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兽企业直接上市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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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行业独角兽企业估值研究——以小红书为例

社交电商行业独角兽企业估值研究——以小红书为例

摘要2015年以来,独角兽企业开始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其中,社交电商行业是新兴行业中备受瞩目的一部分。

在当前的市场中,传统电子商务营销依托广告的模式已经失灵,销售增速开始回落,消费者变得更加理智并且对商品更加的挑剔,在电商吸引客户的成本逐渐变高的情况下,社交电商应运而生。

其通过为电商平台附加社交场景,获得低成本的用户流量,从而为电商寻求到了新的用户增长点。

作为孕育独角兽企业的“大户”,社交电商行业受到了投资人的热烈追捧。

然而独角兽企业上市频繁破发、运营屡屡出现状况,寻求更加准确的企业估值成为了市场日渐关注的话题。

因此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是适用于社交电商行业独角兽企业的估值模型,探索新型估值模型与目标公司的适用性。

本文采用案例研究的方式,分析社交电商行业独角兽的商业模式以及在不同的发展周期所具有的企业特征,通过分析,选取DEV A模型(Discounted Equity Valuation Analysis,即梅特卡夫模型)、P/MAU法和P/GMV法来对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进行估值研究。

本文通过明确用户价值、明确用户交易行为对平台的价值贡献以及补充马太效应的影响来对DEV A模型进行调整,通过流动性缺乏折扣来对P/MAU以及P/GMV法进行调整。

并以小红书APP为案例,对其初创期和成长期估值,以评估模型的适用性。

通过研究发现,社交电商行业独角兽企业在初创期以积累用户为目标,因此活跃用户人数是其重要的价值驱动因素。

在成长期,企业获得了稳定的用户增长速度,因此将发展重心转向提高用户的留存率和复购率,调整企业运营模式以实现变现。

由于商业模式的不同,企业会对“社交”与“电商”各有所侧重,所以其价值驱动因素也会不同。

根据估值结果,本文章认为,在初创期,企业更加适用于调整后的DEV A 模型;在成长期,应该根据目标企业的商业模式更加侧重用户数量还是用户的交易情况,来判断选择P/MAU法或者P/GMV法。

我国独角兽企业境内上市主要方式比较

我国独角兽企业境内上市主要方式比较

Sweeping over the Management管理纵横 | 157我国独角兽企业境内上市主要方式比较刘 柳南京审计大学 江苏南京 210000摘要:随着新经济模式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利好政策,独角兽企业趋于A 股上市。

本文首先比较了独角兽企业在境内上市的不同方式,分析各自利弊并结合了相关案例,为拟境内上市的独角兽企业提供了一定参考。

关键词:独角兽企业;上市方式中图分类号:F27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673-5889(2020)30-0157-03一、引言独角兽企业往往具有极大的成长空间和较高的估值水平,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新经济的发展方向,它对于发展国家的创新型科学和技术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然而由于我国A 股对于上市有着包括主体条件、财务条件等在内的诸多规定,限制了很多独角兽企业在A 股的上市,因而这些企业往往倾向于在海外上市,主要为美国及香港。

而近几年,我国独角兽企业数量不断攀升,截止2019年,已达到218家,企业总估值约为7964亿美元,其数值十分可观。

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企业转向海外上市,会给我国资本市场带来数量可观的损失。

因此,随着新经济发展的势不可挡,我国在对金融体制进行调整时,已经开始寻求促使独角兽企业在境内市场上市的方法,并自2018年起,已经陆续颁布了一些利于相关企业的政策,以招揽已经在境外成功上市的独角兽企业回归A 股。

中国证监会在2018年宣布允许部分独角兽企业作为试点发行存托凭证,前提是该企业能够达到相关标准。

另外,中国证监会还在2019年取消了之前对于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的上市限制。

也就是说,众多独角兽企业拥有了更多机会和动因来在国内上市。

然而,独角兽企业在国内上市也有着众多的选择,因此,本文旨在比较独角兽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的主要方式,分析其区别并探讨不同方式的利弊,进而为拟在国内上市的独角兽企业提供参考。

二、文献综述(一)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这个理念可以追溯到2013年,知名投资人Aileen Lee 用它来命名这样一类企业,在近十年内成立的、拥有超过10亿美元的市场估值的公司。

