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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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模版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的正式文本示例如下: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社区综合文化站的管理,推动社区文化建设,提升居民文化素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社区综合文化站作为社区文化活动核心场所,承担着文化教育、娱乐、展览等多重文化服务功能。

第三条社区综合文化站的管理职责包括:(一)策划与实施各类文化活动,满足居民文化需求;(二)保护社区文化遗产,传播社区文化传统;(三)提供文化教育,增强居民文化认知;(四)促进社区文化产业发展,推动社区经济发展。

第四条社区综合文化站应遵循公益性质,向居民提供低收费或免费的文化服务。

可通过有偿文化活动为社区文化建设筹集资金。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社区综合文化站的管理由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并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包括:(一)拟定年度文化活动计划,并执行;(二)管理文化设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三)培训和管理志愿者,保障活动品质;(四)执行社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

第七条管理办公室人员由社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经招聘和考核确定。

第八条文化站应依据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策划和组织文艺演出、书法培训、音乐欣赏等活动,并与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等协作,举办文化交流活动。

第九条文化站应完善文化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涵盖设备采购、使用、维护及更新,并配置专职维修人员。

第十条文化站可聘请专家学者、艺术家、文化名人担任文化顾问,提供咨询服务,支持社区文化建设。

第三章文化活动第十一条文化站应依据居民需求和社区实际,制定年度文化活动计划,并向居民公示。

第十二条文化站应举办多样文化活动,包括文艺演出、书法培训、音乐欣赏等,并积极推广传统文化活动,如戏曲表演、民俗展览等。

第十三条文化站应推动文化教育,提升居民文化素养。

可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等活动,组织居民学习与交流。

第十四条文化站应保护与传承社区文化遗产,开展文化研究,整合资源。

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5篇)

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5篇)

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为促进社区综合文化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社区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站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社区居民文化娱乐生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

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

各功能活动室和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

二、文化站设备管理制度1、文化站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站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

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7、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四、文化站服务承诺制度1、保证文化站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

文化站规章制度

文化站规章制度

文化站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文化站的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 工作时间:文化站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具体时间为早上9点至下午5点。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服装要求: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装。

不得穿着露骨或不雅观的服装。

3. 手机使用:在工作时间内,员工禁止使用个人手机进行私人通话或玩游戏。

只有在工作需要时,才能使用手机。

4. 保持环境整洁:员工应当保持个人工作区域的整洁,并定期清理办公室和公共区域的卫生。

5. 客户服务:员工在对待客户时必须礼貌、热情,主动帮助解决问题。

不得对客户进行歧视或侮辱性言语。

6. 保密工作:员工必须保守文化站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不得将任何机密信息透露给外部人员或通过社交媒体公开。

7. 不得私自使用文化站的财产:员工不得私自使用文化站的办公用品、设备或资源,除非获得授权。

8. 不得在文化站内从事违法活动:在文化站内禁止从事赌博、吸烟、酗酒或其他违法活动。

9. 迟到、早退和请假:员工如需迟到、早退或请假,必须提前向上级汇报并经批准。

10. 惩罚措施: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或解雇等。

以上为文化站的规章制度,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虑,可以随时向上级或人事部门寻求帮助。

乡镇文化站管理和使用存在问题论文

乡镇文化站管理和使用存在问题论文

乡镇文化站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十百千万”宣传文化工程的大力实施,一大批乡镇综合文化站陆续建成,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文化阵地短缺的问题。

但从整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运行情况看,仍然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等一些问题,如何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丰富干部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广大群众的文化素质,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道难题。

一、乡镇文化站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从2010年开始,我县县通过中宣部和中央文明办资助的“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和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资助的“十百千万”宣传文化工程,建成了2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通过调查和统计,这些文化站中除了几个个活动开展得比较好外,其他的不同程度的存在挪用(当成乡镇人民政府的办公场所)、闲置(一座空房子)等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领导“三重三轻”的指导思想是乡镇综合文化站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根本。

一些党政领导干部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发展,重物质利益,轻社会效益。

认为只要把经济工作搞上去,其他工作自然而然就上去了,因此对文化建设工作仍然“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一是重“大件”轻“小件”。

没有处理好房屋建设与文化设施建设的关系,在建设乡镇文化站的时候,不有效的分配建设资金,挪用设备购置资金把房屋建大,后期因为资金紧张,致使设备无法到位,最终形成“空壳”现象。

二是重争取轻作为。

有的乡镇存在着为争取资金而申报项目的思想,忽视了国家投入的真正目的和意义,造成项目到手后,既不能按期按质实施,更没有按要求对文化站实施管理和使用。

三是重短期轻长效。

90%的乡镇文化站注重一次性建设,应付上级检查。

在后期管理和运营中,既没有财政投入,又不积极想办法争取其他支持,形成一种变相的“不作为”和浪费国有资产的行为。

(二)文化经费“三大难题”是乡镇综合文化站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瓶颈。

从调查的情况看,乡镇文化站普遍存在着经费不足的现象,而乡镇普遍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使一些本应开展的文化活动无法正常开展。

