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盘县松河乡新华煤矿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抽放瓦斯设备检验制度 (3)

第二章抽放设备停、运行联系制度 (5)

第三章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6)

第四章抽放瓦斯基础参数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11)

第五章抽放瓦期效果检验制度 (14)

第六章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抽放瓦斯设备检验制度

第一条瓦斯抽放设备检查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期抽放规范》、《本安体系数检查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检查。

第二条瓦抽队负责所有抽放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期,并按要求建立相应的瓦斯抽放设备检查台账。

第三条瓦抽队必须安排专人每对抽放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并按要求填写设备检查台账,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四条瓦抽队党政技领导和技术员必须每半月对瓦斯抽放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瓦斯抽放设备检查台

账,在检查完毕后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

第五条泵站司机每班三次必须对所有泵站抽放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第六条泵站司机必须每小时对抽放负压、瓦斯浓度、流量、温度等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的巡视检查记录。

第七条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每月必须组织对抽放设备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验,以确保设备可靠运行。

第八条瓦斯抽放泵每运转15天必须按要求进行倒机,确保备用机正常使用。

第九条瓦抽队在开启抽放泵时,必须对抽放泵及电器设备进行检修,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启抽放泵。在抽放泵开启时泵站司机必须随时观察泵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将抽放泵倒到备用泵上,并向队值班领导、矿调度和通风汇报。

第十条瓦斯抽放泵在停用后,必须按要求对抽放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瓦抽队使用钻机前,必须按要求对钻机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钻机使用正常。

第十二条通风科必须按要求每周对瓦斯监测设备进行检验及调试,并建立相应的瓦斯调校记录。在按要求调试完毕后按要求填写调校记录。

第十三条新投入的抽放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机电科牵头组织使用单位及相关科室组织验收,验收前必须对抽放设备进行试运转,试运转正常后按规定办理交接班手续,在交接班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瓦斯抽放设备检验、检修和运行必须按机电设备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瓦抽队必须按要求建立瓦斯抽放设备检查、检验、检修制度,在设备运转时必须按要求进行检查。通风科和机电科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瓦抽队没有按要求对抽放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和填写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及党政技、各罚款500元。

第十六条瓦斯抽放设备在使用及运转过程中,如果没有按要求进行检修,导致抽放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对瓦抽队罚款2000元。

第十七条瓦斯抽放设备运转及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抽放设备出现异常,没有及时汇报,导致抽放设备停运转的,对瓦抽队罚款2000元。

第二章抽放设备停、运行联系制度

第一条抽放设备停、运行前,瓦抽队必须按要求上报抽放设备停、运单和抽放设备停运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调度室、通风副总审核签字,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停泵。

第二条抽放设备停用期间,必须按抽放设备停、运单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在抽放设备停运期间,如果影响民用,必须通过媒休和通知向居民通知。在恢复供气前,必须再次通过媒体和通知居民再发出通知,方可供气。

第三条抽放设备运转过程中,如果突然停泵,泵站司机要立即启动备用抽放泵,并及时向队值班领导、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江报,由队值班领导联系联系维修工、调度室联系维修工、调度室联系机电科,在最短的时间内同时到达抽放泵站,查明原因并处理。调度室在接到泵站司机电话后,如果影响民用和工业用气,要立即联系通过媒体和通知向广大居民通知,做好停运气期间的防范工作。

第四条抽放设备开启前,瓦抽队必须按要求对抽放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并按要求填写设备开启通知单,开启通知单在各单位同意签字,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按要求开启抽放泵。在开启抽放泵前必须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在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按措施要求进行联系和操作。

第五条抽放设备开、停运前,瓦抽队现场负责人必须用电话通知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由调度室通知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在接到电话后确保本单位无任何问题后,汇报给调度室,再由调度室通知瓦抽

队,瓦抽队在接到开、停用泵命令后,方可开、停用泵。

第六条瓦斯抽放设备停运期间,瓦抽队必须按要求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和《抽放设备开停泵联系单》。在抽放设备停运期间,如果没有按要求操作的,对党政技各罚款500元。

第七条瓦斯抽放设备停运期间,瓦抽队必须按《抽放设备联系单》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在抽放设备停运期间,如果没有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擅自推迟和延长时间的,对瓦抽队党政技各罚款500元,对其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第八条瓦斯抽放设备停用联系期间必须按《抽放设备停、用联系制度》执行,如果不按其执行的,对其责任人罚款1000元。

第三章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一条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检查规程》、《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盘县洒基深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亮山煤矿瓦斯抽放设计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瓦斯抽放工程必须依照《洒基深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亮山煤矿瓦斯抽放设计方案》要求,设计必须总工程师批准后,瓦抽队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并按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检查技术措施。

第三条抽放管路敷设时,瓦抽队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敷设,敷设完毕后,由生产科牵头,组织通风科、安全科、生产科、调度室、瓦抽队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抽放设计

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瓦抽队上报验收单,经相关性科室及矿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应重新铺设直到合格后为止。

第四条瓦斯抽放钻场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抽放钻场设计和质量标准要求施工。施工完毕后,由生产科牵头,组织通风科、安全检查科、调度室、瓦抽队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瓦斯抽放钻孔施工中,交接班时必须要求填写现场交接班记录,并将当班详细情况向下班汇报。在施工中当班负责人必须每班三次向通风科进行汇报,汇报当班钻孔施工情况及钻孔进尺情况,并按要求填写钻孔施工原始记录。如果不按要求进行汇报和填写施工原始记录的,对现场负责人罚款500元。

