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青海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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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建筑工程定额

青海建筑工程定额

青海建筑工程定额青海省是我国西北地区的一个省份,其独特的地理特点和气候条件对其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为了规范青海省的建筑工程造价和质量,青海建设厅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本省的建筑工程定额标准,本文将对青海建筑工程定额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定额的概念与作用建筑工程定额是根据地方特点、工程类型和施工现状等因素,制定的一套既考虑了建筑工程质量要求又保证了经济合理性的标准。

定额的主要作用有:1. 确定工程造价:定额可以提供合理的工程量计算标准,从而帮助工程师和业主预算和控制工程造价。

2. 保证施工质量:定额规定了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工艺和施工方法,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3. 提高工程效率:定额可以作为施工方案的参考,帮助工程师优化施工流程,提高施工效率。

二、青海建筑工程定额的编制原则青海建筑工程定额的编制符合以下原则:1. 综合考虑地方特点:青海省地处高原,气候条件独特,定额会根据这些特点设置相应的标准,以适应当地建筑工程的需要。

2. 参照国家标准:青海定额在编制时会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定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实用经济合理:定额的编制要兼顾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效益,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效益。

三、青海建筑工程定额的内容青海建筑工程定额包括的内容主要有:1. 工程量计算标准:定额将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进行了分类,并根据具体的工程需求,制定了相应的工程量计算标准,包括土方、砌筑、混凝土、钢结构等各个方面。

2. 施工工艺和方法:定额规定了各种建筑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包括施工步骤、材料使用要求、施工工具和设备的选用等,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材料标准和规范:定额规定了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的标准和规范,包括材料的质量要求、强度等级、环保要求等,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4. 工程造价控制要求:定额制定了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要求,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管理费用等,以帮助工程师和业主合理预算和控制工程造价。

青海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计算说明

青海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计算说明

建筑工程定额总说明《青海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第三章砌筑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八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第九章其他工程。

一、本定额的编制依据⒈《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青海省单位估价表》(1999年);⒉外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A)GB50500-2003;⒋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与标准。

二、本定额是我省建筑工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审建筑工程标底、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编制企业定额的参数。

三、本定额适用于青海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基础工程、结构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工期编制的。

五、人工消耗量计算⒈定额中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定额规定距离内的材料场内运输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机械土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的人工工日数,是随机械产量计算的。

⒉定额人工中未考虑高原地区人工效率降低因素。

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⒈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已计入相应损耗。

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青建工〔2009〕543号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财政厅文件青建工〔2009〕543号关于调整《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青建工〔2005〕1号)自2005年1月1日施行以来,随着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的调整,相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

为了更加合理地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我厅对费用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费用计算规则予以印发,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青建工〔2005〕1号文件发布的费用计算规则中与本费用计算规则不一致时,以本费用计算规则为准。

本费用计算规则由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附件: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二○○九年十二月二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省经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省分行、驻青部队,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本厅各领导、有关处(室、站、办),存档。

附件: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一、说明1、本费用计算规则与《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青建工〔2004〕34号)及《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青建工〔2004〕229 号)、《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6〕127号)、《青海省市政维护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7〕186号)、《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8〕448号)配套使用,是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和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财政、审计确定工程项目投资的依据。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ill、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九、本定额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一般通用工业建筑。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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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省政府办公厅、省发
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本厅各领导,有关处、室、站、办、中心,存档。
附件:
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表
单位:
元/工日地区
市区西大通宁市湟中
湟源
平安
乐都海民和
东互助
化隆
循化
门源海海晏
北祁连
刚察
德令哈
乌兰海天峻
大柴旦西冷湖
茫崖
格尔木日工资新增日
二、调整后的全省各市、县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详见附件。新增日工资额不作为取费基础,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三、新调整的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自
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本通知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附件:
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1467."
5416."

