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城阳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城阳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城阳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火险区划分

1.5工作原则

2.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职能划分

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前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划分

2.3专家顾问组及其职责

2.4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森林火险预警

3.1森林火险预警等级

3.2预警的发布和措施

4.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5.应急响应

5.1预案启动

5.2各级扑火队伍调动响应次序

5.3各级指挥响应次序

5.4火场留守

6.灾后处置

6.1火灾评估与事故调查6.2事故总结上报

6.3善后处理

7.保障措施

7.1资金保障

7.2物资保障

7.3技术保障

7.4应急队伍保障

7.5预案演练和培训

8.附则

8.1森林火灾分级标准8.2奖励与责任追究

8.3预案管理

8.4预案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做到早投入、早防范、早发现、早扑救,迅速及时地扑灭森林火灾,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避免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青岛市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应急救援的范围重点针对我区一级火险区发生的一般及以上等级森林火灾。

1.4火险区划分

根据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全区划分三级火险区:

(1)一级火险区:夏庄街道办事处、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山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的白云山及相临山头;全区沿海基干林带。

(2)二级火险区:除一级火险区外的所有山林,铁路、国道、省道、旅游干线、高速公路和河流两侧的林带,平原地区面积一公顷以上的速生丰产林。

(3)三级火险区:林网、四旁树木和经济林。

1.5工作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街道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的防火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总责。街道办事处主任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社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专为主、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区森防指成员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2.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职能划分

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负责全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城阳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人武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城阳公安分局(城阳消防大队)、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机关事务局、城阳公路分局、区监察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城阳街道办事处、流亭街道办事处、夏庄街道办事处、惜福镇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上马街道办事处、城阳环保分局、城阳广电中心、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中心、城阳区气象局、

中国电信城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城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城阳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2)研究制定本区应对森林火灾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具体指挥一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先期处置工作。

(4)分析总结全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组织开展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主任由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承担本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等职责。

(2)落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参与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3)承担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

(4)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5)负责本区森林火灾事件风险评估、控制以及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

(6)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发布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7)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8)组织拟定(修订)与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街道制定(修订)相关的应急预案;

(9)组织开展本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演练;

(10)负责本区森林火灾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1)负责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前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划分

根据扑救森林火灾工作需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分别由区森防指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担任。

2.2.1前线指挥部领导机构及职责

(1)“前指”领导机构

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时,要成立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扑火前指一般由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

导、火灾发生地街道领导、参战部队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扑火前指总指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

扑火前指副总指挥:区林业局局长、火灾发生地街道主要领导和部队主要参战力量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总调度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前指”主要职责

扑火前指是火灾扑救的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

总指挥: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置紧急情况。必要时,可以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工作失职的有关人员就地给予行政处罚,后履行组织程序,或提出处罚意见。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总调度长:负责扑火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扑火前指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扑火前指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前指岗位设置进行调整。

2.2.2“前指”组成及主要职责

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分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能组成扑救指挥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天气预报组、宣传报道组、通讯保障组、火灾调查组、善

后处理组,统一接受前线指挥部的领导。发生森林火灾,接到前线指挥部的命令后,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迅速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各负其责。

(1)扑救指挥组。由区林业局牵头,城阳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城阳公安消防大队、相关街道办事处主任参加,调动和指挥扑火队伍,随时掌握报告扑火进展情况。火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选择合理位置建立现场指挥场所。区林业局会同火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为前线指挥部及时提供火灾现场地貌、地形资料和扑救方案。

(2)综合协调组。由区林业局牵头,会同火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作为前线指挥部的办公室,综合协调各组工作,承办前线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宜,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做好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火情报告工作。需调动区森防指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及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工作的,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

(3)后勤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机关事务局、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中心和火灾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组织供应扑火物资、扑火人员所需食品、饮用水及交通、电力等保障。

(4)警戒保卫组。由城阳公安分局牵头,会同火灾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根据区森防指的命令,及时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周围群众,维护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及道路交通秩序。

(5)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负责,根据现场人员的伤亡情况,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

(6)天气预报组。由城阳区气象局负责,随时提供火场周围的天气预报分析,视情实施人工增雨。

(7)宣传报道组。由区新闻办牵头,会同区林业局、城阳广电中心、火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8)通讯保障组。由区工业信息化局牵头,会同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保障火灾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9)火灾调查组。由城阳公安分局牵头,区监察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安全监管局、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局、城阳环保分局及火灾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对起火原因和火灾损失进行调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善后处理组。由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以及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家属的安抚、抚恤和损失补偿等善后事宜。

2.3专家顾问组及其职责

2.3.1城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聘请专家组建森林防火专家顾问组,建立长期咨询机制,指导全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制订及实施等工作。

