买本私募基金前,本人/机构已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有关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并已按照募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

件。 ______________

5、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合伙协议的所有内容,并愿意自行承担购买

私募基金的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

6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合伙协议合伙人权利与责任”的所有内容,

并愿意自行承担购买私募基金的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_

7、本人/机构知晓,投资冷静期及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在此期间的权

利。 ______________

8、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有限合伙企业费用”中的所有内容。 ______________

9、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投资业务”的所有内容,并愿意自行承担购买私募基金的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__

10、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中的所有内容。 ______________

11、本人/机构知晓,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______________

12、本人/机构承诺本次投资行为是为本人/机构购买私募投资基

金。 ______________

13、本人/机构承诺不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不会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 ________________

基金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年月日

经办员(签字):

年月日

募集机构(盖章):

年月日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

基金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上海北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如有)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特殊风险揭示 1、本基金合同是参考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而制定的,管理人对合同指引相关内容做出了合理的调整以及增加了其他内容,导致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的风险。

投资风险揭示书

投资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购买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投资风险揭示书》的所有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具有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后,请您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上海厚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不承担下述风险:(一)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未经同意,该产品不得提前赎回、转让或质押。 (二)政策风险:本系列理财产品项下的运作模式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可能影响各期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三)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金融资产等信用产品,可能面临金融资产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四)不成立风险:若本理财产品认购金额未达到产品规模的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公司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公司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五)信息传递风险:本系列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致电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公司客服中心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公司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14、私募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机密文件 上海元新富春1 号私募投资基金 契约型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上海元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6 年9 月18 日

重大提示 本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说明书”)将对【上海元新富春1号投资基金(契约型)】(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之设立及运营的相关事宜进行必要说明。 本说明书在投资人确认承担保密义务的基础上提交,仅供投资人一定范围内的资深专业投资决策人士使用,不得用作它途。任何签收本说明书文本的人士均被视为完全同意受本说明书保密约定的约束并承担保密责任,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或公开本说明书。 在出资之前,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因素部分。投资人必须自行判断因出资于本基金而带来的法律、财务、税收及其它相关后果,包括投资风险。投资人不应将本说明书中的内容视作有关法律、税收或出资事项的专业建议,而应向自己的专业顾问寻求该等专业建议。 本说明书中的某些信息系基于公开出版物或第三方数据而提供,本基金不对此类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说明书中的所有意见、观点以及与基金未来运作或相关的计划、预计或陈述仅代表本基金管理人的评估以及基金管理人对截止于说明书提交日期时所掌握的信息的分析。列出该等内容并非表示或确认其正确,或表示本基金的运作目标能够确保达成。投资人必须自行确定其对此类内容的信赖程度,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均不对此承担责任。

投资人在投资前应仔细阅读最终募集法律文件。本说明书内容与最终募集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有不符之处,以最终募集法律文件为准。 本说明书中对于过往业绩的介绍不意味着对基金未来业绩的承诺,也不对投资本金作任何保证。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管理部门对本基金和/或其基金管理人的备案和/或登记,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不存在风险甚至重大风险。 感谢阅读本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特作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二)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本基金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包括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证券市场流动性不足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基金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包括期货投资风险和利率互换风险)、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拟挂牌)的股票的特定风险(如有)、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

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的操作或技术风险、相关机构的经营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基金托管人经营风险、证券经纪商经营风险)、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包括法律及违约风险、购买力风险、管理人不能承诺基金利益风险、基金终止的风险、止损风险(如有))、关联交易风险(如有)、净值波动风险(如有)、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如有)、港股通交易风险(如有)及其他风险。具体风险描述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第十九条“风险揭示”相关内容。 (四)本基金只在合同规定的特定时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申购和赎回,因此本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 (五)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六)投资者知晓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投资产品与本基金在投资范围上可能存在重叠或交叉,基金管理人并不保证本基金投资的产品在投资收益或投资风险方面会优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投资范围与本基金存在重叠和交叉的其他投资产品。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投资产品未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情况,并不意味着本基金不会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因本基金投资收益劣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类似投资产品,而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任何损失或损害补偿的要求。 (七)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义