独角兽企业估值案例

独角兽企业估值案例

独角兽企业估值案例Title: Case Study on Unicorn Company Valuation随着科技与创新的蓬勃发展,独角兽企业(Unicorn Company)成为当今商业界的热门话题。

这些被赋予了高估值的初创企业吸引了许多投资者的关注。

本文将以某独角兽企业为例,探讨其估值案例和相应的经验教训。

首先,让我们考虑这家独角兽企业的背景。

该企业成立于2010年,以提供在线教育解决方案为主要业务。

随着全球在线教育市场的迅速增长,该企业迅速获得了用户的青睐,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不断引进新技术和创新的教育模式,使其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

接下来,让我们了解该企业被估值为独角兽的原因。

其创始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领导力,成功吸引了一流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

其独特的商业模式和优质的产品赢得了广大用户的信任和认可。

此外,该企业已经在多个国家建立了强大的市场份额,具有极高的增长潜力。

在估值过程中,投资者通常会参考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前景和行业竞争情况。

此外,像该企业这样的独角兽通常拥有大量的用户数据和知识产权,其价值也会被考虑在内。

所有这些因素对于确定估值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我们也可以从该案例中学到一些经验教训。

首先,随着竞争的加剧和市场变化的不可预测性,投资者应谨慎对待独角兽企业的估值。

其次,企业应设法通过多元化业务和增强生态系统的建设来降低风险,并寻找新的增长机会。

最后,企业和投资者应共同关注可持续发展和长期价值,而非仅仅追求短期利益。

总之,独角兽企业估值案例提供了有关创新型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见解。

尽管独角兽企业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但投资者应保持谨慎,并将重心放在可持续发展和创造长期价值上。

这将为企业和投资者在不确定环境中取得共赢提供更好的保证。

独角兽企业的创新与发展研究

独角兽企业的创新与发展研究

独角兽企业的创新与发展研究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高科技产业开始崛起,并引发创新力爆发。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批以科技为核心、市值稳定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逐渐涌现,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想象和未来的期许,这便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独角兽企业”。

本文从创新与发展角度出发,给大家分别介绍独角兽企业在商业模式、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实践与经验,并探讨其未来发展趋势。

一、商业模式的创新商业模式是独角兽企业成功的核心。

这些企业均采用了独特的商业模式,支撑其高速发展。

例如,美团点评成功的商业模式便是“O2O”(在线与线下相结合)服务,京东则实现了“品牌商城+物流配送”协同发展的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的成功离不开企业在现有市场上的创新。

通过不断地调整、更新、优化商业模式,独角兽企业才能不断拓展市场空间,提高企业竞争力。

因此,在选择商业模式方面,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采用创新的方法来打造独特的商业模式。

二、技术创新的推动独角兽企业以技术为驱动,积极探索前沿科技并投入大量资金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从而实现商业成功。

这些企业不仅在自己的产业领域内进行强有力的技术创新,而且还在跨界融合中探索新型商业价值的产生。

比如,阿里巴巴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为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开辟了新的道路。

滴滴出行则结合人工智能技术推出无人驾驶出租车,为出行方式的改变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虽然技术创新需要耗费大量资金和时间,但只有坚持不懈,才有可能使企业取得成功。

三、市场拓展的策略市场拓展是独角兽企业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

因为市场拓展的成功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活力。

独角兽企业拓展市场的策略主要有以下两种:1、差异化策略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企业需要寻找自己的市场差异化点。

例如,美团点评在服务体验上与其它O2O企业进行差异化,通过提供更加丰富的业务内容,吸引了更多用户和商家,从而实现了其在市场上的稳定增长。

2、多元化策略为了扩展市场空间,独角兽企业往往会采用多元化发展战略。

独角兽培育企业 典型案例

独角兽培育企业 典型案例

独角兽培育企业典型案例独角兽培育企业是指那些在创业初期就能够获得巨额估值,并在相对短的时间内迅速成长为市值超过10亿美元的公司。

这些企业往往具有创新性的商业模式、高速增长的盈利能力以及巨大的市场潜力。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独角兽培育企业案例:1. Uber(优步):Uber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共享出行公司,通过手机应用连接乘客和司机,提供便捷的打车服务。

