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成因及化解对策
关于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和对策思考

关于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和对策思考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式下矛盾纠纷的特点及成因,采取有效的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发生,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矛盾纠纷的主要特点和成因笔者深入基层6个乡89个村民组进行调研,发现现阶段农村发生的矛盾纠纷具有以下新特点:一是纠纷的群体性;二是思想的复杂性;三是问题的集中性;四是人员的组织性;五是事件的突发性;六是情节的危害性。
这些矛盾纠纷的主要成因:一是因土地、山林、水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权属不清而引发;二是因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纠纷和相邻权纠纷而引发;三是因干部和群众关系紧张而引发;四是行政执法、执法人员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处理问题表面化,群众有意见而引发;五是当事人寻求解决问题的渠道不畅通,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而引发。
二、预防和处置农村矛盾纠纷的对策1、建立健全排查预防机制。
矛盾纠纷的发生存在一定时间的诱发性阶段,因此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十分必要。
为有效地预防和发现矛盾,就要及时主动,不失时机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人员要制作排查表,深入农村的每一户农户对有潜在激化可能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然后,进行矛盾纠纷分类,具体落实调解人员,千方百计地把可能激化的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
2、建立快捷有效的调解机制。
坚持便民、利民、方便、快捷作为调解的原则,积极构建乡、村两级调解室。
把调解室作为乡、村调解委员会的载体,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制定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配备调解室人员时,坚持严把准入关口,充分利用村委会换界选举的有利时机,推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选入调解组织。
坚持业务培训合格证制度,调解人员上岗前,要经过严格的业务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以此实行人民调解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社会化,切实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浅谈农村矛盾纠纷

浅谈农村矛盾纠纷第一篇:浅谈农村矛盾纠纷浅析矛盾纠纷化解一、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矛盾纠纷及成因。
1、资源权属类。
主要是农村土地、林业、矿业等各类资源性权属纷争,以及进行各类建设引发的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矛盾纠纷等。
2、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类。
这类纠纷多数是由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引发的,经过各级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大多数化解在基层,但如果化解不及时,极易造成家庭、宗族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乃至暴力事件。
3、干群关系类。
主要是个别地方村务管理不善,村务不公开透明,严重侵害群众的知情权、管理权、决策权;少数村干部甚至以权谋私,侵占公共财产;还有个别村、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淡化,对待群众诉求缺乏耐心,使一些可以不发生的矛盾发生了,让一些发生的矛盾激化了,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等等。
4、债权债务类。
主要是个别地方由于村级经济基础薄弱,债务消化不了,长期被拖欠,引发干部与群众之间、现任干部与原任之间、村干部与包工头之间的矛盾纷争。
还有就是在发展家庭经济中,借款融资以及从事买卖、承包、租赁、承揽、建筑、运输等民事活动中形成债权债务纠纷等。
5、信访类。
主要是个别信访老户对信访处理或答复不满意、不及时而持续信访,甚至越级上访,以及少数人想通过上访获取个人利益而无理闹访、缠访等。
6、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主要为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等。
7,因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发生区域主要为城乡结合部。
二、一些矛盾纠纷难调的原因1、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
多年来,经过多次的普法知识教育,一些村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仍然淡薄,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观念不强。
2、公平、诚信道德观念缺失,社会风气滑坡的影响。
虽然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村民的公民意识并没有提高,良好的道德观念和社会风气并没有形成,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发生纠纷时,体现为一种争强夺利、占别人便宜的意识,而缺少了一种公平诚信的道德观念。
村级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村级矛盾纠纷化解方案随着农村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村级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正确处理和化解村级矛盾纠纷成为了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村级矛盾纠纷的特点、原因和化解方案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村级矛盾纠纷的特点1.多发性:农村地区的社会关系复杂,资源分配不均,利益冲突日益凸显,因此村级矛盾纠纷层出不穷。
2.多样性: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性质各异,既有人际关系的矛盾,也有土地纠纷、资源争夺等方面的矛盾。
3.隐蔽性:很多村级矛盾纠纷都是在村民之间私下发生,不容易察觉和化解,因此需要加强化解机制和手段。
二、村级矛盾纠纷的原因1.利益分配不均:农村地区资源有限,土地、水利等资源分配不均,造成了村级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
