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权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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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大学法治教育体系势在必行

构建我国大学法治教育体系势在必行
生不知道怎么维权 , 直接导 致大部分人放弃 维权 , 维权率 仅
政治、 经济、 文化领域的事务 , 还是社会生活领域的事务, I 都 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进行管理。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 . i 具备良好的法律能力尤为重要。而大学牛良好的法律能力 J
的获得 , 则有赖于高校 的法 治教 育。
所 以仅有 法制教 育是 远远 不够 的。 治 ” “ 理 、 “ 有 治 管理 、 统 收稿 日期 :0 2 0 — 5 2 1- 4 0 作者 简介 : 王石 薇(9 4 )女 , 1 8 一 , 四川 文理学 院继 续教
实际的能力, 即知法、 、 懂法 守法和用法的能力, 自觉认 能够 同法律的权威和价值要素,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和 履行义务, 能够尊重他人合法 、 合理的权利和 自由, 能够积 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 ,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 能够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等。
德育 研究
构建我 国大学法治教育体系势在必行
王石薇 ( 四川文理 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 达 州 650 ) 四川 3 00 I I
摘 要: 3前, ' 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层出不穷, - 其权利意识薄弱和维权能力不足。 大学法治教育是紧迫的、 必要的, 也是重 I 要的。 为大学法治教育构建一个独立、 完整的体系势在必行。 这个体 系包括法治教育的内 容以及实施法治教育的方式和措施 I
般性法律 知识 和专 门性法律知识 ,并且 以理论课 结合实 3 . 师资网队的建设 专业 首先 , 要选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 的教师从 事法律课程
践课 , 形成全面 、 系统 的课程体系 。
者、 教师和政法等相关行业各 方力 量的配合。
参考文献 :

以罗彩霞案分析学生权利的法律救济

以罗彩霞案分析学生权利的法律救济
现在罗彩霞已顺利拿到“天津师范大学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三个证件,顺利完成了自己的学业。
立案后,案件“久拖不审”,2010年5月7日西青区人民法院通报如无特殊情况,罗彩霞案件预计在8月中旬开庭审理。
二、从罗彩霞案事件分析看学生权利的保障现状
罗彩霞的艰难历程反映出中国社会的许多现实问题,就学生权利保障来分析,我觉得罗彩霞事件反映出:
2、学校对学生权利意识的教育有待加强
处于学生阶段,所受教育大部分都来自学校,学生权利意识的淡薄,学校教育不足自是原因之一。
3、社会对学生权利的法律救济制度仍待完善
王峥嵘凭关系轻易从罗彩霞高三班主任处获得其高考成绩等相关信息,又通过同学关系被贵州师范大学降低20分定向补录。王峥嵘还利用从邵东县界岭派出所弄到的一张“湘迁字第00068350”空白迁移证伪造了罗彩霞的迁移证。 同时,王峥嵘要其妻拿王佳俊专科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县招考办领取高考档案,王峥嵘找到打字店复制伪造成罗彩霞的高考档案。
王峥嵘还利用从邵东县界岭派出所弄到的一张“湘迁字第00068350”空白迁移证伪造了罗彩霞的迁移证。
同时,王峥嵘要其妻拿王佳俊专科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县招考办领取高考档案,王峥嵘找到打字店复制伪造成罗彩霞的高考档案。
事情明晰后,罗彩霞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起诉,但法院连续三次拒绝立案,后经网络及媒体的推动,2009年5月15日,西青区法院受理了罗彩霞诉王佳俊、王峥嵘、杨荣华、湖南省邵东一中、湖南省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姓名权纠纷一案。
回到学校后,联想到自己08年申请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时,负责资格考试的老师告诉他她已经在贵州申请了教师资格证,无法申请办理。罗彩霞此时开始怀疑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被盗用,并向天津市西青区学府派出所报案。

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应具备怎样的的法制观念学院:化学化工班级:化学1102 姓名:赵星学号:201113920223 论文摘要: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一尊严。

因此大学生树立法制观念,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关键词: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大学生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作为一名大学生,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不仅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需要,更是实现新中国宏伟蓝图的需要。

