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农机置补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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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

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

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应该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进行简要介绍和概述。

以下是一个概述部分的示例内容:概述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是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出现的不合规行为而制定的处理准则。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农民购买先进的农业机械设备,并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者可能出现违规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夸大设备性能等,严重干扰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正常运行。

为了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有必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处理原则,对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和追究责任。

这些处理原则不仅有助于保障申请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本文将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首先,我们将对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分类进行详细说明,从而明确何为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

其次,我们将探讨违规行为带来的影响和问题,以便更好地认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最后,我们将强调处理原则的重要性,并具体阐述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的内容,希冀为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通过本文的撰写,旨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并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

只有建立起严明的处理机制,才能有效引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地和执行,确保国家农业现代化目标的顺利实现。

接下来的章节将进一步阐述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分类,以及其带来的影响和问题。

文章结构的设计对于一篇长文至关重要,它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的导航,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文章的内容。

以下是本文的文章结构设计: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引言: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简要介绍本文的背景和目的,概述农机购置补贴的重要性以及投档违规行为所引发的问题。

2. 正文:本部分将重点讨论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分类,以及这些违规行为可能引发的影响和问题。

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为了推动农村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

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农机质量问题,导致农民无法正常使用或者使用效果不佳。

为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农机投诉处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建立农机质量标准和检验体系农机质量是农机购置补贴的前提,为了保障农机质量,需要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检验体系。

标准可以参考国家相关标准,根据农机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检验体系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农机检验机构,由专业人员进行检验。

二、设立农机质量投诉处理中心三、投诉受理和调查农机质量投诉中心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并进行初步调查。

如果投诉属实,可以要求生产企业或销售商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如果投诉涉及农机质量问题严重,可以要求生产企业对相关农机进行召回,并进行修复或替换。

如果投诉属实,涉及恶意销售农机的,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执法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和销售商的监督和执法。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严重的农机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甚至暂停或撤销其农机生产或销售资格。

五、加强农机质量监督和管理为了提高农机质量,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机生产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农机质量问题多发的地区和企业,可以加大监督力度,加强质量管理指导,确保农机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为了提高农民的农机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和培训。

通过农机质量宣传活动,普及农机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

通过培训,提高农民的农机维修技能,增强他们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

综上所述,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的建立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质量标准和检验体系,设立投诉处理中心,加强监督和执法,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等措施,可以及时处理农机质量问题,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现代农业发展。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廉政建设培训班提出要求 切实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廉政建设培训班提出要求 切实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2 0 1 3 . 0 3 啊豳明
全 省 农 机 购 置 { 2 卜 贝 占 廉 政 建 设 培 『 I 班 提 出 要 求
切 实 建 立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长 效 机 制
本 刊讯 5月 1 6日,全 省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廉 政 规 定 。各 级 农机 部 门要 深入 领 会 国务 院 、 农 财 两 部 “ 三个 严 禁 、 四个 禁 止 、 八个 不 得 ” 的 纪律 要 求 , 准 确
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 三项机制 ” 建设 , 不断提
高 反腐 倡廉 建 设制 度 化 、 科 学化 、 规 范 化水 平 。 ( 本 刊记 者 )
山 东 投 资 1 6 亿 拟 建 1 2 0 万 亩 高 标 准 农 田
本刊讯 记 者 从 山 东 省财 政 厅 获 悉 , 山 东 省 3 7 2 0公里 机 耕路 等 内容 安排 改造 中低 产 田、 建设 高 标准农 田 1 2 0万 亩, 全 部 建 成“ 旱能浇、 涝能排 ” 高 标 准农 田。 项 目完成 后, 预计 新增粮 食 生产 能力 1 . 9
请、 审核与审批 、 公示与核实 、 监管与督查 、 档案管 理等方面, 建立“ 谁办理、 谁 负责 , 谁核实 、 谁负责 ”
和“ 谁 核查 、 谁签 字 、 谁负责” 的 责任 追 究制 度 。 明确 岗位 分 工 , 确 保补 贴 工 作每 个 阶 段 、 每个 环 节 、 每 项 措施都有人管、 有人抓 , 不 留死 角 。 二要 进 一 步严 肃 纪律 , 严 格 执行 补 贴 政 策 坚 决 杜绝 违 规违 纪乱 收 费行 为 。 五 要进 一 步完 善 制度 , 建立 廉 政 风 险 防控 长 效 机制。 认 真 做好 廉政 风 险 排查 、 制 定 防控 措 施 、 完善 监 督机 制 等 工作 , 逐 步健 全 风 险预警 、 纠错 整 改 、 内 外监督、 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 加 强 行政 权 力 运行 程序 化和 公 开透 明机 制 、 行 政 权力 运 行 绩 效考

