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和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患沟通与治疗知情同意制度

医患沟通与治疗知情同意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患沟通和治疗知情同意流程,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本制度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科室的医护人员和患者。
第二章医患沟通第三条沟通原则医务人员在与患者进行沟通时,应遵从以下原则:1.敬重与关怀:医务人员应敬重和关怀患者,理解患者的需求、情绪和权益。
2.清楚明白:医务人员应以简明清楚的语言解释医学术语,确保患者对诊疗方案和治疗过程有准确的理解。
3.充分沟通:医务人员应耐性听取患者的看法、疑虑和建议,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确保患者参加决策。
4.保密守信:医务人员应严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相关信息。
第四条沟通流程医务人员与患者进行沟通时,应按以下流程进行:1.病情告知: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认真介绍病情,包含病因、诊断、治疗方案和预后情况,并解答患者的疑问。
2.诊疗看法:医务人员应向患者供应符合医学伦理和技术规范的诊疗看法,包含建议的治疗方案、风险和效果评估等信息。
3.知情同意:医务人员应通过明确的书面或口头方式,取得患者的治疗知情同意,确保患者了解治疗的目的、风险、可能的并发症以及可替代治疗方案。
4.记录与反馈: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医患沟通的内容,包含患者的疑问、看法和决策结果,并依据需要反馈给相关科室和医院管理部门。
第五条特殊情况处理在以下情况下,医务人员应特别重视医患沟通:1.紧急情况:遇到紧急病情需要紧急治疗时,医务人员应尽快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情况,并获得紧急治疗的同意。
2.未成年患者:对于未成年患者,医务人员应与其监护人进行沟通,并取得监护人的知情同意。
3.意识失去患者:对于因意外或疾病导致意识失去的患者,医务人员应与其家属进行沟通,明确治疗方案和可能的风险。
第三章治疗知情同意第六条同意原则患者在接受治疗前有权了解医生予以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并有权决议是否接受。
医患沟通与病患知情同意制度

医患沟通与病患知情同意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医患沟通和病患知情同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医院与患者间的有效沟通机制,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二条医患沟通是指医生、护士与患者及其家属之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
病患知情同意是指医生应在医疗过程中向患者认真解释诊疗方案、风险和预后,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第三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医患沟通与病患知情同意工作制度,强调信息公开、充分沟通和患者参加原则,确保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和患者的知情权。
第二章医患沟通制度第四条医生和护士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表达本领,以友好、敬重和专业的态度对待患者。
医患沟通应遵从以下原则: 1. 敬重患者的自主权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 2. 表达清楚、简明,避开使用专业术语或多而杂语言; 3. 耐性倾听,关注患者的需求和看法; 4. 及时回应患者的问题和疑虑; 5. 协调医疗团队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第五条医患沟通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向患者介绍医生和医务人员的身份和职责; 2. 向患者认真解释诊疗方案、治疗方法和可能的风险; 3. 谢绝或延迟非必需的医疗检查、治疗或手术,应向患者解释理由,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4. 在治疗过程中及时告知患者治疗效果、预后以及可能的并发症; 5. 定期沟通患者的病愈进展和病情变动。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医患沟通记录,记录医患之间的沟通内容。
医生和护士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的诊断与治疗看法,共同签署并保管沟通记录。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医患沟通培训,提升医生和护士的沟通技巧和专业素养。
定期开展医患沟通本领考核,评估医务人员的沟通本领水平,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三章病患知情同意制度第八条医生在供应诊疗服务之前,应向患者认真解释诊疗方案、治疗方法、可能的风险和预后,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九条患者知情同意应具备以下要素: 1. 以简明、明确的方式向患者解释诊疗方案、治疗目的和可能的风险; 2. 向患者供应充分时间批阅相关文书,并解答患者相关疑问; 3. 针对患者的特殊情况,如年龄、教育水平等,采用易于理解的方式进行沟通; 4. 取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书面知情同意。
知情谈话制度——医患沟通制度

