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总
水质指标测定方法手册

水质指标测定方法手册第一部分总则1.1 目的此手册的目的是规范化验室分析工作,保证实验条件、仪器设备、人员操作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确保化验室检验的准确性。
1.2 宗旨此手册的宗旨是以先进的、科学的分析方法,以准确的分析数据来帮助操作员工了解本废水处理系统实际的运行情况视实调整,以取得最好的工艺处理效果,达到指导的目的。
1.3 依据本手册介绍的所有指标检测方法均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是行业规定标准方法;第二部分注意事项1.1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需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非工作需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1.2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后需着工作服,严格实行检验方法标准,遵守操作规程和一切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
1.3 水质分析过程需用到浓硫酸,浓盐酸、硫酸汞等腐蚀、有毒药品,这些危险品及有毒药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做到专室专柜储存,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严格以上物品的管理;1.4 开启使用硫酸、盐酸等腐蚀刺激性药品时,要带上耐酸手套和防护眼镜,先用湿布盖上瓶口再开动瓶塞,以防溅出,烧伤眼睛和皮肤等。
因为浓盐酸是具有挥发性的,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1.5 为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建议购买环境标准样品,化验室分析人员定期拿环境标准样品进行实际测试,将测试结果与参考值进行比较。
1.6 实验人员严格按规定方法取样、制样、留样,经常检查有关设备的取样管等,确保取样有代表性,留样标记要清楚。
1.7 正确使用并维护好相关仪器,定期对其进行校正。
1.8 测定方法用到标准曲线的,严格上要求每次重新配制药品后需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第三部分操作手册水质篇第一章、PH的测定 (4)第二章、悬浮物(SS)的测定 (8)第三章、色度的测定 (10)第四章、化学需氧量(COD)的测定 (11)第五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14)第六章、溶解氧的测定 (18)第七章、挥发性脂肪酸(VFA)的测定 (21)第八章、总氮(TN)、总磷(TP)的测定 (23)第九章、氨氮的测定 (34)污泥篇第一章、颗粒污泥总浓度(TSS)、挥发性污泥浓度(VSS)、灰分测定 (40)第二章、比产甲烷活性的测定 (41)第三章、好氧活性污泥的测定 (44)水质篇第一章、PH的测定玻璃电极法1、适用范围1.1、本法适用于饮用水、地面水及工业废水pH值的测定。
(整理)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海水水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和控制海水污染,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其他海洋资源,有利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8年7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7-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所改变:- 3.1(海水水质分类,由三类改四类);- 3.2(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 4.1(增加了海水水质监测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预处理的规定);- 4.2(增加了海水水质分析方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海洋局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CD 551463海水水质标准 GB 3097-1997Sea water quality standard 代替 GB3097-821 主题内容与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域各类使用功能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12763.4-91 海洋调查规范海水化学要素观测HY 003-91 海洋监测规范GB12763.2-91 海洋调查规范海洋水文观测GB7467-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85-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11910-89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11912-89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3192-91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11895-89 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海水水质分类与标准3.1海水水质分类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水质 总β放射性的测定 厚源法 HJ 899-2017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 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总β放射性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β放射性的厚源法。 本标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验证单位: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安徽省辐射环境监 督站、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田湾核电站保健物理处和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12 月 21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2018-02-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目次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2 5 试剂和材料................................................................................................................................... 2 6 仪器和设备................................................................................................................................... 2 7 样品............................................................................................................................................... 3 8 分析步骤....................................................................................................................................... 4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5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6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 12 废物处理..................................................................................................................................... 8 13 注意事项..................................................................................................................................... 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9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总α、总β放射性同时测量时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的校正.................... 14
