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
关于严格执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核实、结算、兑付有关程序规定的通知

1 补贴对象凭县 ( ) . 市 农机局签 发的《 确认书》
自主购 机 。原 则 上购 机 应在 签 发 之 日起 3 0日内完
成。
-
补贴计划下达进度及申请人的情况 ,按计划下达当 月分 批接 受 和上报 有关 申请材 料 。
二 受理 确 认 1 . 受理 申报 材料 。乡镇人 民政 府 、 林牧 场应 安 农 排农 机 站或专 门丁作班 子 ( 员 ) 人 负责受 理上 报 的 申
自治 区农机购 置补贴 申请 确认及核实结算程序规定 ( 试行 )
一
提 出 申请
1申请 人 应 具 备 的 资格 : 籍 在本 县 ( ) 区 . 户 市 辖
( )申请人 填 写 由县 ( ) 机 局 制发 的《 机 2 市 农 农
内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及服务的农牧民个人 、
地 方农 林牧 场 农工 和经 注册 直接 从事农 林 牧渔业 生 产 服 务 的经 营组织 。 2申请程 序 . ( ) 委 会 ( 部 ) 以公 告 等 方 式 告 知农 户 , 1村 场 应 及 时接受 本 村 ( ) 辖 范围 内所有 申请 人 的 申请 。 场 管
一
今 年 要继 续 抓好 补 贴 监管 工 作 , 地 、 、 要 各 州 市 加强 对 补贴实 施情 况 的督导 检查 ,组织 县 ( )乡 市 、
严 格 落 实 责 任
( ) 镇 两级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 , 严查补贴程序
违规 、 取补 贴资金 、 收费 等违规 行为 。要 与财政 套 乱
3补贴 对 象购 机后 , . 乡镇 人 民政 府 、 林牧 场 应 农
报材料 , 并认真比照当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 , 采 取有效手段对申请人资格 、购机意向等情况进行核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7.14•【字号】苏农机〔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0〕14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关于做好2020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0〕19号、苏财农〔2020〕35号)等文件精神,在保持《2018—2020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苏农机行〔2018〕6号)政策框架和操作方式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
现就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范围按照“基本稳定、优化完善”原则,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要求,突出支持粮食和生猪生产两个重点,兼顾设施农业、渔业等机械化,将支持生猪等畜产品生产的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机具装备纳入我省补贴范围,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附件1)和补贴标准(附件2)进行调整优化。
调整后,我省补贴15大类37个小类117个品目。
各地可选择重点机具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重点机具核验。
二、认真做好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对通过农机专项鉴定的自动直行乘坐式高速插秧机、油菜毯状苗移栽机、畜牧业洗消设备、畜禽精准化饲养设备、水体净化设备、智能投饲机、水草梳清机、畜禽尸体冷藏设备、秸秆剪切机、常温粮食干燥机等10个产品,参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方式操作,补贴资金规模全省控制在已下达各地的1.5亿元以内。
农机购置补贴下步工作措施

农机购置补贴下步工作措施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
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农机具备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加速推进,国家在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逐渐加大了对农机购置补贴力度。
农机购置补贴是指针对农村农民在购买农机具方面的资金补助。
通过政策补贴,农村地区的农民能够更加容易地购买更加先进、便捷的农机设备,进而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同时,这也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地区的现代化建设。
那么,下一步应该如何继续推动农村地区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措施:首先,应该建立规范的农村农机购置补贴制度。
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需要采用科学、合理的理论基础,以及从现实的需要和发展趋势出发,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措施体系,确保政策实施的规范性和稳定性,避免出现过度的政策波动和繁琐的程序审核过程。
其次,应该进一步加大农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
政策宣传不仅可以帮助农民更好地了解政策内容,提升政策的普及度,还可以明确政策的适用范围以及补贴方式和补贴金额等方面的细节信息,增加农民的信心和购置热情。
第三,应该建立健全农机设备质量监管机制,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必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能力。
同时,加强农机设备的质量检测和监管,确保出厂的农机设备能够符合安全、优质、绿色的标准,维护农民的利益,保证农机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寿命。
第四,应该继续加大对农村农民的金融扶持力度,特别是为农村贫困农民和特困家庭提供更多的购机补贴和贷款支持,帮助农民更好地融入市场,拓宽经济渠道,提高对农机的购置意愿。
最后,应该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
这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地改进和完善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际效果和社会贡献。
总之,农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推动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才能更好地满足农民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推进农村地区的现代化建设。
辽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8〕90号有关市农委(农机局)、财政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推进辽宁的全面振兴,省农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2018年4月20日辽宁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共11类24小类45个品目(详见附件1),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和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
