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4篇)

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保障养殖场生产安全与环境卫生,提高生猪养殖效益而制定的。
二、养殖场规模1. 养殖场规模应根据当地环保、耕地资源、市场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行业协会或政府规定的最大规模。
2. 养殖场规模的确定应符合环保要求,避免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3. 养殖场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养殖效益和产能,降低生产成本。
三、场址选定1. 养殖场应选在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耕地保护区和经济开发区的地方。
2. 养殖场周边应无臭气、噪声、污水等污染源。
3. 养殖场周边应有便捷的交通和基础设施条件,方便生猪集运等操作。
四、养殖设备1. 养殖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养殖人员和生猪的安全。
2. 养殖设备的数量和配置应根据养殖场规模和生产需求进行合理规划。
3. 养殖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五、生猪品种及数量1. 生猪品种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养殖场自身条件进行选择,以优良品种为主。
2. 生猪数量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养殖场规模合理安排,避免过量存栏导致养殖场经营困难。
3. 生猪品种和数量的调整应提前规划和调研,避免影响养殖场的正常运营。
六、饲料供应1. 养殖场应与合法饲料生产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饲料的质量和供应稳定。
2. 饲料的配方应根据生猪的不同生长阶段和需求进行调整,以提高生猪饲养效益和养殖场生产效果。
3. 饲料的储存和使用应符合环保要求,避免饲料变质和污染。
七、疫病防控1.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疫病防控体系,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和兽医检查。
2. 养殖场应建立疫病防控档案,记录疫苗接种情况和疫病防控效果。
3. 养殖场应进行规范的消毒和清洁工作,保持养殖环境清洁卫生。
八、环境保护1. 养殖场应建立有序的粪污处理系统,确保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 养殖场应定期接受环保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环境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 养殖场应建立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保持场区环境整洁。
生猪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生猪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管理1. 养殖场内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2. 养殖场内禁止吸烟、明火和高温器械的使用;3. 养殖场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4. 养殖场内设有应急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
二、环境管理1. 养殖场设有专门的污水处理设备,并定期检测和清理;2. 养殖场内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3. 养殖场内设有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和气味控制;4. 养殖场内严禁倒大量废物,垃圾必须分类处理。
三、卫生管理1. 养殖场内严格控制疫情传播,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和疾病检测;2. 养殖场内定期进行猪栏和猪舍的清洁消毒;3. 养殖场内设有专门的栏舍,确保猪只的分群饲养;4. 养殖场内设有专门的兽医值班,负责疾病的防治和紧急处理。
四、饲养管理1. 养殖场内制定科学合理的饲养计划;2. 养殖场内设有专门的饲料储存和供应系统,确保饲料的品质和供应;3. 养殖场内定期进行饲料和水源的检查和消毒;4. 养殖场内设有专门的养殖技术人员,负责实施饲养管理和监督。
1. 养殖场内设立养殖记录档案,记录养殖过程中的关键信息;2. 养殖记录包括猪只的出生、疫苗接种、生长情况等;3. 养殖记录要做到规范、准确、完整,并定期进行备份和检查。
以上是生猪养殖场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养殖场管理制度是确保养殖场安全、环境和卫生的重要工作,也是保证生猪健康和产品质量的基础。
生猪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文(二)1. 养殖场管理目标- 提供优质的生猪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高效管理,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保障员工安全和福利- 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2. 养殖场组织架构- 设立养殖场经理,负责整体管理和决策- 设立养殖部门,负责日常养殖活动的组织和操作- 设立兽医保健部门,负责疾病防控和动物保健- 设立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计划和生产安排- 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经济管理和资金监管3. 养殖场规划和建设- 根据市场需求和生猪规模,制定养殖场规划和建设方案- 确保养殖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环保要求- 建设合适的猪圈和配套设施,确保生猪生长环境良好- 制定养殖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养殖过程科学合理- 统一饲料供应和管理,确保饲料品质和养殖效果- 定期进行疾病防控和疫苗接种,确保生猪健康- 做好疾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疫情5. 资源管理和成本控制- 計劃並監測食物和水的使用,減少浪費- 有效管理废料,确保环境卫生和资源回收利用-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新,减少设备故障和停工时间- 控制劳动力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6. 人员管理- 招聘和培训合适的养殖人员,提高技能和专业水平- 制定员工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顺畅- 设立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确保员工安全和福利,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福利待遇7.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确保环境污染最小化- 推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减排能力以上为养殖场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本一、生猪养殖场种猪引进制度(一)猪场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种猪来源于非疫区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二)引进的种猪要求按照GB16567标准检疫合格,并隔离饲养30d,确认为健康者后合群饲养。
(三)引种时索取发票、系谱、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并签订质量和服务合同。
二、生猪销售运输管理制度(一)出栏生猪应按照GB16549检疫合格,方可出售;(二)在休药期内的生猪不应作为食用生猪销售;(三)禁止销售病、死猪。
(四)运输生猪车辆应在使用前后彻底消毒;(五)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六)在县境内应凭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出县境应凭《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出县境动物及其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运输生猪。
生猪养殖场饲养管理制度一、宜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饲养工艺;二、合理控制猪的饲养密度;三是夏天降温、冬天保温,保持生猪生长所需的温度和湿度;四、采取机械通风等措施,保持舍内空气新鲜,使猪舍空气境质量符合NY/T388标准;五、猪饮用水质符合NY5027标准,保持饮水清洁、卫生;六、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七、经常清洗消毒饮水、饲喂料槽和工具。