水质甲醇的测定执行标准

水质甲醇的测定执行标准一、方法标准水质甲醇的测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一般采用气相色谱法或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测定。
其中,气相色谱法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和准确性,而高效液相色谱法则具有较高的分离效果和较宽的检测范围。
二、样品处理标准1. 样品采集:采集水样时,应使用清洁的玻璃瓶或聚乙烯瓶,并尽快将样品密封好,避免污染和变质。
2. 样品处理:将采集的水样通过0.45μm滤膜过滤,去除水样中的悬浮物和杂质。
然后,将过滤后的水样收集在清洁的玻璃瓶或聚乙烯瓶中,供分析使用。
三、仪器设备标准1. 气相色谱仪:应选用具有FID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并配备合适的色谱柱和试剂。
使用前应对仪器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仪器的灵敏度和稳定性。
2. 高效液相色谱仪:应选用具有UV检测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并配备合适的色谱柱和试剂。
使用前应对仪器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仪器的灵敏度和稳定性。
3. 色谱柱:根据所使用的仪器和试剂,选择合适的色谱柱,并进行正确的安装和维护。
4. 试剂:应使用高纯度的甲醇试剂,并严格按照标准方法进行配制和使用。
四、人员资质标准从事水质甲醇测定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上岗。
同时,应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能力。
五、数据分析标准1. 标准曲线:在测定水质甲醇时,应绘制标准曲线,并根据曲线计算样品中甲醇的浓度。
标准曲线的绘制应使用与样品相同的前处理方法和平行双样测定。
2. 数据处理:应对测定数据进行正确的处理和分析,包括数据的修正、统计和计算。
数据处理应遵循误差控制标准。
3. 结果判定:根据测定结果,对水质中的甲醇浓度进行判定。
如果测定结果超过规定限值,应对样品进行复测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六、安全防护标准1. 实验室安全:在测定水质甲醇时,应注意实验室安全,避免样品溅出或气体泄漏等危险情况。
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应急处理措施。
2. 人员防护:从事水质甲醇测定的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具等,以防止样品溅出或气体泄漏对人身造成伤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38-2002代替GB3838-88,GHZB1-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04-28发布2002-06-01实施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l—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铝、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
本标准删除了湖泊水库特定项目标准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本标准对地表水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
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根据水环境功能按本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近海水功能区水域根据使用功能按《海水水质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
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颁布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号]:GB3838-2002[颁布日期]:2002-4-28[实施日期]:2002-6-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公告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该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2年6月1日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二OO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朴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1-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
tds水质检测标准

自来水厂水质检测
自来水质监测的流 程
采样
化验
数据分析
自来水质检测的关 键参数
PH值
浑浊度
余氯含量
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
01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
立即处置、调查原因
02 污染水体的快速检测与分析
迅速采样、实验分析
03
水质改善与管理经验
水质改善可以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实现,如生物处理、化学处 理等。水质管理的策略包括源头控制、定期监测等方法,有 效管理水质对于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检测标准的体系结构
国际水质检测 标准体系
全球标准
地方水质检测 标准体系
地方标准
国家水质检测 标准体系
国家标准
水质检测方法
化学分析法
常用于测量水中各种化学成分 的含量 需要实验室设备支持
生物学检测法
通过观察水中生物的种类和数 量来判断水质 标本处理复杂
物理检测法
使用物理手段测量水质参数 操作简便
水质监测机构
水质改善与管理经验
水质改善的技 术手段
生物处理、化学处 理
水质管理的策 略与方法
源头控制、定期监 测
● 06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水质检测标准的重要性 和意义
水质检测标准对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和环境保护起着至关重要 的作用。通过制定严格的检测标准,可以有效监测水质的指 标,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人民健康。未来,水 质检测标准的发展趋势将更加注重科技创新,提升检测技术 水平,为水质安全保驾护航。
中国水质检测标准
监测方法
包括采样、分析等 步骤
监测范围
涵盖自然水体、工 业废水等
监测指标
对水质中各种污染 物的标准
炉内水质化验方法标准参考

附录: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通则一、总则1、适用范围《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国家标准供火力发电厂锅炉、工业锅炉、蒸汽汽轮机、以及其他工业设备所使用的水和蒸汽质量监测使用。
2、锅炉用水本《标准》所指的锅炉用水通常包括天然水、澄清水、软化水、离子交换水、除盐水、锅炉给水等。
由于锅炉蒸汽、凝结水等一般都可以用纯水的分析方法进行质量分析,所以也包括在锅炉用水分析的范畴之中。
冷却水通常指工业循环冷却水。
3、试验方法《标准》中有的项目列有两种以上的分析方法,各厂可根据水质范围和具体条件选用。
规定适用于运行控制监督的方法,只适合于生产运行控制的使用。
二、试验室1、试验室装置使用本标准的试验室,应具有进行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所合用的一般仪器和设备。
2、仪器校正试验室使用的各种仪器原则上都要校正。
分析天平及其砝码每经1~2年应进行一次校正;仪器分析使用的仪器,如分光光度计的波长刻度、PH计或离子计的毫伏刻度、高温电炉的热电偶等可根据说明书要求进行校验;容量仪器的容积校正,可根据实验室的要求进行校正。
3、试验室制度试验室首先要建立完整的、能满足生产需要的组织机构。
