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GPS监控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5篇)

GPS监控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省、市运管部门“关于营运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GPS)”的有关规定。
提高对运行车辆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掌握车辆运行状态,促进公司道路运输安全,规范道路运输汽车行驶记录仪(GPS)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公司GPS监控平台工作职责1、负责与主管部门GPS管理系统联系,对所属营运车辆的运行速度。
时间进行设定,指导和监督车辆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
2、完善落实GPS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
3、将每月的GPS安全监控处理情况上报公司客运部,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相应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并负责检查落实、整改到位。
4、对车载终端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车载GPS 系统设备完好。
5、及时处理GPS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中所出现的各种违章现象和各种突发事件,做好信息登记。
反馈、上报工作。
6、做好GPS道路日常监控工作,合理安排值班时间。
7、将当月GPS监控情况(统计表)及处理情况在每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8、负责GPS监控人员的日常管理,经常检查督促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操作。
二、GPS监控人员工作职责1、监控人员必须保证GPS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掌握所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饿准确位置、行驶速度和方向。
2、做好车辆监控的日常记录,上、下班的交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3、监控人员严守岗位和职业道德,不得拘私舞弊、瞒报和弄虚作假,平台发送信息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
不得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监控和发送的信息,严禁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严禁发送黄色、反动信息和从事反党宣传。
4、当车辆发送求助的盗、抢等手动报警信息时,监控人员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科,并根据报警信息对当事车辆实施跟踪监控,及时向事发当地110报警中心报警。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车辆运输管理,提高车辆安全性和效率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以规范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车辆,包括公务车辆、运输车辆等。
三、责任和权利1.公司或单位负责人有权对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控。
2.公司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有权随时查询车辆的位置、行驶轨迹等信息。
3.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按照公司或单位的规定使用车辆,并配合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4.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员有权对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及时报告系统故障或异常。
五、安装与卸载1.所有公司或单位车辆都必须安装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并保持系统正常运行。
2.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安装位置应能保证有效性和隐蔽性,以防被人为损坏或拆卸。
3.如果车辆遭到盗窃、丢失或需要进行维修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定位监控系统的卸载。
六、系统使用1.驾驶员在开车前应确保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正常工作,并按照公司或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
2.驾驶员不得私自关闭或篡改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不得擅自更改或删除系统记录的信息。
3.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保持与公司或单位服务器的联网,并保持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存储。
4.驾驶员在发生事故、违章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或单位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七、数据保密1.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数据仅限公司或单位相关人员使用,不得向外泄露或非法使用。
2.公司或单位有义务保护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数据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护。
3.未经公司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查看、使用、复制或传播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数据。
4.相关人员在离职时,应将所持有的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相关数据归还给公司或单位。
八、违规处理1.驾驶员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可能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了加强对公司车辆的管理和监控,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司机的安全意识,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配备了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的车辆。
3.公司的相关部门负责监管和管理车辆的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
4.车辆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的安装与使用1.公司将为每辆配备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的车辆提供相应设备及安装服务,司机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将其安装在指定位置。
2.司机必须确保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尽量避免对该设备进行非法拆卸或损坏。
3.司机在使用该设备时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规程正确操作,并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三、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的功能1.车辆实时定位:通过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公司能准确掌握车辆的位置信息,并进行实时监控。
2.车辆轨迹回放:公司可以通过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回放车辆的行驶轨迹,以便进行安全和效率的评估。
3.报警提示功能: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能够及时发出报警提示,如超速、非法启动、非法拆卸等。
四、司机行为要求1.司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路线进行行驶,严禁私自改变行驶路线。
2.司机在驾驶过程中禁止饮酒、吸烟等行为,并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
3.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逆行、抢道等违法行为。
4.司机不得在行驶过程中滥用公司车辆,包括私人使用、搭载非公司人员等。
5.司机禁止私自擅离岗位,必须按照公司安排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工作。
五、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1.如果司机故意破坏或损坏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2.司机如有违反公司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被扣除相应的奖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司机如有违反非法擅离岗位的行为,将被扣除相应的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维护和保养1.司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保养周期对车辆进行常规保养,并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定位监控系统”)是为了提高车辆管理效率、确保车辆安全、防范盗抢等事故,并能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行车数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车辆的安装、使用和管理。
