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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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类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矿压监测技术管理制度

矿山类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矿压监测技术管理制度

矿压监测技术管理制度一、矿压观测目的:掌握工作面顶板来压显现的步距和强度,分析回采空间支架与围岩相互作用关系,为合理安排工序、选择采煤参数、选择支护方式和顶板管理方法提出要求和科学依据,为研制采煤机械和支架提供基础参数。

二、观测内容:常规三量观测,即顶底板移近量及移近速度;支架活柱下缩量;支护阻力以及顶板破碎度等。

三、矿压观测工作机构矿压观测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具体业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矿成立矿压观测工作领导小组。

生产技术科成立矿压组,成员由生产科采煤主管、掘进主管、矿压观测工组成,负责矿压观测日常管理工作。

四、矿压观测方法1、液压支架工作阻力观测:工作面安装10台压力监测分机,每台压力分机监测一组支架。

2、顶底板移近量观测:收回支架侧护板,在顶底板间设置基点,基点的安设方法是:先用电钻在顶底板间打眼,深2〜3m,在孔眼中楔入事先准备好的长150〜2mm的木柱,外露端钉入一个铁钉,钉尾即作为观测基点。

读数时采用钢卷尺(不准用皮卷尺),在移架后、下循环移架前和再移后各观测一次,同时测取测点距煤壁的距离,并详细填表记录。

3、活柱下缩量观测:下缩量的测读要与立柱压力的测读同时进行,在每次移架前后用钢卷尺手工测量记录一次。

4、顶板破碎度统计观测:在检修班用钢卷尺,每隔5付支架取一架测读a 一顶梁第一接顶点至梁端距离;b 一梁端至煤壁距离;c一煤壁片帮深度;d一顶板冒落宽度;e 一顶板冒落高度。

五项测读数据、填表、计算全工作面顶板破碎度日平均值E(E=d/s x 1%s=a+b+c)。

五、压力观测数据整理与分析将观测所得数据输入计算机,进行数据分析后输出曲线、图表。

六、注意事项1、矿压观测仪器除观测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操作。

2、工作面生产过程中,要注意对仪器进行保护,若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3、数据测取由综采队每班验收员进行(数据适配器由生产科负责换取),队技术员负责实施,每天将观测的数据填表报生产科。

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煤矿矿压监测工作,预防和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开展矿压监测工作的全过程。

第三条定义1.煤矿矿压:指煤矿地质压力对煤矿巷道和井下设施的影响和作用。

2.矿压监测:指对煤矿矿压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的工作。

3.煤矿矿压监测管理:指对煤矿矿压监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指导的工作。

第四条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煤矿矿压监测,及时掌握矿山地质压力的动态变化,提前预警和防范矿压灾害的发生,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原则:科学规范、全面客观、及时准确、信息共享。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领导责任1.煤矿企业的领导应负有矿压监测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煤矿矿压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2.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压监测部门,负责具体的矿压监测工作,该部门应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

第六条职责和权限1.煤矿矿压监测部门应负责煤矿矿压监测工作,制定监测计划,安排监测人员,收集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

2.矿压监测部门应对矿压变形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及时提出预警和建议,向领导报告。

3.矿压监测部门应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矿压监测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七条目标确定1.煤矿矿压监测部门应根据煤矿企业实际情况和矿山地质条件,确定矿压监测的目标和范围。

2.矿压监测目标和范围的确定应经过领导批准。

第八条监测计划制定1.煤矿矿压监测部门应编制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时间、地点、方法和内容。

2.监测计划应经过矿山领导的批准。

第九条监测设备准备1.煤矿矿压监测部门应准备好监测设备,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准确性。

2.矿压监测设备的校准和检修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

第十条监测数据采集1.监测人员应按照监测计划,到达监测地点,进行数据采集。

2.数据采集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监测人员的安全。

锚网巷道矿压监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锚网巷道矿压监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锚网巷道矿压监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锚网巷道矿压监测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锚网巷道矿压监测工作。

第三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锚网巷道矿压监测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矿山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四条锚网巷道矿压监测应当遵循科学、先进、实用和可行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五条在矿山运营中,发现锚网巷道矿压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矿山锚网巷道矿压监测工作由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锚网巷道矿压监测机构,组织、协调和监督锚网巷道矿压监测工作。

