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表(设计文件变更)

项目编号:特别承诺:一、本单位对本报审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报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弄虚作假等产生不良后果的,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本单位将严格按照本表附件1之“有关事项说明”,配合完成审查工作,如因本单位原因产生不良后果的,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报审时间:附件1:一、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基础、设计变更及深基坑等】施工图审查流程二、有关事项说明1、建设单位在项目报审时,必须同时提交本表【一份】,本表所填项目名称【含子项】必须与所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的名称一致,表中“房屋建筑工程各单体概况"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版)及江苏省建设厅《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汇编》(2001年版)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2、建设单位在领取审查意见书时,请一并领取收费通知单并在办理施工图审查合格手续前缴纳相关费用。
3、自收到审查意见书后,建设单位应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在一周内完成审查意见回复,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如超过2个月仍未回复的【包括历次回复间隔超过2个月的】,将视为审查终止,我中心不再保留该项目所有审查资料。
4、技术性审查工作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在三月内到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和保存图纸【含勘察文件】的义务。
5、若修改内容涉及各专业图纸有重大变更的,则应按要求重新申报施工图审查。
6、建设单位应当妥善保存审查资料,包括:审查意见书、回复意见书【含变更通知单】、合格盖章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抗震审查合格证,以上资料如遗失无法补办.7、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有关施工图审查的检查工作,及时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回复意见】、审查意见书及审查合格书等。
附件2:。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前言为配合《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 173-2014(以下简称“绿色设计标准”)的实施,指导江苏省民用建筑的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工作,依据相关规范标准,编制本规定。
本规定根据绿色设计标准的要求,以《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以下简称“节能深度规定”)为基础进行编制,与2009版“节能深度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 明确适用的工程范围为江苏省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扩建、改建民用建筑可参照执行),适用范围同绿色设计标准第1.0.2条及相关条文说明。
2. 根据绿色设计标准,增加了除节能外的绿色设计内容要求。
3. 明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绿色设计表现形式,不仅表现为绿色设计专篇,还包括与绿色设计相关的设计说明、图纸、设备表、计算书等,两者有机结合、相互呼应协调,共同表达绿色设计内容。
4. 增加了给排水、结构专业的绿色设计内容要求。
5. 根据2009年至今江苏出台的有关技术标准,如: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96-2010、《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71-2014、江苏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GJ32/TJ 111-2010等,对节能深度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做了修改。
6. 根据上述2~5条的变化要求,结合2009年以来积累的节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经验,编制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以便更好指导绿色设计工作,从源头上贯彻好绿色设计标准。
7. 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更多关注到到不同专业之间的工作协调,如绿色通用信息(绿色建筑星级目标、节能水平等)的共享,可再生能源利用、用能计量和能耗监测等事项的表述应协调一致等。
设计人员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正确使用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合理删除或增加有关内容,并应根据规范现行有效版本,对设计依据及样式其他部分所列规范及时予以更正。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总则1.0.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市(2007)86号”《工程建设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允许承接业务范围确定,包括“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十八条和“建市(2007)86号”附件3-21-1中规定的除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设计以外的所有内容。
1.03K用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文件用于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都是必不可少的。
彳后设计文件用于审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或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若无审批需求,初步设计文件也无出图的必要。
因此,对于无审批需求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在此情况下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第2章的要求即可。
1.0.4-3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通常包括建筑主体由一个单位设计,而幕墙、室内装修、局部钢结构构件、某项设备系统等内容由其他单位承担设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成为另一方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且各方的设计文件可能存在相互关联之处。
作为设计依据,相关内容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有关承包方或分包方的需要。
1.0.8所谓“合理的取舍”,是指当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少于本规定对于设计深度要求的内容时,可不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例如,某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范围不包括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和预算编制时,该工程设计可不执行本规定第4.7节、4.8节和第4.9节的所有条款;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所涉及的本规定条款,只能取不能舍。
1.0.9对于某些设计内容,如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柴油发电机等,不同的设计单位可能由不同的专业承担设计。
对此本规定不作限制。
有的设计单位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各专业设计内容在一张图上表示,给行业管理、审图、造价、施工等造成不便,所以要求按国家有关专业分工的规定各专业分别出图。
(整理)电气初步设计节能篇说明

