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员激励考核办法

检验员激励考核办法
检验员激励考核办法

1. 目的

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提高检验员学习与工作积极性、工作素质,充分发挥检验员工作能力,提升质量管理功能,为产品质量提供有力的保障。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华中公司全体生产过程检验员。

3.职责

3.1检验科长负责该办法的编制与修订,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2检验班长、科长负责对检验员工作的评价与考核,将考核结果报部门经理审批。

3.3行政人事科负责监督考核过程与激励工资的核算。

4. 激励方式及金额设定

4.1 根据激励考核评价方法,按考核得分情况评选出前3名和末名,第一名奖励500元,第

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200,末名处罚100。

4.2 一个季度考核评价一次,在每个季度的次月6日之前将考核评价结果报批,奖金在3月

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工资中兑现。(注:试用期及上岗不满3个月的检验员不参与考核)

4.3 凡获第一名的检验员,优先获得加薪、劳模评选提名,连续3次为末名的将调离检验员

工作岗位,由人事科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5.激励考核评价方法

附件:

过程检验员内部管理考核项目细则(细则总分为100分,按考核内容进行加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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