青海土建定额的施工工艺流程及注意事项

青海土建定额的施工工艺流程及注意事项

青海土建定额的施工工艺流程及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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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建筑安装取费

青海省建筑安装取费

20051 2005112010112005112004342004229200612720071862008448239.132005127200032008251 420062055672007254一般建筑工程:一类工程=0.13,二类工程=0.11,三类工程=0.085,四类工程=0.055,五类工程=0.04构件制作及安装工程:一类工程=0.10,二类工程=0.08,三类工程=0.05单独构件安装工程:一类工程=0.22,二类工程=0.19,三类工程=0.16打桩工程:一类工程=0.23,二类工程=0.20,三类工程=0.16大规模土(石)方--人工施工:一类工程=0.185,二类工程=0.155三类工程=0.122,四类工程=0.085大规模土(石)方--机械施工:一类工程=0.10,二类工程=0.09,三类工程=0.065,四类工程=0.055包工不包料工程:一类工程=0.65,二类工程=0.50,三类工程=0.36|,四类工程本文来自: 中国预算网:/qufei/3625.html-青海省建设工程利润取费费率一般建筑工程:一类工程=0.07,二类工程=0.05,三类工程=0.03,四类工程=0.02,五类工程=0.015构件制作兼安装工程:一类工程=0.05,二类工程=0.04,三类工程=0.03,单独构件安装工程:一类工程=0.07,二类工程=0.05,三类工程=0.03,打桩工程:一类工程=0.07,二类工程=0.05,三类工程=0.03大规模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一类工程=0.07,二类工程=0.05,三类工程=0.03,四类工程=0.02大规模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一类工程=0.06,二类工程=0.04,三类工程=0.03,四类工程=0.02包工不包料工程:一类工程=0.55,二类工程=0.45,三类工程=0.33,四类工程=0.25青海省建设工程取费规费费率:一般建筑工程:养老保险=0.245,失业保险=0.02,医疗保险=0.06,住房公基金=0.05,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0.0015青海省措施费费率:一般建筑工程:一类工程=0.06,二类工程=0.04,三类工程=0.03,四类工程=0.02,五类工程=0.01构件制作兼安装工程:一类工程=0.04,二类工程=0.03,三类工程=0.02单独构件安装工程:一类工程=0.03,二类工程=0.02,三类工程=0.01打桩工程:一类工程=0.03,二类工程=0.02,三类工程=0.01大规模土(石)方--人工施工:一类工程=0.025,二类工程=0.015,三类工程=0.008,四类工程=0.005大规模土(石)方--机械施工:一类工程=0.025,二类工程=0.015,三类工程=0.008,四类工程=0.005包工不包料工程:一类工程=0.19,二类工程=0.15,三类工程=0.12,四类工程=0.10本文来自: 中国预算网:/qufei/3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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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青海定额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蓄电池、滑触线、电缆、防雷及接地装置、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电气调整试验、配管配线、照明器具安装等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工程中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的安装工程.还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安装,调整试验,收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

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⒈10kv以上及专业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

⒉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等)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转和联合试运转工作.有关问题说明:⒈本章涉及到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等项目内容,均套用建筑定额相应项目。

土质类别按建筑定额土壤及岩石分类。

⒉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消耗,按人工消耗的10%计算。

⒊在有害人身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的消耗,按总人工的10%计算.⒋高层建筑物增加人工(指高度在6层或者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⒌工程超高增加消耗(已考虑了超高因素的定额项目除外):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20m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超高部分人工的33%计算。

变压器安装说明一、本节定额包括变压器安装和干燥、消弧线圈安装、变压器油过滤、基础槽、角钢及各种铁构件、支架制作安装。

二、油浸电力变压器安装定额也适用于自耦式变压器、带负荷调压变压器及并联电抗器的安装。

三、变压器的器身检查:4000kV·A以下按吊芯检查考虑;4000kV·A以上按吊钟罩考虑,变压器需吊芯检查,定额项目机械台班乘以系数2.0.四、干式变压器带有保护外罩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

2。

五、整流变压器、消弧线圈、并联电抗器的干燥,套用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额项目,电炉变压器的干燥按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额项目乘以系数2。