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十多亿的人口靠法律约束其行为,使国家蒸蒸日上,作为神会主义建设者的大学生应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为国家法制建设作出贡献。

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我们应该做到学法,知法,用法。

想要树立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念,首先要具有法律意识。

大学生法律意识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

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2001年,有关机构对全国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随机抽样1万余人的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几乎所有大学生都赞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目标,认为应该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等等。

然而,同时却有42.67%的人同意“只有私了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15.41%的人“遇到法律纠纷”选择“托人私了”,80.96%的人认为“在亲情和法律面前,有时确实不好办”,42.97%的人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有52.54%的人“买到假冒商品”后只能“自认倒霉”。

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之我见

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之我见

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之我见[摘要]大学生作为素质和知识水平都较高的群体,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影响,部分学生法律意识非常淡薄,甚至缺失。

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是关系到国家与民族命运的大事。

[关键词]法律意识;大学生;现状途;朗读一、培养大学生法制观念的意义大学生在我国各个领域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他们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民族前途国家命运。

积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法制观念,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

其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需要。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大学生的法制观念的现状不容乐观,部分大学生对法制教育缺乏兴趣,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

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种类增多、频率增加,呈现高发的态势。

这表明,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已刻不容缓。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一)法律常识较为缺乏现行的高校《法律基础》课时有限,不可能对法律知识进行系统地讲解,讲授该门课程的教师受专业的局限。

对专业的法律知识难以深入把握。

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

历史及现实造成了大学生整体法律认识水平不高的状况,甚至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在与社会接触中出现许多法律盲点。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主要内容。

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主要依据,掌握法律知识的多少、法律水平的高低与法律意识成正比。

但是,除了法学院校外,不少高校法律基础课课时过少,造成部分大学生法律概念淡薄,法律常识缺乏。

(二)法律认同感不强传统中国社会消极的法律观念影响着新生代大学生建立现代法制理念。

我国受封建专制统治近两千年,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被封建宗族观念、封建特权思想、社会人情观念和“厌讼”、“息讼”观念所侵蚀,身为社会群体的大学生也无可避免的受到影响。

出现了与新时代社会进步极不相容的大学生法律观念滞后现象。

大学生法治教育论文

大学生法治教育论文

大学生法治教育论文大学生法治教育机制尚未完善,在应试教育下,各大高校和大学生个人对法治教育的重视度不高,法治教学趋于形式化。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大学生法治教育论文,希望大家喜欢!大学生法治教育论文篇一《大学生法治教育与中国法治建设》摘要:大学生法治教育机制尚未完善,在应试教育下,各大高校和大学生个人对法治教育的重视度不高,法治教学趋于形式化。

而大学生还不成熟,普遍法制素养低,自我保护意识不高。

大学生法治教育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具有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教育法治建设1大学生法治教育1.1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1.1.1高校对法治教育的重视度各大高校为了响应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政策,开设了《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法治教育工作流于形式化、表面化,课时少,没有深入事物本质去探讨,缺乏理论联系实际和课堂互动的教学方式,致使法治教育没有发挥出它潜在的引导性作用。

因此,高校更应注重教学模式的改革,变单向灌输为启发式教育,“填鸭式”教育是无法调动起学生的能动性,要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运用案例教学、角色扮演的模拟案例教学等教学方式。

此外,高校应多开展第二教堂和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例如参观监狱、制作一些犯罪场景的课件让学生进行分析等。

再者,高校法律专业方面的师资力量不足,许多教师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

高校应注重教师的专业知识培养和自我提升,跟紧时代步伐,更新教育观念。

而大多数学生为了应付应试教育,只是对知识死记硬背,缺乏自主学习的自觉性,不会将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例如不会充分利用国家对大学生创业进行贷款扶持的相关法律规定等。

在这个和平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时代里,不少大学生缺乏居安思危的意识,没有把社会主义法治转化成法治意识和信仰,一味追求个人利益而没有上升到社会或国家层面的利益。

1.1.2大学生法律素养低仍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大学生,不论是心理还是生理上都不成熟,而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致使大学生法律素养低,缺乏自我维权意识。

