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昆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表18 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核查记录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质督监督机构各一份

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欢迎阅读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竣工验收方案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组织参建各方人员制订了______________工程 和功能检验资料进行核查并符合要求。法定报建手续齐全,专项工程已办理了各项专项验收手续。在_______年___月____日,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报告的基础上,已组织了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了预验收,总体评定本工程为合格工程,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已出具了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已出具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工程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已督促落实到位。?三、验收依据? 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实测组:组长为,组员为 ?资料组:组长为,组员为 竣工验收人员组成表

六、验收内容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单位工程质量检查合格文件》,监理单位出具《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要求后,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4、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 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式、验收程序 是否符合规定,执行质量验收标准情况以及该工程验收会议是否有效。 (8)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

软件开发项目验收流程

网上看到很多验收都比较复杂,于是根据一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供大家使用。主要是: 1.从项目签订开始 2.增加甲方变动需求的情况 3.尤其是增加了甲乙双方都非常关心的付款环节。 甲方:XXXX 乙方:xxxxx

1.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中包含项目开发的基本内容和周期。 2.启动款。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启动款。 3.确定验收内容和标准。乙方将会由项目经理和甲方相关负责人进行项目需求调研,并形

成项目需求文档,文档中包含项目的具体功能(即开发内容)、进度以及工作量,以及验收标准。 4.签字确定验收内容和标准。甲方项目负责人需对确定的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签字确认。 5.项目开发。乙方根据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项目开发。 6.是否需要修改开发内容。甲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求修改已经确认的开发内容,则需要 双方协商。 7.乙方重新修改验收内容和标准。 8.甲方对修改后的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签字确定。 9.验收申请,当乙方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 10.是否验收合格。验收小组将根据之前确定的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验收,判断是否验收合 格,对于不合格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检验初步验收是否通过。如果初步验收通过,将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11.进行整改。如果本次验收没有通过,则乙方需要根据验收小组的要求进行相关整改。 12.复验。当乙方完成整改后,验收小组将组织复验。 13.中期款。如果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需支付乙方中期款。 14.上线试运行。通过初步验收后,将投入生产环境进行试运行。IT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 将投入生产试运行,由于有些问题可能需要在生产环境运行一段时间后才能暴露,最终验收就是需要解决这些问题。 15.最终验收。当系统运行一段时间(一般在合同中明确)后,验收小组将汇总各使用部门 的验证情况或验收小组组织全面的验收。 16.检验最终验收是否合格。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结论。 17.进行整改。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将根据验收小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竣工验收需准备的资料(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准备的资料(总包方) 一、施工文件 Ⅰ.建设安装工程 (一)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 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长期 (2)技术交底长期 (3)图纸会审记录长期 (4)施工预算的编制和审查短期 (5)施工日志短期 2、施工现场准备 (1)控制网设置资料长期 (2)工程定位测量资料长期 (3)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长期 (4)施工安全措施短期 (5)施工环保措施短期 3、地基处理记录 (1)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永久 (2)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永久 (3)桩基施工记录永久 (4)试桩记录长期 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1)设计会议会审记录永久 (2)设计变更记录永久 (3)工程洽商记录永久 5、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 (1)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汇总表长期 (2)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出厂证明文件长期 (3)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轻集料、焊条、沥青复试试验报告长期(4)预制构件(钢、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长期 (5)工程物质选样送审表短期 (6)进场物质批次汇总表短期 (7)工程物质进场报验表短期 6、施工试验记录 (1)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长期 (2)土壤(素土、灰土)击实试验报告长期 (3)砂浆配合比通知单长期 (4)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长期 (5)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长期 (6)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长期

