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企业民主管理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和谐企业建设与工会关系

和谐企业建设与工会关系文章标题:和谐企业建设与工会关系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工会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独特优势。
工会要坚持两个维护的辩证统一,把促进企业发展、提高职工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重点,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职工的向心力。
一、以职代会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深化企业民主管理,为构建和谐企业畅通民主政治渠道工会要通过“三抓”,即抓规范、抓延伸、抓提高,进一步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深化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推动党的依靠方针的贯彻落实。
“抓规范”就是严格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企业法》、《劳动法》的要求,努力加强职代会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建设。
“抓延伸”就是做好日常民主管理和基层的民主管理。
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对于即将出台的涉及企业和职工利益的政策和制度,工会先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进行研究讨论,反映职工要求,表达职工意愿,为企业民主决策提供依据。
在此基础上,通过职代会民主联席会审议决定各项重大决策。
同时,将重点逐步转到厂队、班组民主管理上,激发职工民主参与热情。
“抓提高”就是努力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工会可开展两级职工代表述职活动,职工代表将企业生产形势、目标任务,通过民主渠道及时传达给广大职工,建立起上情下达,下情上知的有效途径。
并通过举办培训,组织参观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政策水平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以机制建设为重点,保证企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构建和谐企业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畅通职工表达意愿的民主渠道,通过企务公开,在企业与职工之间建立起职工关注企业,企业尊重职工的诚信关系是实现企业和谐的内在要求。
1、建立“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企务公开不能因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要始终坚持党政工共同推进的指导思想。
这一机制可概括为:党委是第一责任人,行政是第一执行人,工会、纪检是第一监督人,职工是第一评价人。
2、建立动态管理的运行机制。
提高企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这项工作的高效运行,就必须根据形势的不断变化,实现管理工作的与时俱进。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5.12.28•【文号】总工发[2005]50号•【施行日期】2005.12.2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2005年12月28日总工发[2005]50号)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国有企业改制中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广大职工在推动改革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意义的认识。
当前,我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国有企业改制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也是改制企业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各级工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改制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改制工作依法顺利进行,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改制中得到有效保护。
二、工会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要积极动员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要组织职工发扬国家主人翁精神,维护国家利益;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要推动改制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使改制工作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改善职工生活。
三、要加强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工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建立的工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区改制工作进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或方案,抓紧开展工作。
工会领导机关必须参加本地政府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改制企业工会也必须参加本企业的改制领导工作。
改制企业的上一级工会对企业改制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应主动了解和掌握改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给改制企业工会指导和帮助,与改制企业工会一起认真参与改制方案的制定,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2024年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____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厂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厂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厂部____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厂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和讨论厂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厂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3、讨论决定厂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____福利事项;4、评议监督厂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产生1、以班组(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厂工会批准。
扎实做好民主管理工作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扎实做好民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灵武市某某公司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深化以职代会为基本载体的厂务公开管理制度,积极构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有效推动企业稳定发展。
关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深化公开内容。
物资采购及奖惩工资、福利待遇等透明公开,制度上墙、绩效上墙、加班奖惩上墙。
上班出勤、加班考核等涉及职工利益的具体工作中,全体职工亲自参与、相互监督,每人做到心中有数,很少有职工在福利待遇方面反映问题。
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坚持开展检查监督活动。
公司各部门、各车间专门设立公开栏,重大事项、通报、办理程序全部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切实发挥作用。
同时加大职工群众互相监督力度,不论职工还是领导,只要无故旷工,公开栏就会贴出通报事项,并且公示3天以上,予以警告,职工作为监督者,有权提出异议。
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摘要: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企业要想做好,不仅领导干部要作风正派,企业的管理方式也将影响其今后的发展状况。
采取民主管理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广泛实践;而厂务公开既是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主要形式,又是民主管理的主要手段。
关键词:厂务公开;企业民主管理;考核保障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是工会的一项主要工作,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体现。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和保障职工方面的民主政治权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义,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体现,这对保障职工主人翁意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且调动职工参加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十分重要,有利于企业的科学发展,有利于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的增强和提高。
提高干部工作民主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积极努力。
1.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好民主管理工作的自觉性1.1加强民主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民主的制度和程序,需要干部群众的民主素养来支撑和保证。
要把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素养,作为提高干部工作民主的科学性、真实性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工程来抓,坚持不懈地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干部群众有序参与、有效参与干部工作的良好民主环境。
搞好企业的民主管理正是体现把人作为生产力的第一要素,体现“以人为本”的先进的管理理念。
只有尊重职工、理解职工、善待职工,正确处理好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与维护职工各项权益的关系,蕴藏在广大职工中的无穷智慧和创造力才能得到充分地发挥。
1.2强化民主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保证企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就需要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要通过召开职代会和进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来不断协调劳动关系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努力营造一种促进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2.适应形势要求,推进新形势下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2.1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建立民主管理工作基础企业发展需要群体决策,集体拼搏,只有依靠职工群众的参与,才能避免重大问题的决策不致出现大的失误,才能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基本指导思想,才能有效地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工会年终总结报告范文(3篇)