第六条瓦抽队在每班交接班时,必须按要求填写现场施工牌板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瓦抽队管理人员和通风科要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现场交接班施工牌板没有按要求填写的,对现场负责人罚款300元;填写不清楚的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七条瓦斯抽放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理发设计。施工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钻孔设计位置、数量、深度或角度进行调整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与通风科联系。经通风科、地测科现场确认,确实需要调整和改变钻孔参数时,由通风科对设计参数进行变更,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后的参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如果私自调整参数或不按设计要

求施工的,此钻孔数不予以验收,并对当班负责人罚款1000元。

第八条瓦斯抽放钻孔施工中,如果出现抱钻、塌孔等现象,无法继续钻进,瓦抽队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通风科、地测科,由通风科和地测科现场确认。确认后如果确实无法继续钻进的,验收时对钻孔进尺小于设计进尺1/3的,不计入验收考核进尺,并要求重新补打,补打完毕后按要求进行验收。

第九条瓦斯抽放钻孔验收时,必须对其封孔长度进行验收。验收时封孔长度应不小于设计封孔长度,且钻孔周围严密不漏气。验收时如果发现没有按设计要求进行封孔,且封孔长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对瓦抽队现场负责人罚款500元,对技术副队长和技术员罚款200元。

第十条瓦斯抽采钻孔验收时必须由安全科、通风科、瓦抽队现场验收,验收时以实际退出的钻杆数为准,验收后必须现场签字。验收时如果钻孔对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予以验收,并要求瓦抽队重新补打。

第十一条瓦斯抽放钻孔验收,其钻孔倾角允许范围±1,当钻孔进尺小于实际进尺1/3,钻孔倾角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验收。

第十二条瓦斯抽放钻孔验收中,验收人员要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在检查中如、发现验收员,弄虚作假,不认真填写的,对当事人罚款500元。

第十三条瓦斯抽放钻孔验收时,验收单必须一式二份,瓦抽队一份、通风科一份。验收完毕后,瓦抽队技术副队长要认真审核

钻孔验收情况,并将钻孔施工台帐,施工原始记录和验收单按要求装钉在一起,每月21日将钻孔实际完成情况报到通风科,通风科按原始验收。

单进行审核,审核中如果发现钻孔与现场验收单存在误差,对瓦抽队技术员罚款200元,对技术副队长罚款300元。

第十四条瓦斯抽采钻孔验收时,如果没有按要求设置测流孔,或没有按要求填写技术牌板,对瓦抽队党政技各罚款500元,并对测流人员和技术员各罚款200元。

第十五条瓦抽队钻孔施工时,必须按要求填写钻孔原始记录,并做好相应的钻孔施工台账,每月由瓦抽队技术副队长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于22日将钻孔原始记录、钻孔施工台帐和钻孔验收单报到通风科,由通风科进行审核,审核中如发现验收单与现场施工记录、台账不符的对瓦抽队技术员罚款200元,技术副队长罚款300元。

第十六条瓦斯抽放其它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填写验收单,对于不符合设计标准的,不计入抽放工程完成任务工程量。

第十七条瓦斯抽放量和抽放钻孔检查制度。

(一)检查考核标准

1、每年按要求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并按要求编制年度抽放钻孔量和抽放钻孔进尺。

2、每月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年度计划和采掘接续安排,合理编制管理制度进行考核验收。

3、每月抽放量和抽放钻孔进尺根据当月的抽放量和抽放进尺计划进行考核。

(二)、检查考核制度

1、通风科每月根据年度抽放钻孔进尺计划和采掘接续安排,合理下达当月抽放钻孔进尺和抽放量,并上报企业管科,个管科按考核要求对当月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2、当月抽放钻孔进尺按现场实际验收单累计为准,并严格按验收管理制度进行考核验收。

3、当月如不能按要求完成钻孔进尺和抽放量的,如有特殊情况时,瓦抽队必须未按要求完成原因,并经通风科和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不进行考核。如果因队和个人原因造成抽放量和抽放钻孔进尺完不成的,除按绩效考核外,并按集团公司下发的奖罚办法进行处罚。

4、每月由瓦抽队上报实际钻孔进尺数和抽放时,由通风科按实际验收单和抽放监测日报进行验证,如发现上报的钻孔进尺数、抽放量与实际数据不符,对党政技各罚款500元。

5、瓦抽队每月要定期组织召开瓦斯抽放分析会,分析当月钻孔施工情况、预抽情况、瓦斯抽放量完成情况,并安排下月施工任务。通风科每季要组织召开抽放分析会。

6、瓦抽队必须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检查考核制度,确保抽放系统正常运行,保证按计划要求完成钻孔工程量和抽放量。

第四章抽放瓦斯基础参数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第一条钻孔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定包括钻孔负压、流量、浓度。并按要求配备专职的测流人员。测流人员测试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二条测流工每天测流前,在地面必须对检测的仪器、仪表(压差器、压力表、取样器、瓦检仪、多功能参数测定仪)进行检验、检查,确保仪器、仪表使用正常。

第三条测流工下井测流前,首先检查钻场周边环境和系统运行情况,在确认钻场无安全隐患和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方可严格按照测流程序进行测定。

