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申请资料要求

采矿权申请资料要求
采矿权申请资料要求

一、新办采矿权申请

(一)划定矿区范围申请

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先向具有相应采矿权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划定矿区范目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主要内容: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拟开采矿区范围,起止深度,矿种、位置.资源储量、设计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方)、资金来源、投资安排等);

2、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未设立企业的矿山,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

3、矿山地理位置图;

4、以地形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附国家直角坐标标定的拐点坐标)及毗邻矿山企业相对位置关系示意图;

5、有资质地勘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及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文件(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砖瓦砂石,粘土的,提变相应的地质资料);

6、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7、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迁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8、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申请划定

矿区范围矿业权设置情况的协助调查意见。

(二)采矿权申请

采矿权申请人在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批准后的矿区范围预留期内(大型矿山3年,中型矿山2年,小型矿山1年),应办理矿山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企业设立手续,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采矿权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的编制和报审工作(具体要求见相关法规和文件规定),并向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的批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登记。采矿权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l、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一致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3、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4、矿区范围;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及专家审查意见的认定文件;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段专家审查意见的认定文件;

7、具有与矿山设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8、申请由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地、采矿权灭失的矿产地,探矿权灭失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地,主管部门规定无需勘查即可直接开采的矿产地等采矿权的,还应提交采矿权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确认书;

9、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矿山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书;

1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文件;

二、采矿权延续申请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

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采矿许可证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不包括下级国土资探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调查意见的时间)。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自行废止。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2、矿产资源开发情况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缴纳、矿山年检、矿山年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环境保护、矿业权纠纷等情况)及依法开采并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关材料及证明文件;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说明书(包括矿山占用资源储量检测核查情况、附矿山开采现状图或井上下对照图);

4、矿山占舟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检测报告核查意见批复文件及其备案证明;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力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的认定文件;

6、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文件和采矿权价款缴纳凭证;

7、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姓名);煤矿还需提供煤炭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采矿许可证正本及加盖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年检专用章的采矿许可证副本。

三、采矿权变更申请

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权人需要变更矿区范围,

主要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山企业名称或者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应当同时申请延续登记。

(一)变更矿区范围申请

申请变更矿区范围应提供以下资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2、变更后的矿区范围图(标注原矿区范围);

3,变更矿区范围后的地质报告及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文件(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砖瓦砂石、粘士的,提交相应的地质资料);

4、变更矿区范围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矿山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5、采矿许可证正本及加盖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年检专用章的呆矿许可证副本。

6、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变更矿区范围矿业权设置情况及采矿权人是否依法开采并履行法定义务的调查意见;

7、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煤矿还需提供煤炭

采矿权竞买申请书.doc

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________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按照出让文件资料要求,现就参加竞买采矿权提供如下资料并作出郑重承诺: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全权); 5.法定代表人(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6.银行出具有效的存款证明; 7.其他(包括该采矿权具体要求的其他文件) 我公司已仔细研究了出让文件要求,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贵中心出让采矿权公告和须知中的要求及规定,对该采矿权出让所有文书及现状均无异议。并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采矿权出让文件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小写:¥万元) (2)按出让文件的要求参加出让活动,履行全部义务,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提交给贵单位审查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如能竞得,按出让公告和须知要求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 1/ 2

确认书》,并按须知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等,按合同约定履行受让人的全部责任。 (4)按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要求的时限缴纳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一旦违反前述要求和承诺,我方提交的竞买保证金将按出让文件的规定处理,并由我们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请人(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联系人:电话:传真: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2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流程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的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2)经批准的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 (3)矿产资源开发初步利用方案(包括矿区位置、开采矿种、储量情况、矿山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4)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国家直角坐标或经纬度坐标标定其拐点,矿区面积,比例尺不得小于1:1万);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其它相关资料。 2、采矿权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产储量登记书; (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10)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出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 (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文件; (13)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

