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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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最详细】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标准和流程

【最全最详细】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标准和流程

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标准和流程一、备案标准众创空间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有效满足网络时代大众创新创业需求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众创空间作为针对早期创业的重要服务载体,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等共同组成创业孵化链条。

众创空间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服务平台,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服务和新业态的发展。

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297号)的精神和要求,科技部开展对众创空间的备案工作。

申请备案的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以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为宗旨,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

2.众创空间的运营者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由具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运营管理;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或企业)孵化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3.众创空间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

4.众创空间的服务团队和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人员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大众创新创业服务需求。

5.众创空间应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一定面积的、免费或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和办公条件。

专注于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还应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测试等公共技术平台。

6.设立投资基金,或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促进创业者持续创业。

7.建立创业导师服务机制。

具备清晰的导师工作流程,具备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

8.能够向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专业化服务。

组织创业者开展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众创空间认定条件众创空间认定条件随着创新创业的兴起,众创空间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众创空间是指由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种组织或个人投资设立,面向大众提供创业服务和资源的场所。

在中国,众创空间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同时也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为了规范众创空间的建设和管理,国家对于众创空间进行了认定,并制定了一系列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1. 法律资质: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

2. 场地要求:申请单位必须拥有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场地,并能够满足其内部运营及服务需求。

3. 设施设备:申请单位必须拥有齐全、先进的办公设施及相关配套设备,并能够满足其内部运营及服务需求。

4. 服务能力:申请单位必须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并能够提供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特点的创业服务。

二、创新能力1. 创新氛围:申请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创新氛围,能够吸引和聚集一批优秀的创业人才。

2. 创新成果:申请单位必须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创新成果,并能够为其提供有效的转化和孵化服务。

3. 创新支持:申请单位必须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持,包括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

三、社会影响1. 社会责任:申请单位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 社会贡献:申请单位必须能够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推动区域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3. 社会认可:申请单位必须得到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认可,并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四、其他条件1. 资金实力: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保证众创空间正常运营和服务发展。

2. 人才队伍:申请单位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能够为创业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

3. 创新管理:申请单位必须具备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创新的管理模式,能够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管理环境和服务体验。

总结以上便是众创空间认定条件的详细介绍。

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国家众创空间认定条件申请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应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运营时间满18 个月。

4.拥有不低于500 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30 个创业工位。

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

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5.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20 家。

6.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10 家,或每年有不低于5 家获得融资。

7.每年有不少于3 个典型孵化案例。

8.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3 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3 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9.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 场次。

10.按科技部火炬中心要求上报统计数据,且数据真实、完整。

一、什么是国家众创空间众创空间,即创新型孵化器。

“众”是主体,“创”是内容,“空间”是载体。

是顺应创新2.0时代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大众创新趋势,把握全球创客浪潮兴起的机遇,根据互联网及其应用深入发展、知识社会创新2.0环境下的创新创业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统称。

二、重点支持方向1.服务于产业链创新2.服务于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硬科技创业3.具备“投资+孵化”功能4.具备科技创业孵化服务能力法律依据:《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第六条申请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应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请北京众创空间的条件

申请北京众创空间的条件

申请北京众创空间的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申请北京众创空间是很多创业者的梦想,因为众创空间提供了一系列的资源和支持,可以帮助创业者实现他们的创业梦想。

但是要申请北京众创空间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众创空间对申请者有一定的条件要求。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申请北京众创空间的条件。

申请者需要有一定的创业意愿和创业计划。

众创空间是为了支持和培育创业者而设立的,所以申请者必须有一个清晰的创业想法和计划。

这个计划需要包括创业的目标和方向、市场分析、竞争分析、营销策略、财务预算等内容。

只有有了一个完整的创业计划,才能更好地得到众创空间的支持和资源。

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经验。

创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创业者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经验才能成功。

众创空间通常会考察申请者的创业经验和能力,包括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建设能力等。

只有具备这些能力和经验,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创业目标。

申请者需要有一个合适的团队。

创业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一个优秀的团队可以帮助创业者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

众创空间会考察申请者的团队结构和团队能力,包括创始团队的背景、技能分工、团队文化等。

只有有一个合适的团队,才能更好地获得众创空间的支持和资源。

第四,申请者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创业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包括团队成本、产品研发成本、营销成本等。