2.3.2专家顾问组职责:

在启动《城阳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时,就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等为指挥机构提供科学、有效的建议;在制定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预案、制度、规划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提供指导意见;跟踪森林防火科学领域最新发展趋势,为本区森林防火应急体系的建设等提出意见与建议。

2.4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办)

职责:负责引导森林防火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宣传工作;会同区林业局协调新闻单位,负责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2)团区委

职责:负责对全区青年团员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配合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

(3)区人武部

职责: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组织指导各街道人民武装部按照要求,在各街道民兵组织中组建森林扑火预备队伍,配合街道办事处加强队伍管理和扑火技能训练;在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时,及时协调、组织应急救援队参加扑救;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4)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

职责:发布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及特殊情况下的森林防火戒严通告等;发生森林火灾后,负责协助区

领导,做好调度与协调工作;组织区扑火预备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按程序及时上报火情,及时传达上级指示。

(5)区发展改革局

职责:协调解决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规划立项;参加事故调查,评估火灾事故损失;建立并指挥本部门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6)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职责:做好城区内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工作;协助区林业局做好山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工作;组织落实城市规划区内所属林区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进入防火期常备10辆水车,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时,保障总数不少于10辆的水车支援;建立并指挥本部门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7)区安全监管局

职责:负责督促、指导森林防火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8)区教体局

职责:负责做好学生森林防火教育和宣传,提高防火意识,禁止学生参与扑救森林火灾。

(9)区科技局

职责:负责森林防火先进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并指挥本部门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10)区民政局

职责:规范区内公墓管理,防止因祭扫引发森林火灾;做好林区墓地外迁及日常管理工作;火灾发生后,配合当地街道做好紧急转移群众的安置以及其他善后救助工作。配合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伤亡家属的安抚、抚恤和损失补偿等善后事宜;建立并指挥本部门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11)城阳公安分局

职责:负责森林火灾发生后的现场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疏导,会同区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及时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周围群众;建立公安系统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组织指挥公安系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会同区安全监管局、区监察局、区林业局及火灾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起火原因和火灾损失进行调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协调办理森林消防车警灯、警报器的使用手续;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12)区财政局

职责:负责保障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将区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区级年度财政综合预算,根据财力和森林防火需要统筹安排区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按照定编不定人的原则,保障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基本支出;负责安排突发森林火灾扑救所需经费,确保救援行动物资、器械、后勤保障;建立并指挥本部门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13)区交通运输局

职责:负责做好林区道路交通工作,保障扑救较大森林火灾时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通道畅通;扶持林区通道建设,改善林区交通条件;建立并指挥本部门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进入防火期常备6辆水车,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时,保障总数不少于6辆的水车支援;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14)区农业局

职责:教育全区农村群众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改变落后生产用火习惯,杜绝烧荒、烧灰积肥、烧土埂、田埂、烧秸杆等森林火灾隐患;建立并指挥本部门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15)区水务局

职责:合理建设规划林区防火水源地;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做好水资源调度;负责直升机灭火取水保障工作;建立并指挥本部门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16)区卫生局

职责:在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医疗部门,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伤员抢救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17)区旅游局

职责:负责做好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宣传及管理工作,做好受灾旅游景区游客的疏导、安抚等工作。

(18)区机关事务局

职责:在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时,组织供应扑火物资及扑火人员的食品、饮用水;建立并指挥本部门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19)城阳公路分局

职责:负责本系统做好公路两侧绿化带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并指挥本部门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20)区监察局

职责:参与事故的原因、性质等方面的调查认定;组织开展对事故涉及的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受理对事故涉及的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对监察对象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向有关监察对象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总结事故教训,健全生产安全规章制度。

(21)区安全监管局

职责:负责督促、指导森林防火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22)城阳国土资源分局

职责:负责协调加强林地管理监督,消除林区矿区等野外火源隐患。

(23)区工业信息化局

职责:负责指导森林防火网络平台建设,负责火场通讯畅通,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24)区服务业发展局

职责:在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时,协助组织供应扑火物资及扑火人员的食品、饮用水;建立并指挥本部门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25)各街道办事处

职责:组织本街道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构建森林火灾扑救指挥体系,制定街道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责任落实到社区;按规定建立森林防火专业扑救队伍、扑火预备队伍和每个山区社区不少于10人的当地向导队伍;第一时间选择合理位置为指挥部提供指挥场所;充分调动和利用辖区内的一切资源、力量,全力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做好街道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经费和物资保障;火灾发生后,会同区民政局做好紧急转移群众的安置以及安抚、抚恤和损失补偿等善后救助工作。

(26)城阳环保分局

职责: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灾后的环境评估等工作;协助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27)城阳广电中心