2.缺乏法律意识: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相对较弱,很多矛盾纠纷都是因为不懂法律而无法得到合理化解。
3.政府管理不到位:农村地区的基层政府管理水平和能力有限,导致村级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和不得力。
三、村级矛盾纠纷化解方案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纠纷解决能力。
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纠纷解决能力,从而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建立健全村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完善农村地区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起多元化、专业化的纠纷解决渠道,包括法律咨询、调解仲裁等,为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3.强化基层治理,提高基层政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加强基层政府解决村级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4.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引导村民自我管理和调解矛盾。
通过发展农村合作社、村委会等社会组织,引导村民自我管理和自行解决矛盾纠纷,增强村民的自治意识和纠纷解决能力。
5.提高农村村民的综合素质,增强村民的自我约束和道德意识。
通过开展文化教育、道德讲堂等活动,提高农村村民的综合素质和道德水平,增强村民的自我约束和道德意识,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某某县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及化解对策的建议

某某县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及化解对策的建议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给农村地区的和谐发展带来了挑战。
某某县作为农村地区的典型代表,也面临着各种社会矛盾纠纷。
本文将深入探讨某某县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并就化解这些矛盾提出一些建议与对策。
一、现状分析1.经济矛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放缓,与此同时,农村人口增长导致土地资源有限,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难以满足需求。
这种经济矛盾成为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来源之一。
2.土地纠纷: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以及村庄土地面积不足的情况,导致村民之间产生争议与冲突,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土地纠纷成为农村社会矛盾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3.教育问题: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学校设施落后,教师队伍短缺。
这导致了教育水平的不均衡,农村孩子们面临着获取良好教育的困难,引发了教育矛盾。
4.医疗卫生困难: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村民们面临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医疗卫生困难也是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之一。
二、解决对策1.加强农村经济发展:某某县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投入,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农村旅游等方式,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从而缓解经济矛盾。
2.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某某县政府应加强对土地流转问题的管理和调节,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制度,确保土地流转的公平公正,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
3.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某某县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让农村孩子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4.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某某县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建设更多村级卫生站,提高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的水平,降低农民看病的难度和费用。
5.加强社会管理和组织建设:某某县政府应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完善村规民约,提高村民自治的水平。
同时,加强社区矛盾调解机构的建设,提供有效的纠纷解决渠道。
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分析

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分析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的矛盾纠纷问题越来越突出。
农村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成为了农村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
要有效地调处农村矛盾纠纷,需要系统分析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根源,并提出科学的调处方法和措施。
一、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根源1. 多元化:农村矛盾纠纷涉及的矛盾主体、矛盾原因和矛盾形式都非常多元化。
农村矛盾纠纷的矛盾主体包括农民之间的矛盾、农民与政府部门的矛盾、农民与企业的矛盾等;矛盾原因包括土地问题、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农民收入分配问题、村务管理问题等;矛盾形式包括民间纠纷、集体诉讼、信访上访等。
2. 多变性:农村矛盾纠纷的矛盾内容和形式都非常多变。
由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农村矛盾纠纷的内容和形式也不断发生变化。
一些矛盾可能会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而逐渐减少,而另一些矛盾可能会因为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而不断增加。
