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考试题:第09讲_简答题突破五__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确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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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突破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确定

目录

01.专题设置目的

02.专题知识点总结

03.考题模式总结和典题精讲

专题设置目的

2013年以前的审计考试中,审计报告通常在综合题中考查,要求考生续写报告;2014年至2018年,审计报告以考核简答题为主,要求考生在实务情景中对意见类型作出职业判断。这一类考题更具实务指导意义,也更加体现对职业判断的较高要求。

近年来,中注协颁布与审计报告相关的一系列新准则及应用指南(即“新审计报告准则”),核心变化体现在:

(1)全面修订审计报告的基本框架和结构;

(2)新增关键审计事项段;

(3)全面修订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

(4)修订持续经营假设的报告要求进行修订等。

上述变化使得审计报告的相关知识成为2019年备考中绝对的重点,考生需要予以高度关注。

2019年考试中,考生需要关注:

(1)精准掌握非无保留意见的职业判断方法,并进行充分训练和思路总结;

(2)掌握“三层塔测试”确定关键审计事项的原理,并能够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报告规则作出职业判断;

(3)识记并辨析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情形;

(4)通过习题演练掌握比较信息和其他信息的核心考点。

专题知识点总结

一、非无保留意见的职业判断

在对非无保留意见进行职业判断时,应当建立严密的解题思路。

【提示】解题时需要避免的误区和需要注意的要点:

(1)无论题目中实务情景如何设置,当提及“注册会计师无法取得……”、“管理层未提供……”等措辞时,需要判断是否属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2)重大错报不仅与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的相关,还可能涉及财务报表的附注和披露。

(3)对于重大和广泛性的判断,“当断则断”,但也“无须强求”。

(4)注意不要混淆关键审计事项、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题目中涉及时需要格外留意。

二、特殊事项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影响

除本章外,教材在第13章、第15章、第16章、第17章、第18章均涉及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确定。

1.对法律法规的考虑[链接第13章]

(1)如果认为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恰当反映;如未能在财务报表中得到恰当反映,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对来自被审计单位的限制,根据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2.对利用专家工作的考虑[链接第15章]

(1)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专家的工作不足以实现审计目的,且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或者通过雇用、聘请其他专家仍不能解决问题,则意味着没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有必要按规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2)注册会计师可能有必要与专家达成一致,同意注册会计师将专家工作的结果、结论作为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基础。

3.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考虑[链接第16章]

如果因未能就组成部分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集团项目组在对集团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集团项目组需要在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段中说明不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除非法律法规要求在审计报告中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并且这样做对充分说明情况是必要的,否则不应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

4.对持续经营假设的考虑[链接第17章]

(1)持续经营假设适当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2)在极少数情况下,当存在多项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不确定性时,尽管注册会计师对每个单独的不确定事项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由于不确定事项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影响,以及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累积影响,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发表无法表示意见而非增加以“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是适当的。

(3)持续经营假设适当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财务报表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4)运用持续经营假设不适当,无论财务报表中对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不适当性是否作出披露,注册会计师均应发表否定意见。

(5)如果在具体情况下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不适当的,但管理层被要求或自愿选择编制财务报表,则可以采用替代基础(如清算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可以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前提是注册会计师确定替代基础在具体情况下是可接受的编制基础。如果财务报表对此作出了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可以发表无保留意见,但也可能认为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适当或必要的,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替代基础及其使用理由。

5.对期初余额的考虑[链接第17章]

(1)审计后不能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适合具体情况的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对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而对财务状况发表无保留意见。

(2)期初余额存在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如果错报的影响未能得到正确的会计处理和恰当的列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3)如果认为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与期初余额相关的会计政策未能在本期得到一贯运用,或者会计政策的变更未能得到恰当的会计处理或适当的列报与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

意见。

(4)如果前任注册会计师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了非无保留意见,并且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仍然相关和重大,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规定,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5)在某些情况下,导致前任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可能与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的意见既不相关也不重大,注册会计师在本期审计时无须因此而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专题模式总结和典题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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