职责:负责组织广播电视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林火预测预报和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电视节目;对重大森林火灾的电视广播宣传报导,严格把关,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28)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搞好林区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和林木挂碰等引发森林火灾;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进行架

线供电或提供发电机供电;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29)城阳区气象局

职责:负责全区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负责提供有关气象信息,适时组织人工增雨作业;当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组织气象部门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搜集气象数据,为扑救森林火灾做好服务;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30)城阳消防大队

职责:消防大队及下属中队的执勤官兵服从区森林指挥部的现场安排,全力配合灭火救援工作;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31)中国电信城阳分公司

职责:保障森林防火无线对讲通讯系统畅通;保障扑火救援通讯畅通;负责森林防火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信息发布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32)中国联通城阳分公司

职责:保障扑火救援通讯畅通;负责森林防火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信息发布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33)中国移动城阳分公司

职责:保障扑火救援通讯畅通;负责森林防火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信息发布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3.森林火险预警

3.1森林火险预警等级

按照森林火灾发生的危险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森林火险进行分级预警,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分为一至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

3.2预警的发布和措施

3.2.1发布方式: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报刊等进行发布。

3.2.2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预报

森林防火期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城阳区气象局,对全区森林火险等级进行预测,形成预警等级,按以下程序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1)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城阳气象局会商后,通过金宏网或手机短信向森防指成员单位、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发布;

(2)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由区森防指通过金宏网或手机短信向森防指成员单位、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发布。

3.2.3森林火险预警及措施

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应当根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的高低,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应对工作。

(1)蓝色预警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坚持领导带班,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专业森林消防队正常备勤。

(2)黄色预警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坚持领导带班,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专业森林消防队进入待命状态。

(3)橙色预警

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要昼夜坚持值班,并随时掌握各种情况。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其职责,做好相应准备;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停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行政审批,严密监视辖区各种情况。各级森林防火机构要加大巡查力度,死看死守,密切关注火情的发生,各专业森林消防队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准备出发。

(4)红色预警

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要昼夜坚持值班,主动了解掌握各种情况。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高度警戒,做好应急准备。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停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行政审批。各级森林防火机构要全力巡查,死看死守,密切关注火情的发生,各专业森林消防队做好紧急出发的准备。

3.2.4预警更新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应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并报区政府备案。

4.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报警电话87985119,随时受理、处置森林火情报警。森林火灾发生后,街道森防指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立即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规定向区森防指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办)、市森防指办公室报告。

5.应急响应

5.1预案启动

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后,由火灾发生地街道组织扑救,30分钟后火势未得到有效控制,由区森防指启动本预案。

5.2各级扑火队伍调动响应次序

第一阶段响应:火灾发生地街道组织专业扑火中队、社区扑火小队、扑火预备队扑救。

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森林火灾扑救措施

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森林火灾扑救措施 森林火灾的扑救,一般在初期阶段,须将森林火灾限制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扑灭火焰和封锁火头,防止其发展。那么,你知道森林火灾扑救措施有哪些吗?今天搜集了一些森林火灾扑救措施,欢迎大家阅读。 1、扑火的方法有哪两种? 答:扑救森林火灾一般采用直接灭火和隔离带灭火两种方法相结合的灭火方法。直接灭火常采用的方法是扑火人员使用手中的工具沿火线直接打灭火。间接灭火法,是遇猛烈的地表火或树冠火人力无法接近扑打时采用的,以劈火路斩断火源的方式达到灭火目的。 2、扑打山火的基本要领是什么? 答:扑打山火时,两脚要站到火烧迹地内侧边缘内另一脚在边缘外,使用扑火工具要向火烧迹地斜向里打,呈40-60度的角度。拍打时要一打一拖,切勿直上直下扑打,以免溅起火星,扩大燃烧点。拍打时要做到重打轻抬,快打慢抬,边打边进。火势弱时可单人扑打,火势较强时,要组织小组几个人同时扑打一点,同时、起同落,打灭火后一同前进。打灭火时,要沿火线逐段扑打,绝不可脱离火线去打

