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工作制度

奎文区德润国际双语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工作制度

一、心理辅导老师应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健全的人格。

二、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各种心理辅导服务。

三、遵守“关系平等、来访自愿、价值中立、方案守法、信息保密”原则~在辅导中做到同感、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

四、在进行心理辅导前~告知来访者有关辅导的目的、规则和注意事项~双方必须对问题的界定、预期目标、采取的策略、以及可能的结果尽量取得一致的协议。

五、严格遵守心理辅导工作的保密性原则~对来访者的所有资料都要严格保密~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任何资料。资料若用于辅导人员的训练或学术研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六、若要实施心理测验~必须使用经过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并对测量的结果做出全面解释。

七、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及自身生命及社会安全的倾向~要及时实施危机干预措施,并及时告知学校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帮助当事人。

八、保持与来访者之间的客观的辅导关系~不为来访者作决定~不使来访者过于依赖辅导老师,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心理辅导工作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九、对在校教师、学生提供免费服务~不得向来访者索取报酬~其他人员谢绝来访。

十、努力维持自身的身心健康~并不断钻研咨询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尽力为全校师生提供科学的专业服务~确保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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