知情谈话制度——医患沟通制度为加强医患沟通,维护患者权益,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本制度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制定。
一、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知情权,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交流。
二、医患沟通时机:1.门急诊医师在规范诊疗基础上,向患者或家属告知疾病诊疗情况,记录关键内容在门诊病历上。
2.病区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住院事项。
3.主管医师应在患者入院后72小时内与患者及亲属充分交流和沟通,并签署《入院病情告知书》。
4.医护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必须及时与患者沟通:患者病情变化,尤其是危、急、重症患者。
各种有创操作、输血、放化疗、大剂量或疗程超过5天的激素治疗。
诊断、诊疗方案有重大修改,患者病情明显变化,出现严重的与诊疗相关的不良反应、事件、并发症等情况。
贵重药品使用前。
发生欠费及影响患者治疗时。
术前和术中改变术式时。
麻醉前(应由麻醉师完成)。
对医保患者采用医保以外的诊疗或药物前。
5.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沟通诊疗情况、出院后饮食、用药等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
6.沟通时细节要求:入院患者须填写《入院患者须知》。
入院72小时内,住院患者应填写《入院病情知情书》。
患者选择本人的,各项医疗活动同意书可由患者本人签字;如选择授权方式的,需加填《患者授权书》。
有创诊疗操作前,应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有创诊疗操作知情同意书》。
手术患者应填写《手术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可在空白处写上表中未提到的专科情况,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手术后,临床医师应告知患者或家属手术情况,由其签字《手术情况知情书》。
手术中需要扩大手术范围、改变手术方式或切除功能性器官时,由助手告知患者家属,在病程录中签字同意,方可进行。
8.所有需要输血的患者都必须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签字同意。
9.所有需要进行放射治疗的患者都必须填写《放射治疗知情同意书》,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签字同意。
10.所有需要自费用药或进行大型设备检查的患者,包括公费、医保及医保参照者,都必须填写《住院自费用药或大型设备检查同意书》,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签字同意。
医患沟通与医疗知情同意制度

医患沟通与医疗知情同意制度1. 前言为了更好地促进医患之间的沟通与信任,确保患者得到充分、准确的医疗知情,在医疗过程中能够自主作出决策,本医院订立了《医患沟通与医疗知情同意制度》。
2. 医患沟通2.1 双向沟通医生应与患者进行双向沟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听取患者的主诉,了解患者病情及病史;—向患者认真解释诊断结果、治疗方案、手术风险等医学信息;—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并尽可能以清楚简明的语言进行解答;—向患者供应必需的途径,如语音、文字、图像等,以便更好地理解医学信息。
2.2 诚信沟通医生在沟通过程中应遵从以下原则:—供应真实、准确的医学信息,不隐瞒或歪曲事实;—敬重患者的知情权,不轻视或误导患者;—充分考虑患者的文化背景、教育水平和语言本领,采用易于理解的语言进行沟通;—敬重患者的隐私权,确保沟通内容的保密性。
2.3 沟通记录医生在与患者进行沟通时,应记录相关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认真记录患者的主诉、病史等紧要信息;—记录医生对患者的解释、建议以及患者的反馈看法;—记录患者选择的治疗方案和手术风险认知情况。
3. 医疗知情同意3.1 知情同意的基本原则医疗知情同意是指医生与患者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患者了解疾病治疗的必需性、风险和代价,自主决策是否接受治疗或手术的过程。
本院遵从以下原则:—自己乐意原则:患者在充分了解治疗情况后自主作出决策;—充分信息原则:医生应向患者供应充分、准确的医学信息;—完全理解原则:患者应理解医生解释的内容,并对治疗方案或手术风险有清楚的认知;—决策权原则:患者有权利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选择是否接受治疗或手术。
3.2 医疗知情同意的程序医生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医疗知情同意:—向患者供应必需的医学信息,包含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可能的并发症、预期效果以及可能的风险和代价等;—解答患者的疑问,并确保患者对医学信息有充分的理解;—以书面形式记录患者的知情同意,在患者签字确认后生效;—对于涉及手术的治疗方案,医生还需征得患者的家属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医院医疗服务告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