Uber在全球范围内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并成为了独角兽企业的代表之一。

2. Airbnb(爱彼迎):Airbnb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在线短租平台,允许人们将自己的房屋或房间出租给旅客。

Airbnb通过打破传统旅行住宿市场的壁垒,创造了一种新型的住宿方式,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扩张。

3. Didi Chuxing(滴滴出行):Didi Chuxing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的移动出行平台,提供打车、专车、快车、顺风车、出租车等多种出行服务。

Didi Chuxing以其强大的技术能力和市场份额成为了全球最大的打车平台之一。

4. Xiaomi(小米):Xiaomi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的科技公司,主要生产智能手机、智能家居设备和其他消费电子产品。

Xiaomi以其高性价比的产品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在全球市场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5. SpaceX(太空探索技术公司):SpaceX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航天公司,致力于开发可重复使用的火箭技术和航天器。

SpaceX通过降低太空探索的成本,推动了商业航天产业的发展,成为了独角兽企业的典型代表。

6. WeWork(共享办公空间):WeWork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共享办公空间提供商,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灵活的办公场所和社交交流机会。

WeWork通过创新的商业模式和高品质的服务,成为了全球最大的共享办公空间提供商。

7. Ant Financial(蚂蚁金服):Ant Financial是中国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集团的金融科技分支,提供支付、贷款、保险和理财等金融服务。

独角兽创业公司法律案例(3篇)

独角兽创业公司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独角兽创业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独角兽创业公司也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

本文以A公司为例,分析独角兽创业公司在法律方面的案例,以期为我国独角兽创业公司提供借鉴。

A公司成立于2015年,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运营。

经过几年的发展,A公司已成为一家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独角兽创业公司。

然而,在发展过程中,A公司也遇到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二、案例分析1. 专利侵权A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发现其一项技术被同行业另一家公司B公司所侵犯。

经过调查,A公司发现B公司未经授权,在其产品中使用了A公司的核心技术。

针对此情况,A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1)收集证据:A公司收集了B公司侵权行为的证据,包括产品实物、宣传资料、销售记录等。

(2)发送律师函:A公司向B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3)提起诉讼:在律师函无果的情况下,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B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

2. 劳动争议A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员工数量迅速增加。

然而,由于公司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部分员工与公司产生劳动争议。

以下为两个典型案例:(1)员工辞退争议:A公司一名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但公司以员工存在违纪行为为由拒绝批准。

员工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经仲裁,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员工的诉求,要求A公司支付赔偿金。

(2)加班费争议:A公司部分员工反映,公司未支付加班费。

经调查,A公司确实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

在员工的投诉下,公司及时支付了加班费,并公开道歉。

3. 数据安全A公司作为一家移动互联网公司,其产品涉及大量用户数据。

然而,在数据存储、传输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以下为一起数据安全事件:A公司的一名员工离职后,将公司内部用户数据泄露给了竞争对手。

这一事件引起了公司的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追查泄露源头:公司对离职员工进行调查,找出数据泄露源头。

“独角兽”柔宇科技IPO失败案例分析

“独角兽”柔宇科技IPO失败案例分析

“独角兽”柔宇科技IPO失败案例分析近年来,“独角兽”成为资本市场中备受瞩目标名词,指的是估值超过10亿美圆的初创企业。

这些企业通常具备快速增长、前景宽广的特点,并因此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

然而,并非全部“独角兽”都能成功上市。

本文将聚焦于柔宇科技的IPO失败案例,探讨其原因并提供分析。

一、公司介绍柔宇科技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专注于可弯曲屏幕技术的创新型企业。

该公司自创立以来不息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研发,并通过与手机厂商合作,将可弯曲屏幕技术应用于手机和其他电子产品中。

其创新性的技术和产品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在投资圈内被冠以“独角兽”头衔。

二、IPO规划柔宇科技在进步初期就规划进行IPO,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并加速公司的成长。

公司选择在中国国内市场上市,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投资者对科技企业的热忱。

凭借其奇特的技术优势和高估值,柔宇科技一度引发了市场的关注和期待。

三、失败原因分析1.技术难题尽管柔宇科技在可弯曲屏幕技术方面取得了重大冲破,但业内普遍认为该技术尚未成熟。

可弯曲屏幕在应用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如韧性差、易碎等。

这些技术难题的存在使得投资者对柔宇科技的产品可靠性产生了质疑,从而对其IPO产生了顾虑。

2.市场竞争可弯曲屏幕技术领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

柔宇科技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三星、LG等大型跨国科技企业,这些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实力和生产规模,在可弯曲屏幕技术领域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与此同时,柔宇科技的技术创新尚未达到规模化生产的程度,导致产品价格较高,难以在市场中与竞争对手形成优势。