生猪养殖场疫病防控制度一、结合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和生产实际,制定免疫程序,抓好生猪免疫接种;二、严格猪场环境、猪舍和出入车辆、人员的消毒,控制病原的传入和传出;三、制定疫病监测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疫情监测;四、发现疫情应及时立即向当地县(区)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及时隔离、诊断和治疗或扑杀;五、病死猪、疫苗废弃瓶等废弃物按GB16548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六、定期灭鼠、灭蚊、灭蝇;七、猪场禁止饲养其它畜禽。
生猪养殖场使用饲料管理制度一、使用的配合饲料、浓缩料应来源于具有《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企业生产的产品,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具有省级饲料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批准文号;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要符合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的要求。
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本

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管理,确保养殖场的运作安全、有效。
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是养殖场所有员工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二、安全管理1.严禁吸烟和带火源进入养殖场,特别是生产车间和饲养区。
2.猪舍内照明设备必须固定牢靠,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定期检查电线、插座等电器设备,如有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
4.储备猪饲料的仓库要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做好防潮措施。
5.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饲料,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予以处理。
6.定期进行猪群体检,确保疫病的早期发现和治疗。
7.猪舍内放置应急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三、生产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饲养计划,确保猪只的合理饲养量和饲养周期。
2.定期对猪只进行体检和疫苗注射,确保猪只的健康状况。
3.做好猪只饲养记录,包括饲料投放量、生长情况等,以便进行数据分析和优化。
4.根据猪只的生长情况,及时调整饲料配方和投放量,以保证猪只的生长速度和健康。
5.进行定期消毒和清洁工作,保持猪舍的卫生环境良好。
6.严格控制猪舍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情况,确保猪只的体温适宜。
四、环境管理1.定期清理猪舍周边的杂草和垃圾,保持场区的清洁整洁。
2.进行科学合理的废物处理,包括猪粪和饲料残渣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猪舍周边设有相应的围栏和警示标识,确保场区的安全和秩序。
4.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猪舍内外的环境进行监测和分析。
五、人员管理1.对新进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的工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
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严格落实劳动保护法和相关劳动安全规定,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六、责任追究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被严肃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劝退以及法律追究等。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猪场养殖场规章制度

猪场养殖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猪场养殖场的管理与运营,保障生猪养殖的健康发展,在猪场养殖场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猪场养殖场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条猪场养殖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定,维护猪场养殖场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养殖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猪场基本要求第五条猪场养殖场的选址应当远离居民区、河流水源等,且周边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安静。
第六条猪场养殖场的场地应当平整、排水良好,建有防护设施和安全装备。
第七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立完善的养殖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
第八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设完善的生产设施,包括猪圈、饲料储藏室、疫病防控设施等。
第九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保障生猪的养殖环境。
第三章养殖管理第十条猪场养殖场的猪群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群,确保不同阶段的猪只养殖合理。
第十一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保证猪只的营养需求。
第十二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疫病防控制度,定期开展疫苗接种和消毒工作。
第十三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加强对猪只的健康监测,及时发现疾病症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
第十四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制定合理的生猪销售计划,保证销售价格和成本的合理比例。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七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十八条猪场养殖场应当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九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生产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流程。
第二十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十一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加强内部监督,防止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2024年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文(2篇)

2024年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文摘要:本文依据____年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现实状况,精心制定了一套全面的管理制度模板,该模板覆盖了养殖场的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界定、生产管理流程、环境保护措施等多个关键领域,并附带了详尽的操作指南,旨在引导养殖场实现高效、稳健及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一、养殖场组织架构1.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与领导养殖场的运营工作,规划发展战略及目标。
2. 生产部:承担养殖场的日常生产管理工作,涵盖种猪选育、饲养管理以及生产环节监督等。