各地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在省补贴范围内选取确定本地区补贴机具品目。
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和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需要。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是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农机补贴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农机补贴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要做法购机补贴政策实施7年来,已经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
主要做法是:一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农业部、财政部密切配合,对全国农业机械发展现状和需求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科学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农机补贴政策持续有效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制,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实施。
许多省区市将农机补贴实施列入地方政府对农机化主管部门的考核内容。
大部分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专门成立了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为农机购置补贴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制度,完善机制。
经过多年实践,农机购置补贴已形成了一整套管理制度。
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制定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五项制度”为核心的操作办法,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
每年还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各地也制定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规范、监督管理办法、绩效考评办法、档案管理办法、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三是规范程序,阳光操作。
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补贴资金向粮食等农产品大省倾斜、向主要农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倾斜、向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倾斜。
以机具选型和补贴对象确定为重点,加强规范操作,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在部、省两级补贴机具选型和补贴目录制定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农民实际购机情况公示到乡村,接受农民监督。
一些省份开发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报、审核,提高了效率,加快了结算,方便了监管,使操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四是强化措施,搞好服务。
为尽快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农业部较去年提前两月启动了补贴工作,连续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快实施,及时结算,半月报送一次进度。
农机购置补贴制度完善与改革

农 民懂得 使用 和维 护机 具 。一是 农机 设 备 、 地 和机 库 车 棚 建设 的投 入力 业 务 , 持农 机部 门办理 报 废 机具 回 场 支
生产 企 业和 经 销 商在 出售农 机 具 时 , 度 ,构建 以公 共 服 务机 构 为 依 托 、 公 收 ,对 农机 具 实 行 定点 报 废 回 收 , 对
家购置 补贴 , 成 国家补 贴资 金及 资源 轮 岗制 。做 到三 分离 : 体经 办人 员和 核查人 员 具 要 分 离 , 算 人 员和 主 管人 员要 分 离 , 管 领 导与 核查 领 结 分
导要 分离 。 同时要 充分发 挥纪 检 、 察 、 监 减负 、 计等 职能 审 强化 对农机 购 置补 贴工作 的事 前 和事 中监管 , 农机 购置 对 补贴 工 作 中 的全 过程 和 全方 位 实行 监督 管 理 。要 进 一步
资 料 的真 实性 、 合法 性 以及 具 体应 补 贴 金额 , 不得 干 预双 方 交易 。0
配、 结算 、 贴对 象 、 补 补贴 产 品 和经 销 商确 定 等方 面 , 做 要 到公 开 、 公正 、 平 , 现“ 公 实 阳光操 作 ” 实 行 网络办 公 , 。 农机 购置 补 贴信 息 实现 全 国共 享 ,并 在 网络 上 适 时公 布农 机 具 购置补 贴政 策 和实时 补贴 信息 。
的专题 培训 班 , 以及分 片 到 乡镇 或 人 展 。根 据 当地 农 机 具 发展 现 状 , 地方 械 无法 下 田作 业 , 小型 农 机具 也 需 而
村 举办 农 机技 术 综 合培 训 班 ; 是县 政 府应 制 定 出 台相 关 的扶 持 政 策 , 三 积 肩 扛人 抬 , 约 了 当地农 业 机 械化 的 制
黔南州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

黔南州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一、基本原则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二、操作流程(一)发布实施规定。
州、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受理补贴申请。
实行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推广使用手机APP申请补贴,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县域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05%的,应及时发布公告,受理申请超过110%,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鼓励各县(市)在乡、村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将APP申请补贴数量,纳入当年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
(三)补贴资金申请。
购机者自主向所在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并提供申请资料。
购机者是个人的,需出示购机发票、本人身份证,并同时提供购机发票、本人身份证、涉农补贴“一折通”或银行账户信息的复印件;购机者是组织的,需出示购机发票、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并同时提供购机发票、法人代表身份证、本组织营业执照和银行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严禁购机者以外人员通过手机APP办理补贴申请,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2篇)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为了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而实施的补贴政策。
