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捐赠财务与税务问题研究_基于福耀玻璃与哈撒韦公司的比较案例分析
高级财务分析 福耀玻璃的案例分析

1财务状况及基本特征
1 财务状况及基本特征
一、历史比较分析
1 财务状况及基本特征
A.盈利能力
1999 销售净利率 资产净利率 ROA ROE WCR 11.80% 7.99% 10.29% 17.94% 186,337,737 2000 16.96% 14.42% 12.80% 27.80% 26,715,667 2001 16.23% 11.83% 12.37% 27.31% 107,374,413
表3:福耀1999~2002年6月的资产负债表
第三年结构比 2.07% 0.50% 7.76% 14.71% 9.44% 0.28% 7.76% 0.17% 42.70% 36.57% 36.57% 17.20% -8.29% 8.91% 8.91% 7.42% 16.34% 0.57% 0.44% 3.38% 4.40% 2000/12/31 第二年结构比 5.77% 0.00% 0.30% 6.13% 18.15% 4.24% 0.27% 10.31% 0.31% 0.01% 45.50% 38.81% 38.81% 21.98% -10.03% 11.95% 11.95% 2.31% 0.00% 14.27% 0.80% 0.62% 1.42% 63,256,351 30,000 3,333,702 67,218,750 - 199,119,134 46,565,898 2,958,257 - 113,098,425 3,454,458 - 98,000 499,132,975 425,698,878 - 425,698,878 241,122,890 -109,995,220 131,127,670 - 131,127,670 - 25,388,813 16,642 156,533,125 8,781,629 6,840,204 - 15,621,833 8,131,904 137,400 19,912,579 - - 123,422,807 5,339,002 21,340,653 1,500,000 84,022,705 1,850,673 - 556,555 266,214,278 239,763,366 - 239,763,366 236,662,401 -95,955,453 140,706,948 - 140,706,948 - 6,142,761 10,130,062 156,979,771 8,988,904 4,487,764 - 13,476,668 1.20% 0.02% 2.94%
从财务角度看企业捐赠行为

从财务角度看企业捐赠行为摘要:当代社会,企业追求的中级目标已从经济利润最大,朝着整体利润最大发展。
捐赠成为企业实现这一目标的最热门选择。
捐赠有利于整个社会风气的改善,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
同时,也会对企业财务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文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从财务会计六大要素的角度分析的企业捐赠带来的效益,并对如何激励企业捐赠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捐赠财务会计企业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企业经营目标不再局限于单纯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转而追求整体利润价值最大,从更为广泛的公民角度来承担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
一个组织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
社会责任是一种企业应承担的社会义务,高于企业自身的目标。
如果一个企业不仅承担了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还承担了“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我们就说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的。
在企业社会责任的众多表现形式中,捐赠是最普遍、最重要、最突出的形式之一。
本文将从财务要素角度出发,探讨企业为何采取捐赠的方式来履行其社会责任,如何激励企业更好的实践捐赠行为,为国家、社会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一、捐赠的分类周汝卓认为,根据企业选择捐赠的时机、项目与目的的不同,可以将捐赠分为事件型捐赠、责任型捐赠和战略型捐赠三类。
事件型捐赠一般伴随着突发、重大事件的产生。
2008的汶川大地震引发了一阵各企业的捐赠热潮。
截至2008年5月底,已有200多家上市公司共捐款超过30亿元,占上市公司一季度净利润总额的1.38%。
事件型捐赠是目前我国企业捐赠的最主要类型。
大部分企业都受到由突发自然灾害引起的民族大义感的影响,会在此时慷慨解囊。
责任型捐赠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社会文化和企业文化的影响。
社会道德、宗教观念和企业文化会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的捐赠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我国自古就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古朴思想,这对企业文化、企业领导层的财富观念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使得其在企业发展壮大之后,会选择通过慈善捐赠的方式来回报社会。
上市公司股权捐赠财务与税务问题研究——基于福耀玻璃与哈撒韦公司的比较案例分析