内线火,更不能跑到火烽前方进行阻拦或扑打,尤其是扑打草塘火和逆风火时,更要注意安全。 3、要扑救林火中,怎样做到既扑灭火灾,又不伤亡人员? 答:扑打火线中,严禁迎火头扑打;不要在下风口扑打;不要在火线前面扑打;扑打下山火时,要注意风向变化时下山火变为上山火,防止被火卷入烧伤。清理火场时,要注意烧焦倾斜“树挂”、倒木突然落倒伤人,特别是防止掉入“火坑”,发生烧伤。 4、扑火中常见的人身伤害事故有几种? 答:(一)被火直接烧伤烧死。主要发生在扑火人员身处险地,来不及撤离。从实验数据来看,火的温度达到800—1000~C,人只能生存7.5秒一18秒。 (二)窒息伤亡。一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或死亡,当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含量达到1%以上,身体较弱者1分钟即可死亡,身体较强者2分钟即会死亡。二是在火的前方,吸入高温气流后,咽喉产出水肿堵死气管死亡。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2年12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 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 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 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forest fire accidents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根据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指 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制订本预案:一、凡发生森林火警,都应按照行政村委或起火单位直接处理。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织有 关部门进行处理。 1、跨村行政界限或部分插花山,明火半小时仍未得到控 制或受害面积在五亩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灾。 2、发生在镇界、县界边线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4、需要镇支持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扑火领导 1、组织领导

⑴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党政办公室接到上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⑵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立即向有关镇、村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部署紧急措施。 ⑶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依据火灾情况,必要时,立即组织镇森林消防扑火队、派出所及镇属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帮助起火单位做好扑救工作,负责向现场提供后勤支持,及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联系工作。 2、扑救原则 根据火势状况,扑救山火要掌握:⑴以发动就近群众扑救为主,采用人海战术方针,实行直接扑火;⑵必要时可采取“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战略,采用开辟防火隔离带,阻止山火蔓延;⑶山火扑灭后,一定要留守现场,以防死灰复燃。 3、扑火力量 发生火警、火灾后,各村委要迅速组织群众上山扑救,同时镇政府和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可指令派出所、镇森林消防义务扑火队参加扑救。

森林火灾特点及火灾扑救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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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特点及火灾扑救基本方法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就极容易造成重大损失,包括生命和财产安全都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所以要防止火灾发生就要在防范措施上下足力气,在火灾发生的源头上就加以控制,不让火灾发生。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在林区应当建立军民联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据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扑救林火有人工扑打、用土灭火、用水灭火、用气灭火、以火灭火、开设防火线阻止火灾蔓延、人工降雨、风力灭火机、化学灭火、爆炸灭火和航空灭火等基本方法。 扑火机具主要有用于扑灭明火和余火、开防火线的机具。包括风力灭火机、二号扑火机具、手投式灭火弹、小型水泵、水枪、砍刀、铲子、锄头、耙子和割灌机、油锯、锯子、斧子、锄头、炸药等。 扑灭森林火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灭火方法(也称积极灭火法或进攻型灭火方法),另一种是间接灭火方法(也称建立防火线隔离法或以守为攻型灭火方法)。 直接灭火方法是使用灭火机具直接与火交锋,使火停止燃烧。这种 第 2 页共 4 页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5修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通知(2015修订) 【法规类别】护林防火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5]94号 【发布部门】忻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31 【实施日期】2015.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5〕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0〕275号)同时废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31日

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忻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专群结合、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和较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受害森林面积100-500公顷的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县级人民政府必要的协调指导和支持。 1.5灾害分级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1) 1.5火险期、火险区划定(2) 1.6灾害分级(2) 2.组织体系及职责(3) 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3) 2.2扑火前线指挥部(7)

2.3专家组(8) 3.预警和信息报告(8) 3.1预警(8) 3.2信息报告(9) 4.应急响应(10) 4.1分级响应(10) 4.2响应措施(11) 4.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12) 5.后期处置(16) 5.1火灾评估(16) 5.2工作总结(16) 5.3奖励与责任追究(16)

6.应急保障(16) 6.1队伍保障(16) 6.2物资储备保障(17) 6.3资金保障(17) 6.4技术保障(18) 6.5通信与信息保障(18) 7.附则(18) 7.1预案管理与更新(18) 7.2预案解释(18) 7.3预案实施时间(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扑救工作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沈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将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重要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坚持“依案应急,科学处置”的原则。立足地方实际和实战需要,制定切实可行应对工作机制,确保扑救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中平镇森林火灾扑救处理预案.doc

中平镇森林火灾扑救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灾害事故,尤其是重大或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对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森林防火工作属于抢险救灾性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性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和工作责任。为了在发生火情时力争不酿成重大或特大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必须贯彻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原则。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时,进行积极扑救和紧急处理,特制定本预案。 二、对森林火灾的处理和上报制度 1、各村民委(社区)、镇直各单位在发生森林火灾时,都应按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本预案的要求,按行政区划,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扑救和灾后处理。 2、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按以下程序由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逐级上报;发现火情后立即报告镇一级,由镇指挥机构报告县一级。报告内容应包括:起火地点、起火原因、火场面积、发展趋势、天气现状、受害林种、现场指挥、扑火人数、扑救概况、存在困难急需的援助。 3、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事故时,镇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1)凡符合《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之一者;