本次总结主要围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落地、宣传推广以及效果评估等方面展开。
二、工作组织实施:1. 组织人员: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农机企业、农民代表等。
2. 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国家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具体计划,包括时间安排、资金分配等。
3. 资金保障: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位。
4. 信息收集:组织了农机企业对农机购置意愿进行调查,了解农民的需求情况,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三、政策落地:1. 完善补贴政策:根据农民的需求和农机发展的趋势,对原有的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改进,提高了补贴标准和覆盖范围。
2.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农村广播、政府官网等途径,向农民普及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流程,引导农民主动购置符合政策要求的农机。
3. 加大补贴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适时增加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投入,提高了农民购置补贴的比例,推动了农机购置的积极性。
4. 简化手续和流程:优化了补贴申请的相关手续和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间,方便了农民购置补贴的操作,提高了政策的实效。
四、宣传推广:1. 多渠道传播:通过电视、报纸、村委会、农村信用社等广泛传播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让农民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申请条件。
2. 专题培训:组织农机企业、技术专家等开展农机知识培训,提升农民的农机购置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示范推广:通过组织现代农机示范场、技术培训现场等活动,向农民展示农机的优势和购置补贴的效果,引导农民参与到现代农机的推广中。
4. 建立评估机制:对宣传推广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宣传推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效果评估:1. 统计数据:根据购置补贴资金投入和农民的购置情况,统计农机购置率、更新换代的速度等数据,判断政策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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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 国务院
“三个禁止”,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农业部
“五项制度”,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
“八个不得,四个严禁”,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
自治区
“七个坚决禁止”:1、坚决禁止暗箱操作、虚报冒领国家补贴资金和倒买补贴机具。2、坚决禁止农机部门代理经销商收取农民购机款和向农民搭车收费。3、坚决禁止农机部门收取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农民的任何手续费、报名费、服务费、好处费、回扣等费用。4、坚决禁止公开或变相向农民指定农机补贴经销商和农机补贴产品;不准搞地方保护主义。5、坚决禁止农机部门干部本人或亲友插手或干预农机补贴销售活动。6、坚决禁止补贴目录外的农机产品公开或变相进入补贴市场和购买年限未满2年的补贴机具上市倒卖。7、坚决禁止各级农机部门拖延购置补贴手续的办理和结算资金的办理;不准故意刁难企业、经销商和农民办理农机购置机补贴相关手续。
“五个不准”,即:不准以参股、帮亲、带友等任何方式参与补贴产品的经销活动;不准与企业串通强制农民购买违背农民意愿的补贴产品,侵害农民利益;不准以任何名义暗箱操作,虚报冒领国家补贴资金及转手倒买补贴机具;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厂家或经销商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及收受贿赂;不准在补贴过程中代理供货商统一收取补贴产品购机款和以任何名义向农民搭车收费和巧立名目乱收费。
经销商“八不得”,即:不得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串通,虚报冒领国家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给予推广费、服务费、好处费等进行贿赂;不得以参股等任何方式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合伙经销补贴产品;不得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串通,强制农民购买违背农民意愿的补贴产品;不得委托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代收农民购机款、押金等;不得与他人串通转手倒买补贴机具;不得销售与农机补贴目录不相符及低配的补贴产品;不得违背农机补贴目录指导价格恶性涨价,侵害农民利益。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 衡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科教管理股(加挂衡阳县农业机械管理站牌子) 二、责任人 承办人、副股长、股长、分管副局长、局长。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四、责任范围 负责农机补贴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项目申报;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购机补贴资金的审核、汇总、上报、建档等工作。 五、补贴对象和机具种类、标准 1.补贴对象是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2.补贴机具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经农机鉴定机构检测合格。重点补贴大中型拖拉机等大中型农用动力机械、农田作业机具、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产后处理机械、秸秆饲料加工处理及养殖机械。 3.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 六、补贴资金审核、汇总、上报需提供的资料 1.《湖南省**年度第**季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汇总表》2份,并附电子档案; 2.《湖南省**年度第**季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明细表》2份,并附电子档案; 3.《农机购置补贴协议》(粘贴发票复印件和购机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行驶证及其机手驾驶证复印件1份。 七、补贴资金的审核、汇总、上报、建档内容 1.审核:对以上上报的补贴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上报的资料完善,信息的准确。主要包括:是否开具了正式的发票;是否有购机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补贴资金的种类、补贴额度、最高销售限价是否符合要求;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是否齐全等重要内容。 2.汇总和上报:经审核合格后,将全县的补贴信息进行汇总,编制衡阳县本季度购机补贴明细表和汇总表,加盖县局公章,经法人代表签字后,分别以电子报表和纸质报表的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农机局。 3.建档:建立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档案库。按每个季度将纸质档案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库,并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信息档案。