①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②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 (1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5)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4、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 (2)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5)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6)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7)矿区范围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矿区范围图及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8)主要矿种和开采方式变化的,需提供开发利用方案和经法定审批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依法转让采矿权变更的,需提供全部批准资料; (10)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 (1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DOC44页)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 一、采矿权申请表格(国土资源部规定格式) 附件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1) 附件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2) 附件3、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3) 附件4、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4) 附件5、采矿权转让申请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5) 二、审批及通知表格式样:一部分是国土资源部开发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表格;另一部分是结合我省采矿权管理工作实际,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一)划定矿区范围 附件6、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7、划定矿区范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 附件8、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系统生成) 附件9、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10、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二)采矿权申请登记 附件11、采矿权申请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 附件12、云南省准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

附件13、云南省不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 附件14、云南省颁发采矿许可证通知(系统生成) 附件15、云南省X X国土资源局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通知(系统生成)(三)采矿权延续登记 附件16、采矿权延续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 附件17、采矿权延续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四)采矿权变更登记 附件18、采矿权变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 附件19、采矿权变更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五)采矿权注销登记 附件20、采矿权注销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 附件21、采矿权注销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附件22、云南省注销采矿许可证通知书(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六)采矿权转让审批 附件23、采矿权转让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附件24、采矿权转让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附件25、采矿权转让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附件26、采矿权转让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 附件27、采矿权转让通知书(系统生成,准予转让) 附件28、采矿权转让通知书(系统生成,不准予转让)

区桑村镇2处建筑石料用灰矿岩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模板】

XX市XX区桑村镇2处建筑石料 用灰矿岩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相关规定,XX市XX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XX区桑村镇玉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和XX区桑村镇依山口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一、本次建筑石料用灰矿岩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XX市XX区自然资源局。 二、本次建筑石料用灰矿岩采矿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4、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由银行出具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证明; 5、竞买申请人需取得XX区所在地镇政府同意并支持办理XX区土地手续的证明,竞得后要按照国家矿山开采用地要求,办理采矿用地手续; 6、具备相关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提交申请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8日17时前,到XX区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竞买申请书;(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资格审查 XX市XX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收到的书面要件及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资格 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竞买资格条件获得竞买资格的,交纳竞买保证金后,XX市XX区自然资源局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竞买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方式向XX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竞买申请人自行对拟出让矿山进行现场踏勘。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流程

1、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的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2)经批准的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 (3)矿产资源开发初步利用方案(包括矿区位置、开采矿种、储量情况、矿山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4)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国家直角坐标或经 纬度坐标标定其拐点,矿区面积,比例尺不得小于1:1万);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 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其它相关资料。 2、采矿权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产储量登记书; (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10)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出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 (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文件; (13)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

①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②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 (1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5)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4、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 (2)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5)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6)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7)矿区范围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矿区范围图及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8)主要矿种和开采方式变化的,需提供开发利用方案和经法定审批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依法转让采矿权变更的,需提供全部批准资料; (10)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 (1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应 提交的材料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申请采矿权延续审批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采矿权人上年度经年审的与企业经营范围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份); (二)《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原件4份); (三)上一年度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资源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保证金等缴纳凭据(复印件4份); (四)上一年度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 (五)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3份); (六)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报告(原件4份),内容包括:申请延续登记的理由;矿山生产和储量利用情况;保有储量和现有生产能力;申请延续开采的年限和依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地质资料汇交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5份); (八)适用于延续采矿的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书、备案批文(原件1份,复印件3份);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矿山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和批复文件;若原审查通过并批复的矿山设