第八条锚网巷道矿压监测机构的职责包括:(一)负责编制锚网巷道矿压监测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二)负责组织和实施锚网巷道矿压监测工作,包括安装、调试和维护监测设备;(三)负责收集、处理和分析监测数据,制定相应的预警和应急措施;(四)负责编制锚网巷道矿压监测报告,向上级报告监测情况和处理措施;(五)负责开展锚网巷道矿压监测技术培训和普及工作。

第九条矿山锚网巷道矿压监测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第三章锚网巷道矿压监测设备第十条锚网巷道矿压监测设备应当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具有准确、可靠、动态监测的功能。

第十一条锚网巷道矿压监测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和维护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锚网巷道矿压监测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锚网巷道矿压监测工作流程第十三条锚网巷道矿压监测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编制锚网巷道矿压监测计划,明确监测任务和要求;(二)安装和调试监测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测;(三)收集、处理和分析监测数据,制定分析报告;(四)根据分析报告,制定相应的预警和应急措施;(五)定期编制锚网巷道矿压监测报告,向上级报告监测情况和处理措施。

矿压管理制度

矿压管理制度

附件7矿压监测管理制度为加强井下矿压监测工作,准确掌握矿压显现规律,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矿压监测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掘进副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调度指挥中心、动力物资保障部、经营管理部、采煤事业部、充填开采事业部、掘进事业部、钻修事业部部长及技术主管。

矿压监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矿压监测管理职责划分(一)总工程师:对全矿矿压监测负管理责任。

(二)副组长:掘进副总工程师负责掘进工作面矿压监测分析管理工作;采煤副总工程师负责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测分析管理工作。

(三)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指导施工单位的矿压监测工作及监测仪器仪表使用,负责每日将各单位提交矿压监测数据汇总分析,负责组织矿压监测质量检查。

(四)安全监察部:负责现场监督矿压监测工作及巷道加固措施整改落实情况。

(五)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信息传递工作。

(六)经营管理部:负责仪器仪表计划审批工作。

(七)动力物资保障部:负责仪器仪表采购工作,保证及时供应。

(八)采掘单位部长:负责本单位矿压监测质量的管理工作,落实矿压监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考核机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九)采掘单位技术主管:负责每日对矿压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绘制动态压力曲线图,判断分析矿压显现情况。

三、掘进工作面矿压监测管理制度(一)矿压监测设备安装1.顶板离层仪安设:煤锚支护巷道每50m安设一套顶板离层仪,滞后迎头不大于70m,对于构造破碎区域、应力集中区域、顶板淋水带、交岔点及硐室等特殊条件下的巷道增设顶板离层仪。

锚网支护大断面硐室施工期间,顶板离层仪一次施工到位,杜绝后期返工。

保证顶板离层仪安装质量,安装时初读数必须等于0mm,日常监测过程中若发现深基点离层量小于浅基点离层量,必须重新安装一个顶板离层仪继续监测,原顶板离层仪报废。

深、浅基点位臵分别高于锚索、锚杆的端头200mm以上。

煤矿矿压观测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矿压观测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矿压观测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煤矿的矿压观测是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并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

为此,我们制定了这个煤矿矿压观测制度,以建立规范的观测流程和准确的数据记录,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矿井的矿压观测工作。

三、定义1. 矿压观测:指在矿井中对矿床岩石和矿体应力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的活动。

2. 矿压观测点:指矿井内布设的矿压观测仪器的位置。

3. 矿压观测仪器:指用于测量和记录矿压数据的仪器设备,如超声波测压计、应变计、应力计等。

四、责任1. 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

2. 非矿压观测人员禁止擅自接触和操作矿压观测仪器。

3. 矿压观测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和维护矿压观测仪器,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矿压观测地点的巡视员负责定期巡视观测点,确保仪器正常工作。

五、工作流程1. 观测规划(1)制定矿压观测计划,确定观测周期和观测点。

(2)根据观测点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观测仪器,并进行校准和验收。

(3)编制观测点设置图,确定观测点的布置和编号。

2. 观测操作(1)观测前,矿压观测人员应仔细阅读操作规程,并佩戴相关的安全设备。

(2)到达观测点后,清理观测点周围的杂物,并确保仪器的正常工作状态。

(3)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观测仪器的启动、设置和校准。

(4)观测过程中,矿压观测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记录数据,并保持观测仪器的正常工作。

