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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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与权益法讲解与习题

成本法与权益法讲解与习题

(1)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 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子公司
(2)共同控制: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
制。
——合营企业
(3)重大影响: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 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联营企业
判断是否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例题4· 判断】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所 取得的现金股利,应全部计入投资收益。( )
【答案】√
【例题5· 判断】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因被投资企业 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它变动,投资企业应按其享 有份额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
【答案】×
【例题6】2007年4月1日,甲公司从证券市场上购入丁公司发 行在外1000万股股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每股8元(含已 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5元),实际支付价款8000万 元,另支付相关税费40万元。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外)
借: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 应收股利 (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三)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 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已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1、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 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 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所发生的与取得长 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 为应收股利处理,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关于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以下简称《民非制度》)第二条规定,同时具备《民非制度》第二条第二款所列三项特征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的代表机构应当按照《民非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关于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一)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应当按照《民非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二)对于以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的非现金资产,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民非制度》第十七条所规定的顺序确定公允价值。

《民非制度》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市场价格”,一般指取得资产当日捐赠方自产物资的出厂价、捐赠方所销售物资的销售价、政府指导价、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同类或者类似商品价格等。

《民非制度》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合理的计价方法”,包括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估价等。

(三)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发生的应归属于其自身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应当计入当期费用,借记“筹资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资产的有关凭据或公允价值以外币计量的,应当按照取得资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记账。

当汇率波动较小时,也可以采用当期期初的汇率进行折算。

三、关于受托代理业务(一)《民非制度》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受托代理业务”是指有明确的转赠或者转交协议,或者虽然无协议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业务:1.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取得资产的同时即产生了向具体受益人转赠或转交资产的现时义务,不会导致自身净资产的增加。

2.民间非营利组织仅起到中介而非主导发起作用,帮助委托人将资产转赠或转交给指定的受益人,并且没有权利改变受益人,也没有权利改变资产的用途。

3.委托人已明确指出了具体受益人个人的姓名或受益单位的名称,包括从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名单中指定一个或若干个受益人。

第九章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第九章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控制、共同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主要投资 者W拥有B企业65%的表决权资本,则A和B企业之间存在关联 方关系。
(2)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关键管理人 员Y控制了N企业,则A与N企业存在关联方关系。
(四)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能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
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如果一方直接、 间接、直接和间接拥有另一方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 或虽然一方拥有另一方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不超过半数, 但通过其他方式达到控制另一方时,投资企业被视为 被投资企业的母公司,被投资企业为投资企业的子公 司。
联营企业是指投资方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 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通常情况下,存在投资关系,并未达到 控制或未存在共同控制的情况下,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能 够施加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即为投资企业的联营企业。
二、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 (一)判断标准
关联方关系的存在是以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三)控制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
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因此,控制 的主要特点有两条:
(1)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是控制的 主要标志;
(2)获取经济利益是控制的主要目的。
控制可以采取不同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
1.以所有权方式达到控制的目的。
指一方拥有另一方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包括: 直接控制、间接控制、直接和间接控制。例如,甲企 业拥有乙企业51%的表决权资本,则认为甲企业直接 控制了乙企业;若甲企业拥有乙企业51%的表决权资 本,乙企业拥有丙企业55%的表决权资本,则认为甲 企业间接控制了丙企业;若甲企业拥有乙企业51%的 表决权资本,同时拥有丙企业20%的表决权资本,乙 企业拥有丙企业35%的表决权资本,则认为甲企业直 接和间接控制了丙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 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 型予以披露。 • 类型相似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财务 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关联方交易对财务 报表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
• 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 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 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 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 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 交易。
二、关联方概念
•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 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 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 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 (1)以所有权方式达到控制的目的。 • 直接拥有:A→B(51%) • 间 接 拥 有 : A→B(51%)、 B→C(60%), 则 A→C(60%) • 直 接 拥 有 + 间 接 拥 有 : A→B(51%)、 A→C(35%)、B→C(30%),则 A→C(65%) • (2)以所有权加其它方式达到控制的目的。 • (3)以法律或协议的形式达到控制的目的。
四、披露
• 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 露与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下列信息: • (一)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 • 母公司不是该企业最终控制方的,还应当披露最终 控制方名称。 • 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均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还 应当披露母公司之上与其最相近的对外提供财务报 表的母公司名称。 • (二)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 资本(或实收资本、股本)及其变化。 • (三)母公司对该企业或者该企业对子公司的持股 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三、关联方交易
•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 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 款。

审计中的关联方往来审计程序

审计中的关联方往来审计程序

审计中的关联方往来审计程序在审计工作中,关联方往来审计程序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关联方往来是指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特殊关系的交易对方,包括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以及其它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

关联方往来审计程序的目的是确保这些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以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和透明度。

本文将就审计中的关联方往来审计程序进行讨论。

一、关联方往来的识别和分类在审计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关联方往来进行识别和分类。

识别关联方往来的主要依据包括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企业之间的股权关系、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和政策等。