3.市场需求风险柔宇科技在IPO前期阶段,未能充分评估市场对可弯曲屏幕产品的需求。

虽然这项技术具备潜力,但是市场接受度和用户需求依旧是未知数。

由于市场猜测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也对柔宇科技的进步前景持观望态度。

4.财务考量IPO过程需要企业提供详尽的财务信息,以便投资者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回报潜力。

然而,柔宇科技在IPO前并未实现盈利,仍处于亏损状态。

我国“独角兽”企业发行上市路径解析

我国“独角兽”企业发行上市路径解析

我国“独角兽”企业发行上市路径解析一、“独角兽”在A股、港股、美股上市的现状分析截至2018年3月26日,全球共有中概股公司(境外上市的中国股票)834家,其中在香港上市的有608家,在美国上市的141家,共占整体中概股公司数量的90%。

目前中概股整体市值为288,895亿人民币,其中港股中概股市值229,378亿,美股中概股市值58,541亿元,两地共占整体中概股市值的99.66%。

无论从上市公司数量还是市值规模来看,香港和美国都是中概股最主要的市场。

从行业来看,美股中概股TMT行业占比远大于A/H 市场,美股中概股以信息技术和非日常消费品行业为主,其中TMT的市值占比已经达到了75%。

(一)A股上市的条件(主板)1.主体条件限制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财务条件限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4)最近1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5)最近1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香港上市条件的改善1.发行上市的有利条件首先,香港资本市场市场化程度高,较少受政策的干预,上市过程较短,条例清晰,程序便捷,较容易获得审批,可预期性强。

并且,由于香港市场的政策透明度高,能否上市,企业基本上可以自己预先做出判断,确定性较强。

比如没有连续三年盈利规定,控股公司也能上市等。

其次,香港资本市场的发行制度实行注册制,交易所就能够决定企业能否上市。

2.港股上市规则的改变处于上市规则改革中的香港市场,正在大力推动同股不同权改革,对高科技行业以及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也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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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投资银行利益链条愈发复杂化的当下,企业上市绕开投行的做法时有发生。

以采用直接上市方式的两家独角兽企业为例,分析直接上市和传统IPO的优劣势,探索绕开投行的内在原因。

直接上市的优势是企业采取该种方式的内在动力之一,企业自身的高知名度和充裕现金流为企业直接上市提供了可行性,但投行的业务专业性和“信息中介”的角色决定其不能完全退出上市流程,为我国独角兽企业的上市方式选择和股票市场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独角兽企业;上市方式;IPO一、引言独角兽企业是指创办时间相对较短、发展势头强劲、且估值达10亿美元以上、获得过私募投资的非上市企业。

近年来,其数量迅速增长。

腾讯、阿里等我国科技类独角兽企业纷纷选择海外上市,但A股市场的各投资者不能享受到这些企业的超高速发展所带来的红利,这也是一直被舆论热议的话题。

2018年,证监会多次明确提出,要用缩短上市审批时间等方法鼓励独角兽企业在A股上市,引导其回归A股市场。

一般来说,独角兽企业在创立前期盈利状况不佳,难以满足目前在A股市场上市的严苛条件,若要吸引这些企业回归主板市场,可从降低盈利标准、接受股权结构多样化和上市方式多样性等方面进行改革。

通常情况下,上市企业多数会委托投资银行(以下简称投行)进行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IPO),但该过程中拟上市企业可能会面临投行恶意压低价格造成的IPO抑价、巨额承销费、审核耗时等问题,这些问题势必会压缩上市企业的融资额,对后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各企业也在不断尝试,致力于寻找新的上市方式代替传统的IPO。

与传统的IPO上市不同,直接上市是一种特殊的企业上市途径,跳过了传统的投行路演募股环节,不必聘用投行或发行新股票,也不用经历首次公开募股,原始股票可直接挂牌上市交易。

