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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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米易县旅游发展规划(修编)》、《米易县重点乡村旅游线路建设实施方案》、《米易县新山旅游景区建设

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职能。

根据米府办发〔2012〕73号,确定米易县旅游局职能、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监督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和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的审核、申报、鉴定工作;培育和完善全县旅游市场,加强全县旅游对外交流与区域旅游合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因为是规划编制,不是项目建设,故不需立项。米易县第一百零九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米易县旅游发展规划(修编)>、<米易县重点乡村旅游线路建设实施方案>、<米易县新山旅游景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级有关事宜的请示》。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我局委托四川省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编制。2016年5月签订了规划设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乙方组织课题组进场后,我局已支付第一阶段规划编制费30万元;乙方已提交相应规划成果后,2017年5月我局申请拨付第二阶段规划编制费30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管理按2017年旅游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照协议约定,严格按照规划编制进度完成情况拨付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的资金直接拨付乙方,不存在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07年,我县编制了米易县旅游总体规划,由于编制较早,与现阶段的旅游发展已明显不适应。因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需要,按照2016年县党代会、人代会的要求,需要对《米易县旅游发展规划》进行修编,更好地指导我县旅游业的发展。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多渠道、全方位推介攀枝花米易阳光康养和乡村旅游优势,突出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旅游亮点,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业,加快米易“阳光时尚花园城康养度假目的地”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攀枝花欢乐阳光节旅游节庆活动品牌知名度和“颛顼故里阳光米易”的城市旅游形象,加快推动米易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米易乡村旅游迅猛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我县举办了四川省第七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冬季)暨2016攀枝花欢乐阳光节。为确保高质量地举办好本次活动,更好地向外界推广宣传米易,前期需编制《米易县重点乡村旅游线路建设实施方案》、《米易县新山旅游景区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设计。3个规划约需90万元;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我县需负责规划课题组人员旅游资源普查期间的食、住、行,规划大纲、初稿在米易举行咨询会和规划评审会的相关费用,预计共4万元;合计94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规划成果清单表格

工作进度计划

2016年5月31日前提交《米易县新山旅游景区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咨询专家组意见,报米易县政府审查。

2016年6月30日前,按专家审查意见和米易县人民政府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米易县新山旅游景区建设实施方案》成果稿、《米易县重点乡村旅游线路要素建设实施方案》初稿、《米易县旅游发展规划(修编)》大纲。

2016年7月30日前提交《米易县重点乡村旅游线路要素建设实施方案》成果稿,《米易县旅游发展规划(修编)》初稿。

2016年8月20日前提交《米易县旅游发展规划(修编)》评审稿。

2016年8月25日前提交《米易县旅游发展规划(修编)》成果稿。

费用支付及付款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项目规划费为人民币94万元(大写:玖拾肆万元整)。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组织课题组进场,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规划费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乙方提交《米易县新山旅游景区建设实施方案规划》成果稿,《米易县重点乡村旅游线路要素建设实施方案》初稿、

《米易县旅游发展规划(修编)》大纲,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规划费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三项规划均通过评审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规划成果,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规划费余款人民币34万元(大写:叁拾肆万元整)。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按照第一百零九次常务会要求,因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规划编制的完成,我局委托高水平、具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院为编制单位,并按照协议督促乙方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照程序完成第一、二阶段各30万元的资金拨付。所有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业务股室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我局自评分数为98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米易县第一百零九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米易县旅游发展规划(修编)>、<米易县重点乡村旅游线路建设实施方案>、<米易县新山旅游景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级有关事宜的请示》。按照会议纪要米易县财政局通过米财资[2017]83号文件下达第二阶段规划编制费3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资金已于2017年5月26日,由县财政拨付我局(米财资教[2017]83号,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

该资金直接拨付乙方,不存在资金分配。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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