根据企业与关联方往来交易的性质和目的,可以将关联方往来分为货物销售、服务提供、资金借入借出、资本性交易等不同类型。

二、关联方往来审计程序的设计1. 收集相关资料:审计师需要收集并分析与关联方往来相关的文件、合同、单据、会计凭证以及其他有关凭证等资料,以了解交易的性质、金额、时点和相关方的身份等信息。

2. 进行风险评估:审计师需要对关联方往来交易进行风险评估,包括评估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潜在损失等。

同时,还需要评估涉及关联方往来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3. 进行交易测试:审计师需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选择适当的交易进行测试。

这些测试可以包括与关联方的核实沟通、现场观察、检查相关凭证和记录等,以确定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4. 进行关联方往来的比较分析:审计师将对关联方往来进行数量、金额、时点等方面的比较分析,以发现异常交易、重复交易和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5.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师需要评价与关联方往来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这包括对交易的授权、审批、记录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关联方往来审计程序的执行关联方往来审计程序的执行需要审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密切合作。

审计师需要向被审计单位了解关联方往来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合营者联营者之间不够成)(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一)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二)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三)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第六条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

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第七条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3、CAS2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短期借款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785 200 500 85
400 400
注:合并成本=500+85+200=7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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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二)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2)直接相关费用:不包括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 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也不包 括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 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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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投资(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按照CAS20(企业合并)准则
确定的合并成本,包括:
(3)或有负债: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 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 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 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
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
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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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二)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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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例】 甲公司和乙公司同为A集团的子公司,2007年6月1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取得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0%,同 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
(1)若甲公司支付银行存款720万元

会计工作特点是什么

会计工作特点是什么会计工作特点是什么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那么会计工作特点是?今天店铺为你整理了会计工作特点,希望对你有用。

会计工作特点(一)具有繁杂性出纳工作主要核算与管理企业、事业单位流动资产中的货币性资产,具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

而现金、银行存款业务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每日或经常性发生,因此,出纳人员运用收、付款凭证和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如实记录、核算。

现金日记账每天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进行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每天或定期结出余额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月末必须按照规定时行结账。

此外,出纳人员还要每日或经常往返于企业、银行之间,提款、存取票据、单据,以保证企业经营活动需要。

会计工作特点(二)具有细致性由于出纳工作是会计的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要使会计工作正常、有序就要求出纳人员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的基础上,工作要认真细致,避免因工作的疏漏而影响企业资金周转、使用。

会计工作特点(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由于出纳工作的特殊性,所以,要求出纳人员做到:1、敬业岗。

热爱本职工作,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出纳人员以此为出发点,才能努力钻研业务,掌握与出纳相关的会计工作知识。

2、熟悉法规。

出纳人员不但要熟悉财经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支付结算制度》等。

还要结合自己工作依法处理相关的经济业务。

做到知法依法,在本岗位杜绝假账,真实的反映企业货币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并对货币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3、客观公正。

出纳人员因具有“账实监管”和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过程的特点,因此在处理会计实务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就目前现实来看,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出纳人员的职位不高、权力不大,但其能否实事求是,如实客观地反映货币资金的使用、保管、核算,是保证会计工作质量所必须的。

目前会计工作的主要特点通过分析企业统一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结合当前经济环境和会计工作的实际,笔者认为目前会计工作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 会计业务处理方法的选择空间更为广阔。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最新版)目录1.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2.关联方的种类3.关联方交易的类型4.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的方法5.关联关系的披露正文一、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是指,在一个企业中,能够对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产生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个人或企业。

关联方关系通常表现为企业之间的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重大影响关系等。

二、关联方的种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控制关系:指一个企业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2.共同控制关系:指多个企业共同对某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产生控制。

3.重大影响关系:指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重大影响,但并不能对该企业实施控制。

三、关联方交易的类型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关联方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7.代理。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四、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的方法在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时,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是否存在控制关系:如果联营企业之间存在控制关系,那么它们之间就构成了关联方关系。

2.是否存在共同控制关系:如果联营企业之间存在共同控制关系,那么它们之间也构成了关联方关系。

3.是否存在重大影响关系:如果一个联营企业对另一个联营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重大影响,那么这两个联营企业之间也构成了关联方关系。

五、关联关系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其交易情况。

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省联社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联社辖内发生关联交易各项业务。

第三条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金融监管规定。

第五条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公允原则、商业原则及回避原则。

第二章关联方的确认第六条关联主要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产生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控制”是指有权决定***联社、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并可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1—本办法所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或一致行动时,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本办法所称重大影响是指不能决定***联社、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但能通过在***联社、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理事会或经营决策机构中派出人员等方式参与决策。

第八条本办法所指关联交易,是指***联社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一)授信。

(二)资产转移。

(三)提供服务。

(四)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

第九条关联自然人包括:(一)***联社的内部人。

包括***联社的理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联社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二)***联社的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联社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应当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三)***联社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

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2—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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