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基本原则
关于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范

关于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范关于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范1. 引言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范是为了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推进矿山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矿山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本规范旨在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指导矿山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水平。
2. 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包括矿山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矿产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涉矿企事业单位。
3. 规范的基本原则本规范的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3.1 综合协调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应当协调矿山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有效解决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实现矿山可持续发展。
3.2 防治优先原则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中,防治应该优先于治理,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细管理等手段预防环境问题的发生,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3 责任追究原则矿山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各自的责任,加强监管和监督,对违反规范要求的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确保规范的有效实施。
3.4 公众参与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应当充分尊重公众权益,积极引导和依托公众的力量参与环境监督、评价和决策,形成多方共治的局面。
4. 规范的内容本规范包括以下主要内容:4.1 环境评价对矿山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评估,确定环境保护措施和规划要求,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供参考。
4.2 环境监测建立矿山环境监测网,对矿山项目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确保矿山环境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4.3 环境治理制定矿山环境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对矿山环境问题进行治理,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升矿山环境质量。
4.4 安全生产加强矿山工作安全管理,制定并执行科学的安全生产规程,确保矿山生产过程安全稳定,防范事故发生和环境污染。
矿山修复与治理方案

矿山修复与治理方案
矿山修复与治理方案是指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重建的一系列策略和技术,以保障其可持续发展、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环境治理原则 1、科学性:根据矿山的地质条件,选择最合理的治理方式,使治理技术合理、科学、有效。
2、可持续性:长期考虑治理效益,避免短期收益带来的不良影响。
3、全面性:考虑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全面治理和修复,使之回复自然状态。
二、治理技术 1、地质工程治理:采用堆石、回填、护坡、支护等技术,改变地质情况,保证矿山稳定。
2、水文地质工程治理:采用多种技术,如控制水位、抽水、排水、抽水处理废水等,以保证治理区域的水系稳定。
3、生态工程治理:采用植被恢复、治理废弃物等技术,改善土壤质量,使环境恢复自然状态。
4、社会经济治理:采取搬迁、就业等措施,改善社会经济状况,保障当地居民的利益。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四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保护自然资源,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矿山勘探、开发和运营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应坚持依法、科学、综合、可持续原则,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止和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实现矿山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第二章矿山勘探第四条矿山勘探应进行充分的地质调查和评价,确保勘探活动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条矿山勘探活动应选择适宜的技术方法,减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应采取防护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六条矿山勘探活动涉及到水、土壤等自然资源的利用,应优先保障地质环境保护。
第三章矿山开发第七条矿山开发应依法获得矿山开发许可证,按照矿山开发计划进行施工。
第八条矿山开发应进行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考虑地质环境,减少对可耕地、生态保护地和水源保护地的占用。
第九条矿山开发应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防止土壤侵蚀、水体污染等问题发生。
第十条矿产资源采选活动应合理利用,并尽量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
第四章矿山运营第十一条矿山运营应依法获得矿业权,按照矿业权许可证和相关规定进行运营。
第十二条矿山运营应制定环境管理方案,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可持续。