有别于其他慈善捐赠形式 , 股权捐赠在运作过程 中引入市场机 制, 可以提高“ 第三次分配” 效率 , 同时在较大程度上保 证各相关者 的利益 ,是近年来 上市公 司捐赠 现 的一种值得研究 的新捐赠方
观和折 中的战略慈善观 , 这三种观点均有大量学者支持 。 二是慈善捐赠 的影响 因素。 慈善捐赠包含很 多方面 , 如捐赠领 域、 形式 、 、 金额 时点 , 这些方 面又会受 到如捐赠主体 自身 、 国家税收
一
在 国 家 经 济快 速 发 展 、 民 生活 水 平 不断 提 高 的 同 时 , 富 差 人 贫
距 日益扩大 :97年 .。慈善捐
是慈善捐赠动机。 格弗雷 (0 5 在前人研究 的基础上 , 2o ) 从企
赠可 以弥补市场和政府第一 、 二次分 配的不足 , 提高社会整体生活
规范条款 。 我国在慈善立法方面制度不够完善 、 法规较陈旧。 股权捐 赠区别于其他捐赠形式很大程度上在于其价值 的不确定性 , 如何对 其估价?我 国的税收政策对 慈善事业 的发展是否有足够的支持力
的实证研究也验证了这一观点。曹洪彬 (0 6 2 0 )对福建省2 8 7 家在
2 0 年进行过捐赠的企业进行调查研究 , 04 指出企业捐赠支 出与税收 政策在统计意义上具有显著相关 的反 比关系。 朱迎春(O O 指出税 2L ) 收是影 响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的主要因素之一。 充分发挥税收政 策的 引导作用 , 有利于保护企业行善 的积极性。 这些研究均指出企业捐 赠行为与税 收政策之 间存在一定关 系, 可以推知 , 税收政 策会对股 权捐赠产生重要影响。 笔者通过具体案例的对 比研究来探讨股权捐 赠, 以引导学者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 促进慈善事业的良好发展 。 ( ) 二 研究 问题的提 出 笔者 主要研究捐赠方 与受赠方在财务
案例分析:上市公司大股东无偿赠与股权激励方式下的涉税处理

案例分析:上市公司大股东无偿赠与股权激励方式下的涉税处理卢国阳案情:某上市公司A的大股东B集团公司,于2008年向A公司部分高管人员承诺,在上市公司A于2013年实现预期目标,包括上市公司营业额、利润、股价等指标的前提下,授予其相当于500万股股票价值增加部分的奖励,具体奖励支付方式,可以为折算成货币资金后,以现金方式支付;也可以在计算出奖励金额后,以实际给付奖励当时股票价格为基础,核算得出应给予奖励的具体股票数量,并以该等数量股票作为激励,无偿过户至高管人员名下。
B集团公司于2008年作出承诺当时上市公司A的股票价格为10元/股;至2013年底,上市公司A的股票价格上涨为18元/股,充分实现预期目标。
故,以500万股股票为基数,集团公司B需向该等高管人员支付奖励总额为4000万元。
集团公司B支付的该等奖励,无论是以现金方式支付,还是以股票方式交付,应如何扣缴高管人员取得该等所得之个人所得税?以及集团公司B如何在其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该等支出?律师分析: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承诺向上市公司员工无偿赠与股份作为激励,或者以股票增值额作为激励的方式,已为众多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所公开实施。
鉴于现行税法体系下,对该等情形涉及之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均无专门针对性的文件和规定,由此导致税收执法实践中的困惑和争议,甚至阻碍该等股权激励方式的正常开展。
一、取得奖励之上市公司高管的个人所得税问题1、是否征收“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一)项“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在支付所得的企业担任职务或者提供雇佣劳动为前提条件。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第十三条“对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管理学探讨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务考量与会计处理

探讨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务考量与会计处理_财务管理论文-毕业论文作者:网络收集下载前请注意:1:本文档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下载之前请确认。
2:如果不晓得侵犯了你的利益,请立刻告知,我将立刻做出处理3:可以淘宝交易,七折时间:2010-06-10 21:24:33【摘要】在企业对外公益性捐赠中,会计和税收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规范不同的对象,服务于不同的目的,因而导致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和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差异。
本文从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特点与税务、会计处理的原则出发,指出在对外捐赠业务的处理中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提出了对外捐赠业务的税务考量与会计处理方法。
【关键词】公益性捐赠; 税务考量; 会计处理; 所得税企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地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受赠人的行为。
从捐赠的标的物来看,捐赠可分为货币性捐赠和非货币性捐赠两类。
从账务处理角度看,捐赠应从对外捐赠和接受捐赠两个方面来考虑(本文只探讨对外捐赠方面)。