(7)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长期 (8)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长期 (9)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长期 (10)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长期 (11)楼地面、屋面坡度检查记录长期 (12)土壤、砂浆、混凝土、钢筋连接、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长期 7、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长期 (2)钢结构工程长期 (3)防水工程长期 (4)高程控制长期 8、施工记录 (1)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永久 (2)预检工程检查记录短期 (3)冬施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短期 (4)冬施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短期 (5)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短期 (6)沉降观测记录长期 (7)结构吊装记录长期 (8)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长期 (9)工程峻工测量长期长期 (10)新型建筑材料长期长期 (11)施工新技术长期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永久 10、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长期 (2)分面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长期 (3)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永久 (4)幕墙工程验收记录永久 (5)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永久 (二)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1、一般施工记录 (1)施工组织设计长期 (2)技术交底短期 (3)施工日志短期 2、图纸变更记录 (1)图纸会审永久 (2)设计变更永久 (3)工程洽商永久 3、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 (1)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长期 (2)设备装箱单、商检证明和说明书、开箱报告长期 (3)设备安装记录长期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 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主要内容: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验收重点 1、检查竣工图纸、资料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内容及与消防机构审核意见是否与工程一致; 2、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提出的消防问题,在工程中是否予以整改。 3、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施工安装质量及性能。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联动情况

竣工验收资料整理

竣工验收资料整理 施工单位验收资料 监理单位验收资料 建设单位验收资料 一、施工单位验收资料目录 1、项目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及开工令、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记录、设计变更 2、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及施工方案报审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明 4、控制点移交、复测及断面复测记录 5、施工放样报验单、测量原始记录表及联合测量通知单 6、土工试验报告(料场击实、碾压实验、渗透实验) 7、基础联合验收记录 8、×××分部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及检测记录 9、会议记要、报告单、工程联系单 10、监理通知及回复单 11、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12、施工月报 13、施工日志、施工大事记 14、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5、×××工程图片 16、×××工程竣工图 17、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18、各阶段工程验收鉴定书 19、竣工验收鉴定书 20、工程质量保修书 21、结算书

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程序 2、项目监理机构和负责人名单、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 3、进场通知、开工申请表、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及开工通知 4、批复表及施工组织设计、现场组织机构和主要人员报申表、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批复表及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 5、施工控制网点报验申请表、测量原始记录表、联合测量通知单。 6、基础联合验收记录 7、监理通知及回复单 8、旁站监理值班记录 9、监理日记、监理日志 10、监理抽检资料 11、监理月报 12、会议纪要 13、监理工作来往文件、工作联系单、报告单 14、各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申报表及批复表、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15、质量监督部门复检资料 16、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资料 17、施工监理投标文件(资格标) 18、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 19、×××工程施工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项目清单、单价分析表、补充合同等) 20、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施工过程中主管部门批文 21、×××工程计量证书和工程付款证书 22、施工照片 23、监理工作报告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在建的工程。 二、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监理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九)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经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后,可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竣工预验收。 (二)住宅工程必须经逐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三)公司项目经理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预验收申请后,请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预验收事宜,在获得批准后,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没有实行监理制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行预验收。预验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得条件与要求 一、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 主要内容应包括: 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须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法人代表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基础、中间结构验收记录。 二、监理评估报告:须总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得设计变更联系单进 行检查,须经项目负责人与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工程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须城建档案部门认可文件。 五、工程检测、检验报告。 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得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规划部门出具得符合规划认可文件。 九、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得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得问题已整改完毕。附一: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得工程,工程竣工报告 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得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其它有 关方面得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得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 得质监站。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与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 法规与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得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得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与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 得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得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得方法,等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附二: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写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概况。二、建设单位执行基本程序情况。三、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得评价。 四、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与组织形式。五、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竣工验收报告应附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三、有关规定文件: 1、施工单位得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出具得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得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得认可文件; 5、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得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得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与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得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得其它有关文件。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权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2

基础验收必备条件 1、基槽验收五方签字齐全,工程技术资料和监理资料齐全。 2、基础处理方案、处理结果、验收结论、施工资料、责任主体签章齐全。 3、桩基础桩身施工记录,砼评定,桩身测试(包括大应变、小应变、静载测试等设计要求测试内容)完成。 4、砌体砌筑完整,圈梁模板拆除,已弹轴线,标高标志完整。 5、施工技术资料完整。 6、接地电阻测试与基础验收同时进行。 7、对已隐蔽而未验收的工程,检测处理合格后再进行申请验收。 8、不到±0.000的条基梁,站里不再组织,以组里为准。 9、有地下室的可以和主体一次进行验收。有地下室的外墙做防水层及回填土时组里把关。