3. 多层次:农村矛盾纠纷的分布地域广泛,涉及的部门和层级多。
农村矛盾纠纷不仅在村级社会中存在,还在乡、镇、县、市、省等不同的管理层级中存在。
不同层级的管理部门和机构都可能涉及到农村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农村矛盾纠纷的根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农村社会经济结构转变不完善: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社会经济结构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快,传统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土地流转的加剧,都使得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这种变化对农村的生产关系、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成为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根源之一。
2. 政策执行不到位:在农村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中,一些政策执行的不到位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一些地区和领域,政策执行的缺乏有效性和公平性,会导致一些矛盾的不断升级,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和释放。
3. 农村社会治理能力不足:由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农村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断增加,但是一些地方的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却没有跟上。
村级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村级矛盾纠纷化解方案村级矛盾纠纷是指在村级组织中因各种利益冲突、意见分歧等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这些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化解,就会对村级组织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对于村级矛盾纠纷的化解至关重要。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村级矛盾纠纷的化解方案,并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一、不同类型的村级矛盾纠纷及其解决方案1.经济利益纠纷经济利益纠纷是村级矛盾纠纷中较为常见的一种。
这种纠纷主要是由于土地流转、分配问题、经济项目开发收益分配等引起的。
为了化解这类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健全村级经济纠纷调解机制,设立专门的经济纠纷调解委员会,由村干部、村民代表等组成,负责对经济纠纷进行调解和解决。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经济纠纷,避免出现暴力冲突。
(3)建立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土地流转、经济项目收益分配等具体规定,公开透明,避免引发矛盾。
2.人际关系纠纷在村级组织中,人际关系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问题,一些村民之间由于个人恩怨或者意见分歧而产生纠纷。
为了化解这类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村民之间的交流沟通,建立村民委员会或村规民约等组织,定期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增进村民之间的感情。
(2)建立村民冲突调解机制,培训一批专业的冲突调解员,负责对人际关系纠纷进行调解。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村民树立正确的人际交往观念,理性对待纠纷,避免情绪化处理矛盾。
3.文化信仰纠纷由于村民信仰、传统习俗等不同,也容易引发一些文化信仰纠纷。
为了解决这类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尊重和保护村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建立宗教活动场所,满足村民的宗教需求。
(2)通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文化节庆等方式,增进不同文化信仰背景的村民之间的理解和和谐。
(3)建立宗教信仰纠纷化解机制,设立宗教纠纷调解委员会,由有关宗教团体负责人、村民代表等组成,负责对文化信仰纠纷进行调解。
探析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成因及化解对策

探析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成因及化解对策随着社会的转型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新形势下农村各种纠纷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笔者通过探析农村矛盾起因、提出化解农村纠纷的若干对策建议,以期为促进地方矛盾化解、共建和谐村居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一、农村各类矛盾纠纷成因(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成因一是公安机关调解功能弱化。
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公安交警部门减弱了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调解工作。
而公安交警部门具有介入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性,其化解矛盾的数量越多,则进入司法程序的数量就越少,反之则大量交通事故案件流入法院,事实上事故发生后绝大部分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涌入了法院和各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二是保险公司存在体制缺陷。
保险公司给当事人自行理赔设置重重障碍,总等待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这不利于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
(二)、婚姻家庭类纠纷成因一是基层民调组织的职能未能发挥到位。
农村村(居)合并之后,村干部减少,且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农村基层调解组织对一般民事纠纷的调解力度减弱,投入的精力减少,职能未能发挥到位,使得原来可以通过基层调解组织解决的邻里纠纷(如界址、打架等纠纷)、家庭纠纷(如赡养、分家析产、婚约财物等纠纷)都大量涌入了人民法院,特别是赡养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二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笔者所在地内因万顷良田、城区改造引起拆迁范围扩大、外出务工、劳务输出等问题,引发大量婚姻、养老、分家析产等问题。
