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检查评分表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检查评分表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检查评分表

附件3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优良样板工地检查评分表

形象进度( ) 初评()复查()工程地区:

工程名称:序号:

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参建单位:

参建单位:

项目经理姓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执业证书号:

总评分:文明施工分项得分:

检评组签名:

组长:组员: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制

检查评分表(一)

法定程序主要内容

说明:

1、上表列出的14项检查内容为省双优工地评选的主要项目,不能缺项。

2、检查通过的,在检查结果相应栏目中打钩(√),不通过的打叉(X)。

检查评分表(二) 安全管理分项

检查评分表(三)

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三宝”、“四口”防护分项

检查评分表(四)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等分项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 检查评分标准 (试行) 1总则 1.1为了科学地评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情况,保证工程安全,提高实体质量,培养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及管理部门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标准化工作情况的检查和评价。 1.3本标准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特点及规律编制。 1.4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5本标准适用工程范围包括: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厂站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 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1安全文明工地检查,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检查三大项,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其中安全管理评分表1张、文明施工评分表1张、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表5张和检查评分汇总表1张。 2.2在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3三大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

分数之和。 2.4检查项目应得分不足100分,实际得分按照得分百分率计算。 2.5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7,施工安全文明检查使用表一,汇总表满分为100分。三大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汇总表规定值。 2.8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项目评分达到优良等级的可推荐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1.优良 1)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 2)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 2.合格 1)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 2)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 3.不合格 1)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时; 2)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时。 3检查评分表 3.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检查评分汇总表(一》,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检查共三大项。该表所示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 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2007年4月18日以粤建管字〔2007〕39号发布自2007 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六、施工机具; 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

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汇报材料

中山国际金融中心工程项目 中国建筑 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山国际金融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三、工程在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中的作法和措施(一)、策划前行,样板示范,全面推广,持续改进。(二)、统一管理,责任到人,分片维护,月评奖罚。(三)、全员安全,管带结合、重点教育,落实交底。 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图片 五、结束语

中建五局中山国际金融中心工程项目——创建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程”汇报材料 “中建五局”作为广东省一支“中”字头建筑大军,能为魅力广东,和谐中山挥洒汗水是我们的荣幸,能为构建和谐、平安建筑、文明高效出一分簿力是我们的责任与义务! 一、工程简介 工程建设概况一览表 总建筑面积约为28.3万㎡,总建筑高度202.80m。地下室二层,层高分别为4m/5m,建筑面积约41000㎡。裙楼六层,1-5层5.2m,6层6m,建筑面积约91000㎡。2栋塔楼分别为办公楼45层,标准层高为4.2m;酒店51层,标准层高为3.4m,局部层高5m,建筑面积

约151000㎡。建筑结构形成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柱采用型钢混凝土柱。配置四台塔吊,两台人货电梯和两台井架。 作为这大型建筑综合体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五局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就对该工程给予了高度重视,同时工程被列为局2009-2010年度重点工程,作为“中国建筑”在中山地区的窗口工程、品牌工程。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目标是: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事故、特种工种持证上岗率100%、无职业病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每起控制在2人以下、经济损失每人次不超过500元。 文明施工目标:争创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 三、工程在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中的作法和措施 (一)、策划前行,样板示范,全面推广,持续改进。 在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技术部汇同安全部组织到本地区建筑企业优秀工程参观学习,再集合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管理图集,总结其他企业在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上的成功经验,再针对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施工顺序优化安全施工方案,确定防护措施。在明确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前题下对安全资金和维护费用进行全过程规划,保障安全费用和人员的投入到位。有了上述的保障,在项目启动的同时,对第一时间出现需要防护的作业位置和安全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方案规定时间插入进行防护和安装并由技术部进行现场指导。然后由技术部组织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评估,确定能否达到规范和方案要求。对于现场样板在各项验收都满足的情况下组织相关班组学习交底,确定同部位同工艺的验收标准,根据样板全项目推广。各部门和专业班组在施工工程中不断的揣摩的改进,再有新的方式时,报技术部现场确定后再做推广。比方本项目比较成功的电梯井工具式操作平台及水平防护和外脚手架的首层封闭等。在施工过程中不断的对其进行改进优化。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粤建管字[2000]14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0.12.26 【实施日期】2000.12.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0]144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顺德市市政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遏制施工伤亡事故,树立行业文明形象,从今年起,在巩固“99,文明施工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程(简称双优工地)活动。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积极开展创建双优工地活动,努力实现安全工作目标。今年,我厅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全省四级及四级以上企业的工地安全评价全部达标,其中一、二级企业的工地5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三、四级以上企业的工地3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杜绝二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在建工程80%以上实现文明施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认真组织本地区(部门)的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双优工地活动,努力实现以上工作目标,力争每年创出一批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检查评价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逐步走向法制化。今年以来,全省建设系统组织了多次安全生产检查,为消除事故隐患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规范、科学的安全监督手段。从今年四季度起,各地应结合创双优工地活动,对每项在建工程实施安全评价制度,通过对在建工程的阶段性评价,使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动态管理,既为省、市两级双优工地的评选提供依据,又能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达标工地情况,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各级部门要从规范监督工作入手,运用“抓两头(优、劣工地)、促中间”的手段,实现施工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2019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 第三条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省示范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不收取费用。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由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有关协会)推荐。 第五条? 省示范工地评审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申报省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 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内中心城市(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省内周边城市(江门、