第四条测流工测流时要求每旬对钻孔参数进行测定,测流时必须按要求携带仪器、仪表和记录笔,要求每测完一个孔,记录一个数据,并按要求填写测定记录和技术牌板。

第五条为了合理确定钻孔抽放效果,要求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及时测定钻孔参数,以检验钻孔抽放效果。

第六条每次测完钻孔数时,要将测定的参数记录本交与队技术员或技术副队长,由技术员进行审核、检验、分析,发现钻孔参数变化较大时,要重新安排测流工重新测定。

第七条测流工测定参数时,如发现钻孔(钻场)负压、流量、浓度变化较大时,要及时汇报给队值班领导和通风调度,队值班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下井察明原因。

第八条测流工测流时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并按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测流手册和技术牌板的。

第九条测流工必须按要求填写测流记录和测流牌板,通风科要定期对测定参数进行检查、检验,若发现一处测流数据与实际测定数据有符,对测流工和技术副队长、技术员各罚款200元。在检查中如发现没有按要求设置测流孔或阀门关闭停抽,测流人员仍然记录,对测流人员给予300元的罚款,对技术员和技术副队长各罚款200元。

第十条测定完钻孔参数后,瓦抽队技术员每月要对钻孔抽放效果进行分析,分析钻孔施工后对此后对此区域的抽放效果,并有每月抽放效果分析总结,分析完后由技术副队长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必须在每月的26日时报到通风科,由通风科抽放技术员和主管副科长进行审核分析,以便为今后钻孔施工提供合理的依据。

第十一条为了保证抽放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要求泵站司机每1小时对抽放负压、浓度、流量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浓度、负压、流量变化较大时,要及时汇报队值班领导和通风调度。

第十二条为了保证抽放监测系统正常运行,通风科监测队每周(7天)测定一次,并做好调校记录。检查中如果没有按要求调校,或调校没有按要求记录的,对主要负责人罚款300元。

第十三条为了保证监测监控系统测数据计量的准确性,要求瓦抽队领导和技术员每天对监测日报进行分析审核。审核中如果负压、浓度、流量突然升高或降低,在报表内要及时进行分析,并按要求对抽放量进行核减。审核完毕后第二天17:00之前送到通风科调

度室,由通风科审核,审核中如发现一次错误,对瓦抽队审核签字人给予500元的罚款,并按要求重新上报。在上报监测日报时,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内上报,对瓦抽队党政技和泵站司机各罚款300元。

第十四条每一个采面回采前,必须对其抽放基础参数进行检测和检验,为作面回采时瓦斯治理提供合理的依据。

第十五条抽放瓦斯基础参数测定要符合《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并按规定对参数进行检验。

第五章抽放瓦斯效果检验制度

第一条瓦斯抽放效果检验严格按照《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盘县洒基深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亮山煤矿瓦斯抽放设计方案》检验。

第二条采用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时钻孔浓度、负压、钻孔量必须符合《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第八条规定。

第三条采用高位抽放巷、地表钻孔抽放、引排风机抽放、尾排抽放等多种抽放方法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规定,天天要对其抽放浓度、负压、流量进行测量,以检验其抽放效果。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回采前,抽采率、吨煤钻孔量必须按照《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进行检验,在检验抽采指标达标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回采。

第六章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钻场的布置应免受采动影响,避开地质构造带,便于维护。钻场施工时严格按《盘县洒基深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亮山煤矿瓦斯抽放设计方案》第二十八条布置,施工时严格按标准验收,施工时严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条放水工每班、放水前必须首先检查钻场,检查钻场周边顶板支护情况、钻孔阀门开闭情况、抽放胶管堵塞和漏气情况。在检查站无误后,方可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放水。

第三条测流工每班测流前,必须首先检查钻孔抽放情况、钻孔阀门开启情况、钻孔周边密封情况,钻孔周边和连接处是否存在漏气。在检查完毕确定无误后,方可按测流程序操作测流。

第四条瓦抽队党政技和技术员必须定期对抽放钻场、钻孔进行检查。检查钻场文明卫生、抽放管路、钻场牌板、钻场放水情况、钻场开启情况,钻场负压、钻孔连接密封情况。并要求建立相应的瓦斯抽放设备检查记录,记录包括钻场、钻孔、抽放管路和井下抽放系统运行情况。

第五条通风科要定期组织对抽放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抽放管路、抽放钻场、抽放钻孔。

第六条检查中如果发现钻场放水不及进,对放水工罚款100元,对瓦抽队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

第七条检查中如果发现测流牌板数据一处填写错误,对测流工罚款100元,对技术员罚款100元,对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

第八条检查中如果发现阀门私自关闭或将阀门人为调小,

降低负压的,对放水工罚款300元,对瓦抽队罚款1000元。

第九条检查如果发现放水阀门打开,常流水的,没有按要求操作的,查出一次对放水工罚款300元,对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

第十条检查中,钻场文明卫生差、钻场设备和材料码放零乱、摆放不整齐的对当班主要负责人和队主要领导各罚款200元。

第十一条检查中,钻场集气管、放水器各钻孔连接处没按要求设置的,对瓦抽队罚款500元。

第十二条在检查中如果发现钻孔施工时没有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和钻孔、钻场施工管理牌板的对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300元。