(5)如果观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观测的准确性。

3. 数据处理与分析(1)观测结束后,将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填写观测记录表。

(2)矿压观测人员可以使用统计软件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提取有用的信息,并生成报表。

(3)矿压观测人员应及时将观测数据和分析结果报告给相关负责人。

六、文件管理1. 观测记录表应按照日期和观测点编号有序存放,并定期整理和归档。

2. 观测记录表应保存至少5年,以备随时查阅和核对。

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矿压监测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矿山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矿压监测工作。

第三条矿压监测是指对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压力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预测和控制矿压活动,保障矿井安全和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矿压监测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的作用,采用现代化监测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监测能力。

第二章矿压监测工作职责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矿压监测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确保矿压监测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压监测中心,负责统筹矿压监测工作,包括监测设备的采购、维护、数据分析等。

第七条矿压监测中心应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矿压监测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监测设备,进行数据分析和预测。

第八条矿压监测中心负责定期编制矿压监测报告,并上报矿山管理部门,供其参考决策。

第九条矿山管理部门应根据矿压监测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矿压活动,保障生产安全。

第三章矿压监测设备和技术第十条矿压监测中心应购置先进、可靠的矿压监测设备,并进行及时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矿压监测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能够实时监测矿山的压力变化;能够记录、保存历史数据;能够进行数据分析和预测。

第十二条矿压监测中心应不断学习和研究新的矿压监测技术,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矿压监测工作程序第十三条矿压监测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设定监测目标和任务;确定监测时间和频率;安装监测设备;采集监测数据;分析监测数据;预测矿压活动;制定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矿压监测工作应注重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反映矿山的状况。

第十五条矿压监测中心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并进行设备的质量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矿压监测报告第十六条矿压监测中心应根据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编制《矿压监测报告》。

第十七条《矿压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矿山的压力变化及趋势;可能发生的矿压活动和危险性;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煤矿矿压观测制度范文(3篇)

煤矿矿压观测制度范文(3篇)

煤矿矿压观测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煤矿的矿压观测是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并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

为此,我们制定了这个煤矿矿压观测制度,以建立规范的观测流程和准确的数据记录,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矿井的矿压观测工作。

三、定义1. 矿压观测:指在矿井中对矿床岩石和矿体应力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的活动。

2. 矿压观测点:指矿井内布设的矿压观测仪器的位置。

3. 矿压观测仪器:指用于测量和记录矿压数据的仪器设备,如超声波测压计、应变计、应力计等。

四、责任1. 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

2. 非矿压观测人员禁止擅自接触和操作矿压观测仪器。

3. 矿压观测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和维护矿压观测仪器,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矿压观测地点的巡视员负责定期巡视观测点,确保仪器正常工作。

五、工作流程1. 观测规划(1)制定矿压观测计划,确定观测周期和观测点。

(2)根据观测点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观测仪器,并进行校准和验收。

(3)编制观测点设置图,确定观测点的布置和编号。

2. 观测操作(1)观测前,矿压观测人员应仔细阅读操作规程,并佩戴相关的安全设备。

(2)到达观测点后,清理观测点周围的杂物,并确保仪器的正常工作状态。

(3)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观测仪器的启动、设置和校准。

(4)观测过程中,矿压观测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记录数据,并保持观测仪器的正常工作。

(5)如果观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观测的准确性。

3. 数据处理与分析(1)观测结束后,将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填写观测记录表。

(2)矿压观测人员可以使用统计软件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提取有用的信息,并生成报表。