3. 财务部:专注于财务管理与资金运作,编制财务报表及预算,确保财务健康。
4.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及薪酬管理,构建高效人力资源体系。
5. 安全环保部:专注于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保障养殖场运营安全及环境可持续性。
6. 市场部:致力于产品销售与市场推广,拓展市场份额,提升品牌形象。
7. 技术研发部:负责新品种选育与养殖技术研发,推动技术创新与升级。
二、岗位职责1. 总经理办公室:全面协调养殖场工作,制定发展战略与目标。
2. 生产部:负责种猪选育、饲养管理及生产环节监督。
3. 财务部:管理财务,编制报表与预算。
4.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的全方位管理。
5. 安全环保部:确保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6. 市场部:负责产品销售与市场拓展。
7. 技术研发部:推动新品种选育与养殖技术创新。
三、生产管理1. 种猪选育管理:明确选育目标,建立繁育档案,实施优质种猪筛选与淘汰。
2. 饲养管理:制定科学饲养计划,建立健康档案,强化清洁消毒工作。
3. 生产记录管理: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全面监控生产环节,分析数据以改进管理。
四、环境保护1. 废弃物处理:制定处理计划,分类储存与处理废弃物,减少环境污染。
2. 水质管理:管理水体,建立检测机制,确保水质良好。
3. 气体排放管理:采用科学通风设计,定期测定有害气体浓度,确保排放合规。
操作指南:1. 建立完备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可追溯。
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模版

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管理水平,保障生猪生产安全,提高养殖效益,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生猪规模养殖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生猪规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科学管理制度,完善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养殖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养殖品质的稳定提升。
第四条生猪规模养殖场应具备一定的生产、消毒、防疫条件和设备,保障生猪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养殖场管理要求第五条生猪规模养殖场应有专业人员管理和操作,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和管理记录,实现生猪的可追溯性。
第七条养殖场应按照养殖计划进行生产,做到规模化、规范化生产,确保生猪品质和生产效益。
第八条养殖场应建立科学的生态环境,保障生猪的良好生活条件。
第九条养殖场应定时巡视、清理污染物,保持场区的卫生清洁。
第十条养殖场应保持良好的防疫条件,严禁非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添加剂。
第三章养殖场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猪生产与运营的高效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养殖场应制定合理的饲养计划、配种计划和疫苗免疫计划,确保生猪的生长发育和免疫防控。
第十三条养殖场应加强饲料管理,确保饲料质量安全,避免因饲料问题造成生猪生产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养殖场应定期进行检疫、体检,并及时处理疫情和病害。
第十五条养殖场应注意产仔环节的管理,确保仔猪的生存率和健康成长。
第四章运输与销售管理第十六条养殖场应加强生猪运输管理,确保运输的舒适安全和无病无害的状态。
第十七条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生猪销售渠道,保证销售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第十八条养殖场应严守市场准则,确保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市场。
第五章监管与责任第十九条养殖场应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配合检查和监管工作。
第二十条养殖场负责人应对养殖场的管理质量和生产效益负责。
第二十一条养殖场应建立相应的安全防护和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生猪养殖场生产管理制度

生猪养殖场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了规范生猪养殖场的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保障生猪养殖的健康和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猪养殖场的所有生产管理活动。
3.主管部门:生猪养殖场的生产管理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助理经理负责日常的操作和监督。
4.执行人员:所有生猪养殖场的员工都需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执行有关的生产管理二、设备管理1.设备维护:a)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要按照生产计划和安全规定进行,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并做好维护记录。
b)设备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c)生产设备的使用好坏直接关系到生产效率和质量,对于有故障或长时间停用的设备要及时更换或修复,以免影响生产。
2.设备更新:a)设备的更新应该按照生产需求和技术条件来确定,更新后的设备要进行试运行,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b)设备更新要做好设备检验和审批手续,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更新。
c)更新后的设备要进行使用培训,确保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新设备。
三、生产管理1.生产计划:a)生产计划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养殖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b)生产计划要做到合理安排,充分考虑到人员、设备和原材料等方面的需求。
c)生产计划要通过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执行。
2.饲养管理:a)饲养场的环境要保持清洁卫生和合适的温度、湿度等条件,确保生猪的生长环境良好。
b)饲养场的饲料采购要合理安排,饲料要符合相关标准,并进行质量检验。
c)生猪的饲养要按照养殖方案进行,包括饲养的数量、饲养的周期、饲养的方式等。
3.疾病防控:a)定期进行生猪的体检和疫苗注射,确保生猪的健康和免疫能力。
b)对于发现的疾病要及时隔离和治疗,以防止疾病蔓延。
c)对于疫情的报告和处理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及时控制疫情的传播。
四、安全管理1.安全培训:a)对于新员工要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了解生猪养殖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b)对于老员工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醒其注意生产中的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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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免疫制度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与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用药制度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
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与保管记录。
检疫申报制度1、本场饲养的生猪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生猪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猪运至指定地点,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生猪,在屠宰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公、母猪,在引进之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