第十三条检查中如果发现钻场周围一处漏气的对瓦抽队主要领导人罚款200元。

第十四条检查中如果发现钻孔连接处一处漏气或没有按标准进行捆绑扎的对瓦抽队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

第十五条检查中如果发现钻孔没有按要求封孔的,封孔质量差,没有按要求设置阀门和测流孔的,对瓦抽队罚款1000元。

第十六条检查中如果发现钻孔连接时没有按标准进行连接(如胶管变形、联接处打死弯、有积水等),对瓦抽队罚款1000元。

第十七条检查中如果发现入水孔螺丝不能按要求开启,放水工放水没有填写记录的对放水工罚款300元,如果放水有记录并向队领导反映,没有处理的对队领导各罚款500元。

第十八条检查中如果发现测流孔阍门不能按要求开启,测流孔螺丝锈死的,测流工手册还有测定数据的,对测流工罚款300元,

对技术员罚款300元。对技术副队长罚款500元。

第十九条检查中如果发现放水阀门和各连接管阀门不能按要求开启的,对瓦抽队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 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 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 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 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 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 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设计不准施工, 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 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

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8、干线管每500—1000米、支线管分歧处均应设一组测定装置,每个抽放地点必须设一组测定装置,能测负压、浓度、流量,测定员每天测一次。每旬要对全井抽放情况分地点填旬报报矿。 9、瓦斯泵司机每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瓦斯浓度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抽放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1、瓦斯抽放硐室由通风区机电队管理,成立专门的瓦斯抽放泵站管理操作队伍。 2、瓦斯抽放硐室内,必须由专职泵站司机进行操作,其它人员无权操作。 3、瓦斯抽放硐室工作人员严禁离开岗位必须填写各种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做相关处理。 4、抽放瓦斯硐室应作为禁区管理,除通风区,安监站、机电科、硐室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随意进入,如需进入征得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填写好来客登记。 5、瓦斯抽放泵运转期间工作人员尽量离开泵体转动部位,以免发生意外。 6、严禁带电检修瓦斯抽放泵,不准在泵运转期间进行检查和维修。 7、泵站内瓦斯检测断电传感器应定期校验,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 8、硐室内所有人员要爱护设备,不准破坏。 9、按要求定期对瓦斯抽放泵内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水垢清除工作并作好维修记录。 10、瓦斯抽放硐室储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和备品备件外,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11、保持瓦斯抽放硐室内卫生清洁,干净。 第一节二十五、同忻煤矿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水平,加强排水系统的维护,规范巷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排水系统管理范围:排水管路、各类水泵、水仓、排水

沟及其吊挂。 ] 2、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的排水系统由王秋元项目部负责日常维护;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的排水系统由华煤安装一队负责日常维护。 3、其他掘进工作面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4、机电科负责对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监督、考核。 5、地测部负责对管理维护单位提供各巷道涌水情况。 二、安装技术标准 1、通用技术标准 (1)每100米设置一组管路标志牌,要清楚地标明管路的名称、规格尺寸、来向、去向和用途,并对阀门实行编码管理。 (2)管路入井前要全部刷成黑色,代表污水管路。 : (3)在每个水仓口要设置三通并安装相应的逆止阀。 (4)必须有备用水泵和备用管路,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5)工作水泵能随时开启,备用水泵要预先连接好管路,并供好电源,确保备用水泵可随时开启。 (6)离心式水泵要在水仓上设专用支架放置水泵,并在吸水管口处包铁网;潜水泵要用倒链吊挂在水仓中,吸水口要没入水中,对于无法用倒链进行吊挂的,要做专用支架搭设在水仓内。 (7)水泵电缆要用电缆钩吊挂,保持平直、整洁,并执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8)控制水泵的开关要设专用架,吊挂在巷帮上,距地面米(具体规格见附图)。 (9)排水管与辅运大巷水沟之间利用胶管连接,胶管一头接排水管路,一头要放置在水沟内用盖板压紧。

规范1997瓦斯抽放标准

首页>>政策法规>>法律法规>>国家法律>>煤矿 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标题】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煤炭工业部 【颁布日期】19970417 【实施日期】199707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安全 【文号】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名称】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题注】 【章名】通知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名称】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题注】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力、保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抽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入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5条抽放瓦斯的局、矿必须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抽放瓦斯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第6条为促进矿井瓦斯抽放和利用工作,各局、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放瓦斯工作做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必要的表彰奖励。 第7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本《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监督、检查。 第8条要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的研究工作,并大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正式版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

设计不准施工,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最新版)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放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 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

最终版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汇总

瓦斯抽采泵站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非瓦斯抽采泵站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瓦斯抽采泵站。 2、严格执行进入泵站检身制度,检查和参观人员必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相关人员带领,并经瓦斯泵房工作人员检身验证后,方可进入泵站,进入泵站后在“要害场所登记本”上登记。 3、进入泵站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点火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泵站内眼镜吸烟及手机接打电话。 5、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挪用机房内的一切设备(包括照明、各种开关、灭火器材等设施)。 6、参观和实习人员必须有关部门领队,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参观实习前要提出参观实习项目和内容。 7、进入泵房的非本岗位人员,严禁触动瓦斯抽采系统任何气门(阀门)、供水和停送电装置等设施。 8、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泵房内拍照,摄像。 9、以上制度要严格执行,否则出现事故追究本泵站工作人员的责任。 10、泵站的文明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扫。