附:购机补贴操作程序图
购机补贴操作程序图 购机补贴操作程序图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
法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一项“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产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好政策,她的实施,不仅激发了农民购机种粮的积极性,而且促进了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起到了显著的政策效应。怎样进一步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做得更好?现在笔者把从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体会,结合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些解决办法和建议。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热点问题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热点问题,一是农民购机需求量不断高涨,但由于补贴资金指标不足,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据了解,到8月底,吉水县己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800多万元,但还有许多农民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资金指标缺口为500万元。二是农民对享受补贴机具的价格偏高反映强烈,有些机具的市场价格与补贴后相差不大。农民认为实际受惠小,没有得到国家规定的补贴资金。三是有些补贴机具的质量不可靠,售后服务工作不及时,耽误农时。 解决的办法和建议,一是上级农机主管部门在分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着重考虑种粮大县,农民申请农机购置补贴需求量多的县。二是物价部门要加强农机产品价格的监管,防止农机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乘农机购置补贴乱涨价的现象。三是农机生产厂家进一步提高农机产品的质量,上了补贴产品目录后,更要确保农机产品的质量。同时按国家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即三包服务工作。 2、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难点问题一是验机核查难,工作人员上门入户验机时,有的农民同志不在家,有的则外出务工不在家、有的电话关机、有的停机、有的无人接听、有的农民不愿抽出时间来配合验机。农民认为自己是差额购机,不验机也不会影响自己的利益,造成了入户上门验机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难度大,影响补贴机具的汇总上报;二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性强、服务性强,每年农机部门要派人深入乡镇村反复宣传,进村入户上门下田验机核实等,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但相应的配套工作经费有限,给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解决的办法和建议:一是现场验机,二是有关部门要增加农机部门的人员、编制和经费,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有充足的人力物力。 3、差额购机改为全额购机再申领补贴 补贴的农机产品实行的是差额购机,差额购机弊端大,农民不理解,认为没有享受补贴,感受不到政策的实惠。 解决的办法和建议改为农民全额购机经过验机核实后,再凭购机等相关手续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这样农民看得见,摸得着。 4、每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时间迟 一年之计在于春,农民在春耕前就要做好一年的农业生产计划,但每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时间迟,有一年在3月中旬、有一年在4月初才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发放时间更迟,有的在4月中旬。这样容易耽误春耕生产,不能适应广大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的需要。 解决的办法和建议在每年的2月底就要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满足农民和春耕生产的需要。 5、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应抓好的重点工作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效果,看农民是否真正购买了机具,而农民是否真正购买了机具,关键是农机部门是否认真核验农民购买的机具是否在农民手中的结果。因此,农机部门重点要抓好确认购机这一工作。一是把好现场验机关,并做到机具、购机人、身份证和补贴指标通知书相符,防止非目录的产品套补、小机大补、旧机新补、缺件换件混补的现象;对手拖以上的机具,要入户挂牌发证,对补贴机具要喷字、喷号,并做到完整清晰。 解决的办法和建议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农机与财政部门两家派人共同验机、共同把关。验机时要人机合影,即机具、购机人、验机人三者一起合影,以备存档核查;二是结算确认关,农机经销商上报的必须是有效的税务发票,购机农民出示给农机局建档的票据必须是一致,否则不上报,不予确认结算。为防止虚假购机,倒卖补贴机具。 解决的办法和建议各地农机部门、财政部门应做到补贴制度、补贴程序、补贴目录、办事人员和监督电话五公开,并建立自查或交叉核查制度和检举有奖制度。
河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各省辖市农机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农机局、财政局: 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补贴资金结算,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1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2012年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 河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一、购机申请与资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