电气节能专篇一、工程概况:所在城市建筑类别建筑功能建筑面积(m2)建筑层数建筑高度(m)结构形式有无太阳能热水系统姜堰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办公 4.2万19 98.25框架、剪力墙有节能建筑类型:甲类公共建筑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与建筑能效综合管理平台设置与否:需设置。
二、设计依据: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2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2005(第5.6节)3 《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4 《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JGJ32/J 14—2007(第6.2节)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6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96-20107 国家、省、市现行的其他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三、供配电: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设备容量(Pe) kW277212 总计算容量(Pjs)kW 175173平均需要系数(Kx)Kx 0.63 4 功率因数(COSΦ)补偿前功率因数(COSΦ1) cosφ1 0.84补偿后功率因数(COSΦ2) cosφ2 0.955 变压器总容量kVA 3200 SCB10 ,Dyn11,并采用强迫通风装置6 变压器平均负荷率(β) 0.697 本工程采用两路10kV电源供电,同时供电,互为备用。
8变电所低压侧设补偿电容器柜进行集中补偿,电容器组采用自动循环投切方式。
9共设置2台变压器,变压器总容量=3200kVA2*1600变配电所深入负荷中心,公建低压配电距离小于200米。
四、照明节能设计要求及措施:房间或场所照明方式LPD值(W/m2)照度(lx)照明光源(功率、光通量、色温、Ra)统一眩光值(UGR)中庭一般照明- 400 二次装修确定-门厅一般照明- 200 二次装修确定-走道一般照明- 100 节能灯,Ra>80 -办公室一般照明9 300 细管荧光灯,Ra>80 19泵房一般照明 4 100 28、2600、2700、85 -变配电所一般照明7 200 28、2600、2700、85 -弱电系统机房一般照明9 300 28、2600、2700、85 -电梯机房一般照明- 200 28、2600、2700、85 -停车库一般照明- 75 28、2600、2700、85 -其它详见国家标准(1).光源的选择及电子镇流器的选择:高效光源,即直管荧光灯采用T5系列或光效大于90lm/w的T8系列,环形荧光灯采用TLD系列,配电子镇流器;光源显色指数Ra>80,色温在2700K~3500K之间。
《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贯彻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锡建总〔2008〕59号)各市(县)、区建设局、各建设质监机构、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建筑设计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设计和审查工作,规范建筑节能设计行为,保证建筑节能审查质量,现将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科〔2007〕492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苏建科〔2008〕32号)两个文件予以转发,并就加强我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设计和专项审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以下简称“建筑节能审查”)是提高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执行率的重要保障,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把建筑节能审查作为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重要环节,规范审查程序,建立健全节能审查质量保证制度和审查岗位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省建设厅苏建科〔2005〕582号文印发的《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审查要点(暂行)》和《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审查要点(暂行)》要求进行审查,把好建筑节能审查关。
二、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建筑节能标准和建筑节能要求进行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的编制深度应符合《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苏建科〔2008〕32号)。
三、措施要求:(一)自2008年4月1日起报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各建筑设计单位、各审图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和审查工作。
(二)为确保设计和审查质量,设计单位必须选用经江苏省建设厅论证通过的建筑节能设计软件。
保温节能监理细则新 2

B13 印象珠江7#、13#、17#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内容提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概况本工程特点、难点监理工作依据监理组织机构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工程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概况1.1 工程概况:邳州市文承苑二期一批18#楼,建筑18层,高度为52.57米。
建筑面积13830平方米。
均为剪力墙结构。
结构设计年限为50年。
1.2 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概况2 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特点、难点2.1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设计、施工特点、难点:2.1.1外墙外保温板粘结施工;2.1.2屋面板(块)状保温层施工;2.1.3节能外门窗施工;2.1.4采暖用能系统;2.1.5采暖设备安装;2.1.6无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
2.2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2.2.1材料证明文件;2.2.2进场复验报告;2.2.3隐患工程验收;2.2.4观察、淋水试验;2.2.5尺量、观察、手板门窗;2.2.6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2.2.7试运转、调试采暖系统。
3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工作依据3.1 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3.2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等资料。
3.3本工程《监理规划》。
3.4经批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5本工程适用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一览表表3.13.6 其他依据3.6.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6.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6.3《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及江苏省部分有关规范规程标准。
3.6.4《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验方法》GB/T7106-2008。
3.6.5外墙门窗洞口上下、侧口保温构造选用苏JG/T050-2012-29-3。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前言为配合《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 173-2014(以下简称“绿色设计标准”)的实施,指导江苏省民用建筑的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工作,依据相关规范标准,编制本规定。