众创空间通常会考察申请者的资金实力,包括创业项目的资金规模、融资计划等。

只有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才能更好地进行创业项目的运作。

申请者需要符合众创空间的要求和政策。

每个众创空间都有自己的要求和政策,包括入驻条件、服务内容、合作方式等。

申请者需要仔细了解众创空间的相关信息,确保自己符合要求并能够接受相关政策。

只有符合众创空间的要求和政策,才能成功申请并入驻。

申请北京众创空间需要具备一定的创业意愿和创业计划、创业能力和经验、团队能力、资金实力,并符合众创空间的要求和政策。

只有达到这些条件,才能顺利申请众创空间,并得到相应的支持和资源,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

天津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天津市众创空间的认定管理,促进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众创空间的认定、管理与服务。

第三条天津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认定条件与程序第四条申请认定的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运营时间满一年以上;(三)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四)具备一定的创业服务能力和专业服务团队;(五)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第五条众创空间认定程序:(一)申请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二)市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三)通过初审的,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四)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向社会公示;(五)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颁发众创空间认定证书。

第三章管理与服务第六条认定的众创空间应定期向市科技局报送运营情况报告,并接受市科技局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市科技局应为众创空间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培训交流等服务。

第八条鼓励众创空间开展创业培训、项目路演、资本对接等活动,促进创业项目的成长和发展。

第四章支持与激励第九条市科技局对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以下支持:(一)提供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二)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市级相关创新创业项目;(三)提供人才引进、技术转移等方面的支持。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为两年。

第十一条对本办法试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市科技局应及时收集并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3.24•【字号】市科发〔2020〕36号•【施行日期】2020.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功能与定位第三章标准认定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五章奖励与支持第六章附则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我市众创空间服务能力,引导众创空间可持续发展,优化创业孵化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陕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陕发改高技〔2019〕948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众创空间为有独立运营主体,以科技型创业团队、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办公场地,链接人才、技术、资本等全要素孵化服务,降低创业门槛,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创业创新载体。

第三条市科技局负责市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众创空间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章功能与定位第四条众创空间应搭建项目、技术、人才和资本等深层服务对接平台,完善企业成长培育机制,提高创业企业的存活率。

第五条众创空间应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实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第六条鼓励众创空间服务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互动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标准认定第七条市级众创空间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模式新颖、效果显著、运营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实际投入运营时间不少于12个月;(二)运营机构须在西安注册(含西咸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有专职运营团队,运营负责人应具备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同时团队中至少2人具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资格证;(四)孵化场地集中,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且场地使用权限在3年以上(自申请认定之日起算),具备会议洽谈、项目展示等公共服务场地,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占70%以上,单个企业占用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0%;(五)孵化对象应是科技型创业团队或成立不满36个月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其中工商注册地址在空间内并实际入驻办公的小微企业不少于15家,近12个月新增工商注册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不少于5家;以高校为运营主体的众创空间实际入驻创业团队不少于15家;(六)近12个月至少有2家在孵企业或团队获得融资;(七)建立创业导师工作机制,配备不少于3人的创业导师队伍,定期向在孵企业和团队进行咨询辅导;能够常态化组织创业培训、项目路演等活动,每月组织创业活动不少于2次;(八)具有集成化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技术咨询、创业辅导等各类创业服务,签约创业服务机构6家以上。

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

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

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支持我省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在我省范围内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众创空间的建设和发展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专业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申请认定山西省众创空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独立的运营机构。

运营机构应为在山西省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具备一定的运营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固定的办公场所。

众创空间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场地,场地面积应在 500 平方米以上(含 500 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 3 年以上。

(三)完善的基础设施。

众创空间应具备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能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条件。

(四)专业的服务团队。

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服务团队,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技术咨询、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市场推广等专业化服务。

(五)明确的发展方向。

众创空间的发展方向明确,具有清晰的运营模式和发展规划。

(六)活跃的创新创业氛围。

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数量不少于 10 家,且与众创空间签订服务协议。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五条山西省众创空间的认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布通知。

由省科技主管部门发布众创空间认定通知,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

(二)提交申请。

符合认定条件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向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三)初审推荐。

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向省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四)评审考察。

省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众创空间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

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要求

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要求

附件2 :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要求一、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条件1.经评定的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并在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 )完成登记备案;2.申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是依托具有强大产业链和创新链的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主体;3.以服务科技型创新创业为宗旨,能够紧密对接实体经济,聚焦明确的产业细分领域,所属专业领域细化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三级目录;4.具备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条件,能够提供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具有专业化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中试生产等研发、生产设备设施和厂房,并提供符合行业特征专业领域的技术、信息、资本、供应链、市场对接等个性化、定制化服务;5.具有开放式的互联网线上平台,集成或整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的创新资源、产业资源以及外部的创新创业等线下资源,实现共享和有效利用;6.具有活跃的创新和创业群体,拥有某一细分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项目团队15个以上、企业数量15家以上,并每年举办不少于10场专业技术领域活动;7.具有创新导师、创业导师服务能力。