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生猪,在引进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四)疫情报告制度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与瞧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与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1)发病的时间与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与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消毒制度1、养殖场(小区)大门与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与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与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
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
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与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与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
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产房消毒:进入产房前,地面与设备应冲洗干净并严格消毒,母猪全身洗刷干净并消毒后进入产房,分娩前必须严格消毒乳房与阴部,分娩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乳房、阴部与后躯,及时清洗产房。
9、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无害化处理制度1、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猪进行扑杀与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与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与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畜禽标识1、新出生生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养殖档案(一)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与进出场日期;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与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与用量等有关情况;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与无害化处理情况;5、生猪养殖代码;(二)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市畜牧食品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与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与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与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2年,种猪长期保存。
药品采购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与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药品采购使用制度。
一、所采购药品必须就是通过农业部GMP验收合格企业生产的,并符合国家标准;二、所采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且无污染,包装无破损。
三、药品入库前必须经检查合格,对外观明显异常的,应对该产品抽样,委托有关单位检验,以保证安全用药。
四、药品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确需增加用量,应在上注明。
五、药品要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对方。
六、定期对仓库与药房的药品进行检查,防止使用过期药品。
消毒制度一、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场地消毒。
二、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三、售猪周转区:周转猪舍、出猪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猪后大消毒一次。
四、生产区正门消毒池: 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五、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
六、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末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
七、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内范围、猪舍间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八、各栋猪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
九、猪舍、猪群:配种怀孕舍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分娩保育舍每周至少消毒2次。
十、人员消毒:进入猪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规模养殖场 (户)挂牌兽医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与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关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
二、指导、帮助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发展技术。
三、指导、帮助与督促规模养殖场(户)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动物重大疫病的发生。
四、督促养殖场(户)做好疫情的监测工作,发现疑似重大疫病,及时按规定上报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五、指导、帮助与督促规模养殖场(户)建立相应的动物防疫消毒制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完善动物防疫条件、科学制定免疫程序,按时进行免疫接种。
六、督促规模养殖场 (户)做好畜禽进出、动物免疫接种、场舍消毒、无害化处理、兽药与生物制品购进及使用、疫病诊治等记录记载。
七、搞好自身防护,严格无菌操作规程。
无害化处理制度一、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三、无害化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与水源为原则。
四、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一般为高温、深埋与销毁。
五、采取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与交通要道。
六、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与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七、无法采取深埋方法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
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动物防疫制度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应经沛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规模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六、规模养殖场生产区内禁养其她动物。
七、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
畜 (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八、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