本规定根据绿色设计标准的要求,以《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以下简称“节能深度规定”)为基础进行编制,与2009版“节能深度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 明确适用的工程范围为江苏省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扩建、改建民用建筑可参照执行),适用范围同绿色设计标准第1.0.2条及相关条文说明。
2. 根据绿色设计标准,增加了除节能外的绿色设计内容要求。
3. 明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绿色设计表现形式,不仅表现为绿色设计专篇,还包括与绿色设计相关的设计说明、图纸、设备表、计算书等,两者有机结合、相互呼应协调,共同表达绿色设计内容。
4. 增加了给排水、结构专业的绿色设计内容要求。
5. 根据2009年至今江苏出台的有关技术标准,如: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96-2010、《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71-2014、江苏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GJ32/TJ 111-2010等,对节能深度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做了修改。
6. 根据上述2~5条的变化要求,结合2009年以来积累的节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经验,编制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以便更好指导绿色设计工作,从源头上贯彻好绿色设计标准。
7. 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更多关注到到不同专业之间的工作协调,如绿色通用信息(绿色建筑星级目标、节能水平等)的共享,可再生能源利用、用能计量和能耗监测等事项的表述应协调一致等。
设计人员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正确使用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合理删除或增加有关内容,并应根据规范现行有效版本,对设计依据及样式其他部分所列规范及时予以更正。
江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方案专篇参考样式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参考样式(建筑专业)二、设计依据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3、《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4、《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5、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GB/T 15227规定的级。
六、太阳能热水系统本工程(有/无)(型号)(太阳能/其它新能源)热水供应系统,使用辅助热源,设计使用范围自层至层。
七、权衡判断八、节能构造图详:。
江苏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参考样式(建筑专业)二、设计依据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3、《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与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08)4、《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5、《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6、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五、太阳能热水系统本工程(有/无)(型号)(太阳能/其它新能源)热水供应系统,使用辅助热源,设计使用范围自层至层。
六、本工程因不符合规定性指标而进行性能指标设计,建筑物节能综合指标满足节能设计标准。
七、节能构造图详:。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参考样式(电气专业)二、设计依据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2、《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5.6节)3、《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4、《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JGJ32/J14-2007(6.2节)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6、《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电气分册)7、《江苏省公共建筑用能计量设计规定》(暂行)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6.3.2及6.3.8)9、国家、省、市现行的其它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三、照明节能设计要求及措施四、大于2万平方M的公共建筑,应按规定装设电能考核节能表计五、当工程含有变电所设计时,则应补充如下内容:1、负荷计算情况、供电电压选择及变电所位置情况概述,确认是否在负荷中心,否则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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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2009年版)
目录
1 总则
2 建筑专业
3 电气专业
4 暖通空调专业
1 总则
1.0.1 为加强我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节能设计部分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
1.0.3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本规定进行编制,其内容应包括:节能水平的设计要求;建筑物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照明等设计的主要技术控制指标;实现各主要技术控制指标的技术措施、构造做法、节点详图等。
1.0.4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 建筑专业
2.1 一般规定
2.1.1 工程概况应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城市、其城市所在的气候分区,建筑物朝向,建筑物节能计算面积等内容。
2.1.2 设计依据应主要包括:
1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93
2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1993;
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2005;
4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或《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1995;
5 《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08
2.1.3 应明确工程项目节能水平的设计要求(如节能50%、节能65%等)。
2.2 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
2.2.1 体形系数
居住建筑及寒冷地区公共建筑设计说明中应给出建筑物外表面积、体积、体形系数。
2.2.2 门窗(含透明幕墙)、天窗
居住建筑应分别给出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气密性等级等设计指标。
户门的传热系数。
公共建筑应分别给出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投射比、可开启面积比、气密性等级等设计指标。
设臵天窗时,应给出屋面透明部分与屋面面积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气密性等级等设计指标。
2.2.3 屋面、外墙(含非透明幕墙)
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
2.2.4 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挑空楼板
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热阻。
2.2.5地下室
地下室为采暖、空调空间时,应给出地下室外墙、地面的热阻。