第十三条矿山运营应进行工况监测,及时掌握矿山运营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第十四条矿山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水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对地质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环保人员,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新技术、新方法应及时加以推广和应用,促进地质环境保护技术的不断提高。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生态环境的平衡和稳定,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矿山开采、矿山环境治理等活动。
第二章矿山环境保护目标和原则第三条矿山环境保护的目标是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减少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促进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矿山环境保护的原则包括资源综合利用原则、预防为主原则、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原则、责任追究原则等。
第三章矿山环境影响评价第五条在矿山开采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改建、扩建、停产、关闭等各个阶段,应进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评估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六条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项目背景和规划、环境质量基线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四章矿山环境保护设施第七条矿山开采单位应建立和维护矿山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废弃物处理设施、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等,确保矿山的环境治理达到国家标准。
第八条矿山开采单位应定期检测、监测矿山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进行维护、修复和更新改造。
第五章矿山环境监测第九条矿山开采单位应建立并实施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对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问题。
第十条矿山环境监测应包括水质监测、大气监测、土壤监测、噪音监测等内容,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六章矿山环境修复第十一条矿山开采活动结束后,应进行矿山环境修复,还原矿山地貌,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二条矿山环境修复应包括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水体和土壤的修复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矿山开采单位必须遵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环境地质学试题答案

第二章1.地质环境地质环境系指岩石圈及其表层风化产物,包括地球岩石圈和表层风化层两部分地质体的组成、结构和各类地质作用与现象。
2.地质环境的容量,即某个特定地质空间可能承受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潜能。
3.地质环境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由地球物理因素和地球化学因素决定,其好坏对人类的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地质环境质量的好坏,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来评定。
4.人地复合系统人地复合系统是由人类社会和地球环境两大系统耦合而成的,远离平衡态的、复杂而有序的开放系统。
人地复合系统主要包括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冰冻圈、生物圈、智慧圈。
2. 当前世界环境地质学发展的主要特点和趋向1着眼于地球是个复杂系统,是个多层次结构,以及通过各圈层相互作用的演化过程,来研究全球性环境变化。
不仅是研究现代的,而且研究过去地质历史时期,同时对今后21世纪内全球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全球性变化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全球性气候(包括古气候)、全球性海平面变化、全球物质和能量循环等等,并且对这些全球性变化给人类生存环境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及后果进行预测。
2.以动态观点及非线性动力学理论和方法来探索地质环境演化的特点和地质环境灾变预报的可能性。
影响环境变化的因素有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双重的作用。
这些因素的变化在许多情况下是无序的,是一个非线性问题。
这方面的研究,在国际上已成为热点问题。
3我国主要环境地质学问题我国四大生态脆弱带:黄土高原与北部毗邻的沙漠、岩溶石山区、南方贫瘠的红壤区以及西部高寒地区。
因此,当前和今后我国的环境地质问题将会日益突出。
1. 淡水资源危机正成为最严重的环境问题开展以水资源开发利用为中心的新的一轮区域性环境地质调查工作是综合分析水资源问题的基础性地质工作。
同时迅速建立多种水资源信息的采集、传递、分析研究制图、预报网。
全国统一环境水文地质监测信息系统,作为研究各地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前景分析的科学依据。
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实施方案

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立县”发展理念, 进一步加快全县地质文明建设步伐, 全力推进我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有效遏制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和诱发的地质灾害, 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的协调发展, 现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认真分析全县矿区内自然环境、地理环境和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评价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以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为基本出发点, 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 进一步保护好矿山地质环境, 促进X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保护地质优先、依法稳步推进”的原则。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稳步、快速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二)坚持合理分工、职责明确的原则。