瓦斯抽采泵站司机交接班制度 1、瓦斯泵司机必须在岗位上交接,接班人员不到,本班人员不准离岗。 2、瓦斯泵司机必须把领导指示和工作安排内容向下班人员交接清楚。 3、瓦斯泵司机必须将备用设备能否随时运转、工具、器材、油质数量是否齐全、当班瓦斯泵运转情况、下班工作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全部交接清楚,并在交接班报表上互相签字。 4、瓦斯泵司机必须做好本泵房的各种记录交接,本管辖区内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的交接. 5、瓦斯泵司机必须在下班工作人员未到之前做好每班运行设备、备用设备及室内外卫生清扫工作。 6、交接班期间,如果设备出现问题,交接人员必须共同处理,直至问题解决、设备运行正常后,交接人员方可离岗。处理不了时,双方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

煤矿瓦斯抽放队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全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调动全队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全面完成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劳动生产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办法。 一、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要抓好全队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安全意识,保障全队的稳定,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行政队长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劳动纪律和班组的管理,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安排日常的生产工作,为全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负责。 3、值班队长对当班的安全及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排,主持开好班前会,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干部值班、跟班制度。 4、各分管的副队长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现场管理,掌握所管钻机、泵房的设备和抽放系统及工作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并发现的问题,组织处理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5、工长、班组长要积极主动的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对本钻机、本班的工作负责,详细掌握本钻机,本班组的工作任务,维护好本钻机及本班组的包机设备。在工作中要带头遵守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要采取查“三违”、查隐患、查文明生产等各项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6、各岗位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台帐,坚持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汇报队值班室和相关部门,并保持设备和工作区域干净整洁。 7、各钻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熟练掌握钻机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钻孔设计要求施工,并做好原始记录,服从值班、跟班干部的安排,在工作现场听从班长的指挥,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和钻孔进尺任务。 8、维修电、钳工要在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钻机、抽放泵等设备的原理、结构和维修技术。认真执行包机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做到每周至少两次检查、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完好率达到“两型三化”矿井要求,使设备无带病运转,电气设备无失爆。 9、电焊工要提高焊接技术,及时焊接钻头且质量要合要求,焊接抽放系统所需物件要按设计要求,确保焊缝严密无砂眼。 10、瓦斯抽放维护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我矿的抽放系统,并负责瓦斯抽放管路和辅助设施的安装、维修、调整工作,负责日常的抽放系统的检查。维护人员每天对钻场内闸阀接头进行检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 (1)瓦斯抽放泵站司机必须熟悉、掌握抽放设计要求及抽放 设备、管路情况。 (2)严格按照泵站操作规程上岗操作。 (3)上岗前要带齐瓦斯机、记录本等工器具,并每小班测定 记录一次抽放浓度、抽放负压、孔板压差等参数,确保 数据准确可靠。 (4)认真做好运转设备的循环检查工作,及时排放放水器 内的积水,保证管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负责保管泵站内的所有仪器仪表,做到现场交接班。 (6)瓦斯泵起动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机与泵体之间的对轮是 否有阻力现象,只有无明显阻力时,方可做起动准备。 (7)起动前,必须先打开进气端管路的控制阀门。 (8)打开供水闸阀,观察泵体两端有无滴水现象,以成滴 为度。 (9)当泵体内的水量达到轴线高度时,方可送电起动。 (10)调节供水阀门,使供水量接近或满足要求。 (11)瓦斯泵电机发热时,严禁用水对其进行冷却。 (12)瓦斯泵运转时,不得用手、脚触摸泵体旋转部位,或

坐、靠在旋转部位。 (13)测量时,不得用嘴吸出测气胶管内的积水,当胶管内 的积水较大时,米取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测量。(14)当瓦斯浓度测量完毕后,要将测气胶管放置正确、不 漏气。 (15)防止瓦斯机受潮和在井下打开瓦斯机进行检查修理。 (16)泵站放水器内的积水经疏放后,要关紧放水器的控制闸 阀。 (17)气水分离器端的放水管要放在水池(水沟)处,不得随 便挪移。 (18)停泵时,必须先停泵,后停水,再关闭进出气端的闸 阀。 (19)长期停泵时,必须将泵体内的积水放尽。 (20)值班司机必须按规定作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瓦斯抽放泵管理制度 1、瓦斯抽放工必须经过培训,并且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熟悉掌握瓦斯抽放质量标准化,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调试、拆除抽放管路。 3、负责井下抽放管路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负责对各抽放系统管路进行定期防腐工作。 5、及时反映,处理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若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参加抢救。 6、必须在泵房内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对当班运转情况,安全情况,维护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 7、每班要进行一次巡检,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及机房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8 、当班工作期间不得喝酒、睡觉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 9、瓦斯抽放泵房必须装设负压计、温度计、电压表、电流表、甲烷传感器,监测抽放泵工作是否正常。 10、抽放泵开关,各种仪表,传感器及抽放系统管路,每天由专人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11、运行中的瓦斯抽放泵若因停电,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运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 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 “有 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 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 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 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工作面抽采瓦斯 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82、183、184 条要求。(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运行和备用 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1 次。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 (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须纳入生产接续计划,根据抽采接续计划制定生产接续计划。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采掘作业。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doc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 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工作面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82、183、184 条要求。(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运行和备用 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1 次。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须纳入生产接续计划,根据抽采接续计划制定生产接续计划。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采掘作业。