规范操作 严格管理 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规范操作 严格管理 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SPECIAL
抑茹■操作严格管理 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O新疆维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 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 见》,坚持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创新和完善便民利 民举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取得—定成效。
一、 强化政策规定落实,推进补贴实施进度 2020年国家安排新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377 亿元,累计实施补贴资金21.14亿元,资金实施比例 225.45%。新疆认真落实“四个全面实行”,实现了补 贴工作年度无缝链接,保证了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 及时办理购置补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加大手机 APP补贴申请力度,APP申补占比达45.36%,农民实 现“无缝”“随时”申请;对因疫情造成补贴产品证 书到期被系统自动封闭的情况,统一将有效期延长半 年确保办理补贴不受影响。继续开展南疆地区差 别化补贴试点,助力全面打贫攻坚战。 二、 调整完善补贴范围,规范优化操作程序 在保持补贴范围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按照“大 稳定、小调整”原则,对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进行 调整完善,优化补贴范围,稳定政策预期。为解决 补贴资金兑付慢的问题,重新修订了农机购置补贴 操作基本程序,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严格时限要 求。加强补贴机具核验,全区89个县级农业农村 部门均制定完善了补贴机具核验制度。树牢农机试 验鉴定对农机购置补贴的核心技术支撑地位,将二 者一体化研究部署,严肃纠正了相关农机产品鉴定 证书变更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有效扎紧了政策的 篱笆,确保补贴政策规范公正实施。 三、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规范补贴市场秩序 认真落实补贴违规经营行为处理有关规定, 采取主动检查、深挖举报投诉线索、展开倒查等 方式,严查严处经营违规行为。共调查处理4起
补贴违规经营案件,暂停2家企业经销资格和6个 产品补贴资格,取消8家企业经销资格和4个产 品补贴资格,取消27个购机者享受补贴资格。对 79家投档违规企业进行集体约谈,结合整改情况, 取消44家企业82个产品补贴资格。制定《自治区 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实行省际 联动,对在其他省因违规经营被采取暂停补贴以上 处理的132家生产企业,新疆积极响应,宜接、同 等采信处理决定,真正使违规企业“一处失信、处 处受罚”,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县委 、县政 府高 度 重视农 机 购置 补贴 资 金 的落 机合影资料齐全 ,并 与验货 登记表资料相符合 。县农 实 ,成立 了 以县委 、县 政府 分管 领导 分别 任 正副 组 机局还将全县农机购 置补贴政策 、补贴机具产 品 、工
长 ,财政 、农 机 、农 牧 、农 办 、物价 、林业 、水保 、
方式 ,监理站为考核通过 的农 机手及时办理驾驶操作
证。三是监理站与购机户及 时签 订农 机安全生产承诺
为了方便群众 ,建立 了农机补贴超 市 ,县农机 局 书 ,确保补贴机具安全生产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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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推 广
T Rg A t R C N OG E T NSON U l CHNE E H OL Y X E I d 竹
作流程 图 、“ 三包” “ 五定”工作责任制 、供货企业 承
畜牧局 主要 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项 目实施领导小组 ,在 诺书 、机具产 品质量监督投诉 电话 、供货 企业售后服
农机局设立办公室 。及 时召开了全县农 机购置补贴工 务 电话 制成了 图表 ,在各补贴超市 办公 室的墙上进行
作会 议 ,对 2 1 年 全县农 机购 置补贴 工作作 了全 面 了明确公示 。抽查组 随时深 入购 机户 ,对产 品质 量 、 00
庄浪县具体做法如下 。 1 加强组织领导 。精心安排部署 .
理手续 、包验货发货 、包监督管理 、包产 品质量 、包 售 后服 务 。农机 局 与包 点工 作人 员签 订 了工 作责 任 书 ,与各企业 代理商签订 了供货承诺 书 ,实 行工作人 员验货 发放登 记制度 ,坚持做到身份证号码 、协议 编 号 、机具编号 、发动 机号 、出厂编号 、发票 编号 、人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范本(二篇)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范本(二篇)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范本一、补贴计划及补贴重点___年补贴机具必须是在___境内生产的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在当年的均视同全年有效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为使更多农牧民受益,一户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或自带动力的农业机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___台。

