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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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资金(电子政务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山东省电子政务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申报了2016年省级电子政务预算内建设项目,项目资金2,326.11万元,涉及11个省直部门13个项目。

项目总体目标:用3—5年的时间,建成适应山东省、市两级电子政务需要的云平台和统一的灾备中心,完成各级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解决重复建设、信息孤岛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建立政务大数据应用系统,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协同管理效率,为山东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二、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对象与范围

评价对象为2016年省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2,326.11万元的使用绩效;评价范围包括11个省直部门的13个建设项目。评价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未完工的项目,评价基准日调整为2017年5月31日。

本次绩效现场评价范围涵盖11个省直单位,13个项目,涉及资金2,326.1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资金总额比例为100%。

(二)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鲁财绩…2014‟4号)及《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

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20170223),成立了专门的评价组,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文件《财政重点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工作流程》中要求,采用了《山东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山东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表》。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由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财预…2013‟53号),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而成。个性指标根据项目具体类别,结合项目特点,在共性指标体系三级框架下,进行第四级评价指标、解释及评价标准的构建。针对电子政务项目的特点,在行业专家进行指导下,设立《山东省省级信息化建设资金-省级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表》,评价表中增设省电子政务项目的个性指标,细化指标解释、评价标准等内容。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鲁财绩…2014‟4号)及《财政重点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工作流程》,本次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归集档案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

(1)成立评价工作组。

(2)开展前期调研。

(3)明确项目绩效目标。

(4)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确定绩效评价方法。

(6)确定现场和非现场评价范围。

(7)编制访谈问卷。

(8)设计资料清单。

(9)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10)评价实施方案论证。

2.组织实施

(1)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根据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

要求,拟定绩效评价通知书,明确评价任务、对象、实施机构、时间和工作安排、评价内容、需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等,通过省经信委电子政务处通知各项目实施单位。

(2)建立项目工作群。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评价充分利

用网络平台优势,建立电子政务工作群:保证24小时随时沟通,及时协调各单位现场评价。

(3)资料收集与核查。对所有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相关资

料进行收集梳理,分析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同

时要积极利用各种公开的数据资料,与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交叉比对和分析,形成对项目多层次、多角度的数据资料支持。

(4)现场评价。根据评价方案确定的现场评价抽样范围,

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现场评价工作组,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资料核实和分析评价,主要包括:

1)听取情况介绍。听取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及完成程度、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管理情况、项目产出和效益等情况介绍。必要时可召开相关利益方参加的座谈会,加深对项目的了解。通过听取情况介绍与座谈会,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和访谈记录,作为分析评价的依据。

2)实地勘察。对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查验,对产

出的效果进行了解,并在现场勘查记录表进行登记。

3)资料核查。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数据,围绕项目立

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指标,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等手段,对项目实施单位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实。采集的评价数据和资料经被评价项目相关单位负责人现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记入评价工作底稿。

4)问卷调查。以项目实施单位现场收集资料形成的工作底稿、会议纪要、访谈记录、现场勘查记录和调查问卷等相关资料为基础,对项目资料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对照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及标准,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计算项目绩效得分,总结项目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原因分析。

5)形成现场绩效评价结果。对现场评价全覆盖的项目评

价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汇总各项目实施单位现场评价情况,形成项目现场绩效评价结果。

6)形成专家绩效评价最终结果。3位专家参与到方案研

讨,评审过程指导,专家评价。在现场资料及现场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利用专业优势,形成项目专家绩效评价结果。

7)形成绩效评价最终结果。按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占

电子政务项目专项资金权重比例进行汇总,分别得出每一项目的项目实施单位自评得分、项目现场综合得分、项目专家综合得分。根据数据来源的可靠程度与权威性,设立3:3:4的权重比例,形成绩效评价最终结果。评价结果包括综合评分和评级,一般分为四个级别:优(成效显著)、良(成效明显)、中(成效一般)、差(成效较差)。大于或等于90分的为优,80分(含)-90分的为良,65分(含)-80分的为中,小于65分的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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