(九)抽采单位必须定期对抽采系统、钻场、钻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有检查记录。 (十)瓦斯抽采计量装置管理 1. 计量装置安装 (1)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下干管、抽采支管、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等,必须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地面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必须同时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其他地点可安装孔板流量计。 (2)所安装的抽采计量装置必须能测定抽放流量、浓度、负压、温度、压力等参数。(3)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全部连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4)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计量的,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换算成标准大气压下的流量(大气压为101.325kPa, 温度为20℃)。 2. 计量装置管理 (1)煤矿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矿井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2)加强计量装置的现场管理。建立抽采计量装置日巡检制度,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井下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巡回检查不少于一次,自动计量装置积存污物必须及时拆卸清理;每个钻场、钻孔实行编号挂牌管理,牌板必须填写设备规格、流量参数、维护单位、维护人员和巡检时间等。 (3)煤矿按规定对自动计量仪器每15 天调校一次,并建立调校台账。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 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定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煤炭工业出版杜 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深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请各单 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原<矿井 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标准及抽放瓦斯工程设计 (3) 第三章移动泵站抽放瓦斯 (5) 第四章抽放瓦斯方法 (6) 第五章抽放瓦斯管理 (7) 第六章瓦斯利用 (10) 第七章奖惩 (11) 第八章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12) 第九章附则 (13) 附录 (1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

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能力,保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范围内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拍 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人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5条抽放瓦斯的局、矿必须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抽放瓦斯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瓦斯抽放泵运行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机运科

2014 年6月30日 瓦斯抽放泵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我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有效治理瓦斯,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我矿于2008年按照原抽放设计投用瓦斯抽放系统,现正在安装新瓦斯抽放系统,为了保证原瓦斯抽放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抽放泵停止运行时,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同时也为保证停泵后井上、下人员能够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特制定以下瓦斯抽放泵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一、成立瓦斯抽放泵运行维护组织机构: 为保证瓦斯抽放泵安全运行正常工作,能够形成一个统一指挥,相互协调,忙而不乱,按序就班的工作体系特成立专门的瓦斯抽放泵站运行维修小组,对这一项工作负责,办公室设在矿抽采区办公室。 瓦斯泵维修组组长:张继坤 瓦斯抽放泵维修人员:瓦斯抽放泵岗位人员 瓦斯抽放泵维修监督部门:地面机电队 瓦斯抽放泵维修主管部门:抽采区 二、瓦斯抽放泵站的维护、检修、润滑制度 1、检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并熟读说明书了解瓦斯泵的原理、性能,工 作方式、机械结构。 2、瓦斯泵的保养采用三级保养、检修制度,即: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 保养。

3、例行保养:由瓦斯泵司机每班进行保养,⑴检查设备易松动的部件;⑵搞 好清洁卫生;⑶检查工作液内有无杂质,压力、流量正常,注意工作液储存罐的液面必须与自动排泄阀液面相齐。⑷检查泵轴承端盖的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⑸检查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 4、一级保养(小检修):每星期进行一次,以检修维护人员为主,分管队长 验收。泵和管路在维修之前,必须确保:⑴所要进行的维修不会对系统产生不良后果。⑵瓦斯抽放泵电机启动开关必须是关闭的,并保证其瓦斯抽放泵电机不能意外起动。⑶管路系统内无压力且有保护措施。⑷被抽输的介质在打开管路系统时,不能导致任何危险情况发生。⑸检修人员必须明确泵的当前状态。⑹填料压盖的松紧状况的检查必须到位。 5、维修检查周期取决于无故障运转时间,在出现故障或出现超负荷现象要立 即对泵进行相应检查:⑴检查皮带的松紧程度,并进行调整。⑵在抽吸介质中有无明显污染,并定期清洗或更换。⑶功率和温度是否符合要求。⑷管路是否有泄露发生,并采取处理措施。⑸泵运转是否平稳,轴承转动的噪声有无变坏。⑹地基是否下沉或有裂纹。⑺阀门内有无杂物并清理。⑻叶轮处的间隙是否在允许范围内。⑼所有的稳固螺丝有无松动。⑽局部解体检查,清洁规定部位。(11)修理例行保养无法解决的问题。 6、二级保养(中修):瓦斯泵累计达到规定时间后,由检修维护人

瓦斯抽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9995 瓦斯抽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瓦斯抽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煤矿打钻抽放管理制度

金坡煤矿打钻、抽放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先抽后掘(采)”、“应抽尽抽”的原则,有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瓦斯抽采钻孔的设计及审查 1.瓦斯抽采钻孔设计由技术科技术员负责,设计必须严格遵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毕安委,【2015】1号》进行,设计须经矿通风、生产、地测、安检部门和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2.瓦斯抽采设计必须图文清晰、科学规范、符合规定、切合实际,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作面概况:抽采工作面及邻近煤层赋存条件,工作面预计瓦斯涌出量,抽采量预测,管路系统计算。 (2)钻孔数量、位置、方位、倾角、终孔间距、孔深。 (3)封孔方法、封孔材料、封孔长度等。 3.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钻孔设计要求 (1)采用顶(底板)专用瓦斯抽采巷道施工钻孔抽采时,其钻孔必须控制整个回采区域(同时控制整个掘进巷道轮廓线外侧的范围是: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其他为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