享受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机械补贴数量不超过___个标准棚配置(标准棚配置为:___台卷帘机、___台热风炉等)。

每个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___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资金上限为___万元。

根据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购买对增产效果显著、农民增收潜力大的农业机械。

引导养殖小区配套养殖机械设备。

农机购置补贴___用于补贴动力机械、畜牧机械、林果特色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等11大类___个小类___个品目机具和深松作业补助。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并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具体操作办法参照自治州农机局、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印发的《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州农机字[___]___号)执行。

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贴资金总量的___%补助资金选择适宜深松作业区域实行深松作业补助,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自治区、州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指导意见和市农机深松作业申请补助程序执行。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210马力及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___万元,5行及以上自走式棉花收获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___万元,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一)___年度市第一批中央补贴资金___万元(含园区),应补尽补机具为:1、动力机械:重点补贴20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70—90马力段机具,与特色机具相配套的3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8--3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8--3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8--3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已由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8月4日通过。

现予公布。

1995年8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1995年8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保障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的农业机械范围包括: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田水利的各种拖拉机及其他动力机械和配套作业机械,小型农副产品加工机械。

第三条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科研、推广、教育、培训、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坚持农业机械工作为促进农业生产增长、保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和农牧民收入稳定增长服务的原则,发展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事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机械化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在政策、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鼓励和支持农业机械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发展农业机械教育,培育和发展农业机械市场体系。

第五条县级以上农业机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三)组织或协同开展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四)指导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五)指导农业机械管理系统农业机械的制造、销售、维修工作;(六)组织进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七)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八)负责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和作业收费的监督管理;(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应,规范经销商管理,保障购机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的供货企业(包括从事直销业务的生产企业),本办法适用于对经销商从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提出对全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域内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公布、监管及处罚。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第四条经销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且具备从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销售必要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应遵循便民利民、保证质量、优质服务、动态管理、违规必究的原则,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第二章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第六条经销商的资质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营销范围包括农业机械产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三)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零配件库,仓储场地面积1000m2以上;(四)从事农机营销业务2年以上,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年内无有效群体性投诉;(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从业人员,且至少有1名熟悉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软件操作人员,具备上网功能计算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六)经销商必须具备《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能力;(七)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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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根据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一、地区农机局工作职责
(一)会同地区财政局及其他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喀什地区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年度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确定补贴重点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地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二)建立健全覆盖全地区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三)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指导、检查县(市)、乡镇农机部门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不少于2次,入户核查和电话抽查比例不低于10%的受益户。

监督检查、抽查结果通报全地区农机系统并作为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四)认真受理群众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信访、举报或投诉,认真办理上级部门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要及时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报自治区农机局;
(五)对各县市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二、县市农机局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喀什地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直补到户操作规程》。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操作办法、确认核实、投诉处理、风险防控、责任追究、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制度;
(三)科学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以机具类型划分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且申请购买的农业机械在补贴范围内的农牧民,实行应补尽补;认真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争取地方财政安排必要工作经费;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与机具需求调查,合理制定农机购置补贴中长期规划;
(四)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明确要求,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五)推进信息公开,加大政策宣传。

按要求建立信息公开网站和专栏,并及时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和资金实施情况等内容向社会公布。

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公布到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加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

加强对乡镇补贴实施情况督导检查,每年开展两次补贴机具核实工作,逐机逐台核实补贴机具,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实际购机与系统申请机具相符,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与系统上传机具信息相符,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

补贴机具必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积极受理并妥善处理购置补贴相关投诉,要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上报违规经销商。

(七)由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使用,确保系统使用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工作各环节相衔接、紧密结合,要认真及时完成机具申请、购买、核实等相关信息录入,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要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八)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后至当年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完成前,每月14日和29日(如遇节假日可顺延)中午下班前报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

每周至少报送一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简报。

全年购置补贴资金要于当年11月30日前全部实施完;
(九)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

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确保资金运管安全,使用高效,全额兑付购
机农户。

严禁以农机补贴名义向农牧民、农机生产销售企业收费,不得指定经销商。

严禁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无故拖延办理农民补贴手续。

严禁采取不合理措施保护本地区企业,对省内外企业要一视同仁。

严禁在信息管理系统中保存、上传和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三、责任考核
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喀什地区农机局依据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专项考核评估,考核内容列入地区农机局对各县市农机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对落实工作责任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给予倾斜。

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的,将视情况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告诫、通报批评等措施;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调减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喀什地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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