三、设备安装1. 安装需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安装牢固、可靠。
2. 安装位置应保证不会受到外界干扰,车辆驾驶员难以发现。
四、设备使用1. 车辆使用时,定位监控设备应始终处于开启状态。
2. 不得私自关闭或拆卸定位监控设备。
3. 不得擅自更换设备或修改设备配置。
4. 定位监控数据应定期上传至相关管理平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设备修理与维护1. 定位监控设备的修理与维护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2. 定位监控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修复。
3. 定期对定位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数据保管1. 所有定位监控数据应定期备份,并妥善保存。
2. 定位监控数据的存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数据保存期限为一年,过期数据应及时清理。
七、数据使用1. 定位监控数据只能由特定的管理人员进行查阅和使用。
2. 定位监控数据的使用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3. 定位监控数据的使用需有相关部门的书面批准。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车辆驾驶员,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关闭定位监控设备、私自拆卸或更换设备、篡改定位监控数据等。
九、附件1. 定位监控设备安装登记表2. 定位监控设备维护记录表3. 定位监控数据使用申请表十、附则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
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应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以上为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范本,该制度对于车辆定位监控的安装、使用、维护、数据保管和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旨在提高车辆管理的效率并确保车辆的安全。
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是一种通过卫星定位技术实时监控和管理车辆的系统。
它可以帮助企业有效监控车辆行驶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成本,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
为了规范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使用与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使用1.公司所有使用公务车辆和货车的员工都应使用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并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2.发放给员工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并做好登记记录;3.不得私自更换、损坏或丢失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设备,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三、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管理1.对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2.统一设定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开启与关闭时间,不得擅自选择或更改时间;3.公务车辆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应保持24小时开启,以确保实时监控和管理,而货车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4.禁止在特定区域或时间内关闭车辆卫星定位系统;5.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设备如遇突发故障,须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6.使用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员工应妥善保管设备,不得私自转借、丢失或损坏。
四、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监控和分析1.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功能,能够对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路线等进行实时监测;2.运输管理部门应对车辆定位信息进行定期收集和分析,以判断车辆的使用情况和效率,并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3.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还应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对车辆的超速、越界等异常行为进行报警,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4.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将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使用情况和分析结果进行报告,并通过会议、通知等形式进行沟通和交流。
五、违规行为和处罚1.对于故意破坏、私自关闭、转借设备的行为,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2.对于超速、越界等违规行为,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并采取必要的教育、警告或处罚措施;3.对于未经授权擅自操作、使用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行为,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卫星定位管理制度(精选4篇)

卫星定位管理制度(精选4篇)卫星定位管理制度篇1总则一、为切实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指示精神,公司对所有营运车辆安装了gps卫星监控、行驶记录仪,配备了专用gps监控设备,统一纳入监控平台进行监控。
为全面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gps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和驾驶员。
内容1、公司设立gps监控平台,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动态监控管理。
监控平台24小时不间断监控车辆行驶状态,建立监控台账,做好监控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
2、监控人员利用gps设备信息发送功能每天广发安全行车信息,特别在雨雪、雾天等恶劣天气,及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违法违章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对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执行夜间行驶规定的营运车辆通过发送gps信息、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并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公司所属营运车辆全部安装gps终端,监控人员要在其营运时间内实时监控信息,实时与运输车辆保持联系,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处理。
5、监控人员密切注意车辆终端使用情况,发现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知进行维修,确保监控设备正常使用。
对破坏监控终端、违规关停终端的驾驶员责令其脱产培训并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驾驶资格。
管理主体及职责分工1、公司负责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
2、监控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
3、驾驶员职责:必需按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公司联系维修商。
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车辆的监管管理,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装配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车辆。
二、目的1.规范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2.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和安全性;3.防止车辆被盗和丢失。
三、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1.所有车辆必须配备车载卫星定位系统;2.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必须由正规机构安装,安装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3.安装位置应合理,确保信号的稳定性。
四、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使用1.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使用卫星定位系统;2.不得私自更改卫星定位系统相关设置;3.如发现卫星定位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处理。
五、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维护1.定期对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2.如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维修;3.定期更新软件,确保系统功能正常。