(2)采用本煤层巷道施工顺层钻孔抽采时,其钻孔必须控制整个工作面回采区域。 (3) 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本煤层瓦斯抽采钻孔设计,其钻孔必须控制到掘进工作面前方和巷道轮廓线外的距离符合《防突规定》第四十九条要求。 (4) 石门揭煤前采取预抽瓦斯防突区域措施时,钻孔控制范围(沿煤层层面距离)为煤层上山方向、走向方向控制巷道轮廓线外20m,煤层下山方向控制巷道轮廓线外12m。揭开煤层后在煤巷内再向煤层走向和倾向的上方30m、下方20m范围进行预抽。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当保持煤孔最小超前 距20m 。 (5)抽采设计要根据开采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并达到《防突规定》和《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确定煤层瓦斯抽采量、抽采率和抽采时间等参数。 二、瓦斯抽采钻孔的施工 1.抽探队对钻孔的开孔位置、方位、倾角,对钻孔深度、 封孔长度、封孔质量,对钻孔施工过程负责。 2.钻孔施工现场必须悬挂经审查签字的设计图牌板,否则 不得施工,发现一次未悬挂经审查签字的设计图牌板进行施 工,罚款抽探队50元。 3.每打完一个钻孔,钻孔参数必须认真填写在现场抽放钻孔管理牌上,且钻孔编号必须和设计对应。如不填写或者胡乱填写,罚抽探队100元。

瓦斯抽放队制度及办法

襄矿集团上良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抽放队 制 度 及 办 法 2011年度

制度及办法目录 瓦斯治理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井下抽放管路安全管理制度 地面抽放管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瓦斯钻孔验收制度 盘区瓦斯支管验收制度 抽放队处罚条例 瓦斯抽放系统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暂行) 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瓦斯治理管理,切实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水平,保证治理效果,依据国家行业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此考核办法在金鲁尔公司内部执行。 一、考核条件 (一)完善管理机构及其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应职责。 (二)做好矿井瓦斯治理各项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工作。 (三)落实工作布置、问题整改及日常考核与奖惩。 (四)建立矿井瓦斯治理计划、月度完成及日常工作落实审查、钻机施工、瓦斯抽采、防突预测检验、机电设备使用管理等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 二、考核办法 (一)此考核办法仅在金鲁尔公司内部执行,矿方检查、考核与此相冲突的,以矿方为准。 (二)金鲁尔公司按此标准每月考核,并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三)检查考核包括地面技术资料管理检查、井下现场检查两部分。

(四)各检查项中缺项的,不查不记;检查分项中缺小项的,以实查项目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各小项分扣完为止。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单位部瓦斯治理工作管理,提高防突措施执行力度,落实防突措施管理责任,制定如下瓦斯抽放钻孔管理规定: 1、施工队组严格按设计或补充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证钻孔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否则进尺作废,给予罚款500-1000元。 2、抽放钻孔施工中严格执行现场施工验收签字上报制度,按要求填写钻孔验收单。施工验收一式三份,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矿方各一份。 3、钻孔验收单要求内容填写清晰、准确,数据、参数、签字齐全。 4、钻孔成孔后由当班机长填写验收单,必须由现场当班安检员或项目部指派的验收人员共同验收签字认可。 5、当班机长升井后,验收单必须及时交给项目部技术员保管。 6、当班机长必须认真填写钻孔验收单,填写内容必须真实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抽采泵站工岗位管理制度 1、熟悉掌握《规程》有关规定及标准及抽采泵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一般故障的处理方法。 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后,认真检查本班次抽采泵运转情况,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当班设备运转情况。 3、每小时对抽采参数检查测定一次,并认真填写台帐、记录。 4、按时检查维护、保养抽采泵及附属设备,保证抽采泵的正常运转;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查找原因并汇报请示处理,排除故障。 5、瓦斯泵站必须经常清扫、冲刷,牌板、管线吊挂整齐,保持清洁,不得出现脏、乱、差等现象,由抽采队长负责检查。 6、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到二十四小时不失控,严禁脱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值班或公司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否则,不得停泵。 7、地面泵站及周围20米严禁烟火和用火取暖。 8、机房车间不准会客,非本车间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参观人员按有关制度履行手续,出入登记,否则,司机有权拒绝。 9、值班期间,在一台泵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及时启动备用泵。 10、积极参加各种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 二、地面与井下抽采统计考核制度 1、抽采统计由防突区负责,建立月、旬、周统计报表,报表编制逾期,罚技术队长100元。 2、抽采统计数据要详细、分类要清楚,能充分反映井下、地面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抽放情况 3、抽采统计报表数据要求真实精确,出现虚假捏造、数据不符,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4、抽采统计报表由防突区技术队长、主管技术员、区长审核后报通风副总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所有抽采统计报表由防突区负责存档,出现存档缺少或丢失,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6、每月统计报表送报局通防处存档。 三、抽采管路系统维护检查制度 1、防突区是矿井抽采管路系统维修检查主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安排好系统管路维修工作。 2、维修工要悉井下抽放系统,并对干支管上的放水器、流量计、闸阀、法兰盘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加强钻场及抽放管道维护,做到钻场瓦斯不外溢、泄漏、确保安全抽放。 4、抽放管路系统认真检查维护确保不进(漏)气、不积水,钻场瓦斯抽放参数测定准确,有记录,必须每班按时记录数据及工作情况。 5、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和漏报情况。 6、流量工按规定测定流量等参数,及时做送报表。 7、坚持井下汇报制度,按时与井上、下泵房进行联系,及时查出抽放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将有关问题汇报给区值班。 8、及时填写管路牌板,记录准确,容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责任人。 9、抽采管路的各干管和支管上要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和涡街流量计,没有按规定安装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10、移动式瓦斯抽放泵应安装在抽放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的峒室中,并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配风量不小于120m3/min;峒室要配有专用、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消防器材、抽放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抽放系统图、负压、浓度、流量测定装置、高低浓瓦斯鉴定器、抽放观测记录等;并有专人值班。移动泵两台(同型号),一台使用,一台作备用,要求用双回路供电并有停水自动断电和气矸分离保护装置。通风区必须按要求进行配风,风量不够的罚通风区100元,没有将泵站附属设备安装到位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认真贯彻执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防止瓦斯事故,强化瓦斯抽放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瓦斯抽放与管理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讲义》、《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煤矿安全规程》、抚顺矿区实施细则〉等执行。 第3条:分公司经理对瓦斯抽放工作全面负责;分公司总工程师对瓦斯抽放技术和管理负领导责任;分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对瓦斯抽放工作负具体责任。 第4条: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瓦斯抽放系统,严格执行“逢采必抽”以及“予抽瓦斯”、“边采(掘)边抽”、“采空区抽放”为辅的综合抽放措施。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5条:各矿必须将矿井抽放工作列入矿井的正常生产程序,在编制矿井长远和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相应的矿井长远和年度的瓦斯抽放计划,在设计新水平,新采区(采面)时,必须认真考虑瓦斯抽放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确保瓦斯抽放工程(计划)按期实施。