肇庆、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惠州、河源、梅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韶关、清远)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6000㎡及以上;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 (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 (四)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推荐: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非责任事故除外);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四)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 (七)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 (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九)未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的;

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标准 一、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基础管理: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文明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遵章守纪;工伤事故处理;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安全协议;应急救援预案;危险源控制等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规范施工(生产)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保证体系,依法确保安全生产。 (二)临边、防护设施。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预留洞口、深基坑、通道口、阳台、楼层、屋面等临边防护必须达标。 (三)安全设施。各种类型的脚手架、登高设施、电线防护架、各类操作平台等设施,必须有验收使用手续,符合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 (四)施工临时用电。现场施工用电必须有专业人员管理,对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支线敷设、现场照明,接地、零线、电箱(总电室、配电箱、开关箱)、变配电装置、熔丝、低压线架设、用电管理等方面,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五)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升降机。须经验收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搭设施工方案和验收手续齐全、限载标牌醒目、架体稳固、缆绳或附着装置、架

体接地、安全装置、信号装置、安全门符合规范要求、卷扬机吊篮钢丝绳、绳卡、滑轮安全可靠,符合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大型起重机械。大型起重机械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载荷性能标牌醒目、安装使用技术方案审批手续和安装、升节资料(含基础和附着的相关资料)和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齐全,保险、限位、机容机组和例保记录符合要求。 (七)中小型施工机械。施工机具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各项使用条件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 (八)防台防汛。工地应严格按XX市政府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指挥部及XXXXXX集团的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根据XX地区的特点,及时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九)安全监控。工地必须有具体的安全监护实施计划和具体做法,重点加强工程施工中的危险源控制和过程控制,安全监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二、技术质量管理 (一)技术管理:严格按照《XXXX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要确保其及时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XXX项目资料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图纸、设计变更等技术资料进行管理,并在阶段验收后及时归档;在总承包统一安排下,各施工部及时准备图纸会审工作,各

广东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

广东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计取。 第四条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先进施工工艺和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施工现场围挡封闭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的围挡。围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的工地设置高度不低于2.5m 的围挡;其他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 二、围挡应使用砌体、彩色压型钢板等硬质材料,围挡应安全、稳固、整洁、美观。临街围挡外立面有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画图或标语。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挡或使用统一的连续性

护栏设施。 第六条建筑物四周立面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遮护封闭。挂设应整齐、美观、无漏挂、无脱落。沿海地区的立网采用风阻力较小的小眼立网,但要满足城市防尘等文明规定。 高层建筑无落地式脚手架时,除施工区段脚手架外围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外,下部各层的临边及窗口、洞口等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其他防护措施全封闭。 第七条施工现场出入口设有安全、可靠、美观的封闭式大门和企业形象标志,出入口处设有门卫室,并挂设有门卫制度牌。 第三章施工场地 第八条施工现场地面特别是交通道路有硬化处理。高层、多层建筑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设置15cm厚度的砼地面。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建立洗车台和沉淀池,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并实行密闭运输,以防止建筑材料、废料、渣土飞扬、洒落或流溢。 第十条施工场地平整,空转地面用碎石等铺垫,泥土不露,不扬尘,排水畅通,无大面积积水。施工通道、道路应畅通、平坦。 第十一条冲钻孔灌注桩施工现场有泥浆和污水处理措施。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得直接城市排污管或河流,严禁泥浆流出场外。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可根据作业环境和条件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处和饮水用水供应点,必要的部位设置烟头等生活垃圾收集箱。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在入口处及场地进行绿化布置。要做好施工

基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

基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 (2014年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组编