三是外来人员的不稳定性。
经济的发展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员,由于风俗习惯等差异导致与本地人之间的婚姻容易破裂。
(三)、合同类纠纷的成因一、是村民的诚信意识缺失。
有约不守屡屡出现,有的良心泯灭,道德诚信缺失。
其中民间借贷出现短时间内集中举债,然后突然消失,致债权人索要无门。
二是部分金融机构放贷不规范。
部分金融机构对贷款的发放审查不严、操作不按规范,使得贷款难以回收,不得已又诉至人民法院,审理中纠纷较多,争执较大。
浅谈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现状及化解对策

浅谈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现状及化解对策随着国家农村战略的不断推进,农村生活方式、生活水平加速调整,矛盾纠纷日益增多。
如何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已成为农村派出所开展公安工作、维护辖区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化解,有利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是基层警务工作者面临的时代课题。
一、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现状(一)家庭纠纷。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群众文化素质比较底下,农村地区家庭户成员之间矛盾纠纷突出,主要有婚姻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财产纠纷。
如,一大部分单身男性为了结婚,举债购城镇新房、准备高额彩礼,婚后女方不愿共同面临债务,容易产生离婚、赡养父母、抚养小孩等家庭矛盾。
(二)邻里纠纷。
川渝地区农村群众小聚居、群居现象突出,邻里之间由于道路、房屋、土地、林业、饮水、饲养牲畜等发生纠纷。
邻里之间由于宗族长期生活在共同的区域内,以前碍于情面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固定的、清晰的界址,近年来随着各类惠农补贴政策实行,在邻里之间“寸土必争”盛行。
(三)其他纠纷。
在修建通户公路、饮用水工程、污水处理站、垃圾周转站等一项项改善农村地区人居环境工程的时候,群众以占地赔偿、分布不均衡、受益不均衡、影响生活等为由,相互争吵、阻碍施工、破坏设施,成为农村矛盾纠纷的一个新的特点。
二、农村地区矛盾纠纷形成原因(一)干部素质不高。
有个别农村基层干部思想素质不高,在工作中作风不民主、决策不透明,搞“一言堂”,私心严重,在各种惠农政策上优亲厚友,企图借政府来打击报复对方。
如,张镇黄桷冲村村主任何某兵、原村主任何某勇等人利用宗族势力盘踞农村,操纵基层政权,贿选拉票、操纵破坏选举、侵占集体资产,严重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在群众心中形象。
(二)认识存在偏差。
农村地区党委政府、执法部门,人少事多,所有的工作都要靠基层工作者去落实。
基层干部围绕“硬指标”“硬杠杆”转,大量的精力投入到领导能够看得见、听得到的“短平快”工作上,选择性忽视了需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调解而不能尽快产生价值的矛盾纠纷“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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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成因及化解对策
随着社会的转型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新形势下农村各种纠纷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笔者通过探析农村矛盾起因、提出化解农村纠纷的若干对策建议,以期为促进地方矛盾化解、共建和谐村居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一、农村各类矛盾纠纷成因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成因
一是公安机关调解功能弱化。
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公安交警部门减弱了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调解工作。
而公安交警部门具有介入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性,其化解矛盾的数量越多,则进入司法程序的数量就越少,反之则大量交通事故案件流入法院,事实上事故发生后绝大部分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涌入了法院和各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二是保险公司存在体制缺陷。
保险公司给当事人自行理赔设臵重重障碍,总等待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这不利于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
(二)、婚姻家庭类纠纷成因
一是基层民调组织的职能未能发挥到位。
农村村(居)合并之后,村干部减少,且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农村基层调解组织对一般民事纠纷的调解力度减弱,投入的精力减少,职能未能
发挥到位,使得原来可以通过基层调解组织解决的邻里纠纷(如界址、打架等纠纷)、家庭纠纷(如赡养、分家析产、婚约财物等纠纷)都大量涌入了人民法院,特别是赡养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二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笔者所在地内因万顷良田、城区改造引起拆迁范围扩大、外出务工、劳务输出等问题,引发大量婚姻、养老、分家析产等问题。
三是外来人员的不稳定性。
经济的发展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员,由于风俗习惯等差异导致与本地人之间的婚姻容易破裂。
(三)、合同类纠纷的成因
一、是村民的诚信意识缺失。
有约不守屡屡出现,有的良心泯灭,道德诚信缺失。
其中民间借贷出现短时间内集中举债,然后突然消失,致债权人索要无门。
二是部分金融机构放贷不规范。
部分金融机构对贷款的发放审查不严、操作不按规范,使得贷款难以回收,不得已又诉至人民法院,审理中纠纷较多,争执较大。
三是融资渠道不畅。
许多人另辟蹊径,存在隐形高利贷案件,但都是以合法的借贷形式出现。
(四)、其他各类矛盾纠纷的成因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
目前一些重点信访矛盾主要为企业改制及清编人员遗留问题。
由于企业改制时相关配套政策不够成熟,目前出现问题主要为股份分配不清及退休工人待遇落实问题。
退休工人及清编人员到退休年龄后,由于退休工资及医疗保险未能
落实,多次上访,而由于政策限制及经费来源等原因,往往长期不得解决。
二是征地搬迁次生矛盾。
在万顷良田和城区改造等征地搬迁过程中,推进组往往只注重搬迁的进度,而忽视了次生矛盾的解决。
这类矛盾主要表现为:搬迁后财产分配、老人居住赡养问题、集体经济利益再分配等,特别是由于搬迁户与搬迁指挥部之间因评估结果分歧达不成搬迁协议导致的强拆,所引起的矛盾往往会导致长期越级上访、非法上访,矛盾纠纷的化解往往难度很大。