注:地下室外墙、地面保温:指自室外地坪算起,沿地下室外墙墙体竖向向下延伸 2m 的范围;当沿地下室外墙墙体竖向埋深不足2m时,保温构造应继续沿地下室地面向内水平延伸,直至满足2m的要求。
地下室为非采暖、空调空间时,应给出地下室与采暖、空调空间间隔的墙体、
楼板传热系数或传热阻,见2.2.4条或2.2.7条。
2.2.6 楼梯间
与非封闭式楼梯间相邻的隔墙的传热阻;
与封闭楼梯间相邻的隔墙的传热阻。
2.2.7 分隔采暖空调空间与非采暖空调空间的楼板、隔墙的传热阻。
2.2.8 分户墙、分户楼板的传热阻。
2.2.9 各种冷桥、其他与节能有关的楼板、墙体
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热阻
2.2.10 以上规定性指标(包括但不仅限于)均应按如下格式给出:规范限值为;工程设计值为。
2.3 性能性指标设计
2.3.1 居住建筑当采用性能性指标设计时,设计文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主要计算参数,包括体形系数、围护结构构造与指标、总建筑面积与采暖空调面积、采暖空调平面图、气候条件等;
2 夏季空调与冬季采暖的耗冷(热)量、耗电量。
2.3.2 公共建筑当采用性能性指标设计时,设计文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参照建筑与所设计建筑的形状、大小、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参照建筑与所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外窗(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占屋顶总面积的百分比等指标;各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及其他热工性能;
2 规定的计算条件,包括采暖空调要求、气候条件;
3 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参照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
2.3.3 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在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 当因体形系数超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墙体、窗户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相近体形系数达标时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2 当因窗墙面积比超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墙体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窗户的传热系数应满足相近窗墙面积比达标时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3 当因窗传热系数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和墙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4 当因外墙传热系数或传热阻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和窗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5 当因窗的遮阳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墙和窗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6 当因分户楼板、隔墙或因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区间构件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7 以下情况不得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
1)屋面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不达标的;
2)窗和外墙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同时不达标的;
3)窗的遮阳和传热系数同时不达标的;
4)居住建筑南向外窗不设臵外遮阳设施的。
2.4 节能设计构造做法
2.4.1 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围护结构的构造做法,包括屋面,墙体(含非透明幕墙),楼板、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挑空楼板,采暖空调地下室的外墙、地面或非采暖空调地下室与采暖、空调空间间隔的墙体、顶板,其他围护墙、楼板,冷桥等。
构造做法应包括主要构造图、关键保温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要求和厚度要求。
如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
2.4.2 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外窗、透明幕墙、屋面透明部分等部位的构造做法。
构造做法应包括主要构造图,型材和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品种和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中空层厚度,开启方式与做法、密封措施等。
如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
2.4.3 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外窗、透明幕墙、屋面透明部分等部位的遮阳构造做法。
构造做法应包括主要构造图,材料或配件的品种和主要性能指标要求,安装节点等。
如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
2.4.4 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分户门的类型和节能构造做法或要求;
2.5 计算书与计算软件
2.5.1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设计计算书的编制应能反映所计算的主要指标的原始计算参数取值、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与结论。
2.5.2 当采用有关节能设计软件计算时,应选用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论证
的计算软件。
生成的计算书除应符合2.5.1规定的要求外,尚应注明软件名称、计算时间等软件使用信息。
3 电气专业
3.0.1 民用建筑的照明设计应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执行,并给出以下主要设计指标:光源类型、镇流器型式、灯具效率、照明功率因数补偿情况、照度(lx)、节能评价指标(LPD值,W/m2)及照明控制措施。
3.0.2 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按规定装设用能计量装臵。
4 暖通空调专业
4.0.1 设计施工说明:
设计施工说明中应有专项(或专篇、节)“节能设计”说明,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节能设计项目分类、分项的空调、通风、采暖等设计内容;
2 应分类、分项列出采暖和空调设计计算负荷与单位面积负荷指标;
3 冷、热源形式、型号、规格、数量;
4 冷、热源设备(冷水机组、热泵、锅炉等)额定工况能效比ERR、性能参数COP、热效率等;
5 空调水系统循环水泵输送能效比(ER)、集中热水采暖系统循环水泵耗电输热比(EER);
6 风系统风机最大单位风量耗功率(Ws)或空调风系统最不利风管总长度;
7 水管绝热层材料性能(如导热系数等)、规格(厚度);
8 风管绝热层材料性能(如导热系数等)、规格(厚度)、热阻;
9 自动控制要求;
10 用水、用能计量措施;
11 能量回收措施与回收率;
12 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与利用率。
4.0.2 计算书
1 应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详细计算,当采用软件计算时,应选用通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鉴定的计算软件,明确应用计算软件的名称,并给出计算参数(如围护结构参数、人员密度、人均新风量、照明、用电设备指标等);
2 应进行必要的水力计算。
4.0.3 制图要求
应有平面图、大样图、剖面图、流程图等。
图中表述用能设备性能参数时,应反映用能设备的上述性能指标,并与材料表、设计施工说明表述的内容一致。
如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
4.0.4 主要设备材料表
应明确用能设备的上述性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