浅析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

浅析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

务是 互为前提 和基 础的 。公 民意识 是体现现 代法治观 念的 民 全面建 设小康 社会 和加快推 进社 会主义 现代 化 的宏 伟 目标 , 主意识 , 具体 来说是把 自己和他人 视为拥有 自由权 利 、 尊严和 确 保 中国特 色社 会主义事业兴 旺发达 , 后继有 人 , 有重 大而 具
指具有一个 国家的 国籍 , 根据该 国宪 法和法律 的规定 , 并 享有 希望 , 是祖 国的未 来。加强 和改进 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 育 , 提高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这一概念反映出 国家和人 民之 间的权 他们 的思想 政治素质 ,把 他们 培养成 中 国特 色社会主义 事业 利和义务关 系。“ 民意识 ” 主要 指公 民对 于 自身享有 法定 的建设者 和接 班人 , 于全面实施科 教兴 国和人才强 国战略 , 公 则 对 权利和履行法定义 务的 自觉 ,并 且认识到享有 权利 和履行义 确保我 国在 激烈 的国际竞 争中始终立 于不败之 地 ,确保 实现
社会科学 院李慎之教授 也曾忧 虑地说 :千差距 、 距 , “ 万差 缺乏 感 , 大多表现在 自立 自理能力差 , 依赖心理 强 , 为学校 、 认 家庭
公 民意识是 中 国与先进 国家最大的差距 。” 可见 , 加强公 民意 和社会 的付 出都是应 该 的; 三是社会 公德 的欠 缺 , 往 以 自我 往 识教育势在必行 。大学 生肩 负着 振兴中华的重任 , 中国特色 为 中心 , 是 不注重公共卫 生 , 不遵守公共秩序等 。
养 提到议事 日 : 国强调 培养青年 的参 与意识 、 会责任感 程 美 社
公 民意识 是 民族素质 的直 观化和具体 化 , 从公 民与 国家 、 和必备 的道德 品质 ; 国侧 重于爱 国心 和公德心 的培养 , 韩 把促 社会 的关 系的角度来表现 民族 的精神风貌 。社会成 员 的公 民 进每一 个公 民完美 的品格 作为教育 目的 ; 日本 提 出让孩 子拥 意识如何 , 映出一个 民族 素质的高低。大学生是 中华 民族 的 有“ 反 生存能力 ” 的教育 口号 , 国家意识 、 而 民族意识 和社会 责任 栋梁之材 , 中华 民族 复兴的中坚力量 , 大学 生进行 公 民意 感等公 民意识被列为 生存 能力 的重要 内容。可以说 , 民意识 是 对 公 识教育是历史 的必然 。然 而 , 现阶段的中 国教育无论小学或是 教育 已成为 当代世界教育 的关 注点 ,我们对大学 生进行 公民 大学 , 在应 试教育模式 的影响下 , 生和教 师以及家长 更多关 意识教育具有战略性 的深远 意义 。 学

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问题及建议

问题 什 么 。 次 , 体 现 学 生 的主 体 地 位 。 根据 “ 法治 校 、 其 要 要 依 科学 管 理 ” 的 21 高校 学生 管 理 侵权 现象 严 重 . 要 求 , 方 面 , 确地 告 诉 学 生 , 们 在 学 校 里 享 有什 么 样 的权 利 , 一 明 他 在 时下 高 校 学 生管 理 依 然 强调 意志 统 - * 绝 对服 从 ,是 一 种权 力 充 分 享 有权 利 的 同时 不 能 忽视 应 尽 的 义务 ; n 另一 方面 , 学 生 的合 法 对 行使模 式。法国著 名思想家孟德斯鸠 曾指 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 权 益 要 予 以维 护 , 对 学 生 的决 定 , “ 针 要做 到 程 序 正 当 、 证据 充 足 、 据 依 易 滥用 权 力 , 是 亘 古 不 易 的一 条 经 验 。 ” 这 高校 在 行 使 自 己的 管理 职 明确、 定性准确 、 处分恰当, 生对学校的处理享有陈述、 学 申辩和 申诉 权时, 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在 实践 中, 高校学生状告学校 权 , 学校要有明确 的程序并予以确保。 侵权案件 曰益增 多。 而高校管理中对学生 的侵权主要有 : 侵犯学生的 33 管理 程 序 的正 当性 . 学 校 管理 不 仅 要 实体 上合 法 , 且 要 程 序 合 法 , 严 格 按 照 正 而 要 受教育权、 侵犯学生名誉权、 侵犯学生财产权 、 侵犯学生公正评价权。
22 保障 学生 权利 的 法律缺 位 . 当 程 序 规 贝 要 求 。学 校 对 违 规 学 生 作 出 处罚 时 , 乏 符 合 法 治 精 怕々 缺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 系中, 除了《 教育法》 《 、高等教育法》 《 、学位条 神 的正 当程序 是 目前 高校诉讼 案反 映出来 的一个较 普遍 的问题。 例》 以法 律形 式规 范 学位 授 予 问题 以外 , 对于 学 生 的其 他 权利 , 我们 基 在 学 校 的管 理 工 作 中 坚 持 正 当程 序 原 则 ,是 使 学 校 的管 理 行 为 公