医院医疗服务告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职能科室。
三、医患沟通内容1. 病情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病情、诊断、治疗方案、预后等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并发症。
2. 治疗方案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放射治疗、物理治疗等,并解释各种治疗方案的优缺点。
3. 医疗风险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医疗风险,包括手术风险、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等。
4. 费用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治疗费、药物费等。
5. 知情同意:医生在实施治疗前,应当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对于特殊治疗和手术,医生应当向患者详细解释治疗方案和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 医疗事故处理: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当及时告知患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医患沟通方式1. 面对面沟通:医生应当与患者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和疑问,并及时解答。
2. 书面告知:对于重要的医疗信息,医院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并让患者签字确认。
3. 电话告知:对于紧急情况,医生可以电话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做好记录。
4. 信息化手段:医院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如电子病历、医疗APP等,方便患者了解病情和治疗情况。
五、医患沟通要求1. 及时性:医生应当及时向患者告知病情和治疗情况,确保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2. 全面性: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所有重要的医疗信息,不得隐瞒或漏报。
3. 准确性:医生应当准确告知患者病情和治疗情况,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引起误解的语言。
4. 尊重患者:医生在进行医患沟通时,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耐心倾听患者的需求和疑问,并给予恰当的解释和指导。
5. 保护患者隐私:医生在进行医患沟通时,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医患沟通制度和知情同意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和知情同意制度医患沟通制度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进行有效沟通的一套规定和流程。
其目的是为了建立互信关系、促进信息交流,使医生能够了解患者的病情、需求和期望,并能够向患者提供准确、清晰、全面的医疗信息和建议。
医患沟通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尊重患者权利:医生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等基本权益,遵循患者的意愿和决策。
2. 倾听和回应:医生应倾听患者的疾病症状、病史、意愿和担忧,以及对治疗方案的理解和期望,并给予及时、准确和详尽的回应和建议。
3. 解释和教育:医生应向患者解释医学术语、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案,以便患者能够理解并参与到医疗决策中来。
4. 沟通方式和工具:医生可以采用口头、书面、图像和视频等多种方式和工具进行沟通,以满足患者的不同需求和偏好。
5. 沟通培训和评估:医生应接受相关的沟通培训,提升沟通能力和技巧,并进行沟通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知情同意制度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应当向患者提供必要的诊断、治疗和手术等医疗信息,患者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后,具有知情并自主作出决策的权利。
知情同意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能够在医疗决策中拥有自主权、知情权和选择权。
知情同意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提供:医生应当向患者提供相关的医疗信息,包括诊断结果、治疗方案、效果、风险、代替治疗方法等,以便患者能够全面了解医疗决策的影响和后果。
2. 理解和解释:医生应当向患者解释医学术语、专业知识和相关技术,并确保患者能够理解并参与到医疗决策中来。
3. 决策和选择:患者应当在充分了解信息并认真思考后,与医生共同做出医疗决策,包括是否接受治疗方案、手术等。
4. 写意同意:医生和患者应当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以便记录患者对医疗决策的知情和同意。
医患沟通制度和知情同意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建立医患合作关系,提升患者满意度和医疗质量。
同时,也有助于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尊严,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因此,各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当积极推广和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
关于进一步落实知情同意与告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的通知

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落实知情同意与告知制度及医患沟通制度的通知医院各科室:为了进一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与医患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有效促进我院医疗业务可持续稳定发展,我们根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修订了医院原《关于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有问题的规定》、《医患沟通制度》,现将其与《医师与病人权利、义务以及<侵权责任法>(摘编)》一并印发你们,请各科室组织学习并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其他情况或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医院业务部。
附:1、医师与病人权利、义务及《侵权责任法》(摘编)。
2、知情同意与告知制度。
3、医患沟通制度。
4、医患沟通,语言先行(培训参考资料)。
业务部(医务科代章)二0一0年四月十日医师与病人的权利、义务及《侵权责任法》(摘编)一、在医患关系中,医师的权利与义务(一)医师的权利1、诊治患者的疾病权,包括疾病调查权、自主诊断权、医疗处置权。
2、宣告患者死亡权。
3、医生的干涉权,包括:第一、患者拒绝治疗的干涉;第二、进行人体实验性治疗的干涉;第三、患者不正当医疗目的的干涉;第四、患者对疾病认知的干涉;第五、按规定对患者实行行为控制。
(二)医师的义务1、承担疾病治疗的义务。
2、解除患者痛苦的义务。
3、向患者解释、说明的义务。
6、提高人类生命质量的义务。
4、医疗保密的义务。
5、面向社会的预防保健义务。
7、参加社会现场急救的义务。
8、发展医学科学事业的义务。
二、在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与义务(一)患者的权利1、基本医疗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
2、知情同意权,包括知情权、同意权。
3、保护隐私权。
4、监督医疗权。
5、医疗选择权。
6、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权。
7、医疗诉讼权。
8、陪护与被探视权。
(二)患者的义务1、增进健康的义务。
2、积极配合诊疗的义务。
医患沟通告知、知情同意制度