0。

六、变压器油是按设备带来考虑的,变压器油的过滤损耗及操作损耗已包括在变压器油过滤定额项目内。

七、变压器安装过程中放注油、油过滤所使用的油罐,已摊入油过滤定额项目中.八、变压器干燥时间长短,取决于变压器受潮程度以及所采取的干燥方式,定额项目按一般受潮情况考虑,采用涡流干燥方式,4000kV·A以上的变压器采用抽真空涡流干燥法,4000kV·A以下的变压器不抽真空涡流干燥。

九、基础槽钢(角钢)安装,包括运搬、平直、下料、钻孔、基础铲平、埋地脚螺栓、接地、油漆等工作内容,不包括二次浇灌。

十、各种铁构件制作,均不包括镀锌、镀锡、镀铬、喷塑等金属防护工作内容.十一、轻型铁构件系指结构厚度在3mm以内的构件。

十二、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适用于本章范围内的各种支架、构件的制作安装.十三、本节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⒈瓦斯继电器的检查及试验已列入变压器系统高速试验定额项目内.⒉端子箱、控制箱的制作、安装,套用本章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变压器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变压器通过试验,判定绝缘受潮时才需进行干燥,需要干燥的变压器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消弧线圈的干燥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四、变压器油过滤按压力式滤油机和真空喷雾式净油机各占一半综合考虑,油过滤按每过滤合格1t需用滤油纸52张考虑,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t”为计量单位,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⒈变压器安装定额项目未包括绝缘油的过滤,需要过滤时,按制造厂提供的变压器油量计算。

⒉油断路器及其他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按制造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

计算公式:油过滤数量(t)=设备油量(t)×(1+损耗率)五、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网门或保护网设计图示的框外围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

六、基础型钢制作、安装以“kg”为计量单位.七、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设计尺寸,以成品重量“kg"为计量单位。

配电装置安装说明一、本节定额包括断路器、隔离负荷开关、互感器、熔断避雷器、电容电抗器、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穿通板制作安装等。

二、设备本体所需的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三、设备安装所需的地脚螺栓、二次灌浆,发生时套用建筑定额有关项目。

四、互感器安装定额项目系按单相考虑的,不包括抽芯及绝缘油过滤。

五、电抗器安装定额项目系按三相叠放、三相平放和二叠一平的安装方式综合考虑的.干式电抗器安装定额项目适用于混凝土电抗器、铁芯干式电抗器和空心电抗器等干式电抗器的安装.六、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定额项目系综合考虑的,不分容量大小,也不包括母线配制及设备干燥。

七、低压无功补偿电容器屏(柜)安装列入本章第四节。

八、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主要是指10kV以下的箱式变电站,一般布置形式为变压器在箱的中间,箱的一端为高压开关位置,另一端为低压开关位置。

组合型低压成套配电装置其外形像一个大型集装箱,内装6~24台低压配电箱(屏),箱的两端开门,中间为通道,称为集装箱式低压配电室,列入本章第四节.九、环网柜安装根据名称、型号、容量、处所套用本章相应的开关柜或断路器定额项目.十、互感器干燥套用变压器干燥定额项目,母线桥安装同支架安装、刷油.十一、断路器套管在安装前的介质损失角及绝缘油的简化试验包括在调试定额项目内。

十二、空气断路器本体的阀门、管子等材料,均由制造厂供应.定额中不包括从储气罐至断路器的管路。

十三、户内少油断路器需配制延长轴及底座时,定额中综合考虑了附加定额消耗量。

十四、定额中不包括端子箱制作安装,需用时应另行计算。

十五、隔离开关的连杆均按销子连接考虑。

定额项目中包括联锁位置及信号接点的安装检查,不包括金属架构的配制,需用时另套第四节相应的定额项目。

十六、高压熔断器安装综合考虑了墙上打眼预埋螺栓和支架上安装,支架按设好考虑.十七、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是一种小型户外成套箱式变电站,其内部设备按生产厂家已安装好考虑,在安装时只需要外接高低压电缆进出线.十八、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等,套用第一节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

十九、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电气设备以外的加压设备和附属管道的安装按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二十、配电设备的端子板外部接线,按本章第四节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油浸电抗器、电力电容及电容器柜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二、隔离开头、负荷开头、熔断器、避雷器、干式电抗器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