论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在高校思政教育工作中重要性及途径

论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在高校思政教育工作中重要性及途径[摘要]新时期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预防和抑制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进行我保护的能力,是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也是推动我国法治进程的需要。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思想政治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强调: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对于中国的发展和振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

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是高校教育工作的重要部分,通过对大学生意识形态的改造,引导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思想政治工作者应该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

二、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大学生法律意识可以理解为:大学生群体对法本身和法律现象的主观形态,包涵对法的情感,认知,评价和判断。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因为当代大学生是具有较高知识文化水平的特殊群体,承担着社会主义建设生力军的重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高低对社会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

三、法律意识培养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性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化、世界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范围的不断扩大、网络时代带来的多种价值取向等社会潮流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培养的大学生不但要有坚定地共产主义信仰,先进的意识形态,还需要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技能。

志愿服务对大学生公民意识形成的促进作用


() 会权利, 3土 卒 指公 民维持其社会存在的基本权利 ; ) ( 参与权 4

主体 与 平等 意识 即公 民作 为 国家 主人和 社会 主体 的 意识 ,以及人 与 人
利 , 民参与 市场 和公 共 生活 的基 本权 利 。 公 民主 意识 实际上 就 是权 利 意识 。天 赋人权 , 民在法 律 面前 生而 平等 , 公 任何 人 都没 有特 权 。有权 利 就有 义务 ,权利 与 义务 是相 辅相 成 的。 法律 对公 民的权利 与 义务 进行 了规 定 , 意识 是公 民 法制 不仅 在法 律 框架 内规 范 自己的经济 、 政治 生活 , 维护 自己的 权利 ,还 要积 极依 法管 理 国家 经济 社会 事务 。树 立 法制 意
有的各种政治、 经济和社会权利。 现代 民主 国家公民权利分
为 四类 : ) 律权 利 , 基本 人权 , 多是 自由权 , 法律程 (法 1 指 大 和 序性 权 利 ; ) 治权 利 , 公 民参 与 政 治生 活 的基 本 权 利 ; (政 2 指
务” 。要求大学生具备公 民意识 , 实质是指大学生要有权利 和义务的意识。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取媚于权贵, 如此 , 自由人的联合体” 由“ 组成的社会必定是

个 和谐有 序 、 龙活 虎 的社会 。 生
国家是公 民身份存在的前提 , 没有 国家 , 也就无所谓公
民。 因此 , 现代 化公 民意 识也 就 特别 强调树 立 国家 观念 。即
[ 作者简介 ] 成双凤 , , 女 湖南邵 阳人 , 湖南财政经济 学院人事处 , 主要研究 方向 : 高校思想 政治教育 ( 湖南长沙 ,12 5 ; 霞 , , 400 ) 周 女 湖南望城 人, 湖南财政经济学 院人事处 , 主要研究 方向 : 高教管理 ( 南长沙 ,12 5 湖 400 )