本研究从上市方式选择的角度入手,通过对两家具有代表性的独角兽企业的成功直接上市(DirectListing)进行归纳式的多案例分析,以IPO过程中为拟上市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切入点,将传统IPO 与直接上市两种上市方式进行对比,为我国独角兽企业选择上市方式、制定发行制度等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文献综述目前,无论是A股市场还是国际市场,多数股票上市首日均存在IPO折价现象。

田岚等(2016)分析了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美股IPO发行上市的有关数据,结果显示,IPO发行普遍存在较为明显的故意抑价行为,即IPO股票的发行价平均低于首日的市场价格[1]。

关于IPO抑价的理论解释也层出不穷,经典视角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赢者诅咒假说等,但也有学者从发行市场的政府审核角度、投资者情绪等为切入点对此进行解读。

本研究的重点在于,对拟上市企业“绕开投行”的行为进行分析,因此对该类文献的梳理更多关注于投行与拟上市企业的代理理论与投行买方垄断假说。

Baron提出了投行买方垄断假说,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行会更加倾向于将新股发行价格定于其内在价值之下,较低的发行价格能够降低投行的发行风险,提高新股成功发行的概率,有助于投行维持自身的声誉。

徐光鲁等(2018)提出,发行人、投行、投资者之间均存在信息不对称,发行人相比投行拥有更多的内部信息,投行相较于投资者拥有更多资本市场的信息[2]。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投行为确保证券发行的效率、维护自己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偏向于IPO抑价。

谢芝优(2014)认为,投行同时作为发行方和机构投资者的代理人,可能会更关注机构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是IPO企业,因为机构投资者会重复投资IPO和增发[3]。

也就是说,相比于发行方,投行在未来与投资者的合作机会更多,会通过股票折价使得机构投资者收益,以维持与投资机构间的良性合作关系。

研究发现,IPO过程中投行向拟上市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同时,会收取高昂的费用。

谭德凯等(2019)归纳指出,2017年,我国A股市场新股发行的平均承销费用率达8.28%[4]。

这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企业的融资额和利润空间。

王成方等(2015)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指出,当拟上市企业衡量自行IPO成本和委托投行IPO时,会根据成本因素作出选择:若自行组建IPO队伍进行发行的成本低于委托给投行的交易费用支出,该企业会更偏向于避开投行;反之,若自行IPO开销更大,企业则偏好与投行进行合作而非自我承销[5]。

尽管已有文献对IPO存在的缺陷及原因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较少从上市方式选择角度规避IPO的缺陷,且鲜有文献对此进行分析。

本研究以现有案例为出发点,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三、研究方法和案例选择(一)研究方法。

选择归纳式多案例的研究设计,主要从这几个方面进行原因阐述:一是归纳式的案例研究,从现象出发对比不同案例的优劣势,演绎式的假设检验型研究需要从一个理论开始,对理论进行推演。

本研究的重点是对直接上市方式的优缺点分析,是从现有事实出发,而非依靠大量的理论基础,因此归纳式案例研究有着突出优势。

二是直接上市属于创新型的上市方式,目前虽然受众企业面较为狭窄,各企业之间由于差异程度大而可比性较低,通过对比单案例的研究方式,力图从多案例的角度分析归纳,概括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结论。

(二)案例选择。

Spotify和Slack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纽交所)上市前,仅有个别小型科技型公司在纳斯达克交易所成功上市,存在媒体关注度低、信息披露不到位等问题,而Spotify和Slack均是企业规模大、且位于行业领先地位。

同时,也是分别为采用直接上市方式登录纽交所的第一、第二家企业,备受媒体、投行关注,信息公开程度较高,对其他独角兽企业的低成本上市能起到激励作用,借鉴意义较强。

Spotify于2008年10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正式发布,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正版流媒体音乐服务平台。

2018年2月28日,Spotify披露了招股说明书,采用直接上市方式登陆纽交所,股票代号SPOT,并于2018年4月4日完成上市。

上市首日收盘市值266.45亿美元,成为全球直接上市规模最大的公司。

Spotify的付费订阅模式可以总结为,用户每个月花费10美元,就能随时随地享受曲库中任何一首歌曲的在线音乐服务模式。

Spotify的广告盈利模式主要针对免费用户。

Spotify 上线早期,购买音乐版权的成本费用相比付费订阅收入过于高昂,于是加入了针对免费用户的广告投放,广告收入一度成为Spotify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Spotify近年来用户数量和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成立以来月活跃用户数量每年复合增长29%,付费用户数量每年复合增长44%;营业收入方面,2010年收入7390万欧元,2011年收入1.88亿欧元,2016年快速增长至29.3亿欧元,2017年为40.9亿欧元。

