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管理制度

为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到岗就位,各司其职。

2、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了事的行为,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科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医院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医院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医院财物携出医院。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场所环境卫生。

7、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

8、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医院名誉的行为,或以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二、考勤制度

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因工作原因漏打或打不上者,需当事科室主任和当天总值班签字为证。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科主任、院长签字证明。

2、在当月正常出勤前提下,无特殊情况当月内常白班可以正常休假4天;值班人员休假1天。

3、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以旷工论处。

4、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五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五日者,予以清退,不发薪资。

5、凡加班者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三、请销假、休假制度

1、请假人员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条。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任批准;3天(含3天)以上的须经主管院长批准,5天(含5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中层以上人员,2天以内主管院长审批,3天(含3天)以上一律由院长审批。所有请假者必须获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离岗者,以旷工论处。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病事假两天以内(含两天)扣发假内工资。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2、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3、由于业务需要,医院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医院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4、按照医院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医院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以旷工论处。

5、其它休假

(1)婚、丧假:婚假3天;丧假(夫妻双方父母亡故、夫妻中的对方亡故、子女亡故)3天。在规定的天数内享受基本工资。

(2)产假:员工产假为120天,休假期间无工资,计算工龄。

(3)哺乳假:与主管领导、院长商议确定哺乳时间。

四、培训

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医技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医院人力资源能适应医院日益发展的需要,医院将举行教育培训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医院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

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医院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一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医院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办公室保存在相员工档案内。

五、调岗

1、医院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医院内人员的调动,须经院长、人事部门书面批准方可执行,否则不准擅自自行调动岗位。

3、医院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调岗前,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5、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1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的岗位报到。

六、诊疗制度及制度服务标准

(一)、诊疗制度

1、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

2、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

3、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逐级上报,及时解决。

4、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完成各种操作后当事人必须签字。及时向有关科室、医生、领导反应患者的意见。

6、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及医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服务制度

1、全程导诊制:为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协助患者进行交费、检查、取药等,指导患者办理各种诊疗手续,提高就诊效率。

2、首问负责制: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咨询时,都要耐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询问,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3、诊疗保密制: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患者的诊疗秘密,实行一医一患就诊模式。尊重患者的隐私。

4、知情选择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操作。

5、诊后随访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康复情况,对其进行康复指导。提高治愈率及康复速度。

七、会议制度

1、院例会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五下午,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总结上周工作,同时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职工会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二下午,全院职工参加。总结上月工作,同时布置下月工作。

八、福利待遇

1、医院依照事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当月天数)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如遇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正常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发放员工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九、薪职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薪):

2、擅离职守,致使医院受较大损失者;

3、损毁医院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4、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使医院蒙受较大损失者;赔偿比例不低于总额的30%。

5、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6、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医院声誉者;

7、散播不利于医院谣言或挑拨医院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十、聘用、解聘、辞职制度

1、新聘员工一经聘用,试用期为1--3个月(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业务娴熟的试用期为1个月;没有工作经验,对本职工作适应快的,试用期为2个月;没有工作经验,对本职工作适应较慢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足月人员只发基本工资。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须填写《试用期满员工转正申请表》可转为正式员工,逐级呈报审批。转正员工必须将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变更为淇县朝阳医院,如在7个工作日内未能办理,不享受同级职称工资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医院工龄。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院方可随时终止试用;试用期内不足一个月将不予发放工资。

2、聘用期内不适合医院各项工作,院方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关系终止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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