在企业税务考量与会计处理中,企业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行为,保护投资者和股东权益,对经营者的经营成果在计算内容、标准、方法上所作的规定;而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国家宏观政策的要求,用税法处理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两者的目的不同。
因此,使得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中就收益费用和损失的确认、计量与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就产生了差异。
本文具体探讨企业对外公益性捐赠的税务考量与会计处理。
一、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特点与税务、会计处理的原则(一)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特点捐赠是指一个实体自愿无偿向另一实体转交现金或其他资产,或撤销其债务的行为。
也就是一个主体将现金或其他资产无条件地转移给另一主体,或是在一项非互惠的自愿转移中清偿和免除另一主体的债务,而该主体不作为对方的所有者。
企业对外公益性捐赠同交换、代理等其他交易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无条件的,不存在需要在未来返还资产或重新承担债务的不确定事项;非互惠的,取得捐赠不需要支付对价;自愿的;非所有权投资。
对福耀玻璃股利分配政策问题的探讨

对福耀玻璃股利分配政策问题的探讨作者:何若开来源:《科技视界》2012年第19期【摘要】股利政策指的是企业管理层对制定股利分配有关事项的政策与方针。
其在公司经营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其选择关系到公司融资成本的高低和资本结构合理性以及融资渠道的畅通与否。
制定适合的股利政策能有效稳定公司的股权结构,并在公司受到外部接管威胁时提供有效的防御屏障,使公司经营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我国专家学者对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研究。
本文结合福耀玻璃股利分配案例,对福耀玻璃股利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其不合理的原因以及不合理之处的体现,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改善建议。
【关键词】股利政策;股利分配;福耀玻璃;上市公司1福耀集团公司财务状况简介福耀集团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87年,生产汽车安全玻璃和工业技术玻璃。
1993年,福耀玻璃作为中国同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目前,该公司是国内出口量最大、规模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供应商,产品“FY”商标是中国汽车玻璃行业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福耀产品被中国质量协会评选为“全国用户满意产品”。
2009年3月10日,福耀玻璃第六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决议公告发布了2008年度股利分配预案:既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一出,顿时引发了强烈的反响,外界纷纷质疑福耀玻璃不分配的行为。
福耀玻璃决议公告宣称,实行不分配是为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补充所需流动资金,以实现公司长期、稳健、高效发展。
此时,公司奉行剩余股利政策,是在考虑到国内经济不稳定性和资本成本率的双重因素下所作出的决定。
从盈利能力上看,2008年福耀玻璃的业绩不尽如人意。
其年报显示,福耀玻璃2008年实际完成营业收入57.17亿元,成本费用率为87.93%,未能完成原定营业收入63亿元、成本费用率83.89%的计划目标;实现净利润2.46亿元,同比下降73.17%;每股收益为0.12元,同比下降73.91%;每股净资产为1.63元,同比下降53.70%;每股未分配利润为0.32元,同比下降84%。
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浅见——基于财税〔2016〕45号

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浅见——基于财税〔2016〕45号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retation28新会计(月刊)2017年第5期(总101期)为倡导企业实施公益捐赠,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以下简称45号通知)。
45号通知明确规定,企业面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公益股权捐赠,应当视同企业转让股权并确认公益股权转让收入;实施股权捐赠的捐赠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此外,45号通知还对公益性社会团体和股权捐赠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为企业进行公益股权捐赠涉税处理提供了操作依据。
本文基于该文件,对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探讨。
一、45号通知理解与思考(一)45号通知源起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发展,财政部于2009年10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213号,以下简称213号通知)。