三、电容器安装定额项目中,不包括连接线和支架的安装.电容器安装分为移相及串联电容器、集合式并联电容器两种,电容器柜安装按成套式考虑,不包括柜内电容器的安装,电力电容器安装单独计算,以“个”为计量单位.四、交流滤波装置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每套滤波装置包括三台组架安装,不包括设备本身及铜母线的安装,其工程量另行计算。

五、高压设备安装定额项目内均不包括绝缘台的安装,其工程量按施工图数量计算。

六、高压成套配电柜和箱式变电站的安装以“台”计算.其基础槽钢、母线及引下线的配置安装,套用第一节及其它相关定额项目。

七、支持绝缘子安装区分户内、户外、单孔、双孔、四孔固定,以“个"为计量单位。

户内安装按安装在墙上、铁构件上进行综合考虑。

八、穿墙套管安装定额项目分水平装设和垂直装设两种方式,电流大小等综合考虑,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母线安装说明一、本节定额包括绝缘子、各种母线项目及母线伸缩器导板制作、安装,母线接触面加工等.二、本节定额不包括支架、铁构件的制作安装,需要时套用本章相应定额项目。

三、软母线、带形母线、槽型母线的安装定额项目内不包括母线、金具、绝缘子等,材料量按设计数量加损耗计算.四、组合软导线安装定额项目不包括两端铁构件制作安装和支持瓷瓶、带形母线的安装,发生时应套用本章相应定额项目.其跨距是按标准跨距综合考虑的。

五、软母线安装定额项目是按单串绝缘子考虑的,如设计为双串绝缘子,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8.六、软母线的引下线、跳线、设备连线均按导线截面分别套用定额项目。

不区分引下线、跳线和设备连线.七、钢带形母线安装套用同规格的铜母线安装定额项目.八、带形母线伸缩节头和铜过渡板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九、高压共箱母线和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定额项目均按制造厂供应成品,现场安装考虑。

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在竖井内安装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2。

0。

十、带型母线、槽型母线的支持瓷瓶、钢构件配置安装,分别按设计成品数量套用本章相应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悬式绝缘子串安装是以普通型悬式绝缘子安装为基础,每串绝缘按2片以内考虑,其金具、绝缘子、线夹按主要材料另行计算。

悬式绝缘子串垂直或V型安装的提挂导线、跳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或设备等所用的绝缘子串安装,按单、双串分别以"串”为计量单位。

耐张绝缘子串的安装,包括在软母线安装定额项目内.二、软母线安装,是指直接由耐张绝缘子串悬挂部分,按软母线截面大小分别以"跨/三相”为计量单位,导线跨距按30m一跨考虑,每跨包括三相。

导线、绝缘子、线夹、弛度调节金具等均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三、软母线引下线,指由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从软母线引向设备的连接线,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均套用引下线项目。

四、两跨软母线间的跳引线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不论两端的耐张线夹是螺栓式或压接式,均套用软母线跳线定额。

五、组合软母线安装以”组/三相”为计量单位计算。

跨距(包括水平悬挂部分和两端引下部分之和)以45m以内考虑,不包括组合导线两端的铁构件的配制安装及支持绝缘子、带形母线的安装,需要时套用相关定额项目。

导线、绝缘子、线夹、金具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六、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耐张跳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2.5 0。

8 0.6七、带型母线安装及带型母线引下线安装包括铜排、铝排,区分截面和片数以”m/单相”为计量单位。

母线和固定母线的金具均按设计量加损耗率计算。

八、母线伸缩接头及铜过渡板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九、槽型母线安装以"m/单相"为计量单位。

槽型母线与设备连接区分不同的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槽型母线及固定槽型母线的金具按设计用量加损耗率计算。

壳的大小尺寸以”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共箱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

十、低压(380V以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安装区分导体的额定电流大小以”m"为计量单位,按设计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分线箱以”台"为计量单位,区分电流大小按设计数量计算。

十一、重型母线安装包括铜母线、铝母线,区分截面大小以母线的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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