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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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纳税人名称

(以下编码由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登记代码□□□□□□□□□□□□□□□□□□纳税人管理码□□□□□□□□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监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业户填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

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使用碳素或蓝墨水填写本表,填写方法如下:

1、文字项目(有“”者,为文字项目):需用标准用语填写全称,无内容者

可以为空,有内容者必须如实填写。

2、编码项目(有实线“□”者,为编码项目):填表人应按税务机关的要求,依

照标准的项目或分类填写,并填写其相应的代码(即实线“□”内的内容)。

四、填表过程中遇有不明事项时,填表人应主动向主管地税税务机关声明并听从解释。

五、本表一式二份,报经地税税务机关审核并予以登记后,地税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

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须携带查验)。

六、填表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

证书上的名称;

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护照”、

“军官证”、“其他”等;

3、“注册地址”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执照》上的“营业

场所”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地址;

4、“生产经营地址”栏:指纳税人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车间、销售网点、场所等

的地址,可与注册地址相同;

5、“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类型”

或《营业执照》上的“经济性质”;

6、“经营管理行业”栏:根据主营业务填写相应行业及代码,只能填写一个主要经营

的行业;

7、“生产经营方式”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相应生产经营方式及代码,只能填写一种主要生产经营方式;

8、“国标行业”栏:根据主营业务填写相应行业和代码;

9、领取营业执照以外的其他核准执业证书的纳税人,请根据相关资料如实填写;

七、税务登记已办理完毕的纳税人,请按照各税种规定的纳税期限分别到相应的地税局

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八、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其所有银行账户时,应单独填写《纳税人银行帐号报告表》。

九、纳税人有房产、土地、车船等财产时,应单独填写《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项目

登记表》、《城镇土地使用税项目登记表》、《车船使用税项目登记表》或《车船

使用牌照税项目登记表》。

一、有关证照信息

工商证照或其他有效证照

证照或文件类型* □□

证照编号或字号*

颁发或批准机关* □□□□□□□□颁发批准日期* 年月日

开业日期* 年月日

证件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生产经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生产经营方式*□□

生产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二、纳税人基本信息

纳税人名称*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国标行业*□□□□□□

从业人数

雇工情况

登记注册类型*□□□

注册资本

币种□□□

投资总额

币种□□□

经营面积平方米房产性质□自有□租赁□无偿使用(房产性质在□中勾选,可多选)

是否电子记帐□是□否(在□中勾选,只能选是或否)

记帐系统名称

三、生产经营地址

序号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

四、法人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名称* □□

身份证件号码*

业户住所*

办税员姓名

五、其他资料

会计制度□□

电子邮箱地址

登记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六、以下内容由地税机关填写

收款国库* □□□□

收入归属* □□□□□□□

征收属性* □□□□□□□□□□□管理属性* □□□□□□□□□□□稽查属性* □□□□□□□□□□□地理位置* □□□□□□□□

街道□□□□□□□□□□门牌号

专业市场□□□□□□□□□□楼层号

门牌号

征管方式* □

国税主管机关□□□□□□□□

国税登记代码

商品货物存放地址

双定户国税税负合计

其中:增值税税额

其他税额

征收方式* □□

申报方式* □□

隶属关系代码*□□

经营管理行业* □□□□□□

纳税人纳税类别* □□□

办理开业税务登记须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其他纳税人自纳

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相应办税服务厅或办证大厅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窗口,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并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

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

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

及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一式两份,分别粘贴在两份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分别粘贴在两份税务登

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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