(2)发现火情时明火已燃烧3个小时以上者; (3)两镇交界地方的森林火灾; (4)火场火势难以控制的森林火灾。 4、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下级的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准确掌握情况,积极组织扑救。 5、森林火灾发生的地方灾后必须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制订整改措施,抓好落实,改进工作。 三、预案内容 当发生上列森林火灾事故,并接到火场或事故报告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组织指挥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上列森林火灾报告时,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直接与事故的村(居)委联系,核实火场准确情况; (2)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3)视地形情况及受灾严重程度和性质,经请示指挥部领导后,作出书面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视情况需要,请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县专业队、毗领镇、国有林场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增援准备。必要时请示县指挥部领导要求调动县专业森林消除队增援扑救或经县指挥部请示市指挥部领导调动其他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增援扑救;增援的森林消防队伍必须有领导带队。 (5)增援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必须按县指挥部指定调动的人数,携带的灭火机数等(外县增援的由市指挥部领导指令)。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快速出击,如有延误时间贻误扑火战机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造成其他事故的,将追究带队领导责任。 (6)继续保持联系,直到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灾事故村(居)

森林火灾扑救基本常识

森林火灾扑救基本知识 (2018年2月2日) 云南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盈江分局昔马管护站尹发旺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此次培训安排,下面,我就森林火灾常识这个课题,与大家共同作一个交流,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扑救森林火灾基础理论 (一)林火种类 根据火烧森林的部位可以划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 根据燃烧的可燃物类型可以划分为:荒火、草原火、草甸火、灌木火和林火。 地表火:火沿林地表面蔓延,烧毁地被物,为害幼树、灌木、下木,烧伤大树干基部和露出地面的树根等。一般温度在400℃左右,烟为浅灰色,约占森林火灾的94%。 树冠火:火沿树冠蔓延,主要由地表火在强风的作用下引起。破坏性大,能烧毁针叶、树枝和地被物等,一般温度在900℃,烟柱可高达几千米,常发生飞火,烟为暗灰色,不易扑救,约占森林火灾的5%,多发生在长期干旱的针叶林内,一般阔叶林内不大发生。 地下火:又称泥炭火或腐殖质火。火在林地的腐殖质层或泥炭层中燃烧,地表看不见火焰,只见烟雾,蔓延速度缓慢,每小时仅4~5米,持

续时间长,能持续几天、几个月或更长,可一直烧到矿物质层或地下水层。破坏性大,能烧掉土壤中所有的泥炭、腐殖质和树根等,不易扑灭。火烧后林地往往出现成片倒木。约占森林火灾的1%。火烧迹地呈环形。多发生在特别干旱的针叶林地内。 (二)森林燃烧三个要素 森林燃烧需要森林可燃物、氧气、和温度,称为燃烧三要素。只要缺少三要素中任何一个要素,燃烧就不能进行。扑救森林火灾时,只有消除其中一个要素,森林燃烧就会停止。 1、森林可燃物。森林中所有的有机物都属于可燃物,包括森林中的乔木、灌木、草本、苔藓、蕨类、地衣、枯枝落叶、腐殖质和泥炭等。 2、氧气。氧气是森林可燃物燃烧时的助燃物,没有氧气任何可燃物都不能燃烧。在燃烧过程中,由于氧气供给的程度不同,会产生两种不同的燃烧: a)、完全燃烧:氧气充足,经过燃烧后的产物不能再次燃烧,并能放出较多的热量; b)、不完全燃烧:氧气供给不足,燃烧后的产物能再次燃烧,放出的热量较多; 3、一定温度 森林燃烧除了可燃物和氧气外,还需要一定的温度。一定的温度可使氧活化并促使可燃物产生大量可燃性气体。当外界对可燃物进行加温时,

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迅速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武威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天祝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森林火灾,是指本县管辖的所有森林、林木和灌丛草原混生地带发生的一切火灾、火警。 第三条扑救森林火灾的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扑救森林火灾总的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 第四条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林业主管部门、林区单位领导责任制。 第五条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一种社会性的抢险救灾行动,是每个部门、单位和公民的法律义务。 第二章扑火组织和主要任务 第六条根据全县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和扑救森林火灾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除赛拉隆乡)应分别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和护林防火委员会,各国有林场要组建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林区村组要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组建义务扑火队。 第七条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农牧办、县民政局、县畜牧局、县安监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交通局、县广电局、县气象局、县卫生局、县电信局、县邮政局、县人武部等1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由主管林