三是道德观念缺失。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益群体出现分化,在社会商业化的趋势下,部分人的社会道德良心已经进入了休眠状态,主要表现为:为人民服务理念的缺失,群众观念淡薄,导致干群关系弱化,甚至引起群体性恶性事件;家庭伦理道德的缺失导致家庭财产分配特别是养老类矛盾增加,且矛盾更加尖锐;社会公德缺失导致邻里、消费、合同赔偿类纠纷增加,易造成突发性刑事案件。
四是群众片面维护自身权益。
当自身与他人、集体、或政府发生矛盾时,群众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有些群众不顾他人权益和公共权益,不能正确权衡自身、集体和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有的甚至要向政府部门“讨说法”,片面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造成矛盾纠纷事态升级,调解难度增大。
五是法治不够健全。
全社会的诉求表达机制、民主参与决策机制没有完全形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滞后,或者不配套;有些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想问题、定政策,过多考虑自己的政绩和位
臵,不能倾听群众呼声;一些部门和干部作风不实、作风粗暴、不按政策办事,不关心群众疾苦,对一些已经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嘴上喊处理,行动上不迅速,方法上不得当,引起群众的不满和上访。
三、化解农村纠纷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一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的利益矛盾。
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使全体民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在出台政策、实施重大改革和重大建设项目之前,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扎实开展风险评估,充分考虑对社会稳定可能带来的影响,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三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
提高各类经济主体和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与道德素养,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诉求,在全社会营造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领导,深化对大调解的认识
一是强化调解优先意识。
全社会要始终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工作思路。
人民法院与矛盾调处部门通力合作,强化
诉前调解,竭力将矛盾化解在升级之前,及时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人民法院强化诉讼调解,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有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大调解的性质、意义、作用和独特优势,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使调解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选择。
二是建立重大矛盾化解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领导要认识到加强新时期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纠纷,整合各方力量,定期分析与研究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帮助解决化解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推动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三)强化培训,提高调解员的素质能力
一是完善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
将初任调解员的上岗培训和调解员的在岗培训常态化,创新培训方式,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方式,使调解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经验、新办法,强化调解方法和技能训练,由市级以上部门发放证书、聘书。
二是创新和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
优先将镇区内退休干部、退休教师、有法律专业知识、会做群众工作的人员选聘为调解员,优化现有调解员队伍。
三是强化基层民调组织作用的发挥。
在对基层民调组织的人员配备、经费报酬予以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建立基层民调组织化解纠纷的相关考核机制(如万人成讼率),将一般矛盾化解在基层,要
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
(四)、强化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功能要发挥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处理交通事故的优势,加大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调解工作的力度,并将矛盾化解在升级之前。
可进行相应的考核,调动其积极性,使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得以分流。
(五)、强化对人民调解协议的确认
根据人民调解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强化公安、司法与法院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对接工作,对于公安交警部门主持达成的行政调解协议、各镇(区)调处中心主持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法院派员靠前进行审查确认,及时制作司法确认决定书,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可直接申请人法院强制执行。
(六)、强化法律服务市场管理
司法行政、工商管理部门联手对社会上各式各样的咨询部、服务部进行清理,对超越服务范围的行为进行整顿,对公民代理诉讼进行严格审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七)、构建社会诚信信用体系,规范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
一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让诚信缺失者无所遁形。
二是规范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提高贷款质量,减少金融借贷类案件。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中小企业生存空间。
四是公安部门加大对高利贷的打击力度,压缩高利贷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