编委会 主任祁达才 副主任于俊岭李庆江 委员刘冬根袁太平谢文景邹晖付冠辉邹庆林清蔡希鹏杨俊海冯庆燎何光军 评审组 组长刘冬根 副组长袁太平 成员梁煜牟宁磨其宁包崇杰罗杨陈运阳王首魁 赵凌张忠桀陆俊张怀岗陈保刚黄世立李犇 张宝平马頔吴泷王文华黎勇跃林惊涛陈升林 赖凯琪刘子玲李维利龙江冯锐祥李光哲张力游 黄云乐许祺徐敏杨凯毕云武 编写工作组 组长刘冬根 副组长袁太平 成员梁煜康勇全张明伦陈保刚杜凯明赵凌王菁 牟宁杨永春杨杰刘文龙徐斌冼成亨张忠桀 温泉峰梁伟强李文超 主编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广州、深圳供电局,调峰调频公司参编 单位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电网公司,超高压公司,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送变电工程公司,深圳市粤网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威彦达 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说明 一、修编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基建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在《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2011年版)运用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吸纳先进的管理思想,按照“4M1E”综合夯实的原则对表格进行优化,形成了《基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2014年版)。 二、表格组成本表式分通用、主网、配网、蓄能四个部分,涵盖人、机、料、法、 环,共56 三、现场运用基本原则 1、检查评价单位(机构)应自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开展检查评价工作(配网可按标段为单位进行检查)。 2、各检查评价单位(机构)可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随机抽取检查表格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价。 3、检查表的抽取基本原则:根据现场已开展的施工作业、投入的人力和施工机械(具)抽取相应表单进行检查评价。 四、检查评价办法 (一)检查周期业主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检查评价,监理、施工承包商可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不 定期进行自检。 (二)检查表格应用方法 1、检查人员对各检查评价表式中的已检项,在“□”打“√”,合格项为“1”,不合格项为“0”,并在“备注”栏内对不合格项进行简要说明。 2、检查人员应在各检查评价表式中的“整改要求”栏,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具体要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策划书

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 次策划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査.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 由承包单位项目部编制,公司安监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文件封面的落款为承包单位公司名称,盖公司章.在开工前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并与施工单位一起对基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二次策划,使项目从一开始就为安全文明施工的形象和工程进度创造条件。以“零”事故为考核目标,以“比制度、比执行、比体制、比效果”为主要内容实施全面对标管理,找出基建安全的管理重点和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力争实现“零”事故;在确保工 一、编写目的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2为更好地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方针写上) 3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依据和指导。 4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H标、环境、目标的实现。 二、编写时间:工程启动后,正式施工前。 三、编写内容 1、工程概况 2、编制LI的与依据

3、工程(或项H)安全□标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网络 5、安全施工职责 6、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7、施工应急与防范对策 8、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10、作业区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11、驻地设施与文明标识策划 12、环境保护措施 四、审查重点 1、安全管理机构、网络与口标是否符合承包合同的承诺 2、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与环境的保护的具体策划是否科学、先进,对现场施工指导性是否强,可操作性是否强。 项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头脑,付出更多艰苦努力,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持续不懈、扎扎实实地