213号通知的出台,突破了企业“捐股无门”的限制。
一些企业和企业家纷纷实施公益股权捐赠,通过股权捐赠成立慈善基金会等。
但由于213号文件的不完善,产生了股权捐赠的纳税问题。
典型的案例是福耀玻璃创始人曹德旺的“捐股事件”。
曹德旺于2011年向何仁慈善基金会,捐赠了3亿股价值35.49亿元的福耀玻璃股份,但由于此次捐赠负担了7亿多元的税。
由此看来,不捐赠则不交税,捐得越多则税负越重,显然不利于促进公益股权捐赠事业的发展。
笔者认为,45号通知是213号通知的延伸和完善。
213号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公益捐赠股权需要通过法定的决策程序,并通过投资者审议决定才可以实施。
企业实施公益股权捐赠后,必须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不再对其所捐赠的股权行使股东权利,也不得要求受赠企业给予经济补偿。
由此可见,企业公益股权捐赠后,股权的权属发生了实质性的变更,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规避企业假慈善、真避税的行为。
福耀玻璃公司股利分配案例分析

姓名:杨浩东班级:人资1105 学院:国际教育学号:201120050511 福耀玻璃公司股利分配案例分析一、事件背景福耀集团公司于1987年成立,是一家专业生产汽车安全玻璃和工业技术玻璃的中外合资企业。
1993年,福耀玻璃(60066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同行业首家上市公司。
目前,该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出口量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供应商,产品“FY”商标是中国汽车玻璃行业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福耀产品被中国质量协会评选为“全国用户满意产品”。
2009年3月10日,福耀玻璃第六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发布了2008年度股利分配预案:既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一出顿时引起了比较强烈的反响,外界纷纷对福耀玻璃不分配的“抠门”行为进行质疑。
就在短短的6天之前即2009年3月4日,福耀玻璃还发布公告确认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将把自己及其家族名下60%的股票(占公司全部股份的29.5%,总市场价值达38亿元)捐赠出来,成立以其父名字命名的“河仁慈善基金会”,用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助学、救灾、救困、救急、宗教等慈善公益事业。
相比之下,为什么大行慈善的福耀玻璃对股民却变成了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这样的股利政策是否侵害了股东的利益,是否损害了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一时间质疑与批评之声四起。
福耀玻璃第六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宣称,实行不分配的理由是为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健、高效发展。
此外,2009年3月28日,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记者采访时对不分配政策也做出了解释:“今年经济这么危机的时候是不能分红,因为福耀是高负债企业,现在这个时期我大股东要自觉地跟银行配合,不要把公司的钱挖空,要取信于银行。
”在接采访的时候,曹德旺还表示:“实际上分红对我最合算了:总共21亿股,我占了54%,拿1亿分,我分五千四百万,2亿分,我分1亿零800万,你说分给我,还是分给你(小股东),他们讲我铁公鸡,我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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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停止征一年。2011 年恢复
按 18%至 55%的累进税率征收。
中国
拟开征遗产税
(4)对比小结。
一是捐股形式不同。上述两起案例中,曹德旺是一次性将所要
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捐给河仁基金会,并于当年
4月14日完成了过户手续。以过户当日收盘价计算,该捐赠股票市值
达到35.49亿元。转股完成后,河仁基金会拥有300万股福耀玻璃股
份,持股比例达到14.98%,曹德旺仍然拥有该公司19.50%的股份。
(2)美国案例选取。2006年巴菲特宣布将其所拥有股份的85%
活动成本19000222.10元和管理费用252189.61元构成了当年度所有
费用。这说明该基金会的信息披露存在很大缺陷。
(2)巴菲特案例。与曹德旺案例中处理一致,哈撒韦公司不需做
特别的账务处理,只需在公司股东登记簿中进行相应记录即可,在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也不需列示这一事项的账务处理,但应披露股
权转让信息,逐年转让的股票价值计算以股权转让日的收盘价为准。
美国 得额的 10%;
享有免税资格。
超过部分可以顺延到以后,最
长可延长 5 年。
(3)遗产税与赠与税。两案例遗产与赠与税情况如表4。
表4
中美两国开展遗产税和赠与税情况表
国家 遗产税(继承)
赠与税
开征情况 税率(%)开征情况 税率(%)
备注
征隔代遗产税,2004 年至 2007 年
美国 开征 18-49 开征 18-49 最高边际税率从 48%降至 45%,
(1)个人所得税。两案例个人所得税异同如表2。
表2
两案例个人所得税的异同
捐赠方