建立分级负责和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 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历史遗留采坑及开采矿山落实治理责任主体, 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目标和治理任务。
(三)坚持全面推进、保证重点的原则。
优先实施重点矿区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四)坚持“谁开发、谁保护, 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机制, 严格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 完善奖惩措施, 实行奖惩并重。
(五)坚持“谁治理, 谁受益”的原则。
大力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新模式, 用活用好上级政策, 充分整合使用项目资金, 引导全社会参与治理。
(六)坚持“边开发, 边恢复”的原则。
夯实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 确保矿山开采过程中所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等问题得到及时治理。
三、治理任务(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为重点, 加大巡查力度, 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有效保护地表土资源, 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持续发展。
矿山治理知识点总结

矿山治理知识点总结一、矿山治理的基本概念1. 矿山治理的概念矿山治理是指综合管理和维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矿山资源、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的重大政治任务。
矿山治理是在保证矿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实现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综合管理和治理,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 矿山治理的内容矿山治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矿山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矿山安全生产等方面。
在矿山环境方面,主要涵盖了矿山地质环境的修复与保护工作;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主要涵盖了矿山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在矿山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涉及到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保障等方面。
3. 矿山治理的原则矿山治理的原则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受益者付费原则等。
其中,可持续发展原则是矿山治理的核心原则,意味着在矿山开发过程中,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和资源的损害,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以保证未来世代的可持续发展。
二、矿山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1. 矿山地质环境修复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是指在矿山开发结束后,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和改善的工作。
主要包括矿山地貌的修复、土壤的改良、水体的净化等工作。
通过这些工作,可以减轻矿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实现矿山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矿山尾矿治理矿山尾矿是指在矿山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固体废物。
对矿山尾矿进行合理处理是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
主要包括尾矿资源化利用、尾矿围场的建设、尾矿排放的监测等工作。
通过这些工作,可以减少尾矿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实现矿山尾矿的综合利用。
3. 矿山水环境治理矿山水环境治理是指矿山开发过程中对矿山水环境进行保护和改善的工作。
主要包括矿山排水水质监测、矿山排水水质处理、矿山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等工作。
通过这些工作,可以减少矿山对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实现矿山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资源综合利用的主要措施1. 矿山资源综合开发矿山资源综合开发是指在矿山开发过程中,对矿山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的工作。
主要包括矿山资源调查评价、矿产资源综合开发、矿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重要工具。
因此,治理方案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基础,是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基本框架和支撑,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起到关键和决定性作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完整性原则:结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特点,分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完整体现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的性质、途径和作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确保方案内容完整且全面,保证治理方案能够解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2、可行性原则: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时,应充分考虑财力、条件、科技等实际情况,针对特定矿山环境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可行性强的治理措施,选择有效且可行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技术,确保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能够有效的开展。