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

穗建筑[1999]28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委《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的通知》(粤建施字[1999]060号转发给你们。为提高我市文明施工水平,我委在此评分细则的基础上,根据《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结合《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制定出《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按《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实行检查评分制度。检查评分实行监督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定期抽查与工程项目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工程项目日常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按评分表内容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情况归档,并指定专人落实整改。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工地落实整改,检查评分情况归档,其中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评分情况由监督管理部门、企业、工程项目分别存档。 二、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要有文明施工组织分项,分项内容要有场地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设置要求说明及各阶段文明施工措施的要求说明。 三、各工程项目要建立文明施工档案,将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有关检查评分情况有关检查评分情况一并归档,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之一及文明施工工地评选的必要材料。 四、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评分连续两次分数低于60分或合计有三次低于60分地工地,定为文明施工不及格工地;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评分分数平均在80分以上(包括80分)并且单次评分不低于75分的工地方可参加市文明施工工地评比。 五、对文明施工不及格工地,我委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省建委《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的通知》 《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汇总表》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日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 粤建安协[2009]0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同时停止执行省建设厅于2000年印发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粤建管字[2000]144号)。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径向我会反映。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 (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评选办法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每年度在当年竣 工后取得《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的申报工程项目中评选, 表彰通报文件和荣誉证书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 定建设规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评选实行企业自 愿制度,企业可在工程开工后自愿申报,在施工全过程接受相关 部门检评、工程竣工后提交《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由评选组织综合评审确定 第二章评选组织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员设立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领导小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与领导小组工作。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样板工地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设立“评选工作委员会” ,评委成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推荐派出,由办公室审定聘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及各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可推荐人员参与评选工作。 第七条:评委成员实行检评回避制度,凡属评委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施工、监理的建设项目,评委本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打分。 第三章参评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建设项目在办理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后,承建单位可填报申请表向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创建样板工地评选。 第九条:创建样板工地项目应达到以下建设规模: (一)总承包施工5000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工程投资3000 万元以上的综合建设项目; (二)投资为3000 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桥梁隧 道、管线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投资为1000 万元以上的二次装修工程; (四)独立中标的1500 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 (五)投资为500 万元以上景观工程、公共设施工程; (六)能满足创建样板工地条件,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其他工程。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附件: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每年度在当年竣工后取得《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的申报工程项目中评选,表彰通报文件和荣誉证书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定建设规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评选实行企业自愿制度,企业可在工程开工后自愿申报,在施工全过程接受相关部门检评、工程竣工后提交《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由评选组织综合评审确定。 第二章评选组织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员设立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评选领导小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与领导小组工作。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样板工地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设立“评选工作委员会”,评委成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推荐派出,由办公室审定聘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及各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可推荐人员参与评选工作。 第七条:评委成员实行检评回避制度,凡属评委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施工、监理的建设项目,评委本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打分。 第三章参评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建设项目在办理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后,承建单位可填报申请表向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创建样板工地评选。 第九条:创建样板工地项目应达到以下建设规模: (一)总承包施工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综合建设项目; (二)投资为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管线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投资为1000万元以上的二次装修工程; (四)独立中标的15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

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

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 一、适用于由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受理监督的建设工程。 二、市总站每年9月20日-9月26日开展市样板工地的初审工作,各企业应在此期限内将市样板工地的申报资料报送市总站综合科。 三、凡市总站受监工程申报“市样板工地”的,在满足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的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当年度市总站评选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2、现场安装工程可视化治理系统和建设工程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治理系统,并按要求接入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治理应用平台; 3、申报资料应能反映工程创建全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文字及照片资料齐全真实,所有表单均按本通知附件格式填报。 四、市样板工地申报资料应按下列要求整理: 申报资料分为上、下两册,统一用A4纸,分不按顺序装订成册,采纳软纸封面(封面上应打印工程名称、申报企业和申报

日期),除目录外需编页码。 (一)上册内容(文字资料): 1、目录(目录应包含上册资料的所有条目,并在每条后注明页码范围); 2、《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申报表》(详见附件一); 申报表应按填表讲明认真填写,并加盖相关企业公章。“监督机构评价”表请留空,由市总站综合评审意见后统一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入册,另一份单独放置。 3、《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创建打算表》(详见附件二); 4、《杭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申请考评表》(详见附件三); 5、《市样板工地检查记录表(施工、监理企业)》(检查部位必须含有基础、主体、装饰三个时期且不得少于三次,详见附件四); 企业检查情况应如实填写,发觉问题应在整改结果中封闭。 6、相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工地在基础、主体结顶和装饰“三时期”跟踪评价表(详见附件五);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 (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四)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管理规定

中国水电三局海勃湾项目部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大门及围护 1、项目部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低于2M。沿城市主要街道工地的门柱应为矩形或正方形,短边不小于0.36M。 2、项目部围墙应封闭严密、完整、牢固、美观,高度不低于1.8米。沿街围墙按地区要求使用金属板材、标准块材砌筑、有机板材、石棉板材或编织布、苫布等软质材料拉紧绷直。 3、项目部应在大门外附近明显处设置宽0.7米,高0.5米的项目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工程概况、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字体规整、明洁美观,设置高度底边距地面不低于0.5米。 4、大门内应有施工平面布置图,比例合适,内容齐全,一般以结构施工期平面图为主,也可分基础期、结构期、装修期分别设置平面图。还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内容简明、实用,字迹工整规范。 二、临时设施 1、利用施工现场或附近的现有设施(包括要拆迁但可暂时利用的建筑物),在建工程本身的建筑物先完成的结构工程(供施工临时使用,