受赠方
河仁慈善基金会:
中国 曹德旺:
未获国家批准的免税资格,不能
扣除捐赠的股份后剩下来的按照 享受免交所得税的优惠;
正常规定纳个人所得税;
借鉴国际经验,基金会在将股票
兑现时才缴纳所得税。
巴菲特:
美国 享受税收扣除,在其“调整后毛利
值过程中可能需要假定某些参数,因而会产生估值偏差。
(二)税务规定对比 虽然两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趋同,但在
税收政策方面存在一定区别。由于案例中均只涉及个人捐赠,以下
将先从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入手,分析企业捐赠与个人捐赠的区别。
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美国还通过开征高额遗产税与赠与
税尽力阻止富人将资产遗传给后人,也即变相鼓励富人捐赠。
三、案例介绍 (一)案例选取 笔者进行的是双案例研究,目的是为了借鉴 慈善事业较发达的美国之经验进行对比分析,故分别选取来自中 国和美国的一个典型案例。 (1)我国案例选取。截至目前,我国共出现了5起股权捐赠案 例,包括杨澜、国泰航空公司、新华都陈发树、牛根生、福耀集团曹德 旺。杨澜和牛根生均选择将股权捐赠给境外慈善组织,境外慈善组 织不受大陆法律法规约束,也很难知道其运行状况;陈发树价值高
12%的部分,可以扣除,且必须 未获国家批准的免税资格,不能享受
中国 是通过有关机构进行的捐赠。 免交所得税的优惠;
(我国获得免税资格的有关机 借鉴国际经验,基金会在将股票兑现构只有 120 家。)
时才缴纳所得税。
捐赠给享有受赠资格的慈善
公益组织才能抵扣所得税;
抵扣额度不能超过应纳税所 比尔与梅琳达·盖茨基金会:
润”(adjusted gross income)的 5比0尔与梅琳达·盖茨基金会:
%以内进行税收减免,超出部分 享有免税资格。
可结转到下一年继续抵扣,但结
转期限不超过 5 年。
(2)企业所得税。两案例企业所得税异同如表3。
表3
两案例企业所得税的异同
捐赠方
受赠方
未 超 过 其 申 报 的 应 纳 税 额 河仁慈善基金会:
(3)对比小结。一是会计准则的遵守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
的加深,我国与美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逐渐趋同,两案
例中的财务处理相同。二是估值方法的合理性探究。根据有关规定,
捐赠的非货币资金应该按照其公允价值进行估价。所捐股权的公允
价值即为转让股权当日收盘价乘以股数,中美两国均采用这一做
法。但我国资本市场不如美国有效,常常出现高估或者低估现象,采
(二)研究问题的提出 笔者主要研究捐赠方与受赠方在财务 处理和税务处理上的异同,分析如何处理更合理,以及如何制定税 收政策达到帕累托最优,在保护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前提下,实现 捐赠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慈善捐赠涉及到税收减免的问题,我国 对于慈善捐赠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抵扣优惠,此时则需要对所捐 赠资源进行合理估价,才能得到合理的抵扣额度,因此财务处理与 税务处理属于一个有机整体,紧密相关。捐赠方和受赠方享受税收 优惠的同时,国家税收收入减少,政府公共开支减少,导致政府用 于公共福利的资源减少,但慈善捐赠可给捐赠受益人带来利益,这 两者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需要决策者做好权衡。
金会;公募基金会则可以向社会大众募集资金,如美国的BMF。股 权捐赠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一是慈善捐赠动机。格弗雷(2005)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企 业慈善捐赠的不同动机出发,将企业慈善捐赠理论分为三种:极力 反对慈善捐赠的股东资本主义观、坚持主张慈善捐赠的企业公民 观和折中的战略慈善观,这三种观点均有大量学者支持。
捐赠出去,其中5/6将捐给BMF。在比尔·盖茨和梅琳达·盖茨管理
BMF时,在巴菲特去世之前,他每年将捐赠剩余捐赠股份的5%给
各个基金会。具体捐赠额度见表1:
表1
巴菲特捐赠 BMF 的股权转让明细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合计
股数(股票分割前)(股) 1000000*05%= 500000 9500000*5% = 475000 9025000*5% = 451250 8573750*5% = 428688
二是慈善捐赠的影响因素。慈善捐赠包含很多方面,如捐赠领 域、形式、金额、时点,这些方面又会受到如捐赠主体自身、国家税收 法律制度、意外灾害、政府支出、宏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最早开始 研究税收价格对于企业捐赠的影响的是Schwartz(1968),他分析了 税收价格对于企业平均捐赠额的影响,此处的税收价格即由平均税 率、税后收入等变量构建。Levy和Shatto(1978)、Clotfelte(r 1985)等人 通过相关研究指出,税收政策对企业的捐赠支出会产生重大影响, 捐赠数额与捐赠的税收价格成反比。Carroll和Joulfaian(2005)等人 的实证研究也验证了这一观点。曹洪彬 (2006) 对福建省278家在 2004年进行过捐赠的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指出企业捐赠支出与税收 政策在统计意义上具有显著相关的反比关系。朱迎春(2010)指出税 收是影响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的主要因素之一。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 引导作用,有利于保护企业行善的积极性。这些研究均指出企业捐 赠行为与税收政策之间存在一定关系,可以推知,税收政策会对股 权捐赠产生重要影响。笔者通过具体案例的对比研究来探讨股权捐 赠,以引导学者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促进慈善事业的良好发展。