1、主体工程按图纸设计要求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包括阳台栏板及二次结构。分层验时,阳台栏板可不做。 2、主体结构实体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并出具主体结构检测报告。 3、主体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完整,材料试验及砼、砂浆试块具有完整的代表性,能够代表工程质量的合格程度,预拌砼资料齐全。 4、模板均已拆除,内墙架孔堵塞完,现场已清理干净。 5、电器配管已到位,管外保护层已完成,卫生间等电位连接线应到位。 6、接地防雷与主体验收同时进行。 7、沉降观测点布置,测试均达到要求。 8、主体验收前不得抹样板户(间),未经验收而抹灰的工程,经检测主体合格后方可进行主体验收。 9、主体验收前,砼构件存在蜂窝、麻面、孔洞等缺陷不得修补、隐蔽,待主体验收之后再行修补。 10、未质监工程部位,应结构鉴定合格,且资料齐全。 11、不同墙体材料交接处,应甩浆后铺设加强网。 12、主体验收前,应对现浇板进行检查,发现裂缝立即处理,形成记录。

1、完成设计图纸施工内容,无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做法。 2、电阻测试、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接地测试均符合要求。 3、保温节能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完毕,门、窗、幕墙三密性测试试验检测合格,室内环境检测合格。 4、监理方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6、甩项工程经责任方共同认可,不影响使用功能,由设计单位出具书面材料。 7、竣工验收实行工程竣工初验制度,初验确认无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违反强条和较大质量缺陷的工程,建设单位方可通知竣工验收。 8、建设单位验收通知包括施工资料、竣工验收方案、验收人员名单及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审查符合要求书面通知当事人7日内安排监验时间。

竣工验收流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及资料 一、人防验收 (一)申报条件 1、施工图审核合格,并已通过人防中间结构验收 2、土建及安装已经完成,防空设施安装调试完毕,验收技术资料 完整 (二)申报资料 1、建筑总平面图 2、防空地下室竣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风、水、电) 3、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人防审批表,专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防空地下室施工工程技术资料(包括钢筋、砼材料试验报告、 质保书等) 5、人防设备生产产家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保书 6、人防地下室平战转换方案及图纸 (三)验收流程 初验---整改---终验 二、防雷验收 (一)申报条件 1、防雷装置通过设计审核 2、防雷装置的施工符合要求 3、防雷装置的设计通过当地具备防雷技术专业资质的机构实施

的施工监督检测和竣工验收监测 (二)申报资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许可证明材料 3、防雷产品准入证明(浪涌保护器为垄断产品) 4、防雷工程安装施工资质 5、防雷装置工程施工监督检测记录(平时检测) 6、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测报告 (三)验收流程 窗口申报 三、消防验收 (一)申报条件 1、所有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成 2、小区消防道路完成 3、消防检测合格 (二)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监理、甲方自检)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消防检测报告)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 件

6、竣工图纸(水、电、暖、建筑) (三)验收流程 窗口申报---抽查 四、质监验收 (一)申报条件 1、分户验收 2、五方主体签字(竣工验收表) 3、所有材料复试(土建、安装、门窗、保温) 4、完成防雷、消防等分项验收 (二)申报资料 1、分户验收资料 2、五方主体签字 3、材料复试发票 4、基础、主体、节能分部资料 5、防雷、消防合格确认书 (三)验收流程 五、规划测绘 (一)申报条件 建筑外架拆除、小区道路完成 (二)费用 1、楼栋:2849元/栋 2、项目范围:1.82元/㎡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总则 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的成果,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铁路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的依据、条件 2.1验收的依据: 国家和铁道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报告的签署意见。 合同文件。 2.2验收条件 初验应具备的条件: 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临管运营或投产条件。 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实施,并经审批本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或实施,并经相关部门验

