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
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
1.保安人员在交班时,需将当班时发生的情况,处理结果及注意问题和上司布置的工作,向接班安保员详细交代清楚。
2.接班保安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岗,明白交班人员所交代的事情,指令和物品后,应在交接人员的工作手册上签字,以示明白并正式接班开
始工作。
3.保安员在下班时须将当天工作记录领班签阅,在接班保安人员到岗接班后才能下班。
4.交接班时,交班保安员应将所属物品和器材完整的交给接班安保员,如有损坏或其他问题,应在交班时讲明并写专题报告;接班保安员也
应进行检查,如接班安保安人员不问清楚的,在事后发现缺少器材,
物品的,由接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5.接班领班因故未到岗,交班领班不得下班,并代替接班领班行使职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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