私募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私募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 2.基金架构(是否为母子基金、是否有平行基金等): 3.基金类型:契约型私募基金 4.基金注册地(如有): 5.基金募集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6.最低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不含认购费) 7.基金运作方式(封闭式、开放式或其他方式): 8.基金的存续期限: 9.基金联系人和联系信息: 10.基金托管人(如有,请补充如下信息;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注)名称:。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资本:。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网站:。 11.其他服务提供商(如有,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管机构等)

。 12.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 。 13.私募基金的外包情况 本基金的外包服务机构为,外包业务登记编码为:。 14.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 (1)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大额支付号:(如有)。 (2)监督机构信息 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1.基金管理人 名称:。 登记编码:。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址:。 成立时间:。 组织形式:。 2.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情况

已登记备案 3.基金管理团队 (1)。 (2)。 三、基金的投资信息 1.基金的投资目标 。 2.投资范围、投资方向 。 3.投资策略 。 4.投资限制 。 5.业绩比较基准(如有) 。 6.风险收益特征等 。 7.风险揭示 本基金的风险揭示详见《基金合同》(下称“基金合同”)章节。 四、基金的募集期限 。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风险条款汇总【最新版】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风险条款汇总 对于私募基金的设立过程而言,募集行为管理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中基协在2016年4月15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中,列出了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的程序: 1、特定对象确定; 2、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3、基金风险揭示; 4、合格投资者确认; 5、投资冷静期; 6、回访确认。 其中,《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作为文件附件,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了格式参考。而在投资者实际参与的私募基金中,面临的各类投资风险问题要比该格式指引复杂。以下内容对

私募基金投资者面临的特殊风险和一般性风险进行了收集整理,供实际操作中参考。 一、特殊风险揭示 (一) 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二)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本基金为(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尽管所有投资者已经在合伙协议第【X】条对不托管及相应的保障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约定和释明,并已另行签订《不托管协议》,但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篇一: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

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特殊风险揭示 (一)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二)基金委托募集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可委托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受托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时,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违法违规行为而令投资者面临基金募集风险: 1、销售机构采用公开宣传或变相公开宣传的方式销售基金; 2、销售机构进行虚假宣传,或通过任何方式以保本保收益误导投资者,或推介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销售机构违反《私募办法》的有关规定,未审查投资者是否满足合格投资者相关条件,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鉴别,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义务;

私募投资基金说明书

********私募投资基金说明书 . 基金认购提示 ********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的有关规定而成立。 参与本基金的投资人应为合格投资者,且投资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人承诺以自己合法所有/合法拥有处分权的资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单位,并未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本基金;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均真实、全面、有效、合法,并仔细阅读本基金认购风险申明书和基金合同原文,了解相关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基金认购风险申明书 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地管理投资人财产,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但管理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风险。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的有关规定,特此申明如下风险: (一)本基金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人。投资者声明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关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相关标准。 (二)投资人应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基金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本基金。 (三)管理人按基金文件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承担。 管理人因违背基金文件约定或因重大过失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管理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人自担。 二、基于证券类投资的高风险性,管理人在此向投资人特别申明如下风险: (一)本基金不承诺保证本金安全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在最不利的情况下,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 格式示例如下,风险揭示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 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 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3、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4、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5、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6、私募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所涉风险。 (二)一般风险揭示 1、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本基金属于[相应评级水平]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相应评级水平]的合格投资者。 2、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3、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起至[存续期限][包括延长期(如有)]结束并清算完毕为止。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风险揭示书--中基协标准版

【XXX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风险揭示书 致:【XXX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入伙之有限合伙人 【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设立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XXX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本合伙企业的风险,特此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入伙本合伙企业。 一、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上述独特的法律结构使其成为开展股权投资的理想模式。在拟设立的合伙企业中,【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担任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共同作为投资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资金并按照出资比例共享收益、分担损失。 二、了解本合伙企业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的风险 拟成立的合伙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拟入伙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一)常规风险

1、证券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将使本合伙企业的股权投资组合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本合伙企业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也会受到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从而导致其股权投资收益变化。 (5)被投资企业业绩风险 本合伙企业所投资的拟上市企业由于其管理人的管理失误等原因,造成业绩下降,也会影响到本合伙企业的收益率。 (6)新股/新债申购风险 新股/新债申购风险是指本合伙企业在对闲置出资进行现金管理时,获配新股/新债上市后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下跌至申购价以下的风险。由于网下获配新股有一定的锁定期,锁定期间股票价格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股票价格有可能下跌到申购价以下。 (7)购买力风险 本合伙企业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合伙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本合伙企业投资于拟上市企业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本