交工前再装修)。 2、必须修建的临时设施,应充分利用当地材料或旧料,尽量采用移动式或容易拆装的建筑,以便重复使用。 3、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方便生产和生活,不得占据在建工程的位置,与施工的建筑物之间,或临设房屋之间要保持安全和消防间距,并考虑总包和分包单位的需要,生活区与施工区要有明确划分。 4、如有可能,借用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或附近的设施。 三、场区道路及排水 1、施工现场首先应尽量利用原有交通设施,并争取提前修建和利用拟建的永久设施解决现场运输问题。 2、当现场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就需要修建临时道路。临时道路的布局,须依据现场情况及施工需要而定,营地建设一般应做成循环道,以保现场运输和消防车的畅通。 3、为解决临时道路排水问题,营地道路横断面应有2-3%坡向路两侧的坡度;沿道路两侧应设排水沟,边沟纵断面尽寸下口40CM,深度依受水面积及最大雨量计算;一般深度不小于30CM,边坡坡度1:1-1:1.5。在道路交会处或车辆出入处边沟要用涵管沟通。 四、现场场容管理 1、工地主要入口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工程概况、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2、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展示区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展示区专项施工方案 (1) 1 编制依据 (1) 2 工程概况 (2) 3 施工准备 (2) 3.1 图纸学习 (2) 3.2 编制书面技术交底 (2) 3.3 施工准备 (3) 4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展示区展示内容 (3) 4.1.1 外墙双排脚手架 (3) 4.1.2 临边防护栏杆 (3) 4.1.3 模板支撑体系 (3) 4.1.4 悬挑式卸料平台 (3) 4.1.5 洞口防护及封闭 (3) 4.1.6 一、二、三级配电箱 (3) 4.1.7 临时电缆的驾控与埋地 (4) 4.1.8 消防水管、消防栓及灭火器 (4) 5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展示区布置 (4) 6 脚手架 (6) 6.1 脚手架搭设主要参数 (6) 6.2 脚手架的材质要求 (6) 6.3 脚手架搭设参数 (8) 6.4 脚手板的铺设要求 (9) 6.5 防护栏杆 (10) 6.6 连墙件 (10) 6.7 悬挑架工字钢 (11) 6.8 架体内封闭 (14) 6.9 悬挑层硬防护 (14) 6.10 防护通道 (15) 7 卸料平台 (16) 1

8 临边、洞口防护及封闭 (23) 8.1 预留洞口防护 (23) 8.2 楼层边、阳台边、屋面边防护 (24) 8.3 楼梯临边防护 (25) 8.4 电梯洞口防护 (26) 8.5 电梯井道防护 (27) 2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展示区专项施工方案1编制依据 1、《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 2、《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3、《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2016 4、《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7 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7、《一般用途钢丝绳》GB/T20118-2017 8、《一般用途钢丝绳吊索特性和技术条件》GB/T16762-2009 9、《钢丝绳夹》GB/T5976-2006 10、《安全网》GB5725-2009 11、《阻燃安全网》GB5725-2009 12、《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9、《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 2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2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手册》 25、《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2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

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试行) 为搞好我省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维护城镇市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作如下规定: 一、本省城镇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施工活动)按本规定实施文明施工。城镇市区实施本规定的具体区域范围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建设行政主客部门管理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支持协助下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制。 三、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方案确定之前,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和市政、防汛、公用、邮电、电力等有关部门(单位),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踏看,并制订相应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材料堆放、场地道路、生活设施进行统一合理布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文明施工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各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支持协助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工作,承担有关义务。 五、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施工现场四周除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其余周边应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栏。 在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通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2.0米,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利低于1.8米,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或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 位于道路两旁的建设工程从第2层施工开始,必须采用合格的安全网进行全封闭施工。 六、施工现场主门右侧必须悬挂施工标牌。施工标牌应标明工地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姓名、开竣工日期及监督电话。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作业工人也应佩戴个人身份标卡。标卡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制作,标卡应标明人员姓名、三人照片、工种或职务、所司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标卡应分颜色区别。 七、施工现场推行硬地化。施工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厕所、材料堆放场要求浇厚度不小于200mm,强度不少于C15的混凝土路面,并在整个施工过程加以维护。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应浇筑厚度不少于200mm、强度不小于C15的混凝土路面,通道的宽度不少于3.5米,其外侧设置排水沟、浆槽。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直流或堵塞排水通道和排水河道。采用钻孔桩施工或施工中产生泥浆的工地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未经沉淀的泥浆不得排入城市下水道或江河。废浆和淤泥应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九、施工现场应设置洗车槽。出入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内冲洗干净,方允许上路行驶。 十、除抢险工程外,每天施工作业时间限制在每日七时至十二时和十四时至二十二时,因工程技术或工程质量要求连续作业的,应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能延长作业时间。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7]39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七年四月十八日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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