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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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方案最新3篇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方案最新3篇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方案最新3篇一、考核范围各分公司及各生产车间。

二、考核办法主要考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材料利用率、利润率、运费收入比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

以财务部制订的目标成本作为成本结转的依据,新产品、工装、木型、零活等未制订目标成本的,按照技术部门出具的工时定额、材料定额,销售部门出具的发货清单及运输派工单进行结算。

具体办法如下:㈠、对__分公司的考核办法对机械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

1、利润率为25%,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资金周转率为0.4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

每升降0.05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㈡、对铸工车间的。

考核主要考核成品合格率和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

1、成品合格率为75%,月末根据当月零工队结算工资的入炉料吨数、铸件入库吨数,计算铸件合格成品率。

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要求清砂、清锈及车间倒出的黑砂内不能混有面包铁、机铁(小机铁除外),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视情况进行奖罚。

㈢、对锻工车间的考核主要考核板材利用率和辅料小时成本。

1、板材利用率为85%,根据当月仓库提供的领料数、废钢退库数及车间内未退库的备用下角料,计算材料利用率。

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辅料小时成本为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㈣、对加工一、二车间、安装车间及机修车间的考核主要考核利润率。

加工一车间利润率为1%、二车间利润率为0、安装车间利润率为0.5%、机修车间利润率为2%。

按会计报表上提供的盈亏数,与目标成本相比较计算利润率。

每升降0.5%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㈤、对__分公司的考核对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材料利用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运费收入比率。

国企员工考核制度及标准

国企员工考核制度及标准

国企员工考核制度及标准一、考核目的本制度旨在通过对国有企业员工的绩效进行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绩效,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二、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标准、程序和结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员工对考核结果的认可。

2. 目标导向原则:考核应当以企业的战略目标和部门的工作目标为基础,与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计划相联系。

3.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考核应当以定量指标为主,辅以定性指标,全面反映员工的工作绩效。

4. 及时反馈原则: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以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状况和改进方向。

三、考核内容1. 工作业绩: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

2. 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沟通协调能力等。

3.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积极性等。

4. 职业素养:包括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等。

四、考核标准1. 工作业绩标准:根据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难度,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和评分标准。

2. 工作能力标准:根据岗位职责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技能和知识要求及评分标准。

3. 工作态度标准:根据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制定具体的团队协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要求及评分标准。

4. 职业素养标准:根据企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要求,制定具体的职业素养要求及评分标准。

五、考核方式1. 上级主管考核: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可采用面谈、工作总结等方式进行。

2. 自我评价:员工对自己的工作绩效进行自我评价,为上级主管的考核提供参考。

3. 同级评价:同级同事对被考核者的绩效进行评价,从不同角度了解被考核者的表现。

4. 360度反馈评价:综合不同层级的利益相关者对被考核者的评价,从多个角度了解员工的绩效表现。

5. 目标管理法:通过设定具体、可度量、可实现、有时限的目标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6. 关键绩效指标法: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和业务流程,制定关键绩效指标进行绩效考核。

收藏!国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

收藏!国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

收藏!国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为全面推动我市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更规范、更精准,最大范围地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最大限度地调动、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实现国企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增强市属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口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3年)》,结合集宁区实际,起草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市委开展全员绩效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全员年度考核制度,建立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市属国有企业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及时对员工工作评估和肯定,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自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努力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对员工进行日常与年度相结合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待遇、岗位调整、培训开发等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企业自我约束用人机制,以实现人才在公司内部各岗位的优化配置,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与合理使用,建立高素质、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为人才队伍走向市场化做好准备。

第三条绩效考核的原则1 .依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实事求是、全面考核评估区属国有企业员工,以考核企业员工的德能勤绩廉学及实际业绩为主。

2 .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上力求合理、科学,严格、客观地进行考核评估,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3 .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及子公司除区委组织部任命班子成员以外的全部员工。

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及操作服务人员等,包括合同制员工、借调员工、市场化用工(含人才引进员工)和劳务派遣用工。

第五条市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考核结果参照组织部考核意见执行。

考评国企人员的制度

考评国企人员的制度

考评国企人员的制度
国企人员的考评制度是指针对国有企业员工的绩效考核和评定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表现,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并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国企人员的考评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绩效考核标准,国企通常会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标准,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这些标准可能涵盖工作业绩、责任心、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2. 考核周期,国企人员的考评制度通常会设定考核周期,例如每年一次或半年一次的绩效考核,以便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3.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可以包括定量指标评定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定量指标评定可以是基于员工的工作业绩、完成的任务数量、工作效率等指标进行评定;而定性评价则可以是基于员工的态度、责任心、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价。

4. 绩效奖励和惩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国企通常会给予表现
优秀的员工一定的奖励,例如晋升、加薪、奖金等;而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可能会采取培训、警告甚至解雇等惩罚措施。