计仍可适用于延续采矿,应当出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 (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份); (十一)适用于延续采矿的开采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适用于延续采矿的批复文件或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十二)水利部门出具的适用于延续采矿的批复文件或有效期内的水土保持合格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十三)适用于延续采矿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 (十四)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适用于矿山延续的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1份,复印件3份); (十五)矿山土地租用相关有效协议,要求有村委盖章(原件1份,复印件3份); (十六)旅游部门出具的是否影响旅游规划和是否同意设置采矿权的意见; (十七)林业部门出具是否同意设置采矿权的意见; (十八)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采矿权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采矿权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导读:采矿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享有的占有、开采和收益的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那么,采矿权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具体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导读:采矿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享有的占有、开采和收益的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那么,采矿权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具体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采矿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一)采矿权申请报告(原件1份); (二)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1份); (三)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和矿区范围图(原件1份); (四)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资金、设备、技术人员明细材料)(原件1份);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和备案证明(原件1份);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外资批准证书(指“三资”企业)(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其备案证明(原件1份); (九)水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原件1份); (十)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原件1份);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 (十二)林业部门对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指石矿、粘土矿占用林地情况)(原件1份); (十三)与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书(原件1份); (十四)储量报告(地质勘查报告)及备案证明(原件各1份); (十五)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及备案证明(原件各1份); (十六)土地复垦方案及其评审意见(原件各1份); (十七)查明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6份); (十八)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指划定矿区范围时未提供或有变动的)(原件1份)。 知识拓展: 采矿权新立登记的条件要求: (一)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开采登记,需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省、市矿产资源规划; 2、采矿权取得方式符合有关规定; 3、申请人已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和矿区范围图; 4、已按规定签订了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书;

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附件2 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序号材料名称 划定 矿区 范围 新 立 延 续 注 销 变更 要求 扩大 矿区 范围 缩小 矿区 范围 开采主 矿种、开 采方式 采矿 权人 名称 转 让 1 划定矿区范围 申请书、采矿权 申请登记书或 申请书 ▲▲▲▲▲▲▲▲▲ 1.附电子报盘。 2.转让采矿权申请:应提交转让申请书和变更申请登记书。 2 申请人的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 1.变更采矿权人名称申请:应提交变更前、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副 本。 2.转让采矿权申请:应提交转让人与受让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矿业权出让收 益(价款)缴纳 或有偿处置证 明材料(复印 件) ▲▲▲▲▲▲▲▲▲ 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缴纳时间、方式的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以及矿业 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票据和相关凭证等材料。如没有相应材料, 应由批准缴款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说明矿业权出 让收益(价款)缴纳的具体情况;对已批准将矿业权出让收益(价 款)转增为国家基金或国家资本金的,应提供批复文件。 4 经评审备案的 矿产资源储量 ▲▲▲▲▲▲▲▲▲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仅适用于非油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评审 意见书及查明储量登记书。

序号 材料名称 划定 矿区 范围 新 立 延 续 注 销 变更 要求 扩大 矿区 范围 缩小 矿区 范围 开采主 矿种、开 采方式 采矿 权人 名称 转 让 评审意见书及 登记书(复印 件) 2.新立申请:提交经评审备案的储量评审意见书,油气矿业权人还 需提供油气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非油气矿业权人在领取采矿许 可证前办理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3.延续申请:非油气提交原采矿权占用储量登记书和剩余保有资 源储量证明材料,属大中型资源储量规模的,剩余保有资源储量 的证明材料为近三年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意见书,其 他情况剩余保有资源储量的证明材料为当年或上一年度矿山储量 年报;油气提交原采矿权占用储量登记书及近三年的经评审备案 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及登记书。 4.注销申请:非油气提交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 记书;油气提供矿产资源储量结算报告及批复文件。 5.变更申请:非油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储量评审意见书、原占用 储量登记书和变更后的矿产资源储量说明,矿业权人在领取采矿 许可证前办理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油气提交原采矿权油气储 量登记书及近三年的经评审备案的评审意见书及登记书。 5 省级国土资源 主管部门意见 ▲▲▲▲▲▲▲▲▲ 仅适用于非油气 按本通知及附件5要求,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系统报送。 (国土资源部委托省级审批登记的除外)