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5篇)

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5篇)

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为促进本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本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本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本村居民文化娱乐生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文化服务卫生保洁制度1、文化服务中心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

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服务中心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

各功能活动室和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

二、文化服务中心设备管理制度1、服务中心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服务中心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

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7、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四、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1、保证服务中心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

综合文化站规章制度

综合文化站规章制度

综合文化站规章制度一、总则综合文化站是为了提供一个良好交流平台,促进文化艺术交流和编辑信息分享的虚拟空间。

为维护站点秩序,保证用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入站要求1.用户在进入综合文化站前,需要注册账号和提供真实个人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2.用户的注册账号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以及综合文化站的相关规定。

三、用户行为规范1.用户注册账号后,应保密个人账号信息,不得将账号借给其他人使用。

2.用户在综合文化站内发布的信息和言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

3.用户不得在站内发布任何违法、淫秽、恶俗、暴力或侮辱性的信息。

4.用户对于站内其他用户的言论应尊重,并不得进行恶意攻击、辱骂等行为。

四、站内管理1.站点管理人员有权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保留删除违规信息的权利。

2.若用户发现其他用户发布了违规信息,可以进行举报,站点管理人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3.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用户,综合文化站有权进行封号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4.综合文化站将采用技术手段对信息进行监控和过滤,保证站点的安全和用户权益。

5.用户对于站点管理人员的管理决策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知识产权保护1.用户在综合文化站发布的作品,应当符合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作品是原创的或者具有合法使用权。

2.用户在综合文化站发布的作品,综合文化站有权进行展示、传播和推广,但必须保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3.若有用户发现站内存在涉嫌侵权的作品,可以进行举报,综合文化站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综合文化站将依法采取措施保护用户的知识产权,若用户在站内发现有侵权行为,可以向综合文化站进行投诉。

六、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用户,综合文化站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对于违规用户,综合文化站有权进行警告、删除违规内容、限制用户功能等处理措施。

3.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用户,综合文化站有权停止用户的账号使用,并追究法律责任。

综合文化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综合文化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综合文化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综合文化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综合文化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建设良好的文化氛围,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综合文化中心是供广大市民进行文化艺术交流、学习、娱乐的场所。

文化中心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高效、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综合文化中心管理制度适用于综合文化中心的日常管理活动。

第四条综合文化中心的领导机构由文化中心主任负责,下设相关的部门和岗位。

第五条综合文化中心的岗位设置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调整,岗位职责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并报主任批准。

第六条综合文化中心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由文化中心主任负责制定,并向广大市民公布。

第七条综合文化中心实行计划制管理,每年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绩效考核指标。

第八条综合文化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文化中心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形象。

第九条综合文化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服务市民,回应市民关切,并保证服务的公益性。

第十条综合文化中心定期开展培训和业务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一条综合文化中心的领导机构由文化中心主任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文化中心的发展规划、制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安排工作任务、指导和管理各部门。

第二条综合文化中心下设的部门包括:行政部门、财务部门、文化艺术部门、宣传推广部门等。

第三条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行政部门:负责综合文化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办公室管理、设备保养等。

(二)财务部门:负责综合文化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账务处理等。

(三)文化艺术部门:负责综合文化中心的艺术表演和展览活动的策划、组织和管理工作。

(四)宣传推广部门:负责综合文化中心的宣传推广工作,包括策划和组织宣传活动、管理媒体关系等。

第四条综合文化中心设岗位如下:文化中心主任、行政副主任、财务副主任、文化艺术副主任、宣传推广副主任,各岗位依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多名。

街道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2)

街道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2)

街道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街道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工作,提升综合文化服务能力,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居民文化需求的增加,街道综合文化站作为服务基层居民的重要载体,承担着提供文化娱乐、知识普及和社交交流的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发挥综合文化站的作用,加强管理和服务效果,制定本办法具有重要的背景和意义。

本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街道综合文化站的管理行为,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丰富多样的文化服务。

三、管理体制街道综合文化站的管理由街道文化部门负责,设立站长一职,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街道文化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街道综合文化站的管理体制如下:1.站长:街道综合文化站的站长具备相关文化管理经验,负责站内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2.文化部门:街道文化部门负责对综合文化站的管理进行指导、考核和监督;3.工作人员:综合文化站的工作人员由文化部门招聘,包括管理员、志愿者等职位。

四、综合文化站的职责与权益街道综合文化站作为提供文化服务的机构,应承担以下职责和权益:1.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和娱乐项目;2.提供各类文化知识和信息资源的获取和传播;3.为居民提供文化交流和社交活动的场所;4.开展文化培训和教育活动,提供知识普及和技能提升的机会;5.维护文化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和管理;6.完善自身管理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7.具备参与区域文化发展、合作和交流的权益。

五、管理要求及措施为了保证综合文化站的高效管理和良好的服务质量,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管理要求和措施:1.定期开展文化活动:综合文化站应定期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包括演出、展览、讲座、培训等,以满足居民的文化需求。

