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Word(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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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宗旨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组织结构1.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委员。

2. 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2年,可以连任一次。

3. 副主席由主席提名,并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主席相同。

4. 其他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2年,可以连任一次。

5. 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职责和权限1. 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小区内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2. 委员会负责管理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共用资源,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3. 委员会负责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并监督其履行管理职责。

4. 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小区内的各项活动,提高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5. 委员会负责采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物业公司反馈和解决问题。

6. 委员会有权对居民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警告、罚款或者其他合理处罚。

7. 委员会可以向业主大会提出重要事项的决议,并报请业主大会审议和批准。

四、选举和任免1. 物业管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 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公平,选举结果应记录并公示。

3. 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如有违法、失职或者不适任情况,业主大会有权罢免其职务。

4. 被罢免的委员会成员应即将交出委员会的相关资料和权限。

五、会议和决议1.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额外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

2. 委员会会议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并告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3. 委员会会议应有主席或者副主席主持,并由书记记录会议记要。

4. 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并以简单多数通过。

5. 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及时向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通报,并予以执行。

2021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2)(标准完整版)

2021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2)(标准完整版)

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倡导完善以人为本,以服务优质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依据《房地产法》、《民法》及《物业管理条例》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从管理服务过程中取得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最终通过管理,保证物业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公司设管理部、财务部、维修部、秩序维护部、绿化保洁部。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团结务实,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时刻维护公司信誉和益,尽职尽责的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公司的精神是: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多做贡献。

坚持“以人为本,诚信为本,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原则,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部门岗位职责第六条经理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做好物业管理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拟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4、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指导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树立企业形象。

6、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爱岗敬业的物业管理队伍。

第三章部门岗位职责第六条经理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做好物业管理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拟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4、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指导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树立企业形象。

6、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爱岗敬业的物业管理队伍。

7、对新接管的住宅小区及设施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接管,并处理好本部门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按规定办理装修申请的审批及装修施工队的管理工作。

8、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服务,探索物业人性化管理”为工作宗旨,处理好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规章制度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规章制度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规范协会行为,更好地发挥协会在物业管理行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物业管理企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行业性社会组织,是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

第六条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国际mall。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协会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行业内专业问题的研究、交流和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是指从事物业管理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人会员是指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的个人。

第九条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三)在物业管理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的活动;(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本协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为:全市物业管理组织(含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国内和外商在本市设立的物业管理机构)和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自愿结成的社会性行业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协会的性质为:全市物业管理组织(含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国内和外商在本市设立的物业管理机构)和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士自愿结成的社会性行业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针,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推行物业管理,维护全市物业管理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给城市居民提供舒适方便、安定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学习娱乐和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而努力服务。

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严三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决策服务,为行业和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积极推行物业管理,维护全市物业管理组织和物业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而努力服务。

及时反映广大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成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

2021物业管理协会章程(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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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物业与房地产协会。

简称:英文名称:PropertyandRealestateAssociation缩写:ZPRA第二条:本会是市从事物业管理及房地产等相关行业的企业及专业人士自愿参加组成的非赢利性质的地方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呼声,发挥联系党和政府与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我市物业管理及房地产行业的规范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所在地为河南省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经营,遵守合同,守信用,规范企业行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业主依法维权和遵守公约意识。

(二)建立与政府部门沟通渠道,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诉求,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到桥梁作用。

(三)积极为会员、社会、企业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维权服务,反映会员的困难、意见和要求,积极协助企业化解矛盾,调解纠纷。

(四)搞好行业评选,推广行业经验:(五)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建立综合信息库,做好信息收集与发布服务。

(六)推动行业内外横向联合,组织国内外物业管理及相关行业交流研讨会,组织专家对物业管理发展走向和现实疑难问题进行探讨、论证,提出科学权威的观点和理论及解决问题的办法,组织行业学习、考察,提高物业及相关行业管理水平:(七)组织会员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和专业培训,开展咨询服务:(八)组织会员参加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展的各项活动,承办政府等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它事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一)单位会员:从事物业管理及相关行业的企业、组织。

(二)个人会员:物业管理及相关行业的从业者,经济、理论、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物业协会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协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协会的组织建设,规范物业管理协会的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协会的全体成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物业管理协会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公开透明,民主决策;(三)服务业主,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四)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物业管理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协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四)监督协会经费的使用;(五)决定协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

第三章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职责第八条会长是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对协会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会长的主要职责:(一)主持理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执行理事会决议;(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四)维护协会合法权益;(五)处理协会重大事项。

第十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负责协会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副会长的主要职责:(一)协助会长主持理事会工作;(二)执行理事会决议;(三)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秘书长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二)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四)管理协会的经费和资产;(五)负责协会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发布。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政府资助;(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协会经费使用:(一)协会的日常开支;(二)协会的活动经费;(三)协会的固定资产购置;(四)协会的职工福利。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协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Word(4)(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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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本章程未规定到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事项,按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10年,自公司登记机关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2章公司名称和地址第五条公司名称:第六条公司地址:第3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

许可经营项目:无第4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由股东在设立登记时一次缴足。

其中:货币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第5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九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1、代码:住所:2、注册号:住所:第6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出资,出资时间额(万元)例(%)方式或交付期限。

第7章公司组织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

2021物业管理章程范本Word(4)(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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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章程范本(1)、从成本抓起:成本管理是企业职工食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企业职工食堂管理水平,企业食堂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成本管理控制。

首先,企业应该高度重视食堂成本投入预算工作的重要性,对食堂的成本投入不仅要精打细算,还应该严格杜绝职工浪费。

例如,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采购工作人员在保证食用材料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还应该坚持“货比三家”的选购原则,力求买到物美价廉的食用材料。