2018年度,Spotify净利润为-8935.68万美元,同比增长93.68%。

2019年年报数据显示,Spotify至今尚未实现盈利,净利润-2.09亿美元,业绩同比下降。

Slack全称SlackTechnologies,于2013年成立,是企业办公沟通软件供应商,集聊天群组、文件整合、统一搜索等功能为一体。

2019年6月,Slack登陆纽交所,成为第二家采用直接上市方式成功上市的企业,股票代码WORK。

上市首日,Slack 估值达157亿美元。

Slack依靠其高效率与全平台的接入模式,为自身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仅创立8个月时其估值已达10亿美元。

企业用户的付费使用是Slack的收入来源,用户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免费、支付6.67美元或12.5美元之间进行选择,免费版和付费版功能的区别在于,能搜索的信息数量以及可供使用的外部工具数量的不同。

根据其2019年公布的招股说明书和年报可知,Slack的日活跃用户数超过一千万户,付费人数已达8.8万人。

2019年度Slack净亏损5.68亿美元,较2018年减少4.29亿美元,虽然尚未实现盈利,但用户粘性强,付费人数已经形成一定规模,营收稳定,发展前景良好。

(三)数据分析与收集。

Spotify与Slack已成功上市,上市前部分数据的获得来源于公开报道、高管访谈和招股说明书等;上市后数据来源于定期披露的财务报表,可信性与可靠性较高。

四、案例分析(一)与传统IPO相比,直接上市。

IPO优势明显通过与传统IPO进行比较,直接上市最突出的特点就在于直接。

一是不需要传统IPO所采取的大多数交易步骤,允许初始股东手中的股票直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二是没有设定价格区间,在参考价格被确定的基础上,交易价格基本取决于市场;三是拟上市企业不需要进行路演,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与财力。

1.拟上市企业对发行过程享有更大的控制权,降低抑价发行的可能性在传统方式下,IPO价格是由投行根据机构投资者的需求确定的,其定价普遍低于实际价值,而投行及其大客户则赚取差价,这样就损害了拟上市企业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不仅如此,投行还会控制原始股的配给,除少数大客户外,其余投资者很少能获得认购权,中小投资者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直接上市IPO则是将原有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在交易所上直接交易,供二级市场投资者买卖,能得出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水平,能够反映投资者对股票的认可,避免传统IPO中投行对发行价格的操纵行为,抑价发行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避免,也避免了投行为自身利益给予机构投资者不合理的配股行为。

2.无需委托投行进行IPO,节约委托代理费用传统IPO中,拟上市企业委托投行等中介机构进行路演定价、保荐承销,要支付其融资规模一定比例的费用。

一般来说,承销商信誉越好、发行融资总规模越大、相关费用也就越高,动辄便高达上百万美元。

赵刚等(2011)发现,小规模IPO公司的承销费率主要集中在融资总量的2%~6%之间;大规模IPO公司的承销费率则集中在4%以下[6]。

3.IPO股东不存在持有锁定期,利好原有股东的价值变现在传统上市模式中,原有股东所持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即拥有锁定期。

锁定期内不得出售股票,期满后,该类股票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

比如,A股市场对原始股有1年的锁定期,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股票有3年的锁定期。

纽交所和纳斯达克约定锁定期为6个月,6个月后,原始股东每3个月能够出售的股份数不应超过同类已发行总股份的1%或4周内平均交易量的最大值,且要事先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备。

股份限售机制的初衷,是为了避免因股东和控制人的股份大额变动而损害新股东的利益,但也增加了财务投资者等投资方退出的不确定性。

直接上市IPO 的股份限售情况可根据拟上市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如Spotify规定除少部分持有人外,其余普通股东和高管都能立即在二级市场卖出其股份,有利于原有股东的变现。

4.避免新股发行稀释老股东价值传统IPO中,拟上市企业通过让渡企业控制权获取资本成本,但对于原有股东来说,新股东的加入会导致股权分散和所有者控制权的丧失,甚至会左右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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