第1篇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转眼间,一年又即将过去。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单位工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现将本年度工会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工会凝聚力1. 严格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工会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工作。
2. 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增强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工会凝聚力。
3. 加强与会员的联系,及时了解会员的需求,关心职工的生活,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二、积极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1. 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2. 鼓励职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提高职工的职业竞争力。
3. 开展“导师带徒”活动,传承技艺,促进职工成长。
三、关爱职工,维护职工权益1. 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
2. 及时处理职工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 开展“金秋助学”、“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关心职工家庭,传递社会正能量。
四、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1. 举办各类文体比赛,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2. 组织职工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展示我单位职工风采。
3.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职工的幸福指数。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水平1. 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 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确保工会经费合理使用。
3.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总之,过去的一年,我单位工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单位发展、提高职工素质、维护职工权益做出新的贡献。
敬请领导、各位同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不断改进,为构建和谐单位、促进单位发展而努力奋斗!谢谢第2篇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工会法》《重庆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二章职工代表第六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1―第七条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每三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的具体选举和罢免办法由企业工会组织制定。
第八条华信公司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代表人数不少于职工总数的20%,且不低于30人。
职代会的代表应有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其中工人代表一般不得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职代会人数应为单数。
第九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三)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四)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企业同意组织的活动,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条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二)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贵州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贵州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2008年11月26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推进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企业民主管理,是指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形式,组织职工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有组织的规范性活动。
第四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为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
职工应当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支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各级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与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分别行使职权,不得相互替代。
第七条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00人以下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其分公司、分厂(车间)也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制度;班组(科、室)、工段、项目管理体及人数较少的商业网点等,可以建立民主管理会(小组)。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企业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或者5年。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加强工会民主管理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加强工会民主管理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摘要】工会民主管理是推动和谐企业建设的重要环节。
本文通过分析工会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探讨了实施工会民主管理的方法以及其在和谐企业建设中的作用。
工会民主管理可以有效提升员工的参与感和归属感,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
本文提出了建设和谐企业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员工参与决策、改善劳动条件等。
结论指出,加强工会民主管理将有助于提升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建议企业积极推动工会民主管理,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通过工会民主管理,企业可以增强内部凝聚力,提高员工满意度,推动企业发展顺利健康,实现共赢局面。
【关键词】工会民主管理、和谐企业建设、促进、重要性、必要性、方法、作用、积极性、创造力、推动、建议。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工会是由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而工会民主管理是指工会组织在管理中充分发挥会员的参与、民主、协商权利,实现管理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加强工会民主管理,促进和谐企业建设已成为当前企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内部劳资矛盾逐渐凸显,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化。
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需求,劳资双方的利益诉求也愈发多样化。
加强工会民主管理,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社会舆论的多元化,职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度和诉求度不断提高。
工会民主管理不仅可以增强职工对企业管理的信任感和归属感,还能够有效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内部的和谐稳定。
加强工会民主管理,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符合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1.2 研究意义加强工会民主管理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是当前企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工会作为联系职工与企业管理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工会要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企业中发挥作用
工会要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企业中发挥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在企业中,我们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企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所以,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人阶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导力量。
建设更加和谐的小康社会,是新时期、新阶段工会工作的主题,因此工会必须在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企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构建企业的基础。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是要全心全意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发挥职工群众的聪明才智,更好地服务企业大局,创建良好的企业环境,构建和谐的企业氛围。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大力支持工会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明确要求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不断强化职能,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全国总工会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基本任务、制度建设、实施保证等问题。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会组织关于维权工作第一个比较系统规范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工会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
修改后的《工会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