医患沟通告知、知情同意制度为更好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人性化的服务要求,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及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护人员沟通告知的对象:患者本人、患者法定代理人、患者家属。
二、沟通告知的时间及内容。
1、患者入院时接诊护士应将其主管医师、责任护士、护士长、科主任的姓名口头告知,并将填写好的“住院病人告知书”发给患者。
2、医务人员应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完成首次医患沟通,记录在《入院医患谈话记录》上,患者病情特殊或危重时应及时进行病情告知,记录在《病情告知书》上,记录完毕后由医患双方签字。
对手术患者的医患沟通应在手术前完成,记录在《手术自愿书》上,由本院手术参与者书写,记录完毕后由医患双方签字。
最后一次医患沟通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前完成,记录在《出院记录》上。
3、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及)家属介绍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并发症、后遗症等),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并听取患者或(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及)家属想要了解的问题,增强患者和家属对疾病治疗的信心,加深患者和家属对目前医学技术的局限性、风险性的了解,使患者和家属心中有数,从而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类特殊检查治疗、有创检查、输血、各类手术、麻醉、手术中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特殊费用和自理费用等项目,均应告知相关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风险性及防范措施等,并签好各项知情同意书。
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以下9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签字。
(1)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2)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3)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特殊费用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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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对急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侵入性诊疗操作、输血及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患者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报告科主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审批,然后实施相应抢救措施
III2.3确定疾病诊断时沟通(包括增加或变更诊断):告知确诊疾病的名称、治疗方案预计疗效、风险、费用及预后等。
IV2.4调换主管医师或主管护士时沟通:交接的医师或护士共同与患者沟通,告知调换的原因,介绍接班的医师或护士,听取患者或其亲属的意见和要求。
V2.5转科时沟通:转科医师或护士与患者沟通,告知其转科原因、转入科室情况及其它注意事项。
3.3知情同意告知文书应包括诊疗中的各种风险和发生概率,患者或其家属签署的意见,包括同意、不同意或拒绝,并由患者或其家属和医师双方签名,患者家属签名时应标注家属与患者的关系。
七、审核
部门
核准主管
核准口期
主办
医务科
主任:
2023年5月16日
主管院长:
协办
主任:
院长:.
2.3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用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2.4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告知患者拟施行手术方式麻醉医师告知患者麻醉的相关情况,由患者或其亲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3.5新开展的医疗技术、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治疗前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相关情况,由患者或其亲属签署同意诊疗的意见。
6.《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卫健委2011年版)
六、政策
为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医患沟通,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进行告知,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1.与患者或其亲属沟通要求
1.1在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直接与患者进行沟通;不利于患者的信息,可与患者指定的授权委托人沟通;沟通的内容及患者或其亲属的意见及时记录,请患者或其亲属阅读后认可签字。
VI2.6出院时沟通:征求患者意见,进行满意度调查,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复诊或随访时间地点等。
3.患者知情同意告知要求
3.1根据诊疗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履行患者书面知情同意手续。
2.2由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监护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2.2下列情况下应与患者或其亲属沟通:
I.2.1住院时沟通:介绍主管医师,了解患者需求,告知入院诊断、尚需进行的检查项目、费用、前期准备等。
II2.2诊断不明时沟通:说明未确诊的原因和进一步采取的诊断措施,组织的会诊和进一步检查的项目、意义、风险和费用,检查如果存在人体伤害或痛苦,告知伤害或痛苦的程度及恢复时间。
类别
全院制度-临床管理
编号
A-019
名称
-16
制定单位
医务科
责任人
修订日期
2023-03-10
定期更新
每两年
总页码
2
版本
第2023版
一、目的
强化医疗核心制度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消除医疗隐患,确保医疗安全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6.8当患者病情不许可而要求出院,经充分沟通但劝阻无效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按“自动出院”办理。
7.医患沟通和知情同意告知记录的管理
3.1有需要沟通的情况时,病历中应有相应的沟通记录。沟通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的医务人员和患者或其家属姓名,沟通内容和结果,患者或其家属签字。
3.2按规定需要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后才能进行的诊疗处置,在病历中有相应的知情同意告知记录。
二、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
三、定义
四、权责
责任科室:医务科
五、政策依据及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
2.《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国家卫健委第10号)
3.《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5.《执业医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