5. 客观公正性,国企人员的考评制度应该注重客观公正性,避免主管人员的个人偏好或偏见对员工的评定产生影响,确保员工的评价公平合理。

总的来说,国企人员的考评制度是为了激励员工,提高企业整体绩效,促进员工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特点和员工的实际情况,以达到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标准。

同时,对于国企人员的考评制度的改进和完善也需要不断地与时俱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发展需要。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企业在进行经营绩效考核时,应注重以下几点:
(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防止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
(二)强化成本控制,提高投入产出比;
(三)鼓励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关注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在考核过程中,应关注企业的以下方面:
(一)经营战略和目标的制定与实施;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经营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第六十条上级主管部门在考核过程中,应关注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情况,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第六十一条企业应根据经营绩效考核结果,优化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
第六十二条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应促进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六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应通过考核结果,指导企业合理规划未来发展,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三)作为企业制定经营战略和规划的基础;
(四)作为企业申请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考核反馈机制,及时向各部门和员工传达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通过经营绩效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二)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运作;
(三)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国企绩效考核评定及职级薪酬管理办法

国企绩效考核评定及职级薪酬管理办法

国企绩效考核评定及职级薪酬管理办法
国企绩效考核评定及职级薪酬管理办法是指国有企业在对员工绩效进行评定和考核时所采用的方法和管理制度,以及根据绩效评定结果来确定员工职级和薪酬水平的管理办法。

国企绩效考核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考核指标: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各岗位职责,设置相应的绩效指标,包括个人绩效和团队绩效。

2. 考核流程:明确评定周期和流程,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和绩效反馈等环节。

3. 评定方法:根据不同职能岗位和工作性质,采用不同的评定方法,如个人自评、直接上级评估、同事评估、客户评估等。

4. 绩效评定结果:根据评定结果进行等级划分,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等多个等级,用以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水平。

国企职级薪酬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职级设定:根据岗位的权责和业绩要求,确定不同职级的设定,并建立职级晋升和降级的机制。

2. 薪酬水平设定:根据职级、绩效等级和市场情况,确定不同职级的薪酬水平,并建立薪酬调整的规则和机制。

3. 薪酬结构设计:根据不同薪酬要素和组成部分,设计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

4. 薪酬调整机制:根据绩效评定结果和企业经济情况,进行薪酬调整,包括年度调整、个别调整和奖励性调整等。

绩效考核评定及职级薪酬管理办法对于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优化人员结构和提高企业绩效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员工考核方案 (3)

国有企业员工考核方案 (3)

国有企业员工考核方案引言概述: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员工的绩效考核方案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成长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国有企业员工考核方案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正文内容:1. 为什么需要国有企业员工考核方案1.1 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1.2 评估员工绩效,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1.3 激励员工个人成长和发展1.4 促进组织内部竞争和协作1.5 加强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2. 国有企业员工考核方案的设计原则2.1 公平公正2.2 目标明确2.3 可量化和可衡量2.4 绩效与奖惩挂钩2.5 鼓励员工自我评估和反思3. 国有企业员工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法3.1 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指标3.2 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3.3 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和反馈3.4 奖励和激励制度的建立3.5 员工培训和发展计划的制定4. 国有企业员工考核方案的挑战和应对策略4.1 员工对考核结果的不满和抵触心理4.2 考核指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4.3 考核结果的公开与透明4.4 绩效评估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平衡4.5 考核过程的监督与改进5. 国有企业员工考核方案的效果评估与总结5.1 绩效考核结果的分析和总结5.2 员工绩效与企业发展的关系5.3 考核方案的改进和优化总结:国有企业员工考核方案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成长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公平公正、目标明确、可量化和可衡量的考核方案,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评估员工绩效,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激励员工个人成长和发展,促进组织内部竞争和协作,加强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

然而,考核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挑战,如员工的不满和抵触心理、考核指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考核结果的公开与透明等。

因此,需要不断监督和改进考核过程,评估考核方案的效果,并进行相应的改进和优化,以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员工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方案国企

员工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方案国企

员工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方案国企一、背景介绍在国有企业中,员工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方案是促进企业发展与员工激励的重要工具。

良好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因此,国企需要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方案,以保证员工的发展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考核方案1.目标设定:国企应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部门的具体任务制定明确的绩效目标。

目标应具有可量化性和可衡量性,以便于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2.评估方法:国企可以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估。

定性评估主要通过上级对下级的观察与评估,包括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等方面。

定量评估可以使用关键绩效指标(KPI)来衡量员工的工作表现。

3.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应该定期进行,一般建议采用半年或一年的考核周期。

这样可以为员工提供明确的评估时间点,同时也有利于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4.考核结果反馈:绩效考核结果应通过正式的反馈会议或个人谈话的方式向员工进行沟通。

在反馈过程中,应强调员工的优点和改进的方向,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表现。

5.考核结果应用: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员工薪酬管理、晋升激励和培训发展等方面。

通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提高工作效率。

三、薪酬管理方案1.薪酬结构:国企应建立合理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

薪酬结构应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科学分配,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投入度。