竞买须知

绵阳市2008年采矿权拍卖出让  竞买须知    一、竞买时间、地点  竞买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0月6日下午1 6:00时止。  拍卖时间:2008年10月7日下午14:00时。  拍卖地点:绵阳市新益大厦南三楼土地矿产市场。  二、标的说明  绵国土资公告【2008】198号所述标的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标的价款仅为矿产资源采矿权价款。竞买人在参与上述采矿权竞买前,请到矿权设置地踏勘调查,真实了解存在的采矿风险情况,谨慎行事,其竞买及采矿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组织和自然人(有下列情况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1、有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  2、欠缴采矿权出让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  3、原开采矿山(或矿产品加工企业)未按要求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或污染治理)或治理未达标的;  4、在矿山开采中引起矿山周边不稳定因素尚未得到解决的。  四、报名所需资料  (一) 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及《竞买采矿权报名表》

(二) 《采矿权竞买资格审查表》。  (三)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个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复印件(竞买人为自然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复印件。  (六)属联合竞买的,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凭据(经核实到账)。  (八)竞买须知中所需的其它资料。  符合竞买条件者,凭资料到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报名。  四、拍卖标的采矿权设置情况  (一)北川县开坪乡小园沟青云石矿区方子坪(Ⅰ)矿段  矿区位于北川县开坪乡小园沟 村境内,矿区开采范围由7个直角拐点坐标圈闭,矿区面积0.0432km2,开采标高:1120-1200m。坐标为: (1)X=3546098 Y=18433658  (2)X=3546008 Y=18433627  (3)X=3545980 Y=18433471  (4)X=3546105 Y=18433404  (5)X=3546249 Y=18433355  (6)X=3546264 Y=18433454 (7)X=3546145 Y=18433517 资源量为(333)75万立方米。 附加条件:1、开采方式必须采用机械式开采。  2、矿权竞得人必须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境内开办加工企业。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 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规范采矿权市场秩序,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除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划定矿区范围管理 (一)划定矿区范围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人提出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 围及拟设开采工程分布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依法审查批准的行政行为。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准文件是申请人开展采矿登记各项准备工作的依据。

登记管理机关原则上应根据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围审批划定矿区范围。拟设开采工程分布范围超出探矿权范围的,经登记管理机关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批准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二)划定矿区范围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的勘查程度,应符合现行规程规范要求,大中型煤矿应达到勘探程度;非煤矿山、小型煤矿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中规定的第三类矿产应达到矿山建设要求的地质工作程度,具体要求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三)划定矿区范围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国家规划矿区内矿业权设置方案未经批准的,原则上不受理新立矿业权申请;国家规划矿区内探矿权人持其探矿权申请采矿权,申请范围与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不符的,原则上应调整到与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一致后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10.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部门规章-国土资发【2003】197号)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03〕197号 2003年6月1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范围 第三章实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招标 第三节拍卖 第四节挂牌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按照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中标人的活动。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拍卖,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挂牌,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和场所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 第四条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的监督管理。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下级主管部门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第六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章范围 第七条新设探矿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 (一)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 (二)探矿权灭失的矿产地; (三)国家和省两级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规划划定的勘查区块; (四)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新设采矿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 (一)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地; (二)采矿权灭失的矿产地; (三)探矿权灭失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地; (四)主管部门规定无需勘查即可直接开采的矿产; (五)国土资源部、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的方式授予探矿权采矿权: (一)国家出资的勘查项目; (二)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的能源、金属矿产地; (三)共伴生组分多、综合利用技术水平要求高的矿产地; (四)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

采矿权、采矿许可证的申请办理流程

采矿权、采矿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一、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的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2经批准的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 3矿产资源开发初步利用方案(包括矿区位置、开采矿种、储量情况、矿山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4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国家直角坐标或经纬度坐标标定其拐点,矿区面积,比例尺不得小于1:1万);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其它相关资料。 二、采矿权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产储量登记书; 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10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出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 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文件;