此外,还应建立和健全能保证试验室正常工作的秩序和分析数据可靠性的各种制度。
如取样制度、化学监督制度、分析数据的校验和审核制度、各种仪器的维修和使用制度、各类分析结果的记录、报表、资料档案的保管制度。
4、试验室环境为保证分析数据的可靠性和精密仪器的灵敏度、准确度不降,对试验室环境应有一定要求。
普通试验室要求环境整洁、安静,并装设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精密试验室的环境除符合普通试验室要求之外,还应采取防尘、防震动的措施。
视试验要求,可加装恒温和空调设备。
5、使用有毒试剂时的防护和保健措施使用对人体有毒害的化学试剂(如汞、氢氟酸、有毒害的有机试剂等),应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对含有毒害的废液,应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
三、一般规定1、试剂的配制《标准》中所用的试剂溶液,除明确规定者外,均为水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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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总详细下载目录
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总(一)
目录: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海洋监测规范第一部分:总则
环境 甲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总(二)
目录:环境中有机污染物遗传毒性检测的样品前处理规范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水和土壤质量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水质-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质-甲基肼的测定(对二甲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2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水质-铵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水质-钡的测定(电位滴定法)
水质-钡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质-吡啶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质-丙烯腈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 技术规定
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总(三)
(已下载)
目录: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水质-二硫化碳的测定(二乙胺乙酸铜分光光度法)
水质-二硝基甲苯的测定(示波极谱法)
水质-二乙烯三胺的测定(水杨醛分光光度法)
水质-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钒的测定(钽试剂(bpha)萃取分光光度法)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水质-钙的测定(EDTA滴定法)
水质-钙和镁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
水质-钙和镁总量的测定(EDTA滴定法)
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
水质-黑索今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水质-痕量砷的测定(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水质-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
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发光细菌法)
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水质-钾和钠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肼的测定(对二甲氨基甲醛分光光度法)
水质-凯氏氮的测定
水质-凯氏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
水质-邻苯二甲酸二甲(二丁、二辛)酯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总(四)
目录: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水质-硫氰酸盐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4
水质-硫酸盐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水质-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质-六种特定多环芳烃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水质-氯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
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硼的测定(姜黄素分光光度法)
水质-铍的测定(铬菁R分光光度法)
水质-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水质-偏二甲基肼的测定(氨基亚铁氰化钠分光光度法)
水质-铅的测定(示波极谱法)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二部分 氰化物的测定)
水质-全盐量的测定(重量法)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
水质-三氯乙醛的测定(吡啶啉酮分光光度法)
水质-三乙胺的测定(溴酚蓝分光光度法)
水质-色度的测定
水质-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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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梯恩梯、黑索今、地恩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质-梯恩梯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水质-梯恩梯的测定(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
水质-铁(Ⅱ、Ⅲ)氰络合物的测定(三氯化铁分光光度法)
水质-铁(Ⅱ、Ⅲ)氰络合物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总(五)
目录:水质-铜的测定(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藏红T分光光度法)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水质-物质对淡水鱼(斑马鱼)急性毒性测定方法
水质-物质对蚤类(大型蚤)急性毒性测定方法
水质-硒的测定(2,3-二氨基萘荧光法)
水质-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硝化甘油的测定(示波极谱法)
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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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水质—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电位滴定法)
水质-银的测定(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
水质-银的测定(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
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质-浊度的测定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水质-总铬的测定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水质-总有机碳(TOC)的测定(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
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