2.绩效奖金:通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国企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绩效奖金的发放应根据员工的绩效等级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差异化分配,以体现公平与激励的原则。

3.福利待遇:国企可以通过提供丰厚的福利待遇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节假日福利等,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适当的差异化待遇。

4.培训发展:薪酬管理方案应将培训发展与绩效考核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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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建立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考察员工素质、能力与其职务、岗位的匹配
情况,合理使用人才,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和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考核制度适用于除中层以上领导以外的全体员工。进公司不足三个月
的员工不参与考评。

2、考核原则与目的
2.1依据岗位职责和责任资格,实事求是、全面考核评估公司员工,以考核员
工的实际业绩为主。

2.2 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上力求合理、
科学、严格、客观地进行考核评估,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2.3考核目的在于全面了解员工工作业绩,对员工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和评
价,为员工的岗位调整、流动、培训和奖励提供依据。

2.4通过考核,逐步完善优化公司的组织与管理,实现人员的优化配置,促进公
司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与合理使用,建立高素质、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

3、考核内容与等级标准
3.1根据员工的岗位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主要考核员工的素质、能力、态度
和业绩四个方面。

3.1.1素质,指言行品格、精神面貌和岗位适用情况。主要包括:是否遵守国
家的政策法规;是否热爱公司,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团结协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等;
是否符合岗位任职资格。
3.1.2能力,指业务、技术、管理水平。主要包括:是否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本
职工作;组织能力、分析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如何;是否胜任现职工作。

3.1.3态度,指工作态度、事业心和勤勉精神。主要包括:工作积极性和主动
性,敬业精神;是否尽职尽责、精益求精、任劳任怨、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出勤情
况等。

3.1.4业绩,指工作成绩和成果。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和数量;能否创造性地完
成任务;营销指标、科研成果、工作效果、经济效益如何等。

3.2对各类人员的考核,各有侧重。如对技术、管理人员,应侧重技术、业务
水平和实际成果;对营销人员,侧重市场开拓、销售量、销售额、资金回笼率的考
核。

3.3实行百分制考核,员工考评等级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
格。

3.3.1优秀:模范地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较高
的分析、解决问题的素质和能力,能独立开展本职工作、独当一面,能较好地把握并
处理本单位出现的一般问题,工作积极,业务熟练,尽职尽责,业绩突出,有一定创新
精神,考评得分为≥90分。

3.3.2良好: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的分析、
解决问题的素质和能力。工作积极努力,能熟练地处理和解决本职工作中遇到的问
题,工作中基本能独当一面,有较好的业绩,考评得分76分---89分。

3.3.3基本合格:尚能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廉洁自律,但工作组织、协调能力
不强,开
拓进取精神不够,紧能完成70%以上、85%以下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考评得分60
分---75分。

3.3.4不合格: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较差,劳动态度
不端正,完成工作任务、目标不足60%,考核得分60分以下。

3.4考核定等原则
3.4.1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况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有违纪、旷工等现象出现。
3.4.2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况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C类、D类质量事故。
3.4.3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况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受到党内、团内、行政、
治安警告以上处分人员,发生A类、B类质量事故。

4、考核组织与实施
4.1公司设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公司领导负责,统一
部署考核工作及负责有争议考核结果的裁定。

由劳资部门具体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4.2各部门成立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绩效考
核。

4.3员工绩效考核每年一次,原则上定于每年十二月份进行。
4.4考核采取自我考评、主管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以主管考评为主。
4.5在考核期间,被考核者如果因为工作需要而调离原部门时,调离三个月以
上的,原则上由新部门进行,但必须与原部门领导进行磋商、听取有关意见;调离不
满三个月的,则由原部门进行考核。
5、考核评定与奖罚
5.1员工考核: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员工个人工作实际情况,按公平、公正
的原则对员工进行考核评定。

5.2考核者对被考核者作出极端评价时,不许做出说明。
5.3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意见出入较大时,应进行双方的沟通和协调,
在取得统一意见后,对考核的初步结果进行修正。

5.4当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经过沟通,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人力资源部组
织对被考核者进行民主测评或进行代表性的全方位反馈,以测评或反馈结果为准。

5.5考核工作委员会统一对考核结果进行最后的定性,人力资源部作为归口管
理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管理并执行有关结果的兑现。

5.6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对员工的奖罚和调整、流动。公司对每次考核为优秀
的人数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具体人数见每次的考核细则

5..
6.1奖励遵循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奖励即公司给予整个团体
(部门、科室)和个人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加奖、晋升等。

5.6.2惩罚的目的在于规范员工的行为,调整激励员工的工作状态。惩罚包括
降职、减薪、降岗、待岗、解除劳动合同等。

5.6.3员工因考评受惩而自愿离职的,原则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6.4未转正人员被评为优秀,根据有关条件,可获得提前转正的奖励。
5.7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培训需求分析的第一手资料,将考核中员工普遍存
在的问题及每位员工突出存在的问题作为制定公司下一阶段培训计划的依据。

6、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劳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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