第6条:结束的采区或综放面要及时整理瓦斯资料。对其通风瓦斯量、抽放瓦斯量、风流瓦斯量、风流状态、采出煤量及相对瓦斯量等应认真分析总结,建立资料档案,并每隔5年修改一次瓦斯浓度值。 第7条:瓦斯抽放工程必须有专门设计、抽放钻场、施工钻孔及管路安装必须有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 第8条:已建立抽放系统的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 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是不合理的,必须进行瓦斯抽放。 第9条:预抽率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采区或采面,在准备前应由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制定“逢采必抽”、和“边采边抽”等措施,随同采区设计一并报矿业集团总工程师批准。 第10条:每个抽放系统必须定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与参数,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与抽放钻场(密闭)至少每旬测定一次,凡进行采空区抽放瓦斯的综放面,每天测定一次,并测量温度,采样分析。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向区调度和有关领导汇报,按要求及时调整负压控制抽放。 第11条: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专人定期检查维护,水平大巷瓦斯管路必须每天检查一次,绞车道每季度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及时放水,不漏气,不水堵,在常压放水无效必须降压放水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

编号:SM-ZD-95802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提升公司瓦斯抽采工作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及所属各煤业公司、煤矿进行瓦斯抽采或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抽采设计 第三条矿井瓦斯抽采设计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抽采设计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一次设计分期施工。生产矿井建立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采系统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瓦斯抽采矿井必须编制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抽采设计,并制定年度抽采计划。采区、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

煤矿瓦斯抽放泵房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泵站管理制度 一、瓦斯抽采泵站为重要的安全场所,除抽采泵司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二、来宾检查、参观和其他需进站人员一律凭进站许可证进站,并在站内签字登记,一切进站人员必须自觉将手机、烟火等交值班室暂为保管,离站时退还,严禁在站内抽烟、使用手机或使用明火; 三、值班人员应认真到岗覆职,不迟到、早退,严禁在当班中打牌、下棋,脱离岗位等。 四、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做好抽采参数的检测记录、出入泵房人员登记等工作,做到不漏记、不缺失; 五、值班人员对站内电器设备、照明、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负责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抽采泵房必须进行周检、旬检及月检,并有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整改记录。

瓦斯抽采泵站安全制度 一、瓦斯抽采泵站20米内禁止有明火,不准用火取暖,站内严禁吸烟; 二、站内电气设备和照明设备都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应严格按防爆规定进行安装、维修及检查,确保防爆设备的性能正常发挥; 三、抽采管路系统必须装设防雷电、防爆炸、防回火等安全装置,并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 四、禁止在站内和抽采管道附近进行气割、电焊等作业,若必须进行时,需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站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站内要存放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及消防沙),每周进行一次消防检查; 六、抽采泵司机必须穿戴整齐,长发者必须将头发盘起,并戴帽操作。

抽采泵站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作业现场,因故不能上班的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二、交接班应按规定的时间在泵房值班室或泵房内进行,交班人员要详细交待上班抽采瓦斯情况、抽采设备运转状况及及安全状况,接班人员要按规定程序认真检查设备运转及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记入交接班记录,经双方鉴字后,交接班当算完毕。 三、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 1、按规定对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时; 2、设备、配件及材料不清洁、整齐时; 3、工具及所有公物数目不清时; 4、各种记录没有认真、准确填写时; 四、交接班人员应提前作好交班准备,交接班双方在鉴字前,交班人员不能离开作业现场或托人交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交班: 1、发现接班人员班前喝酒或神志不清时; 2、本班职责范围内的事没有处理完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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