13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 ①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②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 1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5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 2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5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6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7矿区范围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矿区范围图及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8主要矿种和开采方式变化的,需提供开发利用方案和经法定审批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依法转让采矿权变更的,需提供全部批准资料; 10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 1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

附件4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 (1) 非油气划定矿区范围 申请书 申请人×× ×(签章) 矿区名称× × × ×公司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人名称。 2.矿区名称:填写申请人为开采矿产资源所申请的矿区名称。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采矿权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4.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 5.地址:按采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6.开采主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 7.共伴生矿种:申请开采的其他主矿种。 8.总储量:开采主矿种保有储量的综合评价数值。单位与该矿种设计规模的矿产单位相关,如“煤”为万吨。 9.采矿权取得方式:填写拟取得采矿权的方式,分为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 10.勘查许可证号:采矿权取得方式为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填写勘查许可证号;非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无需填写。 11.预留期限:首次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申请不得超过3年。 12.探明地质储量:填写已审批的地质储量数据。 13.可采地质储量:按初步设计可利用的资源储量填写。 14.探矿权取得情况: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探矿权取得的方式包括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非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无需填写。 15.矿区范围图及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并注明(1)共有多少拐点圈定; (2)开采深度的起止标高。 16.矿区面积:按矿区实际面积,填写其平方公里数。

(5) 非油气采矿权 注销申请书 采矿权申请人×××(签章)矿山名称××××公司 采矿许可证号×××× 填表时间×年×月×日

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

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田东县人民政府批准,田东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田东县平马镇平紫胶林场页岩矿采矿权。 一、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田东县国土资源局,由我局委托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标的简介 田东县平马镇平紫胶林场页岩矿矿区位于田东县正南向直距 4 km 的合恒村,行政区隶属田东县平马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7°06′08〃,北纬23°34′05〃。有柏油路经过,交通十分方便。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西安1980坐标系)圈定: 1、2607887.87 36409274.52 2、2607727.13 36409501.47 3、2607632.33 36409453.48 4、2607739.79 36409165.06 矿区面积0.0418k㎡,生产规模14.4万吨/年,出让年限7年。挂牌出让起始价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开采标高:+210.5m至+145.0m。 四、出让条件 (一)出让采矿权范围和储量,按划定的矿区范围和拟出让的可采储量等; (二)竞买保证金可冲抵采矿权价款,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30日内全部交清采矿权价款;

(三)挂牌出让的采矿权价款不含采矿权使用费、土地租用费和征用费,但包含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的编写和评审费用。 (四)买受人在挂牌成交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凭《成交确认书》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缴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签订《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缴清土地复垦费用。 五、竞买资格及条件 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采矿权竞买申请人要有能力解决好矿区生产用地问题,协调好矿山与周边群众的各种关系,避免矿业权出让后因矿区生产用地不落实而无法开发问题的出现。 六、本次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为无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一)按省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 (二)采矿权人因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要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期限与采矿许可证一致。 (三)矿山关闭后6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生产和生活设施,不作任何补偿。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谁主张,谁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 八、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肆拾万元整(¥400000.00)。 (一)竞买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公告中公布的相关账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

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模板】

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标的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 筑 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出让人:XXX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挂牌人: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出让时间: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22日

目录 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二、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采矿权竞买申请书(范本) 四、矿区现场勘踏声明(范本) 五、采矿权竞买资格确认书(范本) 六、采矿权挂牌出让报价单(范本) 七、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范本) 八、出让合同(范本) 九、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十、矿区范围图 十一、国土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隆自然告字〔2019〕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将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XXX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交易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交易场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出让采矿权简况: (一)采矿权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二)拟出让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地理位置: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 :