(3)矿压观测人员应及时将观测数据和分析结果报告给相关负责人。

六、文件管理1. 观测记录表应按照日期和观测点编号有序存放,并定期整理和归档。

2. 观测记录表应保存至少5年,以备随时查阅和核对。

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为掌握顶板活动规律,加强围岩稳定状况监测工作,防止顶板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锚杆支护掘进1、煤巷矿压监测应符合如下规定:⑴、施工单位定期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及预应力试验并做好原始资料记录,锚杆每300根取样不得少于1组,每组不少于3根;锚索逐根监测,锚杆锚索检测最小值不小于设计的90%为合格,不小于设计值为优良;⑵、顶板岩性观测孔同时作为顶板离层仪孔使用,施工单位必须按时、按指定地点施工;⑶、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安装顶板离层仪,同时建立巷道位移测站定期测读,并负责顶板离层仪和巷道位移测站的保护管理;⑷、顶板离层仪安装必须由矿压技术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顶板离层仪的数据测读;⑸、巷道围岩移近量采用测枪、测杆或其他测量工具量测。

巷道每隔100~200m布置一个围岩移近量监测站,对顶底板和两帮移近量均应进行监测,当发现围岩移近速度急剧增加或一直保持较大值时,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⑹、锚杆受力状况采用锚杆液压枕监测。

巷道每隔200—300m布置一组监测点对锚杆受力状况进行监测,特殊地段可适当加密,每组监测点至少监测4个部位(顶板2个、两帮各1个)。

2、岩巷矿压监测应符合如下规定:⑴、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定期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试验并做好原始资料记录;⑵、定期做混凝土强度检验,强度标号不小于C20。

3、巷道竣工移交时,施工单位将巷道内顶板离层仪和资料、牌板,以及锚杆支护监测资料一并交给接收单位管理。

接收单位技术员继续对顶板离层仪进行测读,做好原始记录并存档。

4、施工单位每周一将监测数据交生产技术科,生产科收集整理,结合钻孔探测资料,质量抽查情况等进行汇总。

二、采煤部分1、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测指标应包括“三量”及围岩破坏特征。

“三量”包括:顶底板移近量、支架载荷量、支柱(活柱)下缩量。

围岩破坏特征包括:端面距及端面冒高、煤壁处切顶台阶数目与高度、煤壁片帮深度、顶板切顶线位置、采空区悬顶状况和冒落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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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煤矿矿井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及时、准确地监测和评价矿井矿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测设备和技术要求:明确煤矿矿压监测所需的设备和技术要求。

包括矿压监测仪器、仪表的选择和安装,监测点位的确定和布置,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等。

2. 监测频率和方法:规定矿压监测的频率和方法,根据矿井的特点和风险状况确定监测的时间间隔和监测的方式,可以采用手工监测、自动监测或远程监测等方法。

3. 监测数据管理:明确矿压监测数据的管理要求,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和数据分析等方面。

要求监测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预警和报警机制:规定矿压监测的预警和报警机制,当监测数据超出预警或报警阈值时,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制定应对方案等。

5. 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价: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评价矿井的矿压状况,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6.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规定监测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通过实施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可以及时掌握矿井的矿压情况,为预防和控制矿压事故提供重要的依据,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矿压监测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矿工生命安全,规范煤矿矿压监测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矿压监测工作,包括监测设备管理、数据采集、分析与研究、预警与应急处置等。

第三条煤矿矿压监测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矿压监测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能力,且接受必要的培训,并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书。

第五条煤矿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矿压监测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矿压监测设备管理
第六条矿压监测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矿压监测设备应具备准确、可靠、稳定的性能,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八条矿压监测设备应进行定期校准,确保采集到的矿压数据准确可靠。

第九条矿压监测设备应设置防护措施,以防止外部因素对设备造成损害。

第十条矿压监测设备的购置、使用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产生的费用应纳入煤矿投资、生产成本中。

第三章数据采集与分析
第十一条矿压监测数据应定期进行采集和备份,并进行及时的数据传输和存储。

第十二条矿压监测数据应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以提取有用的信息和预警指标。

第十三条矿压监测数据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分析方法和标准,以确定矿压状态。

第十四条矿压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矿压监测数据分析结果显示达到预警指标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六条矿压监测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处置措施、联系人员、通信设备、救援方案等内容。

第十七条矿压监测应急处理人员应审时度势,采取适当措施,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第十八条矿压监测应急处理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报告,并记录应急处理的过程和结果。

第五章监测管理与评估
第十九条煤矿矿压监测工作应建立健全监测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第二十条煤矿矿压监测工作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煤矿矿压监测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细则由煤矿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管理部门所有,如有必要进行修订,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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