收合格。 4建设征地使用核查、报审、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6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合格。 7 竣工文件及资料编制按规定完成,达到档案验收标准。 2.3正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2 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合格。 3 建设资金应全部到位,并与建设工程合同各方已结清资金费用。 4 正式运营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即运营生产组织管理机构、上岗人员、设备状态、物资准备以及外部配套条件等,能适应正常连续运营生产使用的需要。 5 具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竣工验收任务和内容 3.1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 1 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2 对建设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3 对建设项目能否合格交付生产或者使用作出评价。 4 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6、专家建议文件; 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 4、建设用寺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5、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 4、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5、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6、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7、有关行政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教育、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8、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1、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 2、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3、施工招投标文件; 4、施工承包合同; 5、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 6、监

理委托合同; 五、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2、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3、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 6、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六、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监理文件一、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二、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三、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四、进度控制 1、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2、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五、质量控制 1、不合格项目通知 2、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六、造价控制 1、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七、分包资质 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2、供货单位资质材料 3、试验等单位资质材料 八、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1、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2、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3、合同变更材料 九、监理工作总结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内容

:(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内容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 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5、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6、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7、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评报告。 9、建设单位取得工程的规划、消防、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10、取得电梯准用证及燃气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11、安监站已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签发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的认可文件。 (二)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程序 1、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试运转(水、电、防水、路面抽芯、桥梁动静测试等) 功能检测,建设单位应通知相关单位及质量监督站到场。 2、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埴写竣工报告,连同施工资料交监理审查。 3、资料经审查通过后,监理单位加署意见,将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4、建设单位整理资料,附上和本工程有关的报建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分类、整理。 5、城建档案馆分类、整理完成后,加署资料整理符合要求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竣工资料连同《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一并交工程质量监督审核。 6、工程质量监督站在五个工作日完成资料审核,符合要求后通知建设单位。 7、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 8、建设单位以现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

房屋建设竣工验收范例.房建竣工资料整理规范要求

房屋建设竣工验收范例,房建竣工资料整理规范要求 目录: 一:施工现场管理与资料收集 二: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四:施工日志与施工纪录填写 五:资料管理的规定及要求 六: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简介 一:施工现场管理与资料收集 一:前言:----现场施工管理的慨念 现场施工管理的组成: 施工管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 1:施工准备 2:施工阶段 3:竣工验收 (一):施工准备: 1:技木准备 承包合同,工程予算、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 2:现场准备 三通一平、工程定位放线及复核、施工许可证申报、质监申报、临时占用道路申报、现场文明施工围蔽、临施建造、材料、机具组织进场。 3:组织准备 组织劳动力进场, ( 1):确定施工及各工作工序,搭接次序 ( 2):组织分段平衡流水,交义作业计划 ( 3);组织新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考核。 (二):施工阶段: 1:质量控制 贯沏施工组织设计、制度措施、监督执行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贯沏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切实执行质量检查和质量验收,做好工序交接捡查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防渗漏试水检查验收,变更工程签证,控制材料进场质量,加强施工复核,组织工程质量定期及不定期的质量检查。 2:安全控制 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控制五个安全因素﹙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其中包括:施工作业安排、用电与防火安全,落实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学习。 3:进度控制 根据合同工期及施工组织设计,分阶段编制施工进度作业计划,及时检查计划进度,及时调整计划,协调土建与专业施工的协作配合。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小型技改和民建项目)均须及时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手续。其中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内,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可以由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综合性资料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设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技术设备合同和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文件。国债专项资金项目还须有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批文和资金计划。 第四条施工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交工验收;规划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的组织、考核等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五条交工验收条件 项目或项目的子项按施工图纸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必须在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成功后组织该项目(子项)的交工验收。 第六条交工验收期限 项目(项目的子项)交工验收期限为具备验收条件后六个月以内。 交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主管部门将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移交的手续),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无条件接收,项目实施单位仍有义务承担合同范围内的整改任务。交工验收后投资原则上不再进入工程成本。确须增加项目投资进行整改的内容,报规划部审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项目资产已移交机动设备部的,单独立项。 第七条交工验收组织 交工验收由施工主管部门(技改指挥部或机动设备部等)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第八条交工验收的一般程序 (一)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 (二)鉴定工程质量; (三)处理交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 (四)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五)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 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检查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已按设计要求 和合同约定全部建设完成,是否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有时为了及早发挥项目的效益,也可对工程进行单项验收,即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 应为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和使用功能的子单项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 条件,建设单位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 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 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 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 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 ( 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监理竣工验收资料汇总