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林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监督各乡镇、林业等有关单位对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及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行政措施的落实,统盘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二)组织制定全县护林防火阶段性措施,检查本县内森林防火措施建设和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三)进行护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四)制定全县森林防火总体规划和扑火预案,统一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五)组织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六)统计森林火灾,建立健全火灾档案。 (七)表彰奖励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根据扑救森林火灾工作需要,由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火线指挥、火情侦查及火案侦破、通讯联络、交通运输及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宣传鼓动、救灾安置七个扑火应急工作组。 (一)火线指挥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林业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人武部组成。其任务是:一旦接到火情报告,根据指挥部扑火方案和部署,迅速赶赴现场,调动扑火力量、扑火机具,指挥组织扑火队伍和群众快速扑救。 (二)火情侦查及火案侦破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林业局参加组成。其任务是:接到火情信息或森林火灾发生后,迅速调动公安、林业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查明火因,掌握火情,观察火势,了解地形和周围环境,为指挥扑救森林火灾提

东岔镇林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东岔镇林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精神,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科学指挥、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有效保护我东岔林区森林资源安全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严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局森林防火预案及我东岔林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发生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1.4预案启动 东岔林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东岔林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省、市、县(区)、林场等区域交界地段

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及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2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7)需要其它方面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为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森林防火责任制,林区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2.1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晓东东岔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恒东岔镇人大主席 振军东岔林场场长 武宝成立远林场场长 永强东岔镇副镇长 组员:建平东岔镇党委副书记 黄昌合东岔林场副场长 朱丹立远林场副场长

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知识

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知识 对于森林火灾,不管是突发的林火还是蔓延和扩展之后的大火,都要进行有组织地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1、扑火的方法有哪两种? 扑救森林火灾一般采用直接灭火和隔离带灭火两种方法相结 合的灭火方法。直接灭火常采用的方法是扑火人员使用手中的工具,如风力灭火机,沿火线直接打灭火。间接灭火法,是遇猛烈的地表火或树冠火人力无法接近扑打时采用的,以劈火路斩断火源的方式达到灭火目的。 2、扑打山火的基本要领是什么? 扑打山火时,两脚要站到火烧迹地内侧边缘内另一脚在边缘外,使用扑火工具要向火烧迹地斜向里打,呈40-60度的角度。拍打时要一打一拖,切勿直上直下扑打,以免溅起火星,扩大燃烧点。拍打时要做到重打轻抬,快打慢抬,边打边进。火势弱时可单人扑打,

火势较强时,要组织小组几个人同时扑打一点,同时、起同落,打灭火后一同前进。打灭火时,要沿火线逐段扑打,绝不可脱离火线去打内线火,更不能跑到火烽前方进行阻拦或扑打,尤其是扑打草塘火和逆风火时,更要注意安全。 3、要扑救林火中,怎样做到既扑灭火灾,又不伤亡人员? 扑打火线中,严禁迎火头扑打;不要在下风口扑打;不要在火线前面扑打;扑打下山火时,要注意风向变化时下山火变为上山火,防止被火卷入烧伤。清理火场时,要注意烧焦倾斜“树挂”、倒木突然落倒伤人,特别是防止掉入“火坑”,发生烧伤。 4、扑火中常见的人身伤害事故有几种? (一)被火直接烧伤烧死。主要发生在扑火人员身处险地,来不及撤离。从实验数据来看,火的温度达到800—1000~C,人只能生存7.5秒一18秒。

(二)窒息伤亡。一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或死亡,当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含量达到1%二是在火的前方,吸入高温气流后,咽喉产出水肿堵死气管死亡。 (三)摔伤摔死。主要是因在扑火中,因断木、滚石砸伤,或因落崖摔伤摔死。 (四)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在扑火中,使用铁锹、耙子等工具时,没有保持一定的距离而产生相互碰撞,或使用灭火弹不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5、扑救森林火灾的战略有哪几种? (1)划分战略灭火地带。根据火灾威胁程度不同,划分为主、次灭火地带。在火场附近五天然和人为防火障碍物,火势可以自由蔓延,这是灭火的主要战略地带。在火场边界外有天然和人工防火障碍物,火势不易扩大,当火势蔓延到防火障碍物是,火会自然熄灭。这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鹰潭经济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白露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办 2010年11月28 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扑救能力,有效、快速、科学、安全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鹰潭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在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各村(居)及相关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应急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 森林火灾分级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森林火灾分为四级,分别为: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发生森林火警时,火灾事发村(居)应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进行扑救;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开发区管委会启动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管委会启动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灾情,在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方法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方法 1、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方法 一是扑救方法。扑救林火有人工扑打、用土灭火、用水灭火、用气灭火、以火灭火、开设防火线防止火灾蔓延、人工降雨、风力灭火机、化学灭火、爆炸灭火和航空灭火等基本方法。 二是扑火机具。主要有用于扑灭明火和余火、开防火线的机具。包括风力灭火机、二号扑火机具、手投式灭火弹、小型水泵、水枪、砍刀、铲子、锄头和割灌机、油锯、锯子、斧子、锄头等。 三是扑救形式。一种是直接灭火方法是使用灭火机具直接与火交锋,使火停止燃烧。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弱度、中度地表火(人能靠近灭火),不适合猛烈燃烧的大火或树冠火。直接灭火法采用的机具很多,可以使用机械扑火工具,也可以用化学灭火药剂、水、土。二种是间接灭火法主要是建立防火隔离带,如开防火线、挖防火沟、以火攻火等。它主要适用于猛烈燃烧的地表火、树冠火和难灭的地下火。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和扑火特点,扑救森林火灾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再巩固”的程序,分阶段地进行。扑火四阶段: 第一,控制火势阶段。即初期灭火阶段,也是扑火最紧迫的阶段。其任务主要是封锁火头,控制火势,把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燃烧。