3、经济性原则: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中,要考虑采取费用低、投资少、投入回收快的技术手段。
在结构优化、成本降低的同时,要在矿山环境要求的前提下,确保治理目标的达成。
4、安全性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应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技术指标,统一治理手段,有效控制风险,确保工程得以顺利开展,保证治理的安全性。
5、可持续性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应长效管控,考虑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地质环境问题以及环境变化,保证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维护生态环境。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时,应把以上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严格遵守。
只有把控住这五项原则,才能有效的编制出合格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为解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保护地质环境提供重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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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基本原则完成人:薛嵩,聂元,郭宏飞,谢俊摘要:矿山在开采资源的同时,不仅有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变性地质灾害的可能,而且有诱发地面沉降、土壤荒漠化、水环境恶化、生态环境恶化等缓变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因此,必须做好从勘查、设计、开采到闭坑四个阶段的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关键词:地质灾害; 矿山地质环境; 矿山环境治理.一.概况我国是一个矿业大国,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产量均排于世界前列。
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和消耗越来越大,而采掘业的发展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广度和深度也越来越大。
目前品位较富、埋藏较浅,易采易选、交通方便的矿床已优先开采。
矿床开采的趋势趋于深部复杂地层。
矿山在开采资源的同时,不仅有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变性地质灾害的可能,而且有诱发地面沉降、土壤荒漠化、水环境恶化、生态环境恶化等缓变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原则1 以人为本、防灾减灾所有的地质灾害,直接或间接的对矿山职工和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矿山环境治理首先要保证矿区免遭矿山开发诱发的各种地质灾害的危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2 因害设防、综合治理针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特点、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采取拦、排、护、整、填、植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措施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
3 注重效益、分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应遵循生态社会效益优先的同时,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区别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同时根据资金情况、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大小、轻重缓急,分期、分阶段进行治理。
4 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矿山环境治理只有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紧密结合,才能达到矿山环境治理的最终目标。
各种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质灾害。
但其缺点是投资过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弥补工程措施的缺点,其投资较小,能改善小气候的特点,使其广泛应用于矿山环境治理中。
三.矿山地址环境具体治理措施1 地下采空区和矿山疏干排水导致地面沉陷、形成地裂缝,影响地面的农田和建筑物。
采空区是地下固体矿床开采后的空间及其围岩失稳而产生位移、开裂、破碎垮落,上覆岩层整体下沉、弯曲并引起的地表变形和破坏,在地面上常可见到圆形塌陷坑及平行于地下开采巷道的地裂缝。
由于疏干排放地下水,改变了地下水流的自然渗流、径流条件,水浮力消失,水的潜蚀作用使充填物流失,形成空洞,在真空吸蚀力和重力作用下也可造成塌陷。
对采空区的治理主要是为了预防与控制地表残余沉陷的发生。
此类方法可细分为4 种:(1) 全部充填采空区支撑覆岩,以彻底消除地基沉陷隐患。
充填法可分: 干石充填法、尾砂充填法、胶结充填法、注浆充填、水力充填和风力充填等。
其中,以注浆法应用最广泛、效果最好;(2) 局部支撑覆岩或地面构筑物,减小采空区空间跨度,防止顶板垮落。
常用的方法有注浆柱、井下砌墩柱和大直径钻孔桩柱或直接采用桩基法等;(3) 注浆加固和强化采空区围岩结构,充填采动覆岩断裂带和弯曲带岩土体离层、裂缝,使之形成一个刚度大、整体性好的岩板结构,有效抵抗老采空区塌陷向上发展,使地表只产生相对均衡的沉陷,以保证地表构筑物的安全;(4) 采取措施。
释放老采空区的沉降潜力法,在采空区地表未利用前,采取强制措施加速老采空区活化和覆岩沉陷过程,消除对地表安全有较大威胁的地下空洞。
在沉陷基本稳定后再开发利用地表土地。
常用方法有崩落法、堆载预压法、高能强夯法和水诱导沉降法等。
2 大量开采矿产资源,为泥石流的产生提供了大量松散固体物质。
也造成了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现象。
在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由于一方面开采矿产资源形成大量的矿山废弃物,特别是私人进行的无序开采,废弃物随意堆放在山坡上。
