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写字楼装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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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导言

为使阁下能顺利完成装修,尽快入住办公/营业,本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依据有关规范制定了《装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装修管理规定)。

本装修管理规定可让阁下及阁下聘请之装修承建商熟悉大厦之装修程序,其内容包括:装修管理程序、施工管理规定、装修施工规范、相关收费标准、装修材料指定一览表等。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恳请阁下及阁下聘请之装修承建商细心阅读本装修管理规定内容。同时,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均乐意为阁下解释装修程序及相关规定,欢迎阁下随时致电或亲临本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垂询。

有关本装修管理规定之装修程序及相关规定内容,本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做出修订或补充,修订或补充内容将会及时通知阁下及装修承建商。

厦门花开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装修管理程序

(一)管理

1、本装修管理规定可直接及有效地提醒阁下在装修之前须予遵循之最基本步骤;违反本装修管理规定时,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直至停止施工,以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如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自行承担。

2、本装修管理规定所述一切条文及措施,同时适用于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业户或其聘用的装修承建商倘若对本装修管理规定或装修细节、规则存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联系。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物业服务中心办公时间: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13:30-18:00

星期六:8:30-13:00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13:00-17:30

星期六:8:30-13:00

法定节假日: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二)须知

1、单元交收须知

业户需预先与大厦物业服务中心预约以便交收钥匙及单元。业户需负责对其接收单元的设备,作检验并核实所有设施,装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签署及盖上公司印章。

2、业户二次装修须知

业户装修工作开始之前,业户代表必须出席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安排之会议,以确保业户清楚以下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之要求:

1)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2)运输途径及限制

3)装修施工垃圾清运方法

4)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与业户紧急联络方法

5)《装修管理规定》及简述

3、业户聘用承建商施工须知

为确保所有公共设施能正常使用及避免系统受到有意或无意破坏﹐所有有关电力分布系统、消防设备、中央空调系统、及给排水系统等增加、删除及改动等工程或其它与大厦系统连接上的工程必需由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批准指定分包进行。有关各业户需注意并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申请的有关设施及系统,详列如下:

(1) 空调系统

a) 新加/移位空调末端设备包括相关管道,风槽(包括送风口及回风口)之改动及安装。

b) 其它有关空调安装

(2) 电力分布系统

a) 临时电源安装包括电表、临时线、开关插座组合等。

b) 永久电源安装包括电表﹐走道吊顶内电线槽(如需要)等。

(3) 公共天线系统

有关接驳大厦提供电视广播系统而所需由弱电间接驳到业户单元内的线管及线路接驳。

(4) 给排水系统

a) 在管道间或其它墙身开孔以便接驳排水管穿越及其修补。

b) 在排水管及给水管安装接驳口以便业户自行接驳。

(5) 消防

a) 烟感头新加/移位

b) 喷淋头新加/移位

c) 排烟阀新加/移位

d) 消防广播新加/移位

(6) 其它之特别工程,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认为应聘用指定承造商执行。

4、指定承造商须知

由指定承造商执行工作, 详情如下:

(1) 消防报警及喷淋系统

a) 有关室内间隔改变而引致消防喷淋头﹐烟雾感应器改动工程。

b) 消防有关方面改动之设计图则﹐及向有关消防单位报批。

c) 其它更改而引致消防系统因应规范需要做出的增加或改变。

5、总结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再次提醒各业户只在下列情况下,方能展开装修工程:

(1)持有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发出的装修许可证。

(2)所有有关费用均已缴付。

(3)所有工程符合国家规范及大厦设备系统维修标准 。

(4)装修保险已购备。

(5)所有图纸已经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合格。

(三)二次装修流程

1、二次装修流程表

C B A

2、 二次装修流程表注释

(1) 业户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提出室内装修申请, 填写并提交以下表格:

- 《装修申请表》(附表2)

- 《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

- 《二次装修施工承诺书》(附表1)

- 《施工/临时用电申请表》(附表9)

- 签订《装修期间防火协议书》

(附表4) (2) 业户亦要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数据:

F E D

- 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 装修单位资质等级证

- 装修图则一式四份 - 已办理之装修保险文件

(3)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批阅图则, 检查有否更换结构、外观设施等损坏的装修, 若通过审批后便协助业户呈于消防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报批。

(4) 所有政府批文发放及审批手续完毕后须向物业服务中心交付:(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将向业户提交《装修收费通知单》(附表18)

- 装修保证金 - 装修垃圾清运费

- 施工人员出入证保证金 - 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

- 临时供电安装费(若有需要) - 租用/购置灭火器费用

(5)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发放:

- 《施工许可证》(附表17) - 施工人员出入证

(6)施工期间,由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监督及检查整个工程; 另消防部门会定期到场检查, 业户装修单位可按需要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递交:

- 《物品放行条》(附表16) - 《货梯使用申请表》(附表13)

- 《加班申请单》(附表15)

(7)施工完毕, 装修单位申报完工:

a)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

b) 消防部门盖章批核验收合格

c)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图

(8)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

a) 退回施工人员出入证保证金(待施工单位交回装修许可证及施工人员出入证)

b) 退回装修保证金(视乎施工情况及有否损坏公物, 如有需要则扣除整修费用) (四)装修申请及审批细则

1、业户提交二次装修申请

(1) 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装修委托书》(附表11)、装修承建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文件必须加盖有效公章。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不会对未经业户有效授权的承建商给予办理装修手续。

(2) 业户聘用承建商提交所有参与装修工作人员之名单、安装人员资质证(如电工、消防技术安装人员等)并递交至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表格另外分发。装修工作开展

前,所有工人需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申请施工人员出入证, 具体办理表格另发。

2、业户提交装修进度计划

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延误,请阁下提供详细装修进度计划,并在图样上标明内部的构造、设备和机电设施等,并应安排所有以1:50比例绘制的图纸一式四份提交到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并应清楚显示如下内容:

(1) 平面布置图

a) 室内布置。

b) 室内间隔或高至结构天花的墙。

c) 保险箱或重型设备的位置、尺码及重量。

d) 高架活动地板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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