第二,稳定火势阶段。在封锁火头,控制火势后,必须采取更有效措施扑打火翼,防止火向两侧扩展蔓延。是扑火最关键阶段。 第三,清理余火阶段。火被扑灭后,必须在火烧迹地上进行巡逻, 发现余火要立即熄灭。 第四,看守火场阶段。主要任务是留守人员看守火场。一般荒山和幼林地起火监守12个小时,中龄林、成龄林地起火监守24个小时以上,方可考虑撤离,目的是防止死恢复燃。 2、扑救森林火灾的程序和时机 (1)扑救森林火灾的程序(一般来说有六种) 一是划分战略灭火地带。根据火灾威胁程度不同,划分为主、次灭火地带。在火场附近无天然和人为防火障碍物,火势可以自由蔓延,这是灭火的主要战略地带。在火场边界外有天然和人工防火障碍物,火势不易扩大,当火势蔓延到防火障碍物时,火会自然熄灭。这是灭火的次要地带。先灭主要地带的火,后集中消灭次要地带的火。 二是先控制火灾蔓延,后消灭余火。先把明火扑熄,阻止火灾蔓 延,然后再来消灭余火。 三是打防结合,以打为主。在火势较猛烈的情况下,应在火发展的主要方向的适当地方开设防火线,并扑打火翼,防止火灾扩展蔓延。

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模板】

**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7年修订) 1.总则 1.1 修订目的 1.2 修订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1.4.2 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 1.4.3 分工合作的原则 1.4.4 立足防范的原则 1.5 灾害分级 1.5.1 一般森林火灾 1.5.2 较大森林火灾 1.5.3 重大森林火灾 1.5.4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3 县(市、区)、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4 基层单位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5 联防组织 - 1 -

2.5.1 **市内联防组织 2.5.2 粤、桂省(区)区域联防组织 2.6 设立应急现场工作组 3.预防预警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森林火险预警 3.2.1 预警分级 3.2.2 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3.2.3 预警响应 4.应急处置 4.1 火灾动态监测 4.2 火情信息报告 4.2.1 发现突发森林火灾 4.2.2 发生森林火灾 4.2.3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4.2.4 发生跨省、跨市、跨县(市、区)森林火灾 4.3 分级响应 4.3.1 IV 级响应 4.3.2 Ⅲ级响应 4.3.3 Ⅱ级响应 4.3.4 Ⅰ级响应 4.4 响应启动 4.5 森林火灾扑救 - 2 -

4.6 转移安置人员 4.7 救治善后 4.8 保护重要目标 4.9 维护社会治安 4.10 火案侦查 4.11 信息发布 4.12 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工作总结 5.3 烧毁防火设施恢复与修复 5.4 迹地恢复 5.5奖励与责任追究 5.5.1 奖励 5.5.2 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航空护林支援 6.5 运输保障 6.6 治安保障 6.7 医疗卫生保障 - 3 -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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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通用3篇)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

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主席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某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沸水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编制依据 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安县森林火灾处理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㈡、本镇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一、火情特点 我镇现有森林面积7万余亩,主要分布在全镇十个行政村。 1、林与林之间连接紧密,林下易燃物堆积较多,冬春季节气候干燥,人为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难以彻底控制。 2、地震后,采伐指标增多。造成采伐迹地面积增大,个别群众防火意识不强,生产生活用火知识贫乏,侥幸进行生活用火,容易造成森林火灾。 3、林区坡陡、路远,山火发生后得不到及时扑救,很