六、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监管1.企业必须设立专门负责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管理的部门;2.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使用记录必须及时保存,以备查证;3.对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车辆运行的正常性。
七、处罚机制1.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车辆和驾驶员,依法给予相应处罚;2.对故意破坏或篡改卫星定位系统的行为,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后生效;2.对制度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改,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车主和驾驶员必须遵守。
对于违反制度者,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希望广大驾驶员和车主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系统介绍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是一种基于卫星定位技术和通信网络的车辆监控系统,可以实时追踪和监控车辆的位置、行驶轨迹、行驶速度等信息。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提高车辆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2. 系统使用须知2.1. 严格按照授权权限使用系统,未经授权禁止使用系统;2.2. 禁止将系统用于非法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追踪其他人员、侵犯个人隐私等;2.3. 禁止对系统进行恶意攻击、病毒感染等行为,确保系统的安全性;2.4. 如遇系统故障或异常,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配合维修工作。
3. 系统管理规范3.1.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3.2. 对于车辆监控信息的录像存储,应按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归档和备份;3.3. 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设定权限管理机制,对不同角色的用户进行权限控制;3.4. 对系统的升级和维护工作应提前进行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4. 系统使用责任4.1. 车辆管理部门应将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使用纳入管理工作,并定期组织培训;4.2. 车辆驾驶员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使用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确保驾驶安全;4.3. 系统管理员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车辆监控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性;4.4. 各部门应互相配合、共享信息,提高车辆管理的效率。
5. 系统应用建议5.1. 采用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对车辆监控数据进行分析,提高管理智能化水平;5.2. 利用系统提供的数据,对车辆行驶路线进行优化,节约行驶时间和成本;5.3. 将系统与其他车辆管理系统进行集成,实现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5.4. 对于异常行驶情况及时报警和处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6. 系统审计与监督6.1. 对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6.2.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对用户投诉进行及时处理;6.3. 对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通报,并进行整改;6.4. 对系统使用过程中的操作记录进行备份和存档,以备查阅。
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制度范文(3篇)
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为了确保各客运车辆安全运行,充分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控,明确落实监控工作责任,特定本管理办法。
1、GPS卫星定位系统监控人员当班时应检查客户端是否正常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监控公司修复,做好相应记录。
2、检查公司车辆是否都处于监控范围,发现掉线要查找原因,分析情况及时解决。
必要时联系驾驶员查明原因,解决相关问题,做好记录档案。
3、发现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出现故障,要做到及时修复。
对恶意破坏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的人员,公司责令其自费修复,并给予经济处罚。
4、发现车辆超速超员报警要及时用短信或电话通知驾驶员减速,并跟踪车辆是否及时纠正车速,做好情况记录。
如果发现屡教不改、经常超速的车辆要提请安技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经济处罚。
5、车辆紧急报警时要及时将警情报110,对乱报警情要严肃批评教育及时整改。
6、天气恶劣、道路险情、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及时通知驾驶车辆避险。
7、车辆或驾驶员变更的有关人员名单和电话信息,要及时通知监控中心更改。
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GPS卫星定位监控的管理工作,保障监控数据的安全、准确、有效,提高监控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的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和系统,用于对各类车辆、人员等进行实时监控、定位和管理。
第三条 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法律法规的合规性。
第四条 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工作由相关负责人统筹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
第五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由相关负责人负责,并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六条本制度的执行由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工作的监管部门负责,各部门配合执行。
第二章 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和系统的安装与管理第七条 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经过相关专业人员核实和批准,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并接受监管部门的验收。
2024年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是现代运输行业的重要安全监控手段,能够对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实施动态监控。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____)、《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____)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以及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驾驶员、押运员和卫星定位装置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本管理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公司安全技术与环境保护科,具体负责监控平台及卫星定位装置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监控管理人员: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对违章行为进行警示和记录,对严重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驾驶员、押运员: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GPS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安全技术与环境保护科联系维修商。
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公司所属危化品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实施全程实时监控。
公司建立动态监控平台,确保系统软件符合交通行业标准,实现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建立健全监控台账,实施24小时监控值班,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行为。
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员及时纠正安全隐患。
按月检查、不定期抽查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情况,并根据制度进行整改和处罚。
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四、监控内容和程序建立GPS监控平台,加强对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和运行状态监控。
监控内容主要包括超速行驶、超员、疲劳驾驶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进入禁行路段等。