构建完善的创业辅导体系,组建由专业人士提供技术创新辅导、创业辅导、创业培训,且建立了不少于6人的创业导师队伍;8.具有自有创业投资基金或创新基金,或与天使投资、创投机构等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提供创业领域投融资服务,技术创新金融支持服务;9.专业化众创空间与建设主体之间具有良性互动机制,服务于建设主体转型升级和新业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专业领域年新增注册企业不少于10家,并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有清晰的可持续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

二、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材料1.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2.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入驻项目(企业)汇总表;3.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专业技术领域活动汇总表;4.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5.附件清单。

申报材料样式: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材料省科学技术厅二0—八年制1、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2、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在孵团队项目汇总表3、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在孵企业汇总表4、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专业技术领域活动汇总表5、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6、附件清单1、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推荐单位盖章:年月曰注:1. “运营机构名称”以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名称为准;2.众创空间的级别填写最高级别(国家级、省级);3.在孵团队项目(企业)使用场地面积包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4.推荐单位为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单位2、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在孵团队项目汇总表请自行增加3、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在孵企业汇总表3、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在孵企业汇总表4、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专业技术领域活动汇总表请自行增加5、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提纲一、专业化众创空间介绍1.建设主体基本情况2.专业化众创空间现状二、取得成效1.总体成效2.3-5 个成功案例三、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四、组织与保障6、附件清单(按以下材料顺序装订)(1)省级以上众创空间证明材料;(2)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登记成功后生成的备案号复印件;(3)众创空间运营机构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至少2以上众创空间实景图;(5)专业技术服务场地或平台设备等清单及证明材料,以及为所在行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6)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载体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相关证明材料;(7)入驻企业/项目团队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入孵协议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自主知识产权清单及复印件等;(8)创业导师清单,以及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9)拥有创业投资基金或创新基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文件、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文件、已投资案例证明、与投资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等);(10)相关孵化管理制度和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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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一、众创空间概述
众创空间,也称为创客空间或创意工场,是指为创业者、创意人才和创新型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场所。

众创空间的出现,促进了创新创业的蓬勃发展,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为保证众创空间的质量和效益,需要对众创空间进行认定,确保其满足一定的认定条件。

二、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为了保证众创空间的功能和服务能够达到一定的标准,以下是众创空间认定的相关条件:
1. 具备一定的硬件设施
众创空间应具备一定的硬件设施,包括办公空间、会议室、展示区、创客工具、测试设备等。

这些设施要能满足创业者和创客们日常工作和创新创业所需,为他们提供便利和支持。

2. 提供完备的基础设施
众创空间需要提供完备的基础设施,包括可靠的电力供应、稳定的网络连接、良好的通风和环境等。

这些基础设施对于创业者和创客们的工作和创新创业至关重要,能够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创造力。

3. 提供专业的服务和资源支持
众创空间需要提供专业的服务和资源支持,如创业辅导、创新培训、市场推广、法律咨询等。

这些服务和资源能够帮助创业者和创客们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他们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竞争力。

4. 能促进创新创业生态建设
众创空间应能促进创新创业生态建设,与相关的产业链条、创业园区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形成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同时,众创空间还应鼓励创业者和创客们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激发创新创业的活力。

5. 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众创空间需要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包括良好的财务管理、自主创收能力、稳定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等。

只有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众创空间才能长期发展并为创业者和创客提供持续的支持和服务。

三、众创空间认定的意义和作用
众创空间认定的意义和作用不仅在于提高众创空间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更重要的是为创业者和创客们提供一个可信赖的创新创业平台。

认定后的众创空间具备一定的标准和条件,能够更好地满足创业者和创客们的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

同时,众创空间的认定也有助于整合创新创业资源,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管,推动创新创业向纵深发展。

众创空间认定条件要求众创空间具备一定的硬件设施和基础设施,提供专业的服务和资源支持,并促进创新创业生态建设。

众创空间认定的意义和作用在于提高众创空间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创新创业的发展,并为创业者和创客们提供一个可信赖的创新创业平台。

同时,众创空间的认定还有助于整合创新创业资源,推动创新创业向纵深发展。

结论
众创空间的认定条件对于保证众创空间的质量和效益至关重要。

只有认定合格的众创空间,才能为创业者和创客们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

同时,众创空间的认定也有助于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管,推动创新创业的蓬勃发展。

因此,我们应积极推动众创空间的认定工作,不断提高众创空间的品质和水平,为创业者和创客们创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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