用收盘价是否合理?股票的价值在于其未来可以实现的收益,股权
转让当日价格只是当前市场认定的价格,不能合理反应上市公司股
票的未来收益。应该站在未来角度,使用一种新的计价方式:首先结
合宏观环境和历史表现对上市公司进行综合评估,预测其未来盈利
状况,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或者其他估值模型对公司进行估值,所
得即为该公司股票的价值,以此价值为基础进行税收抵扣。但在估
河仁慈善基金会是我国第一个捐股成立的私人慈善基金会,两案
例捐股额度较大,也说明两案例具有代表性。
(二)数据来源 研究巴菲特和曹德旺两个股权捐赠案例,主
要是从两上市公司、BMF以及各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的官方网站,
媒体报道,Wind数据库获取数据,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四、对比案例分析
(一)财务处理比较
·综合 2012 年第 8 期(上) 9
案例分析 Cases Study
达83亿元的股权捐赠实际为一起诈捐事件;国泰航空的捐赠对象包
括香港、内地及亚洲地区的71家慈善机构,不便于研究。曹德旺成立
的河仁慈善基金会开创了股权捐赠的先河,笔者选取曹德旺股权捐
赠案例进行分析。2011年4月6日,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将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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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捐赠财务与税务问题研究
—— —基于福耀玻璃与哈撒韦公司的比较案例分析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刘运国 徐 前
一、引言 在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贫富差 距日益扩大:1997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37,2010年已达0.5。慈善捐 赠可以弥补市场和政府第一、二次分配的不足,提高社会整体生活 水平,应该大力鼓励支持。目前我国出现了捐款、捐物、捐赠股权、 志愿者服务以及彩票公益金等多种捐赠形式,慈善事业的社会影 响越来越大。但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 有别于其他慈善捐赠形式,股权捐赠在运作过程中引入市场机 制,可以提高“第三次分配”效率,同时在较大程度上保证各相关者 的利益,是近年来上市公司捐赠出现的一种值得研究的新捐赠方 式。2009年,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 务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213号文),相比《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 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95号文),增加了对股权捐赠的 规范条款。我国在慈善立法方面制度不够完善、法规较陈旧。股权捐 赠区别于其他捐赠形式很大程度上在于其价值的不确定性,如何对 其估价?我国的税收政策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是否有足够的支持力 度,应该如何改进?各捐赠形式有何优劣势?这些都值得思考。 股权捐赠在我国较少见,私人捐赠股权成立慈善基金会更少, 福耀玻璃的曹德旺属于首例。笔者选取了曹德旺捐赠股权给民办 基金会的典型案例,并对比参照巴菲特捐赠股权给比尔与梅琳达· 盖茨基金会(简称BMF)这一代表性案例,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的对比案例分析方法,深入剖析,找出财务、税务处理方面的异同, 以期更好地鼓励、规范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缩小贫富差距,促进 和谐社会的建立。此外,我国学者未曾有人专门研究“股权捐赠”这 一话题,对股权捐赠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可在理论界起到抛砖引玉 的作用,启示更多学者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探讨。 二、相关文献回顾与研究问题的提出 (一)股权捐赠概念的界定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 慈善捐赠是指捐赠者自愿无偿向受赠者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 慈善捐赠包含捐赠者、运作主体、捐赠资源、受益者四要素。根据慈 善捐赠的定义类推,股权捐赠即为慈善捐赠者自愿向受赠者捐赠 股权,用于公益事业。其中有几个要点:捐赠行为自愿;所捐赠的股 权所有者发生变更,并在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与披露;所捐资源用于 公益事业。历年《中国慈善发展报告》中将股权捐赠归入资金捐赠, 但考虑到股权捐赠价值的不确定性,笔者拟对股权捐赠进行独立 研究。一般情况下,慈善捐赠的运作主体为各类慈善基金会。慈善 基金会根据资金来源有官办与民办之分,其中民办的民间基金会 又可根据资金募集来源分为公募慈善基金会和非公募慈善基金 会。非公募慈善基金会即由个人或少数几人自愿捐赠资金或者有 价证券,用于慈善事业,如我国的河仁慈善基金会、新华都慈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