采矿证办理流程及指南

A00302 《事项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权限内矿产资源开采许可(采矿权新立) 二、办理依据 (一)《矿产资源法》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 (四)《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 (五)《贵州省采矿权审批登记有关规定》(黔国土资发[2002]203号) (六)《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 (七)《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 (八)《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的意见》(黔国土资发[2006]96号) (九)《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69号) (十)《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十一)《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发 〔2012〕18号) (十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十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3号)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资料要件完整; (二)矿区划定经批复同意,符合国家和我省当前产业政策(如最低建设生产规模等);(三)采矿权申请人具有与矿山建设生产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 (四)与其他探矿权采矿权范围不重叠; (五)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及其他规定需缴纳矿业权价款情形的,已进行价款处置; (六)按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缴存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七)开采煤炭、金矿、地热、矿泉水等矿种的已经相关部门批准; (八)符合采矿权新立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流程

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按照出让文件资料要求,现就参加竞买采矿权提供如下资料并作出郑重承诺1竞买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4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全权;5法定代表人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6银行出具有效的存款证明;7其他包括该采矿权具体要求的其他文件我公司已仔细研究了出让文件要求,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贵中心出让采矿权公告和须知中的要求及规定,对该采矿权出让所有文书及现状均无异议。 并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采矿权出让文件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小写¥万元2按出让文件的要求参加出让活动,履行全部义务,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提交给贵单位审查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如能竞得,按出让公告和须知要求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须知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等,按合同约定履行受让人的全部责任。 4按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要求的时限缴纳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一旦违反前述要求和承诺,我方提交的竞买保证金将按出让文件的规定处理,并由我们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请人盖章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人电话传真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申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090818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新立和扩大勘查范围探矿权申请资料的通知 国土资发[209]10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新立和扩大勘查范围探矿权 申请资料的通知 国土资发[209]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向国土资源部提交新立探矿权和扩大勘查范围探矿权申请资料(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除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探矿权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登记书; (二)申请的区块范围图; (三)勘查单位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 (五)勘查实施方案及附件; (六)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八)交通位置图; (九)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十)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置探矿权的意见; (十一)外商投资(含合资合作)的勘查项目还应提交公司章程(合资合作企业还需提交公司合同)、军事部门同意设置探矿权的意见; (十二)海域勘查项目还应提交海洋部门同意设置探矿权的意见;

(十三)扩大勘查范围探矿权申请还应提交勘查工作阶段性总结 报告、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和勘查许可证原件; (十四)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以协议出让方式申请探矿权的,还应提交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的证明材料;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中标(竞得)探矿权的,还应提交成交确认证明材料。 上述报件应同时按《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电子文档申报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07年第12号)规定提交电子文档。 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二十个工作日内对探矿权申请人提交的探矿权申请进行核实,对符合探矿权设置条件的签署同意的意见(格式见附件);对不符合探矿权设置条件的,给申请人出具不同意的书面意见。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新立和扩大勘查范围探矿权申请资料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关于同意设置探矿权申请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非油气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非油气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 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非油气采矿权 变更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申请人: 矿山名称: 原采矿许可证号: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采矿权申请人:填写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 2.矿山名称:采矿权申请人全称+所开办矿山的名称。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3.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 4.地址:按采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5.开采主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 6.共伴生矿种:申请开采的其它主矿种。 7.生产规模: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填写。 8.总储量:开采主矿种保有储量的综合评价数值。单位与该矿种设计规模的矿产单位相关,如“煤”为万吨。 9.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或露天开采。 10.原采矿权有效期限:填写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采矿权取得方式:填写取得采矿权的方式,分为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转让等。 12.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填写经批准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的处置方式。 13.应缴纳釆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填写确认成交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总额。 14.变更内容及原因: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填写申请变更的内容如改变采矿权人名称、改变开采方式、改变矿区范围、改变主采矿种、采矿权转让等,并简要说明变更原因。 15.保有储量:填写申请变更时矿山保有的资源储量数据。 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涉及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方式及扩大开采规模填写此项,并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方案的编制单位、评审机构、评审时间、公告时间。不涉及以上三种变更情况的,填写方案适用期,执行情况,依方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17.矿区范围图及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并注明(1)共有多少拐点圈定;(2)开采深度的起止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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