私募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机密文件上 海元新富春1号私募投资基金 契约型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上海元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6年9月18日 重大提示 本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说明书”)将对【上海元新富春1号投资基金(契约型)】(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之设立及运营的相关事宜进行必要说明。 本说明书在投资人确认承担保密义务的基础上提交,仅供投资人一定范围内的 资深专业投资决策人士使用,不得用作它途。任何签收本说明书文本的人士均被视为完全同意受本说明书保密约定的约束并承担保密责任,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或公开本说明书。 在出资之前,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因素部分。投资人必须自行判断因出资于本基金而带来的法律、财务、税收及其它相关后果,包括投资风险。投资人不应将本说明书中的内容视作有关法律、税收或出资事项的专业建议,而应向自己的专业顾问寻求该等专业建议。 本说明书中的某些信息系基于公开出版物或第三方数据而提供,本基金不对此 类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说明书中的所有意见、观点以及与基金未来运作或相关的计划、预计或陈述仅代表本基金管理人的评估以及基金管理人对截止于说明书提交日期时所掌握的信息的分析。列出该等内容并非表示或确认其正确,或表示本基金的运作目标能够确保达成。投资人必

须自行确定其对此类内容的信赖程度,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均不对此承担责任。 投资人在投资前应仔细阅读最终募集法律文件。本说明书内容与最终募集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有不符之处,以最终募集法律文件为准。 本说明书中对于过往业绩的介绍不意味着对基金未来业绩的承诺,也不对投资 本金作任何保证。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管理部门对本基金和/或其基金管理人的备案和/或登记,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不存在风险甚至重大风险。 感谢阅读本说明书。 目录 招募说明书概要 (5) 第一节基金方案及要素 (7) 一、基金组织形式 (7) 二、基金方案及要素 (7) 第二节基金管理人介绍 (14)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14) 二、基金管理人控制人信息 (14) 三、基金管理人管理团队信息 (15) 第三节基金的风险提示 (17) 一、投资风险 (17)

03风险揭示书(参考模板新)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XXX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自行识别基金投资风险并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出现的损失。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

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合理运用和管理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遵循专业化运营的原则,在未经监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会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以外的业务。 (六)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已和相关当事人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私募基金能力的情形下的基金财产安全保障、维持基金运营或清算清算的应急处置预案和纠纷解决机制,保证即使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而被执行注销程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能够根据《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

3-投资风险揭示书(有限合伙人)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风险揭示书 致:【】企业(有限合伙)拟入伙之有限合伙人 【】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设立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本合伙企业的风险,特此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入伙本合伙企业。 一、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上述独特的法律结构使其成为开展股权投资的理想模式。在拟设立的合伙企业中,【】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担任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共同作为投资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资

金并按照出资比例共享收益、分担损失。 二、了解本合伙企业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的风险 拟成立的合伙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拟入伙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一)常规风险 1、证券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将使本合伙企业的股权投资组合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本合伙企业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也会受到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募集说明书

****私募基金募集(招募)说明书 一、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 2、基本架构(是否为母子基金、平行基金): 3、类型: 4、基金注册地(如有): 5、基金募集规模: 6、基金成立最低募集规模: 7、投资者最低认缴出资额: 8、投资者最低首期实缴出资额: 9、募集期限(载明首轮交割日及最后交割日(如有)): 10、基金运作方式(封闭式、开放式或其他方式): 11、基金的存续期限: 12、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 13、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14、联系人和联系信息: 15、基金托管人(如有):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 管理人名称: 管理人登记编码:

管理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说明: 基金管理团队介绍: 三、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含相关诚信信息)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 基金管理人全称(中文): 基金管理人全称(英文): 登记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 登记时间: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注册资本实缴比例: 企业性质(组织形式): 管理基金主要类别: 申请的其他业务类型: 员工人数: 机构网址:

(二)私募基金公示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编号: 成立时间: 备案时间: 基金备案阶段: 基金类型: 币种: 基金管理人名称: 管理类型: 托管人名称: 主要投资领域: 运作状态: 基金信息最后报告时间: 基金协会特别提示(针对基金): 四、私募基金托管情况(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注)、其他服务提供商(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管机构等),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一)托管人: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二)律师事务所: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要点 向投资者揭示私募投资基金可能存在的风险。《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应当 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格式示例如下,风险揭示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 ,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 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 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1.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 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2.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3.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 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 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4.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风险揭示 1.特殊风险揭示 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3 )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4 )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5)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手册

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基金销售业 务操作手册 要点 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手册(最新版) 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手 册 第一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基金销售概述 第一条基本概念 1.1投资者适当性:是指基金募集机构在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把合适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1.2基金销售:对于私募管理人而言,基金销售有以下两类模式: (1)私募管理人自行募集(管理人直销模式) (2)委托销售机构募集(销售机构代销模式)采用代销模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与受托销售机构签订基金销售协议,并将协议中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权利义务划分以及其他涉及投资者利益的部分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 受托销售私募基金的销售机构必须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第二条违规后果 2.1基金募集机构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 (1)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等监督管理措施。

(2)对部分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情形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万元以下罚款。(3)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 2.2基金募集机构违反基金募集行为管理规定的: (1)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募集机构采取要求限期改正、行业内谴 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暂停受理或办理相关业务、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要求参加强制培训、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停基金从业资格、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 (2)情节严重的,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三条参考法规 3.1《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业协会发布,2016年6月15日 起施行。 3.2《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发布,2017年7月1日起施 行。 3.3《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基金业协会发布, 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基本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条适当性管理新规下基金募集基本业务流程 适当性管理新规下基金

一、风险揭示书

一、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平安汇通-平安证券中证金牛旗舰1期FOF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该计划。 一、了解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风险收益特征 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筹集资产委托人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资产委托人的一种投资方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但是,投资于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二、了解平安汇通-平安证券中证金牛旗舰1期FOF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风险 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本资产管理计划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投资标的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本资管计划投资收益而产生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本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金融资产可能无法继续持有从而导致损失。 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业内竞争、市场前景、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若资管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可分配利润减少,使投资收益下降,从而给资管计划的投资带来风险。

最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

XX紫金赛伯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募集说明书 XX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有限公司联合发起B有限公司

特别声明 XX紫金赛伯乐股权投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本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的收益预期,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募集说明书》、《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本募集说明书仅供基金推介使用,最终内容以《合伙协议》为准> <2、本募集说明书的解释权归发起人,发起人有权在本基金目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解释〉

目录 释义 (5) 摘要 (7) 第一章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会分析 (9) 1.1发达的制造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世界级的制造中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2大量接近上市的公司...................................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3与制造业相关的投资机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加速来临的行业整合.........................................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1行业集中度低.........................................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2行业整合加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3与行业整合相关的投资机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快速进程中的城市化.........................................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未来世界最大的消费市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未来世界流通业龙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3高速成长的品牌消费品行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4与城市化相关的投资机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基金的组织、运行与管理 (9) 2.1.1组织形式 (9) 2.2设立方案 (9) 2.1.2 责任 (9) 2.2.1基金定位 (10) 2.2.2基金名称 (10) 2.2.3基金性质 (10) 2.2.4注册地址 (10) 2.2.5设立方式 (10) 2.2.6基金规模 (11) 2.2.7基金份额 (11) 2.2.8初始认购价格 (11) 2.2.9认购限额.............................................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0认购起止时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2收益的分配 (11) 2.2.13基金主要费用 (12) 2.2.14基金募集方式和对象 (13) 2.2.15基金存续期 (13) 2.2.16基金投资期 (13) 2.2.17基金投资方向 (13) 2.2.18禁止从事的经营活动 (13) 2.2.19基金风险控制 (14) 2.3有限合伙人入伙条件 (14) 2.4管理与决策 (14) 第三章基金的理念、策略、团队与投资业绩 (15)

私募基金认购风险揭示书

XXX投资基金 认购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委托人: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单位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单位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X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委托人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委托人声明,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委托人签署基金合同前已向投资者/委托人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委托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委托人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委托人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特殊风险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虽基金合同为按现行基金业协会的合同指引撰写定稿,但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私募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所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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