另外开采矿产资源及修筑运输道路对山坡植被造成较大的破坏,切坡不当、废矿井陷落引起的地面崩塌等因素可使沟内土量剧增,使地表径流系数大大增加,洪峰流增加,进入雨季在地表山洪冲刷下,大量松散物质在雨水浸润饱和液化后而发生的因过度充水而引起下滑,便暴发泥石流。
此种泥石流称为矿山泥石流。
矿山泥石流具有源地集中,松散固体物质充足,破坏和淤埋能力很强的特点。
一旦暴发严重危害农田和下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对其防治首先应纳入矿山建设总体规划中,主要是合理选择好排土场,并在建设阶段列出泥石流防治工程项目,在基建和采矿过程中根据需要分期分批实施,以防止泥石流灾害;选择恰当的采矿方式并选择好排土场类型。
在治理措施方面,应在整个泥石流流域内,采用蓄水、拦挡、改土、排导和造林等多种措施。
上游采用蓄水和引水隧洞等措施。
将上游清水水流引走,使水流与松散堆积体脱离接触,以避免泥石流的形成;并修建拦挡坝,以拦截形成泥石流体的物质来源。
中游采用挡土墙或土钉墙等措施,防止泥石流体对道路农田和房屋建筑的破坏。
下游采用排导工程,包括排导沟等措施,将泥石流安全地排入大河,或堆积于堆积扇下部,以保护下游地区的公路、村镇或农田的安全。
边坡的维护和整治是预防崩塌和滑坡及泥石流的有效措施。
首先应查明引起变形破坏的主要因素和变形破坏机制,针对不同的破坏因素采用不同的措施。
如排水、削坡、边坡加固等措施。
3 废石、废土、矸石固体废弃物堆放侵占大量土地资源,污染水土体化工、黑色金属矿山中,尾矿的量要占矿石量的50% ~80%; 有色金属矿山中,尾矿量则要占到70% ~95%; 而在黄金、钼、钨、钽、铌等稀有金属矿山中尾矿量更是占到99% 以上,几乎可以说是来多少矿石就得丢出去多少尾矿,尾矿量是十分巨大的。
矿山尾矿的综合利用首先就是尾矿的资源利用、开发。
尾矿作为一种原料、材料已得到一些实际利用。
用作建筑材料,尾矿作为建筑材料需要非常慎重的考虑,要对尾矿的化学成分进行详细分析,看是否存在对人体健康不利的物质。
利用尾矿作为矿山井下充填的材料,现在已经取得很多成功的经验,许多矿山都在应用。
这使矿山的尾矿资源利用程度和开采率大大提高,减少了尾矿的堆存量,同时又将尾矿这一资源保存在地下,以利今后重新开采、利用。
利用尾矿进行造地、复垦造田,对于在含有一定有害物质的尾矿上种植作物,主要是针对不同的尾矿,采用不同的化合方式、生物分解方式等多种方式处理,消除尾矿中的有害物质,使之变有害为无害,然后进行农作物种植栽培。
由于各种金属精矿的价格大幅上扬,而早期的尾矿库中尾矿金属品位都比较高,现在很多矿山都在对老尾矿库中的尾矿进行重新选矿的工作。
但在挖掘库内尾矿时,一定要考虑尾矿库的整体稳定,暴雨时的排洪路径和能力,避免在挖掘过程中库区出现垮塌、垮坝、洪水漫顶等危险情况,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对环境大的破坏。
挖掘出的尾矿经选别后的剩余尾矿要有安全的堆存地方,或者再进入原尾矿库,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总之,尾矿的堆存和利用,对环境都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须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采用拦水坝工程、地表排水工程、边坡整理工程、覆土工程、生物工程等治理措施对废弃的尾矿库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排水工程,加大库区排水能力。
一些矿山特别是金属硫化物矿由于氧化分解,释放重金属离子和SO2-、Fe3+ 、Fe2+ 存在及pH 值降低大大加速了金属硫化物分解和重金属元素的沉淀。
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研究,酸性废水防治技术包括:碱性物质中和,湿地处理系统,铁氧化细菌隔离,显微密封技术和覆盖技术等等。
首先应了解酸性废水的地球化学特点及演化机制,根据酸性废水的化学特性来选择合理的治理方法。
4、地面塌陷和废弃矿井整治4.1.地面塌陷的整治和利用地表下沉和塌陷是地下开采、尤其是地下采矿普遍出现的土地破坏问题。
通常,地表塌陷区的边界超出地下的对应采空区的边界范围,塌陷面积大于采空区面积,体积约为采出矿石体积的60%~70%。
恢复由此破坏的土地面积对保护矿山环境和利用土地资源是极为重要的。
(1)对于塌陷的水淹区域,可用作农业灌溉、发展渔业及其他养殖业,以及改建为水陆公园。
(2)开发利用煤矸石,化害为利。
在暂不能利用的情况下,用煤矸石填充塌陷区。
这样,煤矸石不需另占地面,填充的塌陷区可再种植或作其他用途,同时减少或消除塌陷区和废石堆对环境的污染;若经周密规划,则可变荒芜之地为风景宜人、工农业兴旺的良好场地。
(3)可以利用塌陷区作为固体废物的储存场所,特别是在煤矿区附近都建有大型火力发电厂,可利用塌陷区来储存粉煤灰;在金属矿山中,塌陷区亦可作为废石堆存放区。
应该注意,当地表塌陷区与地下水或地表水体相通时,不要因充填而造成水体的污染。
4.2.废弃矿井、地面设施的整治和利用报废矿井的地面遗留有道路、管道、建筑物以及井筒、井架等生产、生活设施。
应结合矿山地理位置、地形条件、当地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整治和综合利用。
矿区内的铁路、公路和一些专用建筑物,常常随它们服务的矿山报废而失去其原来的作用,应尽量使这些设施和建筑物在发展乡镇企业和振兴地区经济中发挥作用。
而那些专用的结构物,如井架等,应予拆除,使矿山面貌转变为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功能的场所。
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老矿区,往往没有井筒平面布置图纸,增加了处理上的困难,这样的井筒及其他出口,必须可靠地封闭,消除危险隐患。
对新近采完关闭的矿井,如果没有专门用途及可靠的安全保证,亦应密闭井筒及平峒口。
应当指出,对废弃的地下矿井,应该周密地做出适当处理,以免发生地面沉降或塌陷。
同时,还应保存完整的技术资料(如井上、井下对应位置图、巷道布置、采空区大小及位置等等)。
5.土地复垦与土地治理矿山开采占用土地问题不仅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
同时还破坏了自然景观,造成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不断下降。
采掘工业特别是露天开采,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原来稳定的土壤和植被,使水土容易流失。
隆起的排土场往往是人工泥石流的祸源,矿岩爆破时产生剧烈的冲击波和噪声,爆破和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干枯的尾砂池更是人造的小沙漠,成为严重的污染源;酸性、有毒或含有各种化学成分的废水排放,污染了矿区地面、地下水体和游河道,含硫废石堆的风化自燃,排放出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给矿区及其周围带来了大面积的破坏和人畜的伤亡。
通过复垦,使被破坏了的土地可以重新得到有效的利用。
在矿山建设中,由于矿山企业不同于一般加工企业那样可以任意选场地,往往要受资源埋藏条件的限制,难以避开人多地少地区和沃土良田。
因此,矿产资源的开发不但占地面积要大,而且难免要破坏耕地、森林等资源。
特别是露天开采,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范围更大,使相当大区域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导致耕地和农业的重大损失。
另一方面,大部分采掘后遗留下来的废弃地(如废石场、尾矿坝等) 通过治理与复垦,可再用于农业、林业或作其他护环境和保持自然生态平衡。
土地整理和复垦。
一方面使被破坏了的土地不要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