人防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及附属设施验收备案资料 一、人防验收所需资料 (一)人防工程施工图纸 1、建施总平面图(复印件) 2、人防工程建筑平面图(蓝图)(若变更设计需附人防工程竣工蓝图) 3、人防工程顶板结构图(蓝图) 4、人防工程墙板结构图(蓝图) 5、人防工程底板结构图(蓝图) 6、人防工程给排水片面图(蓝图) 7、人防工程电施平面图(蓝图) 8、人防工程通风平面图(蓝图) 9、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图(蓝图) (二)资料部分 1、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防护设备厂出具的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各二份;(原件) 2、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复印件); 3、设计变更通知; 4、隐蔽工程验收(含总包单位); 5、质量保证资料和自检资料; 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7、消防验收意见书; 8、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后附人防工程验收备案表,请填写并盖章,一式五份) 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重点) 1、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市站或区站、面积用铅笔填写,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有地下室的,必须加盖人防设计院公章) 2、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勘察单位对工程勘察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4、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5、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原件) 6、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 7、电梯、扶梯工程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9、工程结算书(土建、安装)(封面原件) 10、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原件) 1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及单项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原件) 12、沉降观测技术报告;(原件) 13、混凝土测温报告(原件) 14、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原件) 15、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原件) 17、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院士文件(包括验收组所有成员的亲笔签名、验收结论、竣工验收观感质量评定表)(原件) 18、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完成报告书(原件) 19、竣工图(含人防部分) 以上资料及竣工图不装订 三、附属设施备案所需资料 1、成都市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记录表 2、住宅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独立公共建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3、专业达纳韦出具的供水、供电、供气、雨污水排放、电话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配套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4、市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报告书(复印件) 5、验收检验报告(有电梯设备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住宅项目) 6、雨水、污水排放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纳入城乡雨水、污水排放管网的,提供相关部门同意的实施计划和临时措施,以及按时完成雨污水接管工程的书面承诺(原件)

石化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汇总

石化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1、交工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标定后,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及相关单位按工程合同规定对交付工程的验收。 2、专项验收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消防、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和实施效果的验收。 3、生产考核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在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后, 通过规定期限的连续运行, 对设计的生产能力、工艺指标、产品质量、设备性能、自控水平、消耗定额及环保指标等进行的考核与评价。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立项文件及调整文件, 依据设计及修改文件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引进技术项目还应依据签订的技术项目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包括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生产考核、竣工决算与项目审计、档案验收。 颁发“竣工验收证书”是建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标志。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在签署“工程交工证书”后 12个月内完成。 建设工程项目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近期不能按照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 报项目批准部门核准后,对已完的工程组织验收。 建设单位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15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证书报项目批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竣工验收程序 1、建设工程项目投入运行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申请进行消防验收及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验收。 2、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生产标定后,进行交工验收。 3、试生产阶段,进行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实施效果检测及验收。 4、试生产阶段,进行生产考核或生产标定。 5、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办理项目审计。 6、建设单位办理档案验收。 7、建设单位编写竣工验收报告,并向项目批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8、建设工程项目批准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设单位已按工程合同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并签署结算文件; 2、设计单位已完成竣工图; 3、施工单位按 SH 3503的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 4、施工单位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 5、工程监理单位按 GB/T50328的要求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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