论大学生校内权利保障机制的构建和完善


的合 法权益 受法律保 护 。 当学 生 的权 利 受到 侵犯 时 ,
我 国《 教育法 》 4 第 2条 第 4款 规 定 , 生 对 学 校 给予 学
的处分不 服 时有权 向有关 部门 提出 申诉 , 学校 侵犯 对
首先 , 由于受 到 我 国传 统 社会 的“ 本 位 ” 权 官 与“ 力 本位 ” 想的影 响 , 全社会 普遍 淡薄 法治精 神 和权 思 “
学生权 利 的实现 。 其 次 , 然 当代 大 学生 的 权利 意识 日益 觉 醒 , 虽 但
提 起诉讼 ( 主要是 围绕 教 学管 理 、 勤 管 理 等 学校 的 后
在权 利 认知上 普遍 还 比较模糊 , 尤其 是欠 缺对 法律 知
教 育服务 行为 向法 院提 起行 政或 民事 诉讼 ) 。
关 键 词 : 学 生 ; 利 ; 障 ; 制 大 权 保 机
中 图 分类 号 : 6 5 G 4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9 7 52 0 )4 03 —0 10 —9 3 (0 9 O — O 4 3
高 校 作 为社 会 的 重 要组 成 部 分 , 稳定 与 否历 其
这 些规 定在保 护 高 校大 学 生 的合 法权 益方 面 发
识 的储备 和理 解 。 即便 是 希望 通 过 法 律 途径 去 依 法
挥着重 要 的基 础性 作种 维 权 途 径 均 难 以 收 到 良好 的效 果 。 尤 其是 高校在 处分 学生 时应 遵 守 什 么样 的程 序 ,教 、 、
育 法 》 《 等教育 法 》 没 有 明 确规 定 。为此 , 育 和 高 都 教
3 4

收 稿 日期 :0 9 O —0 20一 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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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权利意识
摘要:大学生权利意识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核心内容,培养大学生权利意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素质教育、推行依法治校和实现政治文明的需要。

大学生申诉听证制度顺应时代潮流在高校实施,对培养大学生权利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大学生申诉听证制度与学生权利意识的内涵
大学生申诉听证制度是大学生申诉制度和大学生听证制度的总称。

大学生申诉制度指高校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对学校给予的各类处分不服,或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重新作出处理的制度,是一项法定非诉讼性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

它具有三项特征:一是法定性,即它是根据教育法以及相应的法规和规章设立的,是大学生申诉权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专门解决学生与学校及教师之间特殊的教育法律纠纷。

二是特定性。

即它是补救高校学生受损害的合法权益的特定的权利救济制度。

三是行政性。

即高校学生申诉是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不是诉讼领域向司法机关提出,学生申诉制度从申诉的提出,到申诉的受理和处理都是按照行政程序进行的。

大学生听证制度是指高校在作出一项影响学生权利义务的决定之前,应当给学生参与并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并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以保证其决定的合法与合理的程序性法律制度。

它带有浓郁的现代民主色彩,其法律渊源是英国普通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则”和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是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过程中,不断学习外国先进文化和制度的结果。

这两种制度的意义在于,大学生申诉制度对于维护学生权利具有积极作用,大学生听证制度保障申诉人具有“发言权”,将自己的意见传达给申诉委员会并直接影响决议的裁定,保证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的申诉裁定的公正、公平,切实保证决议过程的公开化,更好地维护学生的权利。

二、培养大学生权利意识的重要性
1、培养大学生权利意识有利于推动高校政治文明建设。

建设高校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和谐高校的一个重要目标。

政治文明强调个体权利,以保护和扩大全体学生的自由和权利为使命;强调主权在民、权力制衡和公平、平等、正义,强调法律至上。

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素质,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社会活动,更多地珍惜自身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实现从传统的臣民意识向现代的公民意识转变,从而推动高校政治文明的建设。

2、培养大学生权利意识是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校,必须在一定法律意识的支配下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为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基础。

权利是法律机体的细胞,是法律大厦的基本构件,权利穿透了整个法的所有领域。

可以说,认识了权利也就认识了法,有了权利意识也就有了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是法律意识的核心。

因此,大学生权利意识不仅是依法治校的思想条件,也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

3、培养大学生权利意识是市场经济自身运行和发展规律的要求。

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经济主体具有独立的自主权利,并使这种权利自由得到充分的实现。

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是一种权利经济,只有对主体权利意识进行培养和提高,才能使市场经济发展起来,最大限度地释放出经济活力。