在特殊天气和道路条件下,提醒驾驶员降低行驶速度,确保行车安全。
建立并落实GPS记录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平台正常运行和车载系统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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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
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5895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Vehicle satellite positioning monitoring system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作为动态监控手段,能有效监控运输车辆途中安全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11)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和驾驶员、押运员以及卫星定位装置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项管理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公司安技科,具体负责平台监控及卫星定位装置的管理工作。
监控管理人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
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驾驶员、押运员职责:必需按照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安技科联系维修商。
在行车过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GPS管理规定驾驶车辆,操作GPS。
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凡公司所属危化品车辆,按照行业管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对危化车辆的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轨迹以及运行时间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3.2公司建立动态监控平台和卫星定位车载终端。
安装使用的系统软件应符合交通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
3.3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运行实时全过程监控。
建立健全监控台账,落实24小时监控值班,及时发现违章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
3.4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对车辆驾驶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人员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3.5每月检查、不定期抽查监控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情况,根据有关制度进行整改、处罚。
3.6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驾驶人员应正确使用、维护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
3.7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终端;收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报告。
四、监控内容和程序
4.1建立GPS监控平台,配备专职监控人员,通过GPS 监控系统加强对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和运行状态监控。
4.2监控系统的监管内容包括:是否超速行驶、是否超员、是否疲劳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进入禁行路段等。
4.3特殊天气和道路条件下,应提醒驾驶员降低行驶速
度,保障安全行车。
4.4建立并落实GPS记录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和车载系统的正确使用。
4.5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在监控状态车辆数,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
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
五、信息发送
5.1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和驾驶员的基础资料,设定车辆的限制速度、中途休息停靠点、电子围栏等;对按照固定线路行驶的车辆,应按照电子地图的路段限速标志进行分段限速设置。
5.2及时通过语音或短信等方式向车辆发送道路交通事故通报以及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和预警信息等。
5.3实时监控本企业运行车辆,对超速、超员、超载、
疲劳驾驶的车辆,及时通过语音或短信等方式提示驾驶员纠正违章,并对其进行教育。
5.4对上级平台发送的信息,监控员要单独建立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对于上级平台发送的交通事故通报,监控员要及时将信息发送给事故线路上运行的公司车辆。
六、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
6.1认真做好平台监控记录,包括《车辆动态实时监控记录》、《车辆违章处罚登记表》等,填写记录要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6.2公司对所监控到的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等违规信息要认真分析,确属违章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信息及处理结果存档,作为企业内部对车辆和人员管理、考核的依据。
6.3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的处罚标准应与公安和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一致。
6.4公司规定夜间24时至次日凌晨6时,公司所属危险品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如有违规将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
6.5车辆运输期间必须保证GPS车载终端正常且通讯畅通。
对不能保证通讯畅通的车辆,不得出车运输。
6.6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不在监控状态的
车辆要分析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GPS运营平台,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行为要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6.7做好有关监控数据的统计和违规车辆处理情况汇总,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
6.8具体违规处理细则:6.8.1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
①不按规定发送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5元。
②监控时脱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③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
5元。
④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
6.8.2驾驶员违反规定的:
①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故意损坏、关闭GPS的,按照实际损失照价赔偿并处500元罚款。
②驾驶员超速处罚: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提示后仍然超速的,经核实非漂移或误报的,由公司安技科对驾驶员进行谈话,并进行安全教育。
处以100元罚款。
严重超速的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
③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行驶的,处以200
元罚款。
④对交警等行业主管部门抄告、通报超速行为的,第一次抄告处以100元罚款;第二次抄告处以200元罚款;三次以上抄告的,停车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处以500元罚款。
七、监控人员值班要求
①、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报告,由其他GPS监控人员值班。
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③、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发现车辆存在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现象时,要及时发短信提醒告诫,并做好有关记录。
④、值班期间,如发现严重超速违规的,经提醒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⑤、交接班接班人员每天要提前十分钟上班,进行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要将当班期间的遗留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⑥、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以及各种作业记录,重要用户故障要在故障处理日志中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发生时间和处理
过程及处理结果。
⑦、交接班时遇有重大障碍未处理完毕的,不允许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要协同交班人员将故障处理完毕或基本告一段落方可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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