活动应具有真实性、时代感和创新性,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2.加强资源整合:综合文化站应与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合作,整合资源,开展文化联动和共享活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丰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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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楼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为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1、文化站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2、实行签到制度。

要按时签到,不准他人代签,外出从事公务活动,事前需向站长说明。

3、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4、考勤结果将按照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聘用制的规定,予以奖惩兑现。

二、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

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

各功能活动室和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文件柜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电脑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三、文化站设备管理制度1、文化站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乐器、音响、报刊图书等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站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并定期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规定操作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

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四、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作。

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4、要负责抓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的建设并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搞好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5、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村文化活动的开展。

6、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并做好接待群众、设备调试维护、图书馆登记整理、环境卫生、值班安全等日常事务。

六、文化站服务承诺制度1、保证文化站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

2、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3、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指导村级文化大院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4、协助市文化部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5、在市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6、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的指导下,搞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7、在市文化部门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七、文化站向公众开放服务制度1、要结合自身功能特点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学习的规律和实际需要,保持经常性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40个小时,并建议开放时间尽可能地改为下午、晚上开放。

2、要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注意事项。

3、重大节庆或传统节日开展的文化活动,要提前做好宣传,便于群众参与。

4、搞好站内设施保障,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5、工作人员要恪守职责,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工作制度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是公益性的文化信息服务场所,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不得实行经济承包、挂靠经营等方式变相经营,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主要为群众提供电子文献- 5 -的阅读和查询,有关信息、多媒体资料的浏览和查询等服务。

3、工作人员要按章操作使用本室设备及声像资料;该室设备及声像资料仅限室内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4、不得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播放、收听、收看、拷贝有关淫秽、迷信、反动等不健康的内容或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的邮件和商业广告。

5、读者和观众不得对本室计算机的软件设置做任何更改。

要爱护室内一切设备,自觉维护设备安全,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必须赔偿损失。

6、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

举止文明,保持室内安静卫生。

7、工作人员下班前,要按操作规程关闭电脑、电源,关好门窗,注意安全。

交接班时,要做好设备检查和交接登记。

九、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一)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1、图书阅览室是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

图书内容应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2、读者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3、要保持室内安静及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4、室内图书、报刊杂志开架阅览,每人限取一份,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

读者要自觉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

5、群众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献出来提供给广大群众阅读。

(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1、要树立“服务第一,读者至上”,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

2、负责图书、报刊杂志的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

如有丢失、损坏图书及超期未还者,要按有关规定索赔。

3、负责办理书刊的借阅、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

室内藏书及各种物品每半年定期清点一次。

4、负责图书目录的检查、维护和指导读者使用图书目录,书刊排架要准确整齐、便于检索。

5、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咨询问题。

6、负责搞好室内卫生和安全保护工作。

(三)图书阅览室借阅制度1、图书阅览室的图书凭借书证借阅。

2、办理借书证需持个人身份证、1张1寸免冠照片,并交纳押金50元。

办证后,读者可免费借阅,如读者不再借阅,- 7 -则收回借书证、退还全部押金。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每次限借图书2册,借期30天,逾期每册交逾期费0.5元/天。

如图书损坏或遗失,按书价双倍赔偿。

4、图书阅览室图书外借。

报刊杂志只限阅览,概不外借。

十、多功能活动厅管理制度1、管理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管理人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预防和杜绝火灾、被盗、骚乱闹事等危及安全的事故发生。

注意防火、防盗、防非法操作。

3、各套设备只能由站内工作人员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

严禁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安装其它电器设备。

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

4、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灯光、音响、线路等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器设备安全有效地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5、其他单位使用多功能厅开展活动,要事先到文化站办公室履行手续,经站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6、每次开展活动,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后方可开放。

对手续不全和没有事先安全教育的使用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开放。

7、开展活动时,如发现安全意外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同时启动应急程序,妥善处理。

场地使用完毕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设施、设备,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多功能厅所有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如有发现,管理者承担物品损坏或遗失造成的所有责任。

9、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

10、场内禁止吸烟,严禁随地吐痰、吐弃口香糖、乱扔瓜果皮壳等不文明行为,不听劝阻者,请其离开活动场地。

十一、文体娱乐室管理制度1、保持室内良好的卫生环境,严禁在室内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任何杂物。

2、文明礼让,严禁大声喧哗、吵闹及争抢活动器材。

3、要爱护公共设施,严禁违规使用器材,或将活动器材拿出室外运动,如有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照价赔偿。

4、进入室内活动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十二、加大经费投入1、镇党委政府保障文化站的正常运行经费(包括人员经费、业务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并列入县乡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要确保文化站的正- 9 -常运行。

2、设立农村文化专项扶持引导资金,扶持文化站的建设和管理,用于对公共文化产品的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奖励等。

3、鼓励社会力量和农民兴办乡镇文化机构。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文化站捐赠设备、资金等。

镇综合文化站是党和政府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层阵地,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只有规范地遵行各项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镇综合文化站的职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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