另外,企业还应该针对食堂的实际状况,建立健全的杜绝浪费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不许浪费,对严重浪费的行为予以相应的惩罚。

当然,杜绝浪费仅凭借规章制度很难达到预期目的,企业还应该从职工思想意识着手,引导职工明确认识浪费的危害,让职工从内心认识到浪费是可耻的行为,从而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2)从饭菜质量抓起:饭菜质量是职工不浪费事物的基础保障,只有拥有较高的饭菜质量职工才能积极配合食堂管理工作,为提高食堂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食堂在制定菜谱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需求,企业应该深入职工内部对职工习惯和希望的菜谱进行调查;在预定的时间内集体商议下一周的菜谱,主食应该尽量多元化,菜谱应该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每餐都应该荤素搭配、热冷搭配,使员工在用餐的过程中感受到食物的美味;提高饭菜的质量还要求企业高度重视饭菜卫生的控制,企业应该安排人员专门从事饭菜卫生检查,例如,检查餐具清洗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蔬菜是否清洗干净以及餐具消毒状况等。

(3)做好协调工作:为提高企业职工食堂管理水平,企业还应该做好内部协调工作。

职工之间所受的教育和生活环境存在较大的差异,有的员工喜欢“重口味”的饭菜,有的职工喜欢比较清淡的饭菜,这就要求食堂职工合理协调职工对饭菜的不同需求,尽量在满足全体职工口味的需求下合理搭配饭菜,保障员工能够在舒心饮食后积极投入到工作中。

(4)注重细节,多为员工考虑:提高企业职工食堂管理水平还需要企业注重细节,多为员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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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简称“”。

英文名称为: “”,简称“”。

第二条本协会是以在拉萨市合法注册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由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业、物业管理研究咨询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经拉萨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拉萨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团结、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为行业与企业发展服务的“双向服务”方针,积极推进拉萨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努力为拉萨走向“世界城市”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拉萨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按照会员大会通过并经核准登记的协会章程开展工作。

协会办公地点为拉萨市丰台区太平桥中里20号楼。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推动行业发展建设,监督和促使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度。

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及提升拉萨物业管理行业地区性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

(二)推进行业自律建设,认真制定物业管理行业道德规范、自律准则和管理标准,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要求,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四)了解掌握物业管理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解决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为会员单位的管理与发展提供服务,设立行业信息网站、会刊等沟通渠道,收集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举办专项培训,开展咨询服务。

(六)推动行业内外的横向联合,组织国内外的物业管理专业交流研讨活动,参加国际行业会议,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合作,为本行业逐步走向国际化创造条件。

(七)承办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基础培训教育、持证上岗及物业管理项目达标考核等工作。

(八)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九)接受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在拉萨市合法注册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业、物业管理研究咨询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或个人,承认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均可接纳为本协会会员。

为本协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成为本协会荣誉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愿望并提交申请书;(三)符合本章程第七条的基本条件。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二)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三)由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手续并颁发会员证书,并定期对外公布。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五)优先取得本协会的信息及编辑出版的刊物、资料;(六)有入会和退会的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和本行业行规行约,执行本协会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接受本协会的监督管理;(三)完成本协会委托办理的工作和事项;(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信息;(六)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由秘书处备案并公告,会籍即告终止。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自动退会。

(一)企业破产;(二)企业依法撤销;(三)不交纳会费或连续一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和行业道德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对本协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会长、副会长任期届满后可自动成为名誉会长候选人。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五条本协会的组织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

会长办公会成员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及理事单位逐步实行差额选举,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待会员数量发展到一定时考虑设置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制订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三)审查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并审核财务决算;(五)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项;第十六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每届二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查并经市社团办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成员(个人会员除外)实行单位理事制,采取自荐、推荐两种方式确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在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或工作调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时,经征得本协会秘书处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另行推举理事人选。

理事会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责是:(一)执行会员大会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制定下一届协会的选举办法;(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增加或撤销工作机构的设置;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一、三至六项的权利,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日常工作由会长办公会负责。

会长办公会的职权如下:(一)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二)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三)提出修改章程的方案;(四)决定秘书处人员的设置和聘用专职秘书长;(五)决定各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六)制定本协会内部管理制度;(七)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八)其他本协会授权处理的重大事项;会长办公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或经三名以上会长办公会成员提议可临时召开,由会长召集并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长办公会成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会长办公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监事长、秘书长可列席会长办公会。

在会长办公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依据职权负责本协会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是本协会联系会员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独立发展会员。

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其组成及任务是:(一)根据本协会宗旨和工作计划,结合专业特点开展工作,提出建议;(二)制定本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工作计划和组织重要活动,经会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第二十七条本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热心本协会工作;(二)在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为会长,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会长任期二年,原则上不连选连任,最多可连任一届。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开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或委托他人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协会会长及常务副会长履行驻会职责,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本协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设专职秘书长一名,且可根据需要,由会长办公会决定设立副秘书长,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本协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及协会工作计划的执行。

秘书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会长办公会的决定;(二)向会长办公会报告工作;(三)依据职权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四)完成会长、常务副会长交办的工作;(五)协调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设监事会,由五人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一)选举产生监事长;(二)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三)监督本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四)督促本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五)对本协会成员违反本协会纪律,损害本协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六)对本协会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七)对本协会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并监督其执行。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拉萨市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在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开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款、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公示。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每年度、协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本协会在编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终止程序第四十一条本协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经社会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10年2月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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