大学生是未来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他们权利意识的发展状况如何,必将对我国今后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产生影响。

三、大学生申诉听证制度对权利意识培养的作用
1、申诉听证制度本身是对学生申诉权和听证权的尊重,从而激发学生权利意识提高。

申诉权是保障人权的救济性权利,也是限制公权力态意滥用的制度性权利,同时还是权利实现与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基础。

学生申诉权作为一般申诉权的具体形态,听证权作为一种社会主体参与国家权力运作的程序性权利,有着控制权力、保护权利的宪政功能。

两种权利都属于基本人权,都属于宪法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

大学生通过这两种基本人权保障他们更多民主
权利的实现,以促进高校管理的民主化与法治化,激发学生权利意识的提高。

2、申诉听证制度营造了“依法治校”的和谐氛围,学生在熏陶中提高权利意识。

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高校学生管理中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并没有引起我们教育管理者的足够重视。

学生申诉听证制度为改变这一不和谐状态作出了努力,为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特别是学校和学生关系的和谐作出了贡献。

学生申诉听证制度,是高校推进依法治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内在要求,是高校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通过它营造了“依法治校”的和谐校园氛围,大学生在熏陶中提高了权利意识。

3、申诉听证制度促使高校教育管理者观念的变化,从而重视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建立和健全大学生申诉听证制度,意味着大学生不仅拥有申诉听证权,而且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去实现自己的申诉听证权。

这要求高校教育管理者必须树立法治和平等的观念,努力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高度重视和尊重大学生的权利。

要改变过去一些“简单化”、“粗暴式”的管理方法,更加注重教育管理的人性化、制度化、民主化,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重视权利意识的培养。

4、申诉听证制度打破了学生的传统思维,有利于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传统思维认为学生服从老师的意志是天经地义的事,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学籍处理和违纪处分时,一切都由管理者、教师说了算,作为被管理者的学生只能被动接受。

虽然学生手册中也有学生申诉的条文,但由于没有相应的组织和制度,事实上学生几乎没有质疑和申诉的途径。

·大学生申诉听证制度用现实的途径唤醒了学生的权利意识,打破了学生权利意识薄弱的传统思维,使学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使学生更加关注自身的发展,增强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5、申诉听证制度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从而提高学生主体意识与权利意识。

高校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有意无意把学生视为孩子,教师扮演着“保护神”和“训道者”的角色,将学生不可选择地导人精心预设的“教育目标体系”和“规章制度”中进行生产流水线般的塑造和管理,而不是把学生作为可以承担几乎所有法律行为的主体来平等对待,大大地压抑了学生主体意识的发展。

素质教育要求重视学生个性的发展,主体意识是素质教育和个性发展最高境界的表现,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和灵魂。

申诉听证制度可以“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在行使公民和学生权利时提高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并学会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结果进行合理的批判,质疑学校不合理的教育管理,促使学校转变更新教育管理的理念。

四、大学生申诉听证制度下权利意识培养应注意的几点
1、在制度实施中始终贯穿权利本位观念。

权利本位,并不忽略义务,它主要强调义务应当来源于权利、服务于权利并从属于权利。

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是法的历史性进步。

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上,应以权利为主,确立权利导向的社会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2、改造学生传统的权利思想,健全大学生的公民心态。

中国传统的权利观念淡薄,制约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

如果这些思想不能改造,权利意识的培育就是一句空话。

通过宣传和教育,如果大学生能真正懂得法律,那么当权利受到侵害时,他们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主张权利。

如果学生能自觉地为权利而斗争,那么一种健全的、真正的权利意识会逐步形成。

当大学生能认识到“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的时候,以权利意识为核心的法律情感便会形成。

此外,要培养大学生一种成熟、健全的公民心态,因为成熟、健全的公民心态对权利意识的培养有内驱力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申诉听证制度,营造权利意识培养的良好氛围。

权利意识的培养决不是单靠学校的申诉听证制度能够实现的,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形成一种合力。

首先,领导必须在思想上重视学校申诉听证制度,把申诉听证制度的完善摆在重要位置。

其次,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必
须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要尊重学生的合法权利。

最后,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必须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介包括网络、报纸、电视、广播及书刊杂志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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