难迅速控制,容易酿成森林火灾。 4、林区内林种搭配不合理,针叶林面积增大并且成林,加之造林大户森林防火意识不强没有划小块种植防火隔离林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5、上山采药、上坟、逛庙宇的人员增多,烧香、烧纸、搭棚子炕药可能造成火警,一旦发生不利于扑救。 二、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我镇森林状况,我镇森林火灾扑救原则如下: 1、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发生火警要立即扑灭,同时按火势大小进行及时上报。 2、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和外地支援为辅。加强自救火灾知识的学习,利用好本村组的扑火应急分队。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温度低、风小、火势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蔓延,并彻底消除余火,防止复燃。 4、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服从安排,严明纪律,行动有序。指挥人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布置力量,不能错误的乱指挥。 5、严禁老人、儿童、妇女上山救火,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森林火灾的扑救原理和原则

森林火灾的扑救原理和原则 扑灭森林火灾的基本原理,就是破坏它的燃烧条件,不让燃烧三要素——可燃物、氧气和热源(火源)结合在一起。只要消除三要素中的任何一个,燃烧就会停止。 根据上述原理,扑灭森林火灾的根本途径有三个:一是散热降温,使燃着的可燃物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而熄灭;二是隔离火源,使着火的可燃物与未着火的可燃物隔离,破坏预热作用,达到灭火的目的;三是断绝或减少森林燃烧所需要的氧气,使其窒息熄灭。此外,还有用终断燃烧反应链;改变热解反应途径,稀释可燃气体浓度,使其浓度降低到燃点以下等原理达到灭火的目的。 根据以上原理,人们在扑救森林火灾实践中,经常使用这样或那样的方法,但是在同火灾进行斗争的过程中,根据必要性和实际情况,很多扑火方法和手段可以同时使用,特别是在扑救大面积森林火灾时,需要采取一整套综合的方法和手段,连续不断的作业工序,控制火势蔓延,熄灭明火,消灭余火,看守火场,以确保彻底扑灭森林火灾。 首先是控制火势蔓延。这道工序最复杂,最费力气,是扑救森林火灾整个过程的关键性阶段,扑火队伍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火灾现场,从已烧过的林地(包括荒地)进入火场,从林火的两翼开始,沿火场边缘扑灭明火,并在火场周围,特别是通往重要林分方向修筑防火隔离带及用水或土对火缘进行补充处理,以

便消灭火场周围地带的燃烧粒子。只有被防火隔离带可靠隔开,并且在火缘向里20-30米的火场内部设有森林可燃物在危险燃烧的林火,才可能被认为是已经被封锁住的林火。但是,在干旱多风的天气条件下,往往阵风会把燃烧的粒子从火场刮过控制线,落到未燃烧的林区内,形成新的火源。 被控制住的火势应立即用所有的全部力量和手段予以完全熄掉,彻底加以扑灭,这就是第二个主要工序,扑灭火场上所有明火,首先要扑灭火场周围的火,然后扑灭整个其余火烧迹地上的火。 实践中有许多看来似乎被彻底扑灭的明火在刮大风的情况下又得以复燃,因被扑灭的火烧迹地上,有时由于一些隐蔽的燃烧在灭火时未被发现或漏过去,几个小时甚至几昼夜之后又出现新的火源。在干旱多风的天气,如果不组织人力对这些火源进行看守,不能采取措施予以扑灭,那么这些火源便会成为死火复燃蔓延的原因。因此,扑灭任何火灾之后,都必须对火场进行看守,这是扑灭森林火灾的第三道工序。 掌握以上灭火工序,善于在战术上加以应用,即使在不利的气候条件下,也可保证控制火势蔓延,然后保证彻底消灭森林火灾。林区居民、在林中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均应学会最简单的灭火方式方法,到森林中旅游、狩猎和参观的人员也应知道灭火方式方法并善于在实践中应用。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的护林人员,技术人员和领导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他们宣传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模板

附件1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模板)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做好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和草原

(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火灾应对工作。 1.5 灾害分级 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等,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详见附表5。 2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由市、县各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组成、职责、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1。 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2 前线指挥部 设区的市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受害面积100~500公顷)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 跨设区的市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受害面积100~500公顷),由相关设区的市级指挥部分别指挥,指挥部予以协调;受害面积

处置森林火灾火警应急预案

处置森林火灾火警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的时候,小编收集了处置森林火灾火警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处置森林火灾火警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 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

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 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 驻深独立指挥。根据武警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 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 适用范围

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XX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制订科学的扑救措施,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火险区划等级》、《XX省县级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建设规范(试行)》、《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林业局备案;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制订、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1.4.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区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确保预案的效果。 1.4.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1.4.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组建一支100人的森林消防队伍,建立以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军、警、地应急队伍